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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歌可泣(近代现代)——歇斯

时间:2021-05-26 18:10:19  作者:歇斯
  “三中大佬啊。”狼封鄙夷地说,都差官宣了还不承认。
  “不是。”李歌否认,“普通朋友而已,顶多好朋友。”他说。
  狼封不屑地切了一声,回头正想吐槽,却对上了李歌诚恳的眼神,“我艹?你认真的啊?”他不可置信地反问,“你不是喜欢他很久了吗?”
  李歌听到这话,快速往房门的方向瞄了一眼,看到门是关好的状态,才回头踢了狼封一腿,“我去你的!穷人没钱贴隔音绵的!”他压着声音说:“我哪有喜欢很久……”
  “哪没有。”狼封说着往李歌的方向靠近,“肯定在运动会的之前就喜欢上了。”他跟着压低声音说。
  李歌咬着牙,作势要给他一记肘击。
  狼封闪缩了一下,“你也太能磨叽了吧!”他嘲讽道。
  “你懂个屁!”李歌叹了一口气。
  “我怎么就不懂了!就算不是资深的基佬,至少也是知情的!”狼封说,“我说啊,反正都是年轻人,就先处着、天真着、喜欢着呗,又不是非得公诸天下,没准儿过一阵子就散了。”
  “要是没散,处到后来觉得继续处一辈子也不错,到时候再考虑说也不晚。”他接着说,“说不定他们看在你们处了这么多年的份上就接受了。”
  李歌又叹了一口气,“就说你不懂。”
  狼封扭头盯了他好几秒后,伸出腿把他扫倒在地上。
  “艹!找架打是吧?”李歌撸起了手袖。
  狼封翻了个白眼,“不跟你打,小孬孬。”他从地上站了起来,扫去裤子上不知有没有的灰尘,“怕被拒绝连告白都不敢的孬种。”
  李歌张了张嘴,又默默地闭上。
  艹!反驳不了!
  “这种小孬孬居然还敢认一中大佬,赶紧退下来换我上吧。”狼封不客气地说,“我就是还没喜欢上谁,要喜欢上了,你让我忍着别说反倒是做不到。”
  狼封把写满各种尺寸的纸叠好放进裤袋,“走了。”他说着,往房门走去,而李歌仍然坐在地上没有说话,手指一直在地板画着圈圈。
  他的手已经放上门把,李歌甚至听到了门把被转动的声音,可是却迟迟没等到开门的声音。他疑惑地回头,刚好对上狼封无奈的表情,“怎么?”
  “其实你可以直接上。”狼封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要做这样的事,不过他还是做了,“如果你……”
  他往后仰了仰头,似乎在思考着用字,“你怎么不敲敲那个叫万年还万岁的。”说着他叹了一口气,苦口婆心地说:“要是他也那啥,我求你了学长先生,双向暗恋没那么香。”
  敲敲?李歌想,狼封应该是想说旁敲侧击吧?
 
  ☆、046 曲
 
 
  好不容易熬过了万恶的上学天,终于又到了能见到李歌的周末啦!这么一说,我俩怎么这么像牛郎和织女呢?罗泣这样想着,大笑走近李歌。
  “嘿嘿嘿。”李歌这家伙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一个人站在一旁傻笑,那股傻劲和他有得比。
  他勾了勾嘴,“见到我就这么高兴吗?”
  “对啊!”李歌毫不犹豫地承认了。
  罗泣一怔,嘴角不由自主地蹦上额角。他把手搭上了李歌的肩膀,偷偷地跟他蹭了一下,“走吧,买手机去!”
  “有想过买什么吗?”李歌并没有甩开他的手,而是任由他这样搭着。
  “没有。”罗泣简短地说,“哪台新买哪台。”
  “哼,土豪。”李歌酸溜溜地说。这几天跟土豪的连日交流,在刷新了他对土豪的高度认知的同时,还被土豪贬到地板去了。
  罗泣并不知道他这几天的经历,只是顺着说了下去:“对啊,毕竟我是个有打工的人。”
  虽然他目前对土豪的好感度低到前所未有的新低,不过因为打工所以有钱的人,被归类在“成功的打工人”,不是土豪,而且这个人是罗泣,于是他又悄悄地把好感度给加了回去,还额外给了两倍的加成。
  啧啧啧,男人呐。
  罗泣作为一个打工人,他的挥霍程度绝对算得上败家,走进店里,他直接略过一系列标着两千的手机,往四千块的奔去。
  “你认真啊?”李歌小声地问。
  罗泣偏了偏头,也跟着小声地说:“我要是说我打算去看六千块的,你会当场暴毙吗?”
  “会!”李歌诚实地回答。
  “那我们先看四千的。”罗泣停下了往前走的脚步。
  不过手机来来去去也就那几种,最主要的分别在容量有多少。作为一个无聊的时候只喜欢坐阳台晒晒太阳、吹吹笛的猫系少年,对手机容量的需求并不是很大,“没三十二的。”他略为不满地说。
  李歌顿了顿,打开了手机的设定,“实不相瞒,我用一二八的。”他抿了抿嘴,“现在已经用一二六了。”
  “难怪你买手机得看一千多的,多六十四G起码多四百块。”罗泣指着一旁的价目表, “少载点小片片吧。”
  “谁会把小片片载手机上啊!”李歌掐着罗泣的后颈肉,他缩起了肩膀,整个人僵硬了起来,“……噗,你怎么跟只猫似的。”
  “小奶猫?”他揶揄道。
  罗泣眯起了眼睛,拍开李歌的手,“起码得是只狮子!”他不乐意地说。
  行吧,狮子就狮子。
  因为罗泣并没有任何特别想要的手机型号,两人只好漫无目的地在店内游走,游着游着,两人从手机区游到平板区游到电脑区,偶尔停下脚步,戳着展示用的各种应用程式玩。
  “哎,罗泣你看!”李歌把人拽了过来,“像不像你。”他指着平板说。
  “你哪来的自信问我这一个问题?”罗泣看着萤幕上的火柴人,要不是左下嘴角有一点看起来像不小心画上去的小红点,以及他那句“像不像你”,他还真看不出来上面画的是自己。
  李歌噘嘴,把画给擦了。
  也许是见两人在店里荡太久了,一个导购小姐上前询问他们的需要,虽然这服务的效率有点低,人都准备要走了。
  “想买手机,电量足然后……”罗泣认真想了一会儿,“好像也没别的需要了,防摔吧?”
  “我们去隔壁买3310吧。”李歌说。
  罗泣看了他几秒,“走,就3310。”他果断地往外走,“看你上哪揪我聊天。”
  “哎哎哎哎哎!”李歌拽住了罗泣,“美女,不卡顿、高续航、镜头高清、容量六十四、四千以下,有没有推荐?”他对导购小姐说。
  导购小姐应该也是第一次听到这么简单的要求,别说四千,就这么简单的要求,她可以推荐一台两千以下的。
  拿到了新手机,两个人在广场附近的餐厅点了一杯奶茶,占了一个露天的座位,不是因为有情调,主要是店内没位置了。
  “好喝吗?”没点饮料的罗泣好奇地问,李歌没有回答,而是直接把杯子推了过来。
  罗泣接过杯子,抿了一口,“我艹?”他拉下了嘴角,摆出一副嫌弃的样子,“我还是第一次喝奶和茶分开来的奶茶。”
  有茶味,也有奶味,但不是奶茶味。
  简单来说就是难喝。
  “还好只点了一杯。”李歌莫得感情地抿着杯沿,用龟速喝着茶,颇有罗泣吧唧粥的风范,“反正没事干,你拿手机出来设置啊。”
  罗泣应了一声,粗暴地手机盒啪在桌上,那果断的动作看得李歌心脏差点从嘴里蹦出来。
  再糙的人刚买了手机怎么也会悉心照料照料他的新手机,至少也会照个十来天,可看罗泣的动作,彷佛手机盒里装的是用了十年的亲手机。
  “你他妈轻点儿!”李歌忍不住吼了一句。
  罗泣故作玄虚地啧了三声,“愈新愈要粗鲁,要不趁着那七天无理由退换、三十天免费换新、一年维修保养还没过期,你以后可就没机会这么豪迈地用手机了。”
  “……渣男。”李歌如此点评。
  老罗的手机很简单,一个WC、一个哔哩哔哩、一个小钢琴、一个电子钱包,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等所有的程式载好也不用十分钟,把所有程式设定好也不到半个小时。
  如此,一个问题产生了。
  “我们接下来要干啥?”罗泣问。
  这是个好问题哈!李歌思考着,如果他回一句:“不干啥,干你”会不会被人打死。
  就在危急存亡之秋,广场上来了一位拉风的小伙子,十分不要脸地坐在广场正中间,手里拿着一个……
  “那是什么?”李歌问。
  “Flugelhorn。”罗泣回答。
  嗯,听不懂。
  拉风的小伙子还带了个话筒和音箱,似乎是打算在这里办他的演唱会。
  “城管不捉吗?”李歌疑惑地问。
  罗泣扫了他一眼,“你什么时候见过咱这儿的城管了?”这个地方的城管是男是女,他住了这么多年从来没知道过,“比起城管,你担心一下咱店长吧。”
  店长?李歌愣了愣,估计罗泣是在说他打工的那装逼店店长。说起来,那店离这里并不远,罗泣没带自己去那边坐,应该是不想被撵出来。
  不过担心她干啥呢?“为什么?”他问。
  “抢生意啊。”罗泣回答,“这人要是再多吹几天,她没准儿就让店里的三转乐师们站他旁边一块奏去了。”
  李歌顺着他的话说了下去,“到了这个时候,我们就能见见城管的尊容了。”说着,他转身继续看拉风的小伙子。
  小伙子喝了口水,把手指搭在那F开头的乐器上,好几颗音符从喇叭口滑出。这首曲子李歌从未听过,不过旋律还挺有记忆点的,听了一阵子,李歌也能跟着哼几句。
  一曲终了,他回过头来,只见罗泣勾着嘴角,上半身向前倾,同时向右侧了侧头,看起来是对那边很感兴趣。
  “怎么样?”李歌问。
  “能过得去。”他回答,“有点意外。”
  他说这话的时候收起了平日的狂妄,听着就很有说服力,看起来很认真、很帅。
  对,很帅!
  李歌也跟着勾起了唇。
  铜管乐器再次被吹响,曲子仍旧是李歌没听过的曲子,看来这位仁兄是冷门乐曲的爱好者,就是不知道罗泣会不会认识这些乐曲。
  “他在吹什么曲?”他问。
  “嗯?唔……”罗泣闭上眼睛,从眼皮能看出他的眼珠子正往上看,估计是在记忆海中寻找,“嘶……我没听过。”他回答。
  哦……也是,罗泣总不能所有曲都听过吧?
  “不过这曲应该是自己写的。”他说。
  “为什么?”李歌感兴趣地问。
  罗泣仍然看着小伙子的方向,他眉心用力,似乎是在打量那小伙子,“感觉这曲跟他的人很像。”他回答,“也就是我的直觉。”
  李歌:“……”
  得到李歌近乎鄙视的目光,罗泣一下子就燃起来了,“赌上一杯可口百事,这是首原、创、曲!”他把手机拍在桌上,顺势站了起来,“我去问!”
  “哎哎哎哎哎!”李歌拽住了他,“冷静啊帅哥。”
  罗泣眯着眼,看了他好几秒后,心虚地坐了下来,“有点丢人。”他用指背蹭了蹭鼻子。
  李歌轻笑了一声,继续听小伙子的演奏。
  一杯难喝的奶茶见了底,服务员也在隔壁桌擦了好一阵子,罗泣敲了敲桌面,示意李歌回神,“走吧,回去了。”
  “嗯。”李歌应了一声,站了起来。
  回去的路上,李歌总是会忍不住哼起刚才的曲子,罗泣在旁边默默地听了好一阵子,一边觉得他哼得好听,另一边的火正烧得“轰轰”作响。
  似乎是嗅到罗泣的焦味,李歌把音符掐死在喉间,“咳。”
  “哼。”罗泣一时没忍住哼了出声。
  “说起来啊罗泣。”李歌用胳膊勾住了没打算走开的罗泣,“你有写过曲吗?”
  罗泣贬巴着眼睛,认真地想了一下,“小时候……好像是有写过一首。”他顿了顿,肯定地说:“对,写过一首。那时候挺傻逼的,吹几个音就停下来写几个音,硬是把一分钟不到的曲给记下来了。”
  李歌挑了挑眉,眼神里有一颗闪亮的星星。
  罗泣看了他几秒钟,读懂了他的星星眼,“已经忘得差不多了。”见李歌眼睛里的小星星渐渐消失,罗泣马上补上了一句:“我觉得谱子还在!”
  “我想听。”李歌贬着眼睛,期待地看着他。
  “我找天回家翻翻看吧。”罗泣说,“要是没找到,我……”他略抱歉地看着李歌。
  李歌轻笑了一声,“你不会Freestyle一个忽悠我啊?”
  “舍不得忽悠你行吧?”他说。
  哎哟这……行啊!怎么就不行呢!
  嘿!
  不过罗泣可就没李歌这么雀跃了,毕竟要找回陈年老曲就代表他得回家,回家就代表他又得听那三个人说话。
  唉……罗飏没长残学坏可真是万幸。
  什么时候回去好呢?要是周末回去,那不就找不了李歌了吗?不行不行,过几天不回宿舍了吧,争取在周末前把那老曲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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