有了藏书楼这个利器,宋凌霄相信,将来他可以搞定更多厉害的作者——老师们,都到碗里来!
……
在宋凌霄拍肩膀跟云澜保证,一定能帮他搞到参考书单的同时,弥雪洇默默地低下头,指甲嵌进手心里。
为什么!为什么愿意为了云澜付出那么多的心血,却对他不闻不问!
他做错了什么?
难道,是他不配吗?
虽然他在《绣像本第一奇书》的出版过程中,表现乏善可陈,但是,他真的努力了啊,每一次跟紫皋哭哭客老师沟通到深夜,没有功劳也有苦劳,难道,这些都入不了宋公子的法眼吗?
也是,有那么优秀的神童云澜在前,他,一个清馆出身的小倌,身体残缺的怪人,不过是尘土中的蝼蚁,可有可无。
宋公子,或许是在暗示他,还是知难而退吧,这个行当不适合他。
呜……
“弥雪洇?”宋凌霄叫了两声弥雪洇,后者都低着头,使劲地抠着手指,不知道在想什么。
云澜坐下之后,推了推弥雪洇的胳膊,示意他,公子正在问他进度。
“我……”弥雪洇的眼眶红了,他耻于承认,自己没有进度,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明明他是第一个报选题的人,可是,现在大家都有了进展,只有他一个人原地踏步,甚至、甚至连作者是谁都没有搞清楚,就是这样失败的他,竟然还有脸吃大闸蟹!
弥雪洇“我”了半天,也没说出一句话,他突然站起来,拉开椅子,跌跌撞撞地跑出会议室。
宋凌霄:?
什么情况?
怎么问一下进度,弥雪洇就突然崩溃了?
这时,会议室长桌另外一边的桌沿上,厌厌从凳子上站起来:“厌厌去追他!”
说着,厌厌如同脱缰的野狗一般窜了出去。
……
弥雪洇跑掉之后,大家都有点莫名其妙。
宋凌霄隐隐猜到弥雪洇为什么要跑,他没想到,放手让弥雪洇自己去找方法,竟然会给他带来这么大的压力。
但是,一个编修跑了,会议还得进行下去。
宋凌霄在白板上写出目前的三本书的创作进度,大致推出组稿计划,他预计要在第一期创刊号上,同时推出四个故事的内容简介和开头,之后以《总裁请自重》为常规连载栏目,每一期刊登两万字内容,另外三本书为非常规内容,由编修决定是否刊登,但每一期必须至少刊登两部小说,也就是说,另外三本书,每个月至少出场一本。
“这个更新压力,你们应该能应付得来吧?”宋凌霄看向云澜和尚大海。
尚大海拍胸脯,表示没问题,只要他不卡文,每期他都能上。
云澜和跑走的弥雪洇虽然还没有一个确定的进展,但是给尚大海填填漏,应该没有多大毛病。
至少,元若五年的稿件量,应该不会出现开天窗的情况。
但是以后就不好说了,等到《总裁请自重》连载完,谁来挑这个大梁呢?
“大家先别犯愁,给大家吃个定心丸,三分之一的商业期刊没有连载到第二期就完蛋了,一半以上的则在前三期内垮掉,所以,我们首先需要担心的是,前三期够不够精彩,销售量怎么样,能不能打开局面,”宋凌霄笑道,“如果打不开局面,我们开拓的渠道商不愿意再进货,那我们就不用发愁半年以后的事情了。”
众人愣住,他们,倒是没有考虑过这种可能性。
不过,宋凌霄这不是定心丸,而是毒鸡汤吧!
至于他言语中,似乎对期刊这种新生事物早有耳闻,大家并没有感到奇怪,因为宋凌霄总是见多识广的,也许在江南文化勃兴之地,早已产生过这种出版物。
“所以,大家加油吧!”
“现在,最后一件是,就是给我们的期刊命名!”
“大家回去都好好想一想,下次开会的时候,我们就来讨论期刊的名字!”
……
选题大会结束后,宋凌霄来到大堂,四面一望,果然看见弥雪洇正坐在角落里,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厌厌晃着两条小腿。
弥雪洇仍处于低潮情绪之中,但显然比刚才崩溃的状态好多了。
宋凌霄来到弥雪洇旁边,拉出一张椅子坐下来,叫伙计给三个人上点热茶、蜜饯、果子。
“还是没有头绪吗?”宋凌霄问道,“那位女作者的身份?”
弥雪洇摇了摇头,咬住下唇。
“那你是怎么和她通信的呢?你们有通信往来吧?”宋凌霄又问。
“她的信,每一次都是放在达摩院门前的竹筐里的,”弥雪洇回忆道,“我问过伙计,伙计也不知道是谁放的,每天都有很多信放进竹筐里,很难分辨某一封信的送信人到底是谁。”
“那你回信的时候呢?”宋凌霄问道,“总不可能是放在竹筐里的吧?”
竹筐对外人来说是单向的,只能投信,不能取信,一般送信,都是直接投递到对方家门,如果弥雪洇能跟那位女作者联系,说明弥雪洇知道怎样把信寄给女作者。
“是放在一个固定的地方,放好信之后,摇三下铃,就会有人把信取走。”弥雪洇说道,他忽然露出了恍然之色,“对啊,我可以跟踪那个人,看他进了哪家的门,不就知道那位小姐是哪家人了吗?”
宋凌霄摸了摸下巴,所以说,问题就是这么容易解决。
“让厌厌跟你一起去吧,她跑得快。”宋凌霄道。
一下子捋清了思路,找到抽丝剥茧的方法,弥雪洇不由得精神重新振奋起来:“我这就去办。”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钟心竹的营养液+33,离若舟笙的营养液+25,皮卡丘的营养液+19,pythoness、“”的营养液+10,星扣的营养液+5~
看到有小伙伴问什么是作收,什么是作话。作话就是作者有话说,你现在看到我在逼逼赖赖的这一堆就是。作收就是作者收藏,点到正文页右上角→本文作者专栏→收藏,那个数据就是我的作者收藏,你收藏以后就可以在书架看到我在更新的小说和新书惹!
昨天作收+13,谢谢大家!!
第81章 我不同意这桩婚事!
按照宋凌霄的指示, 弥雪洇和厌厌来到和女作者约定送信的地点——位于清平里的兰因寺。
兰因寺与兰柘寺、护国寺这样的大寺庙不同,它只是开设在里坊之间的一座小寺庙,有一座庙堂, 里面供奉着一尊文殊菩萨像。
弥雪洇像往常送信一样,走近文殊菩萨像, 拜了两拜,把预先准备好的一张白纸折起来, 放在蒲团下面, 然后走到随喜箱前, 拿起上面的铜铃,摇了三下。
当——当——当——
铜声回响在小小的庙中,很快, 有一位老和尚走了上来, 双手合十, 谢过弥雪洇的香火钱,引着他去一侧的桌案上登记随喜的数额与名字, 寺庙会为他祈福。
厌厌睁着大大的眼睛, 看看这, 看看那, 弥雪洇弯下腰开始写名字时, 厌厌的目光便停留在那张随喜簿上。
弥雪洇写完名字,直起身来,看向老和尚, 他正想问问是谁每次从蒲团下面拿走他的信的, 忽然感觉衣服下摆被拽了一下。
他低下头,看见厌厌伸出短短的食指,指着桌子上:“那是什么。”
慈眉善目的老和尚耐心地解释道:“小施主, 这是随喜簿,上面记录着像这位公子一样的善人,随喜给小庙的香火钱,小庙每天诵经时,会为善人们祈福,愿他们无病无灾,平安喜乐。”
“那,我能看看嘛?”厌厌问道。
老和尚双手合十:“请便。”
厌厌抓起随喜簿,在手中翻开,她草草翻了一阵,说道:“这里光线太暗,我能拿到院子里看看嘛?”
老和尚修佛修得一副好脾气,仍是双手合十,笑眯眯地说:“请便。”
厌厌毫不客气地抓着随喜簿出去,她走到院中,发现弥雪洇仍站在桌前,便向弥雪洇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出来。
弥雪洇不愿助长厌厌这样嚣张的气焰,他有些不乐意地走出去,正待教育厌厌不可以这样没有礼貌,就被厌厌把随喜簿塞了个满怀:“诶?”
“我不识字。”厌厌坦然地说,“你看看,上面有没有上一次你来寄信时的记录。”
弥雪洇一怔,不由自主便顺着厌厌的话开始翻随喜簿,小庙里上门随喜的人不多,很快就翻到了弥雪洇六天前来寄信的记录,他还记得,他这封信是劝说那位女作者出来写书的,他在信里写了很多鼓舞的话,可是这封信却如同石沉大海,没有丝毫回音。
想到此处,弥雪洇不由得有些灰心丧气,但他仍是强打着精神,回答厌厌:“有的。”
“很好,”厌厌鼓着腮帮子,思索了一下,问道,“现在你顺着那条记录往后看,有没有一个人随喜的数额特别多?而且这个人的名字出现的频率特别高,每隔两三天就会来一次?”
弥雪洇按着厌厌说的条件,翻找了一番,果然找到了一个名字:“有,他叫来福。”
“是个家丁的名字,”厌厌道,“你看他最近两次出现是什么时候?”
“分别是……六天前和三天前。”
“很好,这就是运气了!”厌厌握起小拳头,“他就是在你和那位女作者之间传信的人,今天他还会来。”
“你怎么知道?”弥雪洇愈发诧异了。
话音刚落,寺庙外的街道上传来一阵脚步声。
因为兰因寺特别偏僻,外头的小巷子很安静,一旦有人经过,脚步声便很明显。
“怎么办?”弥雪洇顿时紧张了,“有人来了。”
厌厌抓起他手里的随喜簿,扔到桌上,在老和尚诧异的目光中,拉着弥雪洇的手往外走,一边走一边说:“哥哥你骗人,这庙里一点意思都没有,烟熏火燎的,呛得我睁不开眼睛,咱们快走吧!”
弥雪洇迷惑地被厌厌拉了出去,临出门时,与一名青衣家丁擦肩而过,那名家丁戴着一顶枣红小帽,低着头匆匆走过,并未多看弥雪洇一眼。
“就是那个人。”
两人来到寺庙外的街道上,厌厌十分肯定地对弥雪洇说。
“你怎么知道?”弥雪洇诧异地瞪圆了眼睛。
“因为你要写信给女作者,你们约定了把信放在哪里,却没有约定什么时候放,为了确保能收到你的信,女作者派来的人必须每隔一段时间就来看一次,同时,为了让老和尚帮助他留意你送的信,他会多给老和尚一些香火钱,所以我让你看规律出现的名字,在你送信之后随喜了一大笔钱的名字。”厌厌一本正经地说道。
“厌厌,你好聪明!”弥雪洇由衷地夸奖道。
厌厌绷着小脸,但是小脚丫已经不安分地在地上骄傲地蹭起来:“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不过我姐姐以前这样给人送过信。”
弥雪洇并不知道厌厌的来历,只当她是宋凌霄又在哪里大发善心买回来的可怜小姑娘。
大概,就像云澜那样吧。
“你姐姐?”弥雪洇好奇。
“嘘。”厌厌一拽弥雪洇,两人躲在门后的柴火堆后面,透过柴火缝隙,看见那个戴着枣红小帽的家丁匆匆走了出来,快步向小巷口走去。
“走,我们跟着他,就可以找到那位大小姐的家在哪里了。”厌厌立刻追上去。
弥雪洇忙跟上厌厌,两人向巷口跑去。
厌厌的行动速度非常快,身姿轻盈得就像一头小豹子,要想跟上她,必须专心致志。
弥雪洇跟着厌厌跑进洒满阳光的大街上,穿梭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中,他紧紧盯着厌厌忽左忽右的身影,丝毫不敢放松。
待厌厌放慢步伐,来到一处墙角,停了下来,扒着墙角往道路的另外一边看时,弥雪洇才上气不接下气地问道:“那你、你又怎么知道……他就是来福?”
厌厌甚至没有再进入寺庙里核对一下随喜簿,就十分笃定地说,这个人,就是来福!
“因为他是女扮男装。”厌厌头也不回地说道,“大小姐的心腹,自然不会是男人。”
弥雪洇倒吸一口凉气,他都没发现!
“她进去了……就是这里……”厌厌一边探着小脑袋观察那名扮作家丁“来福”的丫鬟,一边汇报实时进展,“不会吧,竟然是这里,我前两天刚在鬼地方上过——”
“你们两个在这里鬼鬼祟祟的干什么?”一个正直洪亮的声音响起。
“——上过学。”厌厌回过头,看见那个高大挺拔的薛家公子哥正站在太阳地里,面露狐疑地看向这边。
弥雪洇也惊慌失措地抬起头,看见薛璞的一刻,他直想扒拉出一个地缝钻进去。
“不会吧。”厌厌面无表情地说,“写小说的竟然是夫子。”
厌厌已经看透了一切。
但是,在她身边,狭路相逢的弥雪洇和薛璞,却显然在另外一个世界里,并没有听到她的碎碎念。
那个世界的主题是——狗血-耽美-架空历史。
薛璞看见那个纤细柔弱的身影,扒在自己家围墙外面偷窥的时候,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试探着上前叫了一声,那洁白优美的颈子转过来,绝美的小脸上露出惊慌凄楚之色,一双仿佛会说话的大眼睛里弥漫上一层雾气,他朝思暮想的人——小弥——正在他家围墙外面偷看他。
140/235 首页 上一页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