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从寒风骤雨里走过的人,比我见识过更多的悲剧丑恶,怀抱却还是那么温暖。
是我心安之处。
这个世界上,有谁没有伤疤呢?我知道哪怕再开朗的人也会有不愿言说的痛楚,再亲密的两个人也不可能知晓彼此的全部,尊重和陪伴才是最被需要的爱。
就这样,我小心翼翼地爱着卓子骞。
我们各自持有爱的法则,我尊重他拥有自留地的权利,他认为坦诚是基本的要求。他希望我能够保护好自己,而我会在危险来临时毫不犹豫地挡在他面前。
以前听别人说过,爱到深处会变成本能,连我自己都还不清楚自己的感情到了那一步,本能就已经给了我一个答案。
在巷口,替他挡下那块石头,是本能。
在床上,偷偷吻上他的前额,也是本能。
其实那个时候我什么都还没想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汹涌的爱意,不知道该选什么时候向他坦白;但后来卓子骞告诉我,很多时候不需要把所有事都想得清清楚楚,遵从内心的选择,上天会给你想要的。
他说得对,或者说,即使他说得不对,我也没法验证了。
我想要的东西,都是他给我的,他就是我的上天。
猝不及防的,我被揭穿,他拉住我,我们唇齿相依,在医院的一角拥抱接吻。似乎一下子什么都变了,但我们都知道,这场变故从太早的时候就埋下了引线,缺的只是一个引爆的时机。
卓子骞问我,什么时候对他动的心思,我笑着让他自己琢磨,不是为了故意吊着他,只是还沉浸在兴奋的余韵里,根本组织不好语言。
在他苦苦思索的那一周,我偷偷地,给他准备了一个惊喜。
太久没有碰过吉他了,练一首新曲子真的挺难的,晚上练习的时候还被邻居控诉过扰民,但我还是厚着脸皮坚持了下来,战战兢兢地站上舞台。
我要给我爱的人一场永远不会忘的告白。
一曲将了时,卓子骞站在舞台下,抬头与我相望,手里捧着花,眼睛里映着花和我。
我没有接过花,而是牵住了他的手。
他才是上天赐我的玫瑰。
答应的番外还有两个,但最近三次很忙很忙(详见微博),所以会晚点写,暂时先到这里啦。
再次感谢。
第45章 番外三:岁岁
北京,四月,和风煦煦,携春而来。
嘈杂和喧嚣绝非车水马龙的现代化街道的专属,声音回荡在胡同口成为了另一种热闹。近年来老街两旁流动的早点铺汇成一条龙,狗吠却渐渐隐没于鼎沸人声中;大概是阳光太好,一切不必起早贪黑的生灵,都更变本加厉地耽于享乐。
阳光在我的手腕上拴了条金色的链,拽着线头猛地收紧,我被突如其来的热浪扑面,睁开了眼。
郑青云侧身睡在我身旁,阖着眼,我不忍将他唤醒,于是轻手轻脚地出了房门,到院子里去找我放着音乐练太极的姥爷姥姥。
“起来了,起来了。”
听见我的脚步声,姥姥没回头,依旧气定神闲地随着音乐的节奏出招,只是掀了掀嘴皮子:“年轻娃,懒得很,太阳催着都不起。”
姥爷收步,立在树旁,笑吟吟朝我招手:“外孙儿过来,你对象呢,还没起?”
奇怪得很,“对象”一词再平凡不过,出自我姥爷之口却轻易使我红了耳根。
“他有点认床,昨天很晚才睡着,”我拈起一片落在我头上的叶子,随手扔在地上,“让他再睡会儿。”
我没敢当着两位老人的面道出真相,其实郑青云压根没什么认床的毛病,不过是昨晚上床后缠着我折腾到半夜,睡眠时间不足罢了。
这是我们来北京的第二天,踩着三月的尾巴赶到,一觉醒来已是新的一月。
四月的开头是清明,诗曰“清明时节雨纷纷”,北京的空气里却嗅不到一丝潮湿味。这次专程来看姥爷姥姥,是母亲的意思,让我带着郑青云来见见二老,顺便踏春散散心。
一套动作练完,姥姥关了音乐,慢吞吞地挪着步子回房,沏了一壶茶后端出来,边走边嘀咕:“你们这些小娃娃,娇贵得很,好吃好住伺候你们……”
“老太婆,都八十多的人了,嘴巴还那么毒。”姥爷出言打断,做出责备之态,话里却并无讽意。他抬手拍拍我的胳膊:“小骞,姥爷想和你对象说说话,那孩子,不怕生吧?”
提前给郑青云打了招呼,二老面对小辈也算是和蔼的人,自然不会有太多顾虑。我说:“青云大方着呢,姥爷,有什么想说的,我可以在旁边听吗?”
姥姥坐在一旁摇蒲扇,依然是慢悠悠的,带起微风几缕:“有什么不能听的,老头子唠叨,不过是要和你们讲从前的故事,那些事,我听了几百遍,耳朵都起茧子咯!”
姥爷无奈地瞥了眼姥姥,遭人瞪了回来,认命般地摇摇头,与我相视而笑。
建国之前,姥姥是举人老爷家的嫡孙女,矜持娇贵,风光无限,姥爷只是一做木工的匠人,若论门当户对,是八竿子也打不着的。大小姐偏偏就看中毛头小子,逞着一股子傲劲儿,不求入赘不收重彩,竟就这么嫁了,布衣粗食地过了几十年。
只剩下一张毒辣的嘴,还依稀能看出从前大户小姐说一不二的气质。
捕捉到树叶被脚后跟碾碎的声音,我回头,看见郑青云大步朝我走来,走近后又放慢速度,笑容带着几分扭捏:“姥爷,姥姥,早上好。”
眼睛一斜望向我,似乎在嗔怪我没将他唤醒,起床后找了半天也不见人影。姥姥问他是否吃了早饭,他答吃过了,这才坐下,眼神却黏在姥爷身后的海棠树上,一瞬不瞬地盯着看。
我说:“自从我有记忆以来,这棵海棠树就这么高,也不知道有多大岁数了。”
姥姥接话:“别说小骞你,姥姥还是个姑娘的时候,这棵海棠树就在这儿,只不过那时候没有这么高粗,和现在不能比,不能比。”
这座宅子是姥姥娘家留下的,庭院里一棵白海棠树镇宅,从前总被人说风水不好,现在被证实是封建迷信。一丛丛绿叶托举着白色的海棠,再过几日终将不敌,被那落雪一般的白花盖住颜色。
郑青云笑着扫了我一眼,对姥爷姥姥说:“我和子骞也在院子里种了棵海棠树,但是移植的小树苗,还没长大,不知道要等多久才能长得和这棵一样。”
姥爷半截身子浸在树荫里,嘴唇翕动:“不要急,树要慢慢长,人要慢慢品,日子得慢慢过,才有味儿。”
姥姥跟保姆王妈去商量中午的吃食,留姥爷、郑青云和我三人在院子里,慢慢讲那些她听了八百遍、耳朵都起茧子了的陈年旧事。
姥爷说:“我做了一辈子的木匠,一辈子呆在北京城,出老窝的次数一只手就能数清。婉华长大之后,总要我和你姥姥去成都和你们母子俩一起住,我都说不去,在一个地方呆惯了,人就懒了,更懒得去操儿孙的闲心。”
郑青云连忙说:“儿孙自有儿孙福。”
姥爷拢手,捋了捋他并不存在的胡子,笑着说:“小郑说得对,但人老了,总想找人说说话。身边只有个老婆子,说了几十年,我也说腻了,她也听腻了,只好把从前的事,讲给你们小辈听。”
“我年轻的时候,曾经收过一个徒弟。那时候啊,我差不多和小骞现在一般大,徒弟也就十来二十岁,一身腱子肉,能干又懂事。”
姥爷瞥了我一眼,吁了口气,接着说:“他父亲以前是抗战军人,战场上落下一身的病,没过两年就去了,留下他们孤儿寡母过日子。小骞他妈应该对他有点印象,他以前经常来我们家吃饭,没活的时候顺便扫扫院子,这棵海棠树啊,他也剪过枝。”
“他还健在吗?”郑青云显然又被故事吸引了,不自觉地往我身边靠了靠,“家住哪里,可以让他过节的时候来陪陪您。”
我却觉得奇怪。之前从未听母亲或姥爷提起过这个徒弟,也不曾与他有过一面之缘。若真有这样深的牵绊,两家应该常走动才是,我又怎会毫无印象?
我看向姥爷,他顿了顿,没有回答郑青云,再开口时,声音染上一层隐秘的悲戚。郑青云也许察觉不到,我作为外孙,理应拥有这份敏锐。
“住在北京,日子比别的地方的人好上不少了。原以为这辈子就这样平平淡淡过去,谁知道,饥荒没饿死人,时间没磨死人,偏偏来了个大革命,害死人。”
姥爷的声音彻底沉了下去,嗓子里发出几声喑哑的闷哼:“红卫兵把他和另外一个小伙子拉到街上批斗,打得鼻青脸肿,那个时候我才知道,我的徒弟有个同性爱人。”
“红卫兵让他们忏悔,逼他们认罪,他们不肯,那群疯子竟然活生生打断了我徒弟的手!”姥爷的嘴唇颤抖得厉害,愤怒聚成两团火在他浑浊的瞳孔里燃烧,“后来他们都被发配出京,你们说,一个不能做工的木匠,和废人有什么区别!幸好他那个爱人还陪着他,自那以后,我便很久没有了他的消息。”
“听到他的死讯,是大革命结束之后,他的爱人辗转回了北京,特地找上门,说我徒弟闭眼之前交代他要回来看我这个师父,我才知道的。”
姥爷啜了口茶,费劲地吞咽,仿佛回到了几十年前,再次面临那道生离死别的坎,怒吼着试图跨过去,却悲哀地发现根本做不到。
“他早死了,被发配的第二年冬天,他就死了。”姥爷的目光落在我和郑青云身上,锋利的怒气外裹了一层柔和的悲悯,“好人没有好报啊,有些怨偶不情不愿却纠缠一生,有些人情深义重偏偏不得善终,怪谁,怪谁。”
我顿时知道了十年前我向家里出柜时,姥爷骤然垮下来的脸其因为何。我心里五味杂陈,正欲开口,却被郑青云截了话头。
“姥爷,”郑青云认真地盯着老人,“如果你能替你的徒弟重选一次,是和不喜欢的人做一辈子怨偶好,还是和有情人在一起被众人唾弃好?”
我心头一颤,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更不知道姥爷会说什么,只能沉默地坐在一旁,勾紧郑青云的小指。
“选不了,不能选,两条都是死路,”姥爷枯枝一般的手覆在郑青云的手上,缓慢而郑重地拍了拍,“小郑,小骞喜欢你,他性子倔,什么事都做得出,你们要保护好自己,别非要和这世俗拼个你死我活。”
“婉华曾经和我说过,时代不一样了,两个男人在一起虽然还不能结婚,但也不会被批斗。我老了,固步自封几十年,不知道社会又变成了什么模样,究竟还有没有那些吃人的规矩。姥爷只知道,两个人在一起幸福平安地过一辈子,比什么都强。”
姥爷扭头,指了指身后的海棠树,似乎想起了值得雀跃的往事,眼底的阴霾淡了,嘴角泛起一抹释然的笑。
他说:“我和老太婆结婚六十五年,红本本都是之后补的,每年就在这海棠树干上划上一笔,有些慢慢长好了,有些还看得见。好多事已经记不清了,也有好多事还清楚得像是发生在昨天。你们两个还年轻,我这个老头子没别的愿望,只希望你们也能这么囫囵活着,相守一辈子。”
郑青云走到树下,手指攀上枝干,痴痴地抚摸着。须臾,他走到姥爷身前,单膝跪下,用宽厚的手掌包裹住老人的手,诚恳而郑重地点头:“会的,姥爷,我们会的。”
远处传来吆喝声,是王妈招呼我们吃午饭。
饭桌上,姥姥问姥爷给我们讲了什么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姥爷只笑不答。郑青云见姥姥大有拿筷子敲打自己丈夫的意思,连忙解围,顺着院内的海棠树岔开话题,说自己穿珠花的手艺不错,下午摘几朵花,给姥姥做个绾发的簪子。
姥姥毕竟曾是大户人家的小姐,什么稀奇玩意儿没见过,我没料到她竟真对穿珠花有如此大的兴趣,一放下碗便跟着郑青云去了庭院。
我缀在两人身后,决定就这样心无杂念地看着我爱的一老一少,消磨掉四月的第一个下午。
郑青云拿了根细软的长铁丝,用钳子剪断,弯成两折。见我也跟着来了,他抬头一笑,递了根铁丝给我:“来都来了,就学着点,以后要是我突然有事,不得空来看二老,你也好逗姥姥乐呵乐呵。”
我们踩在椅子上,扯住海棠树最矮的几枝,小心翼翼地采了八九朵花。郑青云絮絮叨叨,嘱咐我采花可以,切记不要伤及枝干;间次采摘最好,不会薅秃一整根树枝,也不会毁了树的美感。
郑青云是和花打惯交道的人,自然比我这个笨手笨脚的人熟稔不少,采花穿花皆有门路,而我拙劣的模仿不过是东施效颦。
姥姥坐在一旁咯咯地笑,眼尾的皱纹挤在一起,绽成一朵盛放的菊花:“小骞做的丑死了,别糟蹋花,你看小郑做,成不成?”
郑青云没抬眼,弯了弯唇,腾出一只手在我大腿上捏了一把,便聚精会神地继续穿花。缀了几朵白花,再在草丛里摘些黄的粉的,最后嵌上两片一大一小的绿叶;前后不到十分钟,郑青云便做好了一支,递给姥姥。
“随意做的,不怎么精致,”郑青云眨眨眼,“姥姥别嫌弃。”
姥姥却喜欢得紧,特地重新绾了个发髻,催着我帮她戴上。曾经心高气傲、打扮精致的小姐已经被岁月洗去了妆容,成了平凡的、坐在胡同深处晒太阳的老太太;好在海棠花一直都在,陪着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姥姥对我说:“天气好,带小郑出去逛逛。”
我连忙应下,牵着郑青云出门,两三点钟的太阳悬在天边,难得苍穹如此明澈。胡同里不如早上热闹,下象棋的老大爷身边围的人最多,其余不过是两三行人匆匆而过。我和郑青云走出胡同,途径闹市,偶遇卖糯米糖葫芦的小贩,就买一串分着吃。
我说:“这样和我在一起,会无聊吗?”
郑青云在我腰窝处挠了一下,他像只小猫,喜欢挥舞爪子装凶,可最狠辣的招数也不过是虚晃一枪。
“怎么会无聊,”他咬走最后一粒山楂,直勾勾地盯着我,“我身边跟了个什么都不会的笨蛋,什么都要我教,忙着呢。”
我不深刻地反省了一下,的确,我没他手巧,穿珠花不会,给书店后院新栽的海棠树浇水施肥也不会,连书桌上养了一盆仙人掌,都差点因为我浇水太过热情而被淹死。
我抓紧郑青云的手:“你嫌弃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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