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误弦曾好奇地问过顾西为什么这么重视《大漠孤烟》。那时候曲误弦喝多了,不然他不会这么莽撞地问话;顾西也喝多了,不然他不会回答:“因为这是我答应过一个人的承诺。”
也就在那天过后,两个人的关系突飞猛进,很快成为了好朋友。
…
周顾到得很快,毕竟是下午两点,不是高峰点,不堵车。
曲误弦见到周顾的时候是直接扑上去的:“顾哥,你怎么才来呀。”说着,扑上去就亲了一口。
周顾摸了摸曲误弦的脸蛋,哄道:“对不起,都是我的错,好不好?”
曲误弦哼了一声,还是乖巧地接过周顾脱下的外套,笑意盈盈地介绍他的好朋友:“顾哥,这是我的朋友,顾西。”
然而他的顾哥一脸惊悚。
曲误弦:“……”
曲误弦:???
不是,这也是你前男友?
周顾一脸仿佛在做梦的神情:“顾,顾夜西?”
曲误弦闻言,眼底都是惊讶,回头看着他的好朋友顾西。
顾夜西风度翩翩优雅有礼:“好久不见,周顾。”
作者有话要说: 每日皮一下:
顾顾:这不是我前男友吧
乔乔:你还想有几个前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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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周顾和曲误弦都是惊讶的。
曲误弦没想到,他认识的朋友顾西,竟然是传说中和周顾蒋随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后来因为家里破产而下落不明的顾夜西。
周顾也没想到,他会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这个场合遇见顾夜西。
蒋随想了七年也只敢想想的人,就这么活着出现在他面前。
这都是什么缘分?
蒋随还不来,还想看他笑话,活该!
…
事实上,虽然外界都说顾夜西曾经是他们这个圈子里的人,这样说也确实没错,但周顾和顾夜西其实不太熟。
最开始,这个小圈子里只有四个人——周顾,蒋随,宋边溪,赵引风。
周顾的父亲周炜,蒋随的父亲蒋钦,宋边溪的父亲宋流光和赵引风的父亲赵长泽在还是一穷二白的时候就是大学的室友,后来不约而同开始创业,也都成为了燕城名气极大的企业家。
周顾、蒋随、宋边溪、赵引风四个才能真真正正叫一起长大——他们从在娘胎里开始就认识了。
后来加入的江之矣和顾夜西则不同。
江之矣是蒋钦的私生子,十六岁那年才出现在众人视野里,出现在他们的小圈子里。但那时,只有蒋随一个人把他当弟弟,其余三个都是面子情。
十九岁,蒋钦去世,江之矣的所作所为才真正让周顾三人认同他,江之矣也才算真正地加入到这个圈子里。那时候,周顾他们大约二十五六岁。
而顾夜西出现得更早。
顾夜西的父亲顾岭和蒋随的父亲蒋钦是合作伙伴,顾夜西和蒋随同岁,在他十二岁那年,才被蒋随介绍给他们成为朋友,一起上了初中。
但十六岁的周顾胡闹,和他父亲吵架,一怒之下离开燕城,到了老家榕城去念高中。高中之后,在燕城呆了不到三个月就又去了美国读书,之间几乎没有联系过只认识了两三年的顾夜西。
后来周顾二十三岁大学毕业回国,蒋随、宋边溪、赵引风都来给他接风洗尘,但顾夜西没来。周顾这才知道,顾家破产,顾夜西又和蒋随闹了点不愉快,就连夜离开了,和谁都没打过招呼。
也是后来,周顾他们才从醉酒的蒋随口中知道,顾夜西和蒋随有过那么一段,根据蒋随的酒后真言,是顾夜西渣了他。
但这话没人信,根据蒋随后来的花花公子特征,三个兄弟一致认为是蒋随渣了顾夜西——蒋随脾气爆,生气起来嘴上没个把门,什么话都敢说。当兄弟的,心里不舒服揍一顿就是了,反正也打不死。
但是当恋人,遇见这样一个嘴上没把门、生起气来什么话都敢说的暴脾气,只怕要被气得半死。更何况是十多年前那个同性恋爱还不能见光的时候,哪个不是玻璃心?顾夜西是被蒋随的口无遮拦气走得也不一定。
只是蒋随看起来实在太痛苦了,于是也没人敢提。
…
周顾坐到桌前,压下心底的震惊:“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你回来告诉过蒋随了吗?”
顾夜西摘下了眼镜,笑道:“还没,刚回来,谁都没来得及见。要不是乔乔和你认识,大概我还见不到你。”
曲误弦还在一旁神游天外。
顾西是顾夜西?
他合作了快半年的编剧是他男朋友的好朋友?
这都什么展开?
顾夜西在为他的行为道歉:“抱歉,乔乔,我没有告诉你我的真名。这是我的错,我愿意为我的过错而负责。”
曲误弦连连摆手:“西西哥,别这么说,我没怪你。”
确实没什么好怪的。
他和顾夜西刚刚认识的时候,顾夜西不愿意告诉他真名又怎样?谁会告诉一个刚见过没几次的人自己的隐私?
哪怕是现在他和顾夜西很熟了,细算起来他们认识也不过半年,顾夜西既然在外都改名换姓,不告诉他也没什么。
更何况,是顾夜西主动提起来,他是星河下部剧的编剧,想见一见周顾——顾夜西早就认识周顾,知道一见到周顾他的名字就瞒不住,但顾夜西还是没有避讳他,足见顾夜西根本就没想瞒着他,只不过是没找到好的时机告诉他而已。
这有什么好怪的?
顾夜西眉眼含笑:“我就知道,乔乔最大度了。”
曲误弦有点不好意思——他可配不上大度两个字。
三个人相对而坐,全靠曲误弦和顾夜西说说笑笑才没冷场。
周顾有些接不上话,他和顾夜西这么多年没见,本身又不熟,一时之间除了蒋随,竟然没有话题可以聊。
但周顾不想和顾夜西聊蒋随。
蒋随这么多年的痛苦周顾看得见,当初蒋随和顾夜西分手,一定比他和沈樵分手更痛苦——他用了两年的纸醉金迷换来了以后每一天的清醒,但蒋随却在七年间每天都倍受折磨。
蒋随忘没忘掉顾夜西,长眼睛的人都看得见。
但他看顾夜西,反倒潇洒得很。
蒋随说得没错,顾夜西就是个渣男。
但周顾没想到,顾夜西和他有话题可聊——他聊的是沈樵。
顾夜西动作优雅的戴上眼镜:“前几天我看到了一个人,是给《大漠孤烟》配乐的歌手,你应该认识,沈樵。”
周顾:“……”
怎么又是沈樵?
…
周顾在遇见沈樵后听曲误弦说过,他和沈樵是怎么认识的。
很狗血,很小说。
沈樵在美国待了五年,还是决定在他三十岁这年回国发展。在国内了无牵挂的他第一站选择了去敦煌。
萧条万里外,耕作五原多。一扫清大漠,包虎戢金戈——似乎空旷的大漠,能了解他寂寞空虚的内心——反正沈樵的话周顾没信,他估摸着曲误弦最开始可能信了,但后来也不信了。
反正最后的结果是沈樵在沙漠唱歌弹吉他的声音被苦苦寻觅主题曲的曲误弦听到,用尽万般连周顾都没享受到的热情邀请沈樵去了剧组。
然后,曲误弦“意外之下”发现了沈樵钱包里的合照——沈樵和周顾接吻的合照——鬼知道这个信息化的时代为什么还会有人用钱包。
然后沈樵发挥他这辈子最优秀的、连高考作文都不配得到的文采编了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
什么我和我未婚夫因为一点误会而分手,什么我未婚夫对我情深不悔,什么我这次回来就是为了挽回他,听得曲误弦醋意大发,差点淹没了整个燕城。
——也差点淹死周顾。
…
所以,怎么又是沈樵?
他周顾上辈子难道除了蒋随,还欠别人钱不还了?
比如沈樵?
这得欠多少个亿呀。
周顾恨不得拍死上辈子那个欠钱不还的自己。
面对曲误弦凉凉的眼神,周顾只能硬着头皮说:“其实,我和沈樵不太熟。”
所以,兄弟,你要是还把我当做兄弟,就别说了。
我求求你了。
但顾夜西大抵是不想把周顾当做兄弟的——反正也只是认识了没几年的塑料兄弟情:“我是在一家酒吧看见沈樵的,那时候他身边还有一个金发碧眼的美国人。”
金发碧眼的美国人?
菲利普?
作为一个从小到大的三好学生,周顾第一次打架就是对菲利普这个人渣,三拳头下去打碎了菲利普的门牙,还差点闹出外交事故——要不是菲利普自己做贼心虚,周顾可能连学位证都拿不到就要被遣送回国。
但沈樵和谁交往和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沈樵自己愿意和一个在他饮料里下料的王八蛋继续做朋友,他能怎么办?
只能随他去喽。
看着周顾一脸无所谓的表情,顾夜西心里一阵着急。
周顾怎么能这样对沈樵的表现毫不在意呢?上辈子,就是因为周顾对沈樵的轻视,才让他们最后得到那样惨烈的下场。
不过也是,周顾从来都是这样,天真又善良,从不肯轻易用恶意揣测别人,温柔的像个圣母白莲花。
这样善良的周顾,不会想到沈樵究竟是怎样一个王八蛋,所以对沈樵总是眼不见心不烦,因此看不见沈樵美丽的皮囊下是怎样扭曲的灵魂。
也只有这样善良的周顾,才会在曲误弦……那样的境地之下,还对曲误弦不离不弃,一次次和自己的内心做交战,一次次打破自己的底线。
这样善良中带着一点天真的周顾,才是他印象里的周顾。
顾夜西叹了口气。也罢,就当报答前世周顾不遗余力地撮合自己和蒋随,这辈子,他一定好好保护曲误弦,再不让如此相爱的两个人落到那样的下场。
顾夜西释然的笑笑:“既然如此,那就不提他了。我这次来,主要是给乔乔庆功,提前庆祝他的电影大放异彩。”
这说的就是《大漠狼烟》了。
虽然曲误弦对自己的作品很有信心,但电影的口碑、票房这事,没人能说得准——每一次的电影扑街,从导演到主演都没想过自己的电影会扑街。
现在哪怕一切都是没影的事,但顾夜西的话还是让他很开心:“谢谢西西哥。你这话我真爱听。”
顾夜西从地上拿出一个包装盒递给曲误弦:“这是送你的礼物——回家再拆。”
那是一个不小的礼盒,大概两张A4纸那么大,而且很厚,若是换成周顾送给他的,曲误弦大概会猜是哪家出了新款礼服,周顾作为礼物送给他。
但顾夜西……顾夜西没道理送他衣服啊……
还回家再拆,真够神秘的。
顾夜西告辞得很快,连理由都是现成的——奈尔何指定了他做编剧。
虽然几位资本家敲定顾夜西做编剧还是上午的事,但中午顾夜西就已经收到通知了。他要忙的事还不少,一本几年前的小说要改编的符合现在的潮流,要下的功夫可不少。
送走了顾夜西,天也快黑了,曲误弦就和周顾回了家。
周顾去洗澡,曲误弦迫不及待地拆开了顾夜西的礼物,刚拆完就傻眼了——顾夜西他,他怎么这么不正经?
作者有话要说: 每日皮一下:
顾顾:我上辈子欠了多少钱没还呀
乔乔:你欠了我好几十个亿,肉偿吧
啊啊啊啊,又有一个小可爱给我留言了,好开森
我的收藏已经到15个了!!!!
第13章
曲误弦万万没想到,顾夜西送他的居然是一对家居服——是的,没错,是一对,毛绒绒的,可可爱爱的,还带着耳朵和尾巴的,家居服,一套蓝色的,一套粉色的。
曲误弦:“……”
这,这也太羞耻了。
这对家居服的原型曲误弦认得,是江之矣开发的一款MOBA手游《荣光》中的英雄角色,因为长相软萌可爱得到几乎全体女玩家的喜爱,虽然因为英雄强度和难度问题成了下水道英雄,但周边嘛,可爱就够了,要什么自行车。
当初曲误弦也动心了好久,但江之矣一脸八卦地推销活生生吓死了刚刚萌芽的想法——江之矣太八卦了,什么八卦入了他的耳,第二天全世界就都知道了——这点上蒋随和江之矣两兄弟竟然惊人的相似。
而不巧,曲误弦就有一个不足为外人道的小癖好经不起八卦:他喜欢粉色。
是的,他一个大男人,喜欢粉色,还是越嫩的颜色越喜欢。
这点着实令人羞耻。
可是,毛绒绒的好可爱……
不行,他是一个成熟的大人了……
但粉色的毛绒绒真的好可爱!简直让人无法拒绝!
这么可爱,为什么要拒绝?
曲误弦仔细看了看尺码,发现蓝色的比较大,粉色的比较小。他的身高只有一米七五,比周顾一米八三的大个子矮了快一个头。所以,粉色的是给他的。
顾夜西是怎么知道他喜欢粉色的?
他告诉过顾夜西他喜欢粉色吗?
还是他喜欢粉色这件事已经被所有人知道了?
不应该呀……
但粉色真的好可爱……
粉色怎么了?难道粉色不配猛男喜爱吗?
真的猛男,就该敢于尝试自己喜欢的颜色。
虽然这个小癖好连周顾他都不敢告诉,但他就是喜欢。
曲误弦看了又看,还是没忍住换上了那件家居服。
卫生间传来“哗哗”的水声,是周顾在洗澡。周顾在里面洗澡,他却在外面换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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