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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情诗二十行(近代现代)——秦烟秋月

时间:2021-04-02 08:24:48  作者:秦烟秋月
  原来他就是二楼的那个住客。
  充满戏剧性的经历终于让我平静无澜的心泛起了一丝涟漪,我下意识觉得我该把这件有趣的事给某个人分享,但只兴奋了一瞬便沉下心——
  我最想分享的那个人,她已经不在了。
  像是骤然被泼了一身冷水,方才那点欢快的心思宛如雨打芭蕉,一下子就蔫了。
  我回到房间,却一点睡意也无,呆呆地坐在床边,亮着灯,目光涣散地望着窗外只能看清轮廓的山脉与河流。
  我的姐姐,她去世了四个月,但我还是想她。
  很想很想,把所有快乐的事情都告诉她。
  神思漫游着,脑海里突然闪过黄昏时在木亭子里卓子骞问我的一个问题:你是多少岁学会的抽烟?
  当时我回答他,回答得十分详细,甚至具体到了日期。我告诉他是今年的四月十八日,他有些惊讶地看了我一眼,显然是对我记这个日子记得那么清楚感到奇怪。
  我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四月十八是姐姐的忌日,那天我学会了抽烟。
  吸第一口的时候,我觉得烟味好呛,呛得我眼睛发红,不停咳嗽,眼泪啪嗒啪嗒就顺着脸颊往下流了,泄洪一样,怎么也止不住。
  后来的几个月,我逐渐习惯了这种我曾以为永远也不会喜欢上的味道,它伴我撑过葬礼,熬过难眠的夜,成为我生命中缭绕不散的一缕风。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有没有盖被子,第二天迷迷糊糊睁眼时,熹微的晨光尚未冲破无边的黑暗,而我房间里的灯亮了一宿。
  我轻手轻脚地出门,在河边等待一场绚丽的日出,结果被云翳挡了道,只能吃了早饭后又折回去,碰上了刚起床的卓子骞。
  终于能够大大方方地看清他的模样,我小心地掌控着眼神的分寸,不让自己没有看见日出的失落表露在脸上。他见了我,笑着打招呼,穿了件白衬衫,清爽又挺拔。
  卓子骞是那种第一眼望过去就会觉得故事感浓郁的男人,不笑的时候像黑白电影里的男主角一样冷肃而忧郁,但只要眉眼稍稍一弯,整个人的气质就变了,变成了文艺片里可以开跑车也可以骑自行车的男人。
  是女人和男人都会羡慕的长相。
  因着这一点近似于见色起意的好感,我没有直接回房间取东西,而是借喝豆浆的理由陪他一起去吃了早餐。闲聊的时候,他告诉了我他的职业,不是我幻想出的什么精英白领,而是书店老板。
  但对我而言,前者会让我赞叹他的优秀,后者却能引起我的兴趣。
  我高中毕业后就没再念书,不配算作一个文笔好的人,但读书的那几年也的确是还算将就的语文成绩让我不至于沦落到班上的倒数几名。
  纷繁枯燥的理论让我头疼,我喜欢故事,不论是藏在文字缝隙里不为人知的秘密,还是大胆宣于纸笔的情爱,我都孜孜不倦地去了解。也许是自己的经历太过平凡,便想把看到的东西都据为己有,努力地尝试共情,以至于当年那些春心萌动的女孩递给我的情书我都一字一句认真读过。
  所以在卓子骞说他是书店老板的时候,我想我还是露出了一点激动的端倪。
  哪怕他随意地调侃说自己是卖书的,不负责看书,但不可避免地,他在我心里的好感度又多了一点。
  真好笑,我们只不过是多聊了几句的陌生人,偶然来到同一个地方,萍水相逢,过不了几天就会分道扬镳,之后大概率一辈子也不会再见,我却偷偷在心里给他打分。
  还因此心情变好了一些,告诉他我准备去古城买些鲜花饼吃。
  现在回忆起来,我不得不再次感叹宿命的神奇。上天在我最失落的时候将一个充满故事感的男人送到了我的面前,并且同时给予我们从未有过的莫名的激情,让爱情拥有了萌芽的土壤。
  在此之前,我是一张白纸,不知道情爱的滋味,甚至在毕业后重温那些被我放在饼干盒子里的情书的时候,依旧困惑而不知所措。
  其实到现在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喜欢男人还是喜欢女人,我只是喜欢卓子骞罢了。
  他邀请我,我答应他,这一切都发生在我们认识不到一周的时间内。我们只是在栽满花的后院里一起抽着烟,交流了一下关于旅行的看法,接下来发生的事就顺理成章地发生了。
  那天晚上,他问我为什么会答应和他一起旅行,我的回答是“虽然我们现在彼此了解不多,但我们应该会相处得很愉快。”
  我没有撒谎,那个时候,我认为我们有很大可能成为很好的朋友,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想法。
  在一起后细细回味,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原来没有任何感情是空穴来风。
  我被卓子骞充满故事感的气质吸引,他像一本书,我抱着好奇的心思翻开,没想到最后却脱离了故事本身,爱上了他这个人。
  若说爱情是杯苦甜参半的咖啡,那我的这杯必定没搅匀。
  意识到自己感情发生转变的最初,我慌张,羞愧,唾弃自己。他因为考虑我的心情,给我讲自己的经历来让我宽心;他同意我去他的书店看书,幽默风趣总是在逗我笑。这样好的一个哥哥,我却对他起了不该有的心思。
  我怎么可以,怎么会被男人的身体吸引?
  奶茶店里,他贴好纸条后回身将我困在怀里的那一瞬,我承认自己差点被动物的本能打败。
  这种感觉对我而言实在新奇,因为从小到大,我的身边也出现过几个眉清目秀的女孩和英俊高大的男孩,但我只会默默欣赏,从没生出想要触碰的冲动。
  我隐隐意识到有什么东西是不太一样的。
  可是这多肤浅啊,因为皮相而爱上一个人,不仅让我羞愧,更让我觉得亵渎了卓子骞。
  而且,这点心思根本不配被称为爱,这更像是我第一次对荷尔蒙的引诱性有了初步认知,一个无趣的人不经意受启发后变得更加细腻了些,或者是对体贴温柔的旅伴的下意识的依赖。
  所以我只是沉闷了一会儿,很快便恢复了正常的相处模式。
  直到我得知了卓子骞的一个秘密。
  他喜欢男人。
  他并没有刻意向我隐瞒这件事,前男友打电话骚扰时,还是我主动帮他解决的这桩麻烦。我不恐同,也尊重别人曾经的感情经历,但我还是忍不住小小地雀跃了一下。
  立马就压制住了。
  当时我还觉得自己有病,傻子一样,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在高兴什么。
  现在知道了,给卓子骞说了以后,他还笑话我像个小孩子一样。
  呸,当初他和我坦白自己的心路历程的时候,我都没嘲笑他呢。
  云南旅行的那段时光是我平凡的一生中为数不多的闪光点,我和卓子骞在一起做了许多事。他带我在酒吧里喝酒听音乐,我带他到古城深处买最正宗的鲜花饼;我们在半夜走回民宿时一起对着星空许愿,一起拿着相机在异乡的街头拍照······这些网络上列的情侣间必做的事,我们没有提前约定,却一件一件都做了个遍。
  这样看来,我对他发出邀请,实在是有理有据,名正言顺。
  我就是想和他多呆一会儿,不管以什么身份。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还是会想起姐姐,想起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女人已经不在人世,心就像被刀子刮蹭一样难受。但我不再如最初几天那样一整天郁郁寡欢、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了。
  因为卓子骞,我渴望睁开眼,迈开腿,好好看看这个世界。
  我带卓子骞回到我小时候生活的村庄,给他杀鸡炖汤,带他去看麦浪,领他爬上山坡。我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毫无顾忌地让他侵入我的生活,他笑得那么开心,不管是做什么都似乎无比满足,这让我再次感受到自己的存在对别人来说是有意义的。
  上一个让我产生这种感觉的人,是姐姐。
  我以为我已经压制住了自己不成熟的想法,可是一个下午之后,它再度出现,来势汹汹。我失眠了两个晚上,到最后还是缴械投降,无奈地放任单纯的感情一点一点变得复杂。
  那个下午,卓子骞和我坐在阳台上。他手上拿着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落在书架上的席慕容诗集,笑着问我最喜欢里面的哪一句。他和我讲海子,讲席慕容,讲聂鲁达,他坐在我的对面,鬓角的碎发被一缕温柔的风吹得飞扬起来。
  他肯定不知道我最喜欢他什么模样。
  就是那一刻,在他嘴角噙着笑,告诉我他最喜欢的一句聂鲁达的诗是“我想,像春天对待樱桃树般地对待你”时,他猝不及防地闯进我的心里。
  哪怕是一种错觉,他眼底的温柔并不独属于我,他温软的言辞可以无差别地献给每一个路过的人。
  我也认了。
  青云视角的番外来啦~这不是全部,还有第二部 分 
  评论more more more!!!
 
 
第44章 番外二:他是上天赐我的玫瑰(2)
  回到成都后,生活回到正轨,一切还是和从前无二,我却会在忙碌之余漫出淡淡的失落感。
  早就知道卓子骞住的地方离我不算近,但还是很庆幸我们生活在同一座城市——成都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每个星期抽空去拜访他一次,这我还是能做到的。
  可是人总是贪心的,有一就想二,总想索求更多。
  所以在一天下午,突然有个男人叩响店门,将一封信交到我的手里时,我愣了一会儿,随后意识到所有无处安放的感情都有了归宿。
  没想到。
  没想到卓子骞会选择这样的方式和我交流。
  没想到他的字那么好看,一笔一划恰到好处,就像他这个人一般长身玉立。
  没想到旅行结束后,他依然和从前一样,愿意花时间与我分享他生活中的趣事。
  那天下午,除了忙店里的事,其它时间我几乎都在盯着那页薄薄的纸。晚上我坐在宁宁的书房里,握着钢笔的手颤抖得厉害。毕业之后我已经很久没写字了,生怕自己写出来的东西歪歪斜斜,难以入眼。
  看着纸上一排排不知所云的文字,我抿着嘴唇不知道如何是好。因为紧张,写错后划掉的字就有四五个,再从头到尾通读一遍,惊觉稍微具备理解能力的人大概都能品出一点我没有掖藏好的小心思,于是删删改改,不成样子。
  一封一千字不到的信,我从晚上七点写到十点,重新誊抄了一遍,写完最后一个字之后赶紧折起来塞进了信封里。写信就有这个好处,不管途中多么兵荒马乱,最后也能装作从容淡定。
  也有藏不住的时候。
  与卓子骞待在一起,我会忍不住心跳加速。
  每周我会亲自去一次卓子骞的书店,带上他订的花,顺便再帮他修剪一下插在花瓶里。我坐在他店里的沙发上看书,书看累了就拿来挡着脸,偷偷瞥一眼书店老板。
  他给我泡茶泡咖啡,没有顾客的时候,坐在我身边,有时候闭上眼睛小憩,有时候捧一本书和我一起看。我们之间似乎有一条无形的绳子,始终维持着暧昧的距离。
  没错,我用的词是“暧昧”,因为我隐隐感觉到了他的回应。
  不知道该不该称为是回应,我从未对卓子骞明示过我对他超出朋友范围的喜欢,但他看我的眼神似乎不太一样,像春天的风,又像夏天的海浪,黑亮的瞳孔里弥漫着难以言说的温情。
  不是自作多情,完全是因为,他看我的眼神,很像我看他的眼神。
  可我不能确定,更不敢鼓起勇气问他,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学生时代递给我情书的女孩们是多么的勇敢。
  失败的后果太严重。
  也许呢?也许就这样做朋友就能让我满足。尤其是在卓子骞新开了一家书店,彻底和我做邻居以后,我离他更近,却也更加踌躇不前。
  我见过卓子骞的妈妈,一起吃过饭,听过她的故事,是一个很温柔很坚强的女人。看着她,我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我的姐姐,怕生的毛病都好了很多,心里暖融融的。我也邀请他来我家吃饭,姐夫和宁宁对他的印象很好,来往也就更加频繁。
  这样平凡的生活美好得不真实,美好到,我将任何的变故都视为威胁。
  那个时候我觉得,做一辈子的邻居,其实也挺好的。
  所以说啊,人在温水煮青蛙的时候就应该被泼一盆冷水清醒一下,不然看清自己的内心实在太难了。
  卓子骞无意碰我一下,我耳根子就红了,听到一个男人自称是他男朋友,一边吹口哨一边载着他扬长而去,我连咬破嘴皮吮吸出的都是苦味。
  怎么就忘了呢,如果一辈子只是邻居,那他的生命里迟早会出现比我更加重要的男人。
  到那个时候,他不属于我,像现在这样快乐单纯的时光,我也没有资格分享。
  我站在路口问自己,我真的能沉得住气吗?
  答案是不能。
  接下来的几天,我过得浑浑噩噩,好在有事要忙,也没有太多闲工夫面对心里的一团乱麻。人都是趋利避害的,哪怕知道逃避解决不了问题,还是会忍不住用其他的事情来转移注意力。
  一个老顾客的婚礼定在周日,我忙着准备各种捧花和花束,巧的是卓子骞也在为他朋友的婚礼做准备,每天空闲的时间全拿来手写请柬了。
  更巧的是,我的老顾客,他的朋友,竟然是同一个人。
  最巧的是,新娘是卓子骞的初中同学,也是小时候和我一起玩、八岁后离开村庄失去联系的女孩。
  真是无巧不成书。
  我发现自从遇到卓子骞后,我的生活像是突然变了个轨道,充满了各种意外和惊喜。
  婚礼上,卓子骞无奈地给我解释,那天自称是他男朋友的人是他的好友,他还是单身。我的心像是被重重地撞了一下,惊讶,欣喜,各种各样的情绪都涌了出来,到最后剩下的是愧疚。
  为这段时间刻意的冷落他愧疚,不管他是否注意到了,不管他是否真正在意。
  也为自己的固步自封而愧疚,如果现在我不努力争取,那就得做好他被别人抢走的准备。
  我很幸运,这次只是虚惊一场,顺带点醒了我这个呆子。
  好歹试试吧,一步一步来,去琢磨最舒适的相处方式,试探他能接受的最短距离。
  想通这一点后,我的生活再度变了一个色调,从明黄色变成了暖橘色。我大方地接受卓子骞的好意,也大方地领他深入我的生活。
  我们于夏天相识,一起走向冬天。
  他进入我的世界,分享我的幸福,替我扫荡阴霾。
  宁宁在学校被欺负的时候,我恨自己除了拳头之外什么都没有。卓子骞冷静地帮我处理了这件事,安排宁宁转学,安抚暴躁的我,如果没有他,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有没有能力将我爱的小侄女从噩梦里解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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