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如果把对方真的放在朋友这个身份上来看的话,对方的的确确是一个合格——甚至可以说是一名优秀的朋友,他体贴大方,善于为人处事,还会教朋友与人如何交往,教他人情世故会帮助他,寻找朋友会用心揣度他的喜好,会记住他的喜恶,会根据他的喜恶调整饮食,这些都是他曾经没在云端甚至父母身上感受到过的关怀。
可以说仝阳这个人,真的是他修了八辈子的福才能得到的一名这样的朋友,他又有什么资格和理由去怀疑对方的热情呢?
更何况,对方只是对他好而已,这也有错吗?
他突然有些厌恶这样疑神疑鬼的自己,所以又从心理上忍不住想要对仝阳再好一点,以此来弥补他刚刚对对方的恶意揣度和刻意疏远。
“你尝尝吧,这是我早上捏的饭团,还有红枣和大米打的豆浆,我做的饭团可香了,你吃了肯定会喜欢的。”仝阳对对方刚刚心里一系列的所思所想一点意识都没有,还在卖力地推销自己的饭团,“饭团有咸口的有甜口的,不知道你喜欢吃哪一个,不过按照那天我观察到了你的饮食习惯来看,你应该会喜欢甜口的,甜口的里面包了枣子、花生,还有点儿豆子,咸口的里面就是昨天我们做的排骨和一些榨菜。包饭团的米全部都是用的昨天晚上就开始放在压力锅里煮的糯米饭,糯米饭里掺了一些黑米,可以让这个饭团颜色看起来好看一点,还能补补黑色素,多吃黑米能长黑头发。”
他指着桌子上盘子里放着的饭团介绍道:“这个上面带了一颗花生米的是甜口的,你要是想吃,可以根据这个特征来寻找,旁边那一排上面没有带花生米的,就是包了排骨的,你也可以尝一尝,都挺香的。”
“我又不是小孩子,还需要你这样哄着我来吃饭,不过这饭团看起来就很好吃,一看就想让人多吃几个。”闫云书笑着,“我先去洗漱,你先吃着,一会儿我就来了。”
他看了看对方这穿戴整齐的样子,又看了看桌子上早已准备好的饭菜,便知道对方一定是起了一个大早,起来做饭打豆浆捏饭团,才能在他醒的时候及时准备好这么多早餐供他俩食用。
“没事,我不着急,这都不是什么费力费时间的东西,随便捏一捏放在那里就好了,又不费功夫,不能饿着我,你先去吧,不急。”仝阳温声说道。
闫云书。迅速洗漱完了自己就赶紧坐在桌子旁,等对方动了筷子,他才拿起筷子夹了一个饭团起来,他拿的是那个头上带了一个花生的,咬了一口,糯米里包裹着的甜汁便顺着那个小口流了出来,这么一颗小小的饭团,里面包了两颗枣,枣里的糖都已经被热气给熏化了,裸露着红色的枣肉看起来香甜非常,十分诱人,他忍不住又吃了一大口。
“慢点吃,别噎着,你要是喜欢这边一排甜的都是你的,我比较喜欢吃肉,我就吃这半咸的吧,我们对半分了这盘饭团,怎么样?”仝阳看着他吃得高兴,自己也跟着笑了起来。
“你这个饭团其实就是去掉了竹叶粽子叶的糯米粽子,对吧?甜的就是甜粽子,咸的就是咸粽子,没有什么区别。我想起我小的时候,每到端午节时,我妈就会让我去隔壁叫上云端,一起来我们家包粽子,那个时候虽然很小,当时哪会包什么粽子,包得一手米一手水,包了几个就浪费了几个粽子的米钱,我总是没有云端包得好,觉得不好意思,他就拿出自己的粽子跟我偷偷地换掉了,跟我妈说那几个不好看的都是他包得,现在虽然不经常包粽子了,但是那种幸福的感觉还时时萦绕在我的心头,让我每时每刻只要一想起来这段往事都能笑起来。”闫云书回忆着,脸上带着笑容,心也充盈起来。
“哈哈,你那会儿还小,怎么会包粽子,说不定你记忆里的云端包的粽子好看也只是因为和你那个时候包的做了比较,所以你才会记得对方包得好看。”仝阳也笑了。
“不是的!”闫云书反驳道:“云端从小的动手能力就比我强很多,我小时候偏向文科,经常考试和背诵都能拿100分,他的成绩虽然没有我好,但是他的动手能力最强,不光是包粽子的时候,他做手工、修理家具、修理电器,都样样都玩的十分在行,什么东西,上手就会,摸摸就知道问题出在了什么地方,简直像神仙一样,我可羡慕他了。”
“哟,那你还是他的小粉丝儿。”仝阳打趣道。
“是啊,我小时候身体不好也不爱讲话,就喜欢捧着一本书坐在那里自己看,或者是一个人玩几块七巧板玩半天,但是只要有云端跟我一起,我们俩就会一起摆弄电器,修理家具,组装东西,玩得可高兴了,而且,只有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还能多少跑两下,所以虽然我妈嫌弃云端成绩不够好,但是她还是为了让我能多和云端出去走动走动、跑跑跳跳,而让我在放假的时候去找他玩。”闫云书说道,“那个时候我就天天跟在他的屁股后面和他一起玩,别人都叫我是云端的小跟班,其实他们不知道,云端什么都听我的。”
仝阳笑了笑,没有回话。
第22章 被它追逐
接下来的一个月是闫云书在云端消失之后,生活得最平静的一个月,在这一个月里他并没有停止对云端的寻找,却依旧没有什么线索。
他的心情也从最开始的急躁,慢慢变得平静起来,毕竟这不是一件单靠急就能完成的事情,他也明白,很可能他这辈子都不能找得到云端。
就像仝阳一样,对方从儿时就失去了朋友,但一直到现在都没能找得到他。
因为每天上班的时候需要蹭仝阳的车子,又需要同样买菜做饭,他便和仝阳商量着给对方免除了一部分的租房费用,这样多少他心里能好受一些,不会那么不好意思。
仝阳。虽然并不是很赞成,因为他觉得这并不是什么大事,但还是同意了,毕竟,他一向是一个温柔体贴的人。
“今天晚上,你就别去接我了,晚上我们公司要开会,下班的时候我可以自己坐公交车回来。”闫云书。一边喝着粥,一边对对面的人说道。
“好,那你晚上想吃什么吗?或者是明天想要带什么样的便当去公司?我买好了回来做。”仝阳点了点头,表情依旧和煦温柔,体贴细致。
“我都快要被你养叼了嘴,我没有什么特别想要吃的东西,你随便做好了,反正你做什么都是那么好吃。”闫云书说道,他想了想又说,“夏天天气炎热,咱们做点清凉爽口的东西吃吧,也好消消暑。”
“那我晚上炖一点儿绿豆汤,再做个凉粉,怎么样?”仝阳说,“我吃好了。”
闫云书喝完碗里最后一点儿饭,起身把碗筷刷了,和对方一起去上班了。
到了晚上开会的时候,闫云书才知道这次会议的目的是什么,公司决定派人前往另一个项目工作了,目前正在做的这个项目就快要完工了,一直跟进工作的闫云书,因为业绩突出,被上司指定要一起跟去去下一个项目探探定位帮帮忙。
他没想到自己上次和主管开玩笑的事这么快就变成了真的,顿时有些猝不及防。
“小闫啊,听说你老家就在那边而是吗?”上司对闫云书说道,他一看对方那紧张的表情就笑了说,“你倒也不必这么紧张,目前我们只是指派了你和小刘、小张三个人,还没有确定是谁要到那边去,如果你准备好了,倒是可以竞争一下这个名额你要是有什么别的想法,也可以单独跟我说。”
闫云书本意是不想回到老家去工作的,毕竟那个地方偏远,路况也不够好,那个项目部离自己的家也不是很近,上班不如在这边方便。但他也不敢当众反驳上司,只是说:“我尽力吧。”
“怎么搞的?你好像有点儿不大情愿啊,还是说最近心情不太好?”上司疑惑地问道。
“没有没有,只是最近这一段时间太忙了,我休息得不好。”闫云书解释着。
“哦,确实是,我考虑不周了,这个活忙完之后你倒是可以不用这么急,先休息休息吧。”上司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下了班闫云书一边心不在焉地收拾着东西,一边心里想着刚才会议的事情。
不知怎么的,他在刚刚上次提出了有可能会派他去老家那边工作时,心里居然有一点抵触,因为在之前他还想好了的,如果可以回老家那边工作,他可以和父母多交流交流,但是或许也正是这个原因,他有些近乡情更怯了起来。
他有点不敢回家,或许是不敢面对那里的一些人,一些事。
他提着包心不在焉地走着。
公司和车站之间还有好一段路要走,但这班公交车确实是他上班路上最方便的一辆了。
他抬手隔着薄薄的衬衫,摸了摸自己胸前硬硬硌着的黑色石头,感受着自己跳得有些快的心跳,不知道怎么回事,他最近总是感觉心神不宁的,好像隐隐有些预感,像是要发生什么不同寻常的事了。
下班时天已经有些晚了,天色还没有完全黑透,这个时候路灯还没到设置好的亮灯时间,因此他只能在这深蓝色的滤镜里看着略有模糊的路。
不知是什么的缘故,他莫名觉得去车站的这条路,似乎变得比以前长了许多,怎么也走不尽似的。
他的心慌得越来越厉害了,这种感觉在这一个月里从来没有过,倒是在他得到石符之前曾体会到。
那是熟悉的、发自灵魂的不安,他之前有过无数次这种感觉。
快跑!
他的大脑里一直回荡着这么一句话。
不管为什么,不管因为什么,快跑!一定要快跑!
他抱住了手里的包,疯狂地跑了起来。
这条路无穷无尽,永远都走不完一样,他抬起头往前看,只能看到茫茫的夜色,和不断往前伸出的长长的路。
是鬼打墙!
他遇见了鬼打墙。
为什么还会让他遇到这种事?他不是已经求来了石符了吗?怎么还会碰到这样的问题?
可是很快他就来不及思考了,因为他在向前奔跑的过程中,渐渐地,听到了另一个脚步声。
那不是他自己吓自己,也不是他的脚在地上惊起的、石头的声音,更不是他自己的脚步声。
这人的脚,脚掌阔大,步步有力,频率比他低,幅度却比他大,每一度都刚好踏在他的心头,不紧不慢的跟住他,犹如猫戏老鼠,顽童戏蟋蟀。
在这脚步声出现的不久之后,他的耳畔便听到了另一个人的呼吸声,这呼吸声,似远似近,若有若无,一会儿紧紧的贴在他的耳朵上,靠在他的身边,一会儿离他很远,好像在十米开外。
脚步声和呼吸声交错,让他分不清那个追逐着他的人到底在什么地方——又或者那根本不是人,而是别的什么东西。
这个念头迅速的占据了他全部的心声,记得他不顾身体上的疲惫和劳累,加速了自己的步调,但那个一直追着他的东西,也根据他的频率调整了步调始终保持着和之前一致的距离。
闫云书知道这东西就在他的后面,但是他一点也不敢回头只能这样没命似地往前跑着,他怕自己一旦回头,这东西就毫无顾忌地扑上来了。
民间有一种说法是:如果在荒野里行走,突然听到背后有人叫你的名字,一定不能回头,因为人身上有三点阳火,分别在头顶、两肩,如果回了头,人的气息就会吹散阳火,使那鬼怪有机可乘。
而这个时候那东西虽然没有叫他的名字,可他依然不敢冒然回头,只是不知疲倦的往前跑。
他太累了,即使他有心加快速度,也仅仅只能让他快上那么一两步,长时间的奔跑已经快要耗尽了他的体力,尤其是现在,距离他上一次补充能量的时间已经过了快8个小时,他的眼前已经开始隐隐发黑,冒着金星,看路也渐渐不那么清楚了。
快要到极限了,他心知肚明。
可他身后的那个东西的步伐依旧那么稳健,呼吸依旧平稳,脚步没有乱了半分。
撑不住了,他要撑不住了。
他自暴自弃地想着,既然那东西夺走他的命吧,就让那东西得逞吧,可他的脚步还是没有停下,即使他已经十分疲惫。
他想要放弃,又害怕面对真的放弃时将要遇到的惨状。
前路茫茫,看不清路。
这时正处在天没黑透,月亮没升起来,但是已经看不太清楚了的尴尬阶段,使人难以在这样的环境下看清楚前方。
闫云书的睫毛已经被涌出的汗液打湿了,眼睛也被咸涩的汗滴蛰得刺痛,他想要伸手擦一擦,但双手却像是僵硬了似的,只知道随着步调摆臂,无法听从大脑的指挥。
他已经是不知道第几次想到要撑不住了,脚底和鞋底摩擦得生疼滚烫,几乎要起火了,可他依旧不能停下,不可止步。
因为那均匀的呼吸声,还响在他的耳边那不紧不慢的脚步声,还保持着和他差不多的速率。
不能回头,不能停止。
在他的嗓子几乎要烤干冒烟时,他突然看到了前方有一个黑洞洞的身影,那巨大的长方形在夜幕中也尤其明显——是车站。
是车站!
他在竭力奔跑的途中,突然找到了目标,像是沙漠中行走的人,突然看到了绿洲一样,疲倦一下子从他的身上飞走了似的,猛地加快了脚步,几乎是冲着车站的位置扑了过去。
而他身后一直不紧不慢跟着他的那脚步声也似乎因为看到了车站,加快了速度,他耳畔的那呼吸声明显变得急促了起来。
他在极速奔跑的途中感到自己的衣领被人猛一下地抓住,凝滞住了前进的脚步,巨大的恐慌在他的心里突然蔓延起来。
被抓住了,完蛋了。
这种想法还没能在他的脑子里存在片刻,他就感觉那只抓着他衣领的什么东西,像是抓住了滑不丢手的东西似的,出溜下去了。
他趁机加速,感受着双腿转来的剧烈疼痛,飞也似的朝着车站的方向奔跑而去。
在他挂上车站台阶的一瞬间,他感到自己的脚后跟被狠狠扯了一把,便“砰”摔倒在了车站里。
第23章 都不许走
闫云书“砰”的一声摔在了车站里的水泥地上。
他的手臂一不小心碰到了。车站里的长椅发出了咚的一声,疼的他两眼泛红。
“小伙子,你没事吧?”一个老太太关切地看着他,眼里含着些担忧问道,“需不需要给你一张创可贴?怎么这么不小心啊?有事儿没事儿?”
那若有若无的呼吸声和脚步声在这疼痛传来的一瞬间便消失了,他抬起头看着这位老太太勉强的笑了笑说道:“不用了,我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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