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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歌可泣(近代现代)——歇斯

时间:2021-05-26 18:10:19  作者:歇斯
  萌萌的山匪。
  少年完全被吸去了魂,他一直呆呆地看着树上的少年,久久没有回神。
  “李歌?你怎么了?”不知何时,树上的少年跃下了树,走到他的跟前。
  李歌的双唇微微张合,想说出口的话一直没法说出来。
  “你到底怎么了?”罗泣担忧地问。
  他抿了抿唇,将干燥的嘴唇微微沾湿,才开口说话,“刚那首……”
  “啊。”罗泣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就是我说过的那首小时候写的曲,挺幼稚的吧?”
  原来是自己写的啊……
  李歌的脸上依旧是一副傻愣愣的样子,他呆呆地看着罗泣,“我……小时候听过,在一棵榕树下,听一个树上的小孩吹的。”他说。
  罗泣的表情明显有点错愕。
  记忆匣再次为罗泣打开,榕树、小孩、曲。
  “那盯着人看的屁孩是你?”罗泣惊讶地说,“这缘份啊……”他开怀地笑了出来。
  在很多年前,路旁的小孩遇见了树上的小孩,路旁的小孩不知道他的名字,也不知道他的样子。
  不知道树上小孩的名字,李歌想着至少能从别的方面更了解他一些,于是他天天捧着电脑,找着各式各样的短笛音乐,为的就是找到那首曲的名字,一首由不知名的小孩吹奏的曲子。
  他天天找、天天听,直到后来他一听到短笛的声音就会头痛,痛到后来就会想吐,他才放弃了。
  在很多年后,小孩长成了少年,路旁的小孩再次遇见了树上的小孩,他终于知道了他的样子,在他们打了一架后,路旁的小孩还知道了树上的小孩的名字,更和他成为了朋友。
  李歌缓缓伸出手,戳在了罗泣嘴角的朱砂痣上,“它太小颗了,你坐树上,我看不见。”
  在李歌的记忆里,小孩并没有这颗痣,他只记住了他的曲子和笑容。
  “是有点小颗,你不也很晚才留意到它吗?”罗泣没有阻止李歌戳着自己的动作,他笑了笑,李歌的手指也跟着动了动。
  “哎!回神啦!”罗泣喊了一声,“喂!”
  李歌张了张嘴,他说——
  平日无风的巷子刮起了风,不知是为它经常的缺席作补偿,还是孤独的小巷特意为这两位时常陪伴的朋友请来的。李歌说话的声音很轻,微风轻拂,便将他的话带走。不巧,罗泣站在了落风处,风替他把心里话带给了心上人,也替他另一位朋友把记忆匣完全打开。
  那年小孩三步两回头,他正在找着他留在大榕树下、那盯着自己看的小孩的心思。随着时间推移,长成少年的他依旧没能把他的心思召回,也没变出一个新的心思,只是选择性忘记他内心的空荡荡。
  直到路旁的少年再次出现,直到他终于认出了少年,直到他想起了被遗忘的心思。
  “什么?”罗泣做了个同款傻愣愣的表情。
  ……我的花?
  这直球啊,简单比他投的三分还准,一下子就中了他的开机键,把人砸傻了。
 
  ☆、048 春暖花开
 
 
  “我没听清楚,你再说一次?”罗泣错愕地问。
  李歌深呼一口气,不说都说了,我豁出去了!“我说,”他说完这两个字后声音便低下去了,“……你喜欢男人吗?”
  你喜欢男人吗?
  堵油来免?
  花!
  Real花!
  这一个问题比那耳呜更有效阻隔外来的声音,除了那跳出双声道8D环回立体声效果的心跳声,罗泣什么都没听见。这是罗泣第一次知道,心跳声能这么大声。
  噗通、噗通、噗通——
  “如果……”罗泣深吸一口气,“我说不呢?”
  喀咯——
  “那我就再问一个问题。”李歌说话的声音有点吃力,彷佛下一刻就会背过气,“你有没有打算跟我绝交?”
  罗泣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那我说喜欢呢?”
  啊啊啊啊啊——罗泣你有病啊!你他妈耍猴呢!
  “那我会问你,有没有兴趣跟我处关系。”他耐心地回答。
  呵,男人。
  有种吼他啊!
  闭嘴!
  自言自语、自我嘲讽的声音,试图帮李歌平复他的理智。
  还没等罗泣再次开口,李歌补充了一句:“如果你说没有,那我就再问一个问题,你有没有打算跟我绝交。”
  三个问题,或者两个问题:喜欢男人吗?绝交吗?处关系吗?
  这比罗泣做过的所有题都难。
  平日无风的巷子又刮起了风,老榕树的落叶被卷了起来,形成了一个小龙卷。
  噗通、噗通、噗通。
  罗泣,说话啊!他对自己说。
  这一刻,他终于明白了李歌刚才的心情,除了一个傻愣愣的表情,他没法作出更多的回应了。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他手里还拿着短笛,焦虑的手不停转动笛身,把它拆开、拼上、拆开、拼上、拆——
  “会坏吧?”李歌按住了他无良对待笛子的手。
  “嗯。”虽然知道没那么容易坏,但罗泣还是听话地停下了手。
  急求恋爱谘询!
  ‘那我怎么判断啊——’
  ‘这样吧?你想像一下,你和学长正在一条很长很暗的巷子里,那是个死胡同,只有一个出口。’恋爱谘询师说,‘你在胡同的尽头,学长正往出口走。他背着光,也背对着你走。’
  罗泣扯了扯李歌的衣袖,“你……来一下。”说着,他往小巷的尽头走去,“你往外走,拐弯,走慢点儿,可是果断点。”罗泣指着巷口,顺手推了他一把。
  李歌回头看了他一眼,眼神里尽是迷茫。
  不是告了个白吗?怎么突然就让我走路?
  巷子很直,罗泣能看清巷子里的一切,可是只要一拐过弯,他就看不见了。
  只要李歌一拐弯,就看不到他了,当下、今天、永远。
  我他妈是个三中大佬,面子得维持一下。
  罗泣给自己下了点暗示。
  走,然后呢?
  ‘如果你追了几步,试图踢他一脚,让他滚快点儿,那他是你讨厌的人;如果你站在原地瞪着他,希望他走快点儿,那他是你不喜欢的人;如果你没有任何想法,那这人大概不怎么重要,无视他就好。’
  ‘还有呢?’他问。
  对方笑了笑,‘说了影响判断,到时候你就懂了。’
  懂了吗?
  好像是有点懂。
  他咬了咬唇,强忍住心底里的不舍。
  ——会可惜的,是朋友。
  李歌背对着他向前迈了一步、两步、三步。
  别走!
  他向前走了一步,踏散了脚前的小龙卷。
  ——想挽留的,是挚友。
  还有呢?
  ‘不是啊朋友,给指条路啊!’他歇斯底里地说。
  ‘哪有什么路!喜欢一个人啊就是……’上万岁的老人比了两只食指,食指和食指慢慢靠近,最后啵了一个,‘就是这么简单。’
  喜欢是慢慢靠近,互相喜欢是互相靠近。
  这时,李歌突然明白罗泣想干嘛了,也突然不想走了,他不想和他渐行渐远。他这样想着,放慢了脚步。
  这时,李歌已经走到了巷口那棵老棵树的树荫下。
  被树荫笼罩的背影,和巷子外刺眼的阳光形成鲜明的对比。光与影,人们总倾向先注意光,阴影里的人显得不那么重要。
  不,不应该是这样的,怎么就不重要了?
  ‘三步。’
  李歌在心里倒数着,他紧闭了眼睛,不想再走了。
  ‘两步。’
  罗泣在心里倒数着,他握紧了拳头,去他的大佬!
  一步——
  “我——”李歌回过头,和追上来的罗泣撞了个正,“你——”
  “应该喜欢。”罗泣吃力地说,“我应该是……喜欢的。”至少他喜欢面前这个男人。
  “也有兴趣……跟你处关系。”他说。
  李歌傻愣愣地看着他,没有任何反应,估计是罗泣那一撞,撞到了李歌的开关机键。
  直至微风吹动了榕树的胡鬑须,树叶从两人之间飘落,李歌才贬动他的眼睛。
  “……我是不是少说了一题?”他问。
  “嗯。”罗泣笑了笑,“你没说,我说有兴趣的话,你要问什么?”
  “哦……”李歌咽了咽口水,“我要问什么?”
  “处关系吗?”罗泣问。
  “处!”李歌果断地回答。
  “那我是你……男朋友了。”罗泣说着,垂下了头,手在后颈上抓弄着。
  男朋友,哎哟……
  怎么有点尴尬?
  啧啧啧,不处关系都不知道自己这么青涩。
  叮叮——
  万岁拿起了手机,往萤幕扫了一眼。
  ——这没逻辑:第一次约会去哪好?
  ——神经病说:交往第一天去哪好?
  他倒吸了一口气,“我他妈去你的!”他把手机扔了一旁。
  闪个屁啊!
  可怜的少年等了老半天也没等到场外援助,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动动他们的小脑袋。
  然后呢?李歌动了动眼珠子,往罗泣的方向瞄了一眼,瞄到了罗泣瞄过来的眼珠子,吓得他收了回去。
  然后呢?罗泣收回眼珠子后又往李歌的方向瞄了一眼,再次对上了他瞄过来的眼珠子。
  李歌:“……”
  罗泣:“……”
  “噗嗤——”两个人再也绷不住了,或低头或仰头地笑了出来。
  这一通傻笑让他们找回了最经典的相处方式,除了好朋友变成了男朋友,六笔变了七笔,什么都没有改变。
  没什么好尴尬的。
  “你有没有什么想做的?”罗泣笑着问。
  李歌撇了撇嘴,“唔……”他认真地想了想,一个念头出现在脑袋里,“我还没听过完整版呢。”他指了指罗泣手上的短笛。
  “这样啊……”罗泣把短笛收回包里,朝李歌笑了笑,“先带你去个地方。”
  他们搭上了公交,看着车窗外的景色由繁华的商城、热闹的市区,来到了朴素的乡郊,最后在四中下了车。
  “这是我小时候住的地方。”罗泣说,“特别小的时候。”
  四中附近的区域已经是最不乡的地方了,自从在十多年前开发成“城镇”后,就一直保留着当时的样子。再往里走,那就真的是乡村了。
  “我们要去的地方其实在三中和四中的中间。”他顿了顿,“也不是中间,就是……从三中去和从四中去,距离是一样的。”
  “详情参考线段垂直平分线?”李歌问。
  线什么鬼?罗泣沉默了几秒,“大概吧。”他清了清喉咙,“总之就是我只懂得从四中走过去。”
  “怎么不干脆在那里下车呢?”李歌问。
  罗泣故作玄虚地勾了勾唇,“你一会儿就知道了。”说着,他带着李歌,往来时的方向走去。
  李歌从来没经过这区,虽然这里不能称上大观园,但单凭罗泣住过这区这一点,他愿意当一回刘姥姥。那好奇的视线正在到处扫,试图把景象拷一份下来,拿回家建模。
  四中和一中、三中不一样,即使是周末,学校附近的学生也很多,而且专业混混和业余混混的比例也很高。
  “我警告你啊李歌!”罗泣压着声音说,“别和他们对上眼,我不要第一个活动是跟人干架!”
  “嗯。”李歌含笑看着他,乖乖地收回了视线,暂时的那种。
  又走了一阵子,面前出现了一个看起来和这里格格不入的建筑物,单看这建筑,李歌可能会以为这里是市中心。
  “这体育馆是这里最热闹的地方了。”罗泣贴心地解说,“有机会可以来这里玩,里面的配套是按有钱人去的俱乐部来建的,但租场地和器材的钱是平民价,毕竟贵了没人来。”
  李歌以为这就是他们的目的地,可现在听罗泣这么一说,好像又不是这么回事。果然,他一解释完,又继续往前走了。
  那一个建筑物似乎是个分界线,也像个指标,告诉大家这一区最像样的建筑就是它,而越过它以后就只有废墟可以逛了。刚离开体育馆的一小段路还能看到街道旁有些小店,但再过一条大马路后,街道两旁就只有空荡荡的方格,而且愈走愈荒凉。
  难怪罗泣不在目的地下车,也难怪他说体育馆是最热闹的地方,这个地方看起来很有末日都市的感觉。别说车站了,没准儿再里头点的区域连马路都还没建出来。
  “你是打算带我来逛鬼屋呢,还是要杀我灭口呢?”李歌脸上有点绷不住。
  罗泣笑了笑,“这里还没来得及住人呢,哪来的鬼屋。”他顿了顿才继续说:“但有没有人偷偷在这里杀人抛尸我就不知道了。”
  他指了指靠近中心点的建筑,“我们去那,一级棒。”
  推开还没把门把安装好的玻璃门,里面是个除了水泥墙和灰尘就什么都没有的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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