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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弥其实早饿了,站起身来举起手机向大家提议道。秦诗计划的吃饭地方离桌游社走路不到十分钟路程,是一家以价格亲民、菜色家常,并且味道不错而著名的大型连锁餐饮店,由于人气很旺,不接受任何预定,只能到点开门的时候拿号取号等叫号。周末如果不早点去,基本赶不上第一批吃饭的,即使一帮人好不容易上了桌,上菜的速度还是慢得超出想象,老半天下来,桌上还只有三盘冷菜,作为装饰的西蓝花都被陈弥给吃掉了。
“闲着也是闲着,我们玩会儿?”
陈弥本想拉着曹焕和莫达拉再打会儿手游,但把其他人晾着也不是个事儿,他干脆拿出手机划拉了一会儿,把屏幕展示给其他人看。
“我是卧底?”
秦诗离陈弥最远,站起来倾身向前,想看清楚上面写了个啥。
“古老是古老了点,热闹一下嘛,同意的举手!”
有的玩打发时间,总比干巴巴等菜来得好,大家干脆都伸了根筷子,以表同意。陈弥看大家都举手了,拆了副多余的筷子,抽了一根放在转盘中间,他给了转盘一个力,等它停下来筷子指谁,谁就是法官。
“啊,我当法官?这个怎么弄啊。”
筷子最终指向了顾莺歌,陈弥把手机给了顾莺歌,教她怎么操作后,端端正正坐回了自己的位置。曹焕看了眼手机,自己被分到的词是西瓜,不知道自己是卧底还是平民,他听前面几人的描述,感觉似乎大家都是西瓜。
“老大,愣着干嘛呢,到你了,该不会你是卧底吧。”
曹焕回过神来,想了半天,憋出了一个“表皮光滑”来。仝靖听完曹焕说的,他推了推眼镜,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笑了一下,道:
“里面有红的,也有黄的。”
“小心仝靖是卧底。”
仝靖说话时,曹焕自然是看向他的,他朝向谭北海的另一边耳朵不经意一热,谭北海声音经过耳洞,萦绕在他脑子里。谭北海平时说话声音就挺沉稳好听的,如此压低声音在耳边说悄悄话,曹焕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因为这一句话而一瞬呼吸困难了起来,他心脏跳得厉害,其他人的声音一下子变得模糊遥远,全世界似乎就只剩下了自己的心跳声,他全身僵硬得不行,完全不敢转过头去,而且怎么好像所有人都向他看了过来?
“曹焕?”
“啊?什么!”
再次听到谭北海的声音,远处的嘈杂突然笼罩回来,他瞬间站了起来,发现大家都在看着自己。这究竟是怎么了,曹焕相当不知所措,他喉咙干得很,手心里全是汗。
“到你了。”
谭北海把曹焕面前摇摇欲坠的杯子扶正了,拿得远离了一些。
“老大你想什么呢,是不是卧底!”
曹焕尴尬不已,一屁股坐了回去,他心脏还在狂跳,脸上估计也很精彩,他手掌撑着额头,挡着脸道:
“我想想,我想想……长、长在地里的。”
“这个我讲过了!”
秦诗举手道。
“不好意思,您稍微坐过去点,小心烫到。”
终于来了一盘热菜,打断了游戏,服务员手里端着餐盘,稍稍俯身与坐在上菜位的莫达拉说道。这一上,直接来了三个大菜,蟹炒年糕、干炸臭豆腐、红焖羊肉,个顶个的香味四溢。
“不玩了不玩了,大家快吃,我都饿死了。”
最先提议游戏的陈弥也最先提议吃,他夹了一大块羊肉,吃得极其专心,连手机都不要了,顾莺歌叫了他好几声想把手机还给他,他都没听见。焦点总算是从曹焕身上移开了,他也拿起了筷子,可双手不听使唤,一直在发抖,好长一段时间,他都只是握着筷子发呆,盯着转盘一动没动。
“你吃羊肉吗?”
“啊?”再次听到谭北海的声音,曹焕没控制好自己音量,大声回了一句,他忙捂住嘴,往周围看了一圈,“吃的。”
话音刚落,一块棕红色、咸香里带着些微辣椒提炼出来的鲜味的羊肉,落进了他的碗里。
“谢谢谢谢。”
曹焕忙连说了好几个谢谢,夹起羊肉就大口咬了下去,果不其然,他烫到了,可又不敢吐出来,只能缩着舌头闭上眼睛,一点不敢往谭北海那边看。
“不用谢。”
这顿饭是不能好好吃了,曹焕完全不知道自己突然是怎么回事,跟中了蛊似的,全身感官不随他控制,脑袋嗡嗡的,反应都慢了好几拍,而这个下蛊的人,就在他边上,最短距离不超过十厘米。谭北海则是看曹焕基本不主动去夹吃的,还大部分时间都低着头,以为他腿不舒服,便更上心照顾他。谭北海越是投来关注,曹焕越是不敢乱动,这个场合、这个感官,拼合起来太奇怪了,他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今天就当没他这个人存在过。
一顿饭是吃得是云里雾里,吃了点什么有哪些菜,曹焕完全没注意,谭北海给他夹什么,他吃什么,偶尔自己伸个筷子,夹回来的不是辣椒,就是姜片。再后来什么时候出的餐厅,什么时候进的KTV,曹焕跟失忆了般,他站在包厢门口不远处发蒙,眼睛来回看着沙发和吧台,直到人都坐满了,他还没选好位置,整个人心思就完全没在这上面。
“要我扶你吗?”
曹焕倒吸一口冷气,往后踉跄了一步,谭北海以为他是要摔了,忙抓住了他的手肘,他看着谭北海,嘴张了几下却说不出话来。
“对不起。”
曹焕低头一个转身出了包厢,直奔洗手间而去,他一路目不斜视,撞着人也没感觉,拉开一个空着的隔间门立马闪进去落锁,坐在马桶上思考人生。
什么情况。
静默中,隔壁间不知道哪个喝得烂醉的人正在疯狂呕吐。
断腿的后遗症表现是心脏会出毛病?也没听医生说过啊。
曹焕搓搓脸,从指缝中盯着门上“来也匆匆去也冲冲”的标语,他这么大个人了,也不适用于自欺欺人这一招了,恋爱不是没谈过,虽然都无疾而终吧,至少开头什么感觉还是记得的,他只是不信,几个月前还视谭北海为眼中钉呢,怎么突然就……
好像也不是那么突然……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曹焕的心里疯狂刷着弹幕,他一点点把记忆倒带往前,回忆跟谭北海相处时的点点滴滴,越想越觉得血气从中段开始上下同时涌,只好赶快停下。吊桥效应也好,什么也好,万千原因汇聚成一句话:
“我完蛋了。”
就像一场突如其来的龙卷风,夜深人静时的火星撞地球。
隔壁再一次发出几乎要吐出胆汁来的响亮呕吐声。
许久,曹焕打开了门锁,顶着张快超脱凡俗的脸,在路过人奇异的目光下,闭眼往脸上啪啪拍水,他照着镜子看了会儿,龇牙笑了下,还好,比想象中平静多了。
“啪!”
“啊。”
曹焕给了自己一个响亮的巴掌,他身后正要走上台阶的人吓得脚底一滑,惊呼出声,都进卫生间了,还一步三回头想看看洗手台边这人怎么回事。曹焕抽了几张纸擦干脸,走回包厢的路上做了十二分的心理建设,他在包厢门口深呼吸了一下,握紧把手,推开了厚重的隔音门。
“猛风沙,野茫茫……”
一首不成调、语言自创、不看屏幕根本听不出来是什么的歌随着渐渐拉开的门,音量越来越大,台上是陶醉在自己歌声中对唱着的仝靖和黄榕,台下是一张张被震惊到欲言又止的脸。曹焕默默反手关上了门,悄悄挪到沙发边角处落座,身边是端着一杯饮料,一脸痛苦的莫达拉。莫达拉挪挪屁股,给曹焕让了点位置,贴过去在他耳边道:
“别看他俩名字那么金庸,没想到唱歌风格也很金庸,那叫一个天龙八部,好好一首铁血丹心,活生生唱出了八个音部来,厉害,绝配!”
曹焕的第一反应却是:看,莫达拉贴那么近跟我讲话我就没反应。
“你腿没事吧。”
谭北海不知何时摸黑了过来,因着没地方坐了,他便蹲在曹焕面前,自下而上地看着他,眼睛里满是担心。曹焕下意识移开目光,默默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没出息,他眼睛在包厢各个角落处乱瞟,就是不看着谭北海。
“没事,挺好的。”
“你腿犯病了?”
莫达拉也听到了,上手就要来摸,曹焕一把打开了他的手,啧了一声道:
“干什么呢,规矩点。”
“哟,大姑娘还不让摸了啊。”
莫达拉一打岔,曹焕略微平静下来了点,看谭北海还蹲着,他忙随手拿了个杯子挡住半张脸。
“我真没事,刚就是、就是一天没上厕所了,人有三急嘛。”
“那就好。”
谭北海似乎被说服了,站起身绕过桌子,回去了自己位置。此时台上二人终于一曲完毕,拿着个话筒跟大家道谢。
“好!再来一首!”
莫达拉一出声,瞬间所有人都朝他看了过来,他看着那四处而来简直要杀了他的目光,一口饮料愣是喝一口呛一半,他拉着曹焕的胳膊把他往前挡着,自己尽力躲在后边。
“那多不好意思啊,都唱了好几首了。”
黄榕虽这么说,可那双紧握着话筒的手,却有着自己的意识。
“既然大家都这么说了,那我们就再来一首,今天最后一首!我看看,就……《今天你要嫁给我》怎么样?就这个了!”
仝靖一边说一边在手机上点歌,等他说完,音乐声就响起了,根本没给台下人拒绝的机会。《铁血丹心》曹焕就只听了个末尾,这回《今嫁》,扎扎实实地让他领教到了什么是魔音灌耳,奈何这KTV音响效果还奇好,声音从四面八方环抱而来,根本无法摆脱,他一把抢过莫达拉手里的饮料,期望用自己的吞咽声盖过这噩梦般的歌声。
唱K到了后半段,基本也没人真在那儿唱了,点了歌当背景音乐开始了划拳喝酒,第一个先疯的是陈弥,陈弥不胜酒力,跟莫达拉这个职场老酒鬼一起哥俩好地喝了三杯后就傻了,先是诉苦看中的限量版游戏铁盒被人抢走,再是跑到了谭北海面前抱怨他前段时间总把曹焕往外拐,害得自己没人带,升级速度变慢。曹焕本就心虚,赶紧跑过去想把陈弥带走,但又拉不动陈弥,要是腿脚好那会儿,他真能直接将陈弥背起来丢出去。
“这样!谭sir,你——唱首歌!我就、我就不跟你计较了。”
“他喝高了,别理他。”
曹焕忙解释道,他不太敢抬头看谭北海,偶尔瞥上一眼,发现视线相对,都会心悸。
“对嘛,谭检察官来一曲嘛。”
顾莺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喝多了,抓着个啤酒瓶脸红红地笑着说道。曹焕简直要扶额了,平时正正经经的顾莺歌主任,知道自己喝醉后是这个样子吗。
“您可是我们的男神,谁不希望接案子能接到您的,让我们了了这个心愿,听听男神唱歌什么样!”
管茕搭上顾莺歌肩膀,手里也拿着个啤酒瓶,跟她互相碰了碰,咕咚咕咚直接吹起了瓶。
“来一个!来一个!”
陈弥有规律地拍起了手,曹焕想把他手扒拉开,他干脆抓着曹焕的手拍,两人较劲较得手背都出了青筋。莫达拉看不下去了,帮曹焕把坐在地上的陈弥拖回了位置,他干脆坐在陈弥腿上,省得一个不留神他又跑没了。
“我不太听歌,流行的那些基本都不会唱。”
“我来点我来点!”黄榕举双手自荐,出卖自己哥哥一点不带犹豫的,她小步跑到点歌机边,利落地找了起来,“我第一年参加工作的时候,要在年会上表演唱歌,我哥陪我练了一个多月呢,这首他肯定会!”
“谭sir!给!”
仝靖抓着话筒一甩,塞进了谭北海的手里,谭北海只得站了起来,双手将话筒握在胸前,回身朝大家微微鞠了一躬。秦诗把正在播的歌给切了,屏幕黑了一瞬,再亮起来时,歌名出现在上面,是五月天的《错错错》。
“好!”
“我以为会是《水手》啊,《向天再借五百年》之类的,嘿嘿,有意思。”
莫达拉翘起二郎腿,一手搭上曹焕的肩膀,一手在自己腿上打拍子,还差个茶壶就完全是个听戏的大爷。
“那待会儿让你上去再活五百年如何?”
“我唱歌可是要钱的,多好听呐,不轻易出场。”
前奏响起时,底下的人摇铃鼓的摇铃鼓,抖沙锤的抖沙锤,还有拿杯子敲桌子的,个个都兴奋得不行,等谭北海一开口,好像有魔力似的,包厢里瞬间就安静了下来。谭北海声音低沉又磁性,把这歌唱得跟摇篮曲一样,让人根本不忍心发出一点声音去打扰,甚至要屏住呼吸去聆听。曹焕也是惊呆众人中的一员,他愣愣地盯着屏幕上的歌词,头慢慢转向了站着的谭北海。谭北海似有所察,看了过来,两人视线接触时,曹焕根本忘了要躲,不如说根本移不开目光,要不是还有份理智在,这氛围,他恨不得跑上台去不管不顾地盯着谭北海的眼睛深情告白。
一曲完毕,大家还是没有发出声音,黄榕看了大家一圈,骄傲得不行,举高了手大声鼓掌。
“太好听了吧。”
“深藏不露啊。”
“曹神,我懂你刚才为什么非要阻止陈弥了,这一首歌下去,你以后能翻身的机会怕是没有咯。”
曹焕反手不轻不重地拍了莫达拉胳膊一下,他仍旧盯着谭北海,觉得自己心里最柔软的地方被唱到了,眼里一定有不太寻常的情绪在,此时应该果断转头掩藏一下,但包厢里这么暗,没人会这么巧注意到吧,再多看会儿应该也不为过吧。
“哎,曹神,你也没喝酒啊,脸怎么这么红?”
“……”
莫达拉一句话让曹焕猛地扭过了头,他吓得低低骂了句,窝进沙发里,目视前方。
“我看你是喝多了眼花,这红彩灯一直往我脸上打,能不红吗。”
“哦,是吗。哎你别说,刚才你不说我还不想的,你说了我倒真想唱了,不行,我得来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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