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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定姻缘I(GL百合)——三月春光不老

时间:2021-04-22 12:58:19  作者:三月春光不老
  不比当劳什子圣君好?
  我和舟舟前世有缘,可惜没能在一起,她不记得前尘,我也不记得关乎长烨的那些事,都是从风倾那里听来的。
  我想,若我是长烨,还真会做出站在树下和我的姑娘不说一句话眉目传情的事。
  我觉得甚是浪漫。
  舟舟也是那样想的。
  姑且当那繁星老道说的是真的罢,欲归位,元阴不可失。可谁在乎呢?
  我怀着满腔的期待把自己交给舟舟,登临九霄时,我望着我的姑娘,她实在太好了,好得我不知该怎么用言语来形容。
  但她在这事上属实笨拙,我邀她尝一尝杯中的玉液琼浆,她竟能被呛到。和她的纯情青涩相比,我委实是个小流氓了。
  她心里喜欢我这小流氓,娇嫩的身子却常常受不住,道德感、羞耻感之强,逼得我从小流氓直接晋升为小变态:有哪个正经成婚的妻妻,会偷偷跑到密室来画心上人的春・情媚画?
  我不仅画了,还画了不少,一次次地拿我不敢待她的方式渴想她。
  我画功渐长,不要脸地堪称到了登峰造极以假乱真的地步。如此一来,我更得掖着藏着。
  殊不知,以她的聪明,早就从密室之中溅在地上的墨点窥到蛛丝马迹。她比谁都了解我,了解我的痴,了解我的狂,懂我的好,也能包容我的坏。
  然而她脸皮薄,不愿我羞窘难堪,假装不知,每每在那事上待我多了几分主动,以她的方式解我的渴,灭我的火。我乐在其中,未曾深想是小秘密被发现了。
  后来发生了许多事,我疼她想要她为我生一个聪明可爱的小狐妖,长烨的火系本源晶体不知喂了她多少回,始终没传来喜讯。
  我们想过很多法子,无果。倒是那年六月,沈端没了。
  故人猝然离去,除了十七,最伤心的便是她。我哪肯要在她此时继续操劳小狐妖的事?
  沈端英年早逝,十七悲痛难捱,见过在深宫咀嚼悲意的十七,舟舟变得多愁善感,望着池子里的睡莲都能看很久,然后默默红了眼眶。
  我知道,她担心她哪天不在了,我受不了。
  但我那时最受不了的是看她哭。
  狐妖的寿数是漫长的,漫长到有时候闭眼再睁开,可能千年就过去了。
  这是天道对狐妖的仁慈,可浩荡的仁慈,何尝不是一种惩罚?
  我痛恨我,不能给她一个亲生的骨肉,不能陪她一起白发苍苍。
  我们收养了一个女婴,小名唤作衔婵,星棠是我为她起的名,这是个聪明的孩子,她懂我和舟舟的期望,也懂我们爱她。
  我将昼家传承多少年的家业交到她手上,自认对得起祖宗。
  十七撒手人寰,浔阳再没了当初的热闹,我坐在马背搂着舟舟选择远去,身后的城楼,衔婵的眼神使我感到心痛。但我知道,我不能回头,这个孩子,舟舟说得不错,实在太爱缠人了。
  我若不离去,她永远都是我羽翼下的孩子,无法长大,更无法肩负起肩上的重任。
  人总有一别,或生离,或死别。
  我与衔婵生离,往后也要与舟舟死别,这痛扰人,一旦想起,扰得我很多个夜里睡不好。
  每当这时,舟舟都会用她独有的柔情安抚我,她的唇很软,身子是烫的,腰肢软得不可思议,她细长的手臂揽着我脖颈,水眸凝望,那一刻,我相信我是她的全部。
  她的年轻貌美热情和低泣都毫无保留地给了我,我看着她一日日从稚嫩长得熟透鲜美,又一日日的走向衰老。
  她不是在意自身皮囊的人,为了我却很早开始保养。年轻有年轻的好,老了有老了的好,我常这样说,她也只是听听。
  只是一颗痴心抵不过岁月如刀。
  两鬓斑白,红颜枯老,在我眼里,她美貌依旧,我在她心里是惯爱说甜言蜜语的人,我的确喜欢哄她,逗她,但除却密室那一桩旖旎浪荡的事,这些年我从未骗过她。
  那日茶寮小二的话很是惹恼了我,我顾不得出门在外,压着她放肆轻薄,心里的怒火不停叫嚣,什么叫做事实?眼见不一定为实!
  我承认她老了,但我的爱没有老。
  她变得嗜睡,易乏,常常与我说着话睡倒在我怀中。在私塾与人授课也是如此,我不放心,时常都坐在树上隔窗看着。
  她知道我偷偷看她,每次都假装不知。她可真爱装糊涂。
  但她直到逝去的那一刻,脑子都还是清醒的。她清醒了一辈子,理智了一辈子,努力了一辈子,唯独在我这,感情用事霸占了我一辈子。
  她走了,我很不适应。我不再喜欢吃桂花鱼和糯米鸡,人都走了,怎么做都不是那个味道。
  她去后的第三十二天,我在后厨发现她为我写好的菜谱,每一个步骤写得非常详明,唯恐我这贪心的嘴得不到满足。
  可我贪的是桂花鱼和糯米鸡吗?
  我的好舟舟,她就是走了,都在用她的小爪子挠我心尖。
  坏透了……
  傍晚的风吹来,拂落一树的桃花,昼景从回忆里走出来,觉得冷,一道白光闪过,化作一只毛茸茸的大狐狸,蜷缩着身子,窝在角落不知在想什么。
  不久,家住附近的小童三三两两地从家里偷跑出来,春雨淋湿他们的衣衫、头发,便听一人稚声稚气道:“哎?你们看,狐狸也会哭吗?”
  是啊。狐狸会哭……
  狐狸不仅会哭,她还会用心爱人。
 
 
第136章 舟舟阿景(7)
  我是在春天遇到她。杨柳抽枝,天地焕然—新。
  来浔阳的路上从来不敢想生命里会发生这样的奇妙际遇,我的情缘、我这一生的所爱都在我不知道的时候提前命定。
  寻亲未果的我被宋涟和郑二追上,我惶恐不安,一是晓得美色乱人神志,二我委实不相信世间大部分的男子。薄情、好色。
  十八年来,早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我心里却无人惦记。
  于我而言,我更喜欢相貌出挑、风流俊雅、美艳多情、文采飞扬、胸襟气魄皆不输于男子的女子。
  我被他们追了上来,藏在衣袖的匕首到底没出鞘。
  我被带进一处高门大院,这样的世家豪宅换了平时我都是敬而远之,浔阳城,天子都城,有权有势的人太多,我一个都招惹不起。
  无父无母的孤女,身无长物,喝碗豆花都要估量袖里的银钱,遑论想在都城立足,闯出属于我的—番天地。我心比天高,命不怎么好。
  直到,我遇见阿景。
  我第一眼见到‘他’,心想:世上怎么会有这样无双美艳清直澄净的男子?
  春衫剪裁齐整,袖口流连缠绵迭荡的银灰细线,密密匝匝,借着傍晚时分的光晕乍看恍若平湖吹皱的水波纹。
  锦衣玉带,凤眸漂亮慵懒,雪肤玉颈,漫不经心靠在小竹椅,肩膀趴着一只和‘他’一样慵懒的猫儿。
  郑二风风火火一声喊,惊得‘他′猝然站起身,猫儿吓得跳到一旁,‘他′反应很可爱,至少是我长这么大没见过的可爱。
  比女子还俊俏的儿郎,身段好看得过分,听说我是‘他’未婚妻,那模样神情,呆呆的,我一辈子都忘不了初见‘他’的惊艳:
  阴柔俊美,清隽洒脱,眉眼流转间若有若无的妖冶,是此生不多见的景,天人之姿容,一眼能吸去人的魂魄。
  我那时虽被惊艳,多年养成的防备使我待‘他′甚是冷淡,我们的初遇藏了太多的阴差阳错,稍微有一分差池,可能我不会成为‘他’的妻。
  而阿景那时候,对情爱无感,避之如虎。我未曾被美色蛊惑,甚至不像其他女子看‘他’的眼神藏着爱慕热切,‘他′’是满意的,满意到想顺水推舟坐实了这酒后的胡说八道。
  世家主一诺千金,‘他’许我豪宅,许我万金,许我在浔阳城立足的本钱和底气,我妥协了。‘他′实在不像是我印象里的坏人。可我还是不得不防。
  姻缘司的设立方便了世间男女姻缘,契书立下,我们有了名义上的未婚亲密关系。
  回去的路上,长街浩荡,周遭尽是争着围观九州第一殊色的百姓,‘他’当着众目睽睽喂我鲜果,我被‘他′惊了一跳,很害羞,也很慌张。
  有句话说的好,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我从这人眼里看不出丝毫的歹意,以色.相来看,‘他’生得比我还美,如何还想再贪图我的便宜?
  但我还是不愿吃陌生男子递来的果子。
  太亲昵。
  即便‘他′盯着我唇的眼神清冽正直,我的心还是止不住微微鼓噪。
  下意识地就想抗拒。
  我不想动心。女子一旦动心,心就不再是自己的了。
  我尚且没谈情说爱的资格,我无父无母无仰仗,哪怕吃了亏也无人为我讨回公道,是以干脆管好自己,不为外物所动。
  安身、立命,远比—场暧昧的情爱让人踏实。
  阿景很好。带我在春天里放风筝,温和地想要靠近我,‘他’很好,不好的是我,当时我还没从少时的阴霾里走出来,防备过度,像惊弓之鸟,任何的风吹草动都能吓得我一退千里。
  看在豪宅和万金的份上,我慢慢地容忍‘他’,由着‘他’在安全范围内靠近。现在想来,那时的我肯定很令‘他’苦恼——奇奇怪怪的,像个小刺猬。
  连牵手都抗拒地要死。
  那是我第一次和‘男子’有肌肤之亲,温润的手握在我手腕,又以那独有的温柔缓慢包裹我的指尖,这其实算不得什么,大周男女开放,谈情说爱都喜欢放在明面上来。
  莫说身为‘未婚夫’的‘他’牵我的手,便是直接欺上来做一些过分调情的事,在外人看来,并不出格。相反,未婚大妻连牵手都一惊一乍才甚是怪异。
  然而我从来没试过,这些年来即便年少无知落入那等不干净的地方,也无男子碰我摸我。
  我厌恶那样的温度,始终将自己缩在自我保护的壳,‘他′贸贸然破开我的‘壳’,我被吓得不轻,我想,我过激的反应或许也吓到‘他’了。
  '他’身上的气息很纯净,眼神很澄澈,从里到外似乎都干净地不像人间有的绝色,‘他′碰我的手,我不反感,我只是习惯性的怕。
  就这样,我们很快就要同住一个屋檐下。我勉为其难地揪着‘他’的衣袖。很难为情,也很.....少女忐忑的羞赧。
  十七殿下那一鞭子打下来的瞬间,我做好了承受皮肉之苦的准备。和皇家娇贵的公主殿下相比,我又算得了什么?没人疼没人爱,孤身—人在这世上郁郁独行。
  电光火石,一切发生的很快,阿景护在我身前,用‘他’单薄的脊背替我扛下那道鞭伤。
  裂帛撕碎声入耳,‘他’面对我,靠我很近,气息扑在我脸上,我的心隐约因‘他’动摇,手触到‘他’脊背,摸到一手的血。
  是热的。
  热得我指尖都在颤。
  我想我该对‘他’好─点,至少,不要吓到‘他。'
  糯米鸡和桂花鱼是阿景的最爱,百吃不厌。
  我为‘他’洗手作羹汤,没想过有朝一日,我也会为了一个男子做到这份上。
  好罢,看在豪宅和万金的份上。
  我其实是害羞的。哪怕知道一切都是假的,还是会忍不住看着做好的桂花鱼发呆。
  越是如此,我待‘他′防备愈甚。
  我比谁都明白,心丢在一个有权有势的世家主身上,我就完了。那根本不是我要的人生。被情爱束缚的人,是可怜的。我没资格做那等可怜的事。
  我终究是嫁给‘他’了。嫁衣如火,宾客如云,浩浩荡荡排场大得我想都不敢想。
  阿景不喜欢我,充其量当我为契约伙伴,新婚夜‘他′躺在高床软枕睡得香甜,彼时的我尚且不知,往后的她会有多缠人。
  我躺在地铺一夜都保留警觉,人生在世,女孩子真的要好好保护自己,自重、自爱,不要给臭男人占了便宜,浑身香香的男人也不可以。
  世事的发展永远比我设想地要精彩复杂。在此之前谁能想到阿景那么绝艳的人,是一只狐妖呢?
  去往鱼水镇的那段路途,是我对‘他′情意发生变化的转折点,‘他′懂我,懂我的野望,懂我不甘泯然众人的心。
  爹爹都做不到的事、说不出的话,从‘他′口里说出来,可想而知带给我多大的震撼。
  那一刻,即便要我为‘他’去死,我都甘愿。
  '他’走进了我的心。
  酒逢知己千杯少,我第一次无所顾忌地醉倒了。
  进了我的心,又屡次三番进了我的梦。在我无数次感叹惋惜阿景为何不是女子的时候,那时候‘他′’已经在我心里了。我的喜欢,我的爱慕,来得软物细无声,又迅疾凶猛。
  阿景和世上一切的男子都不一样,胸襟气魄、相貌气度,独一无二,那段时间,看着‘他’,我总是克制不住心里的赞赏和崇敬。
  后来,知道真相的我常常不住地想,阿景是如何对我动心,想来想去,大抵是我抱着她睡的次数太多了。她以白狸-我的爱宠的身份在我身边,日常生活,少不了微妙的旖旎。
  比如我抱着她,她埋胸在我身前,我喜欢亲她的额头,揉弄她尖尖的耳朵,为她洗澡。这些,我相信我是第一个大胆肆意待她的。
  她穿着男装,却是最纯粹不过的女郎。轻狂秀美的外表下,藏着一颗无人拨动的心。
  我们清清白白的红颜知己的交情被一次次地打破,在我不知情的时候,在她漫不经心地忽视下,在日复一日的靠近和仰慕中,动了真心,再无转圜之地。
  她说我有趣,我巴不得我一辈子都有趣。
  阿景是女子。她看出我想逃,用决然的法子逼我就范,她委实聪明,精准地抓住我的软肋,一击必中,我被她玉白姣好的女儿身段迷得失魂,试问,谁不想拥有这般合心意的人呢?
  说起来真的太难为情,我就是这么一个怪人。不爱儿郎爱女郎。
  鱼水镇一行她改变了我,帮我良多。我性子里的坚忍被她有意识地引导出来,我怎能辜负她对我的期望?阿景永远是我前进路上的动力,因为这世上,再没有如她一般,笃信我能功成名就天下知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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