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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鸟偷走当老婆这件事(玄幻灵异)——宁世久

时间:2021-09-06 10:23:22  作者:宁世久

   我被鸟偷走当老婆这件事

  作者: 宁世久
  文案
  李朝霜是一只濒死的笼中雀。
  他重病已久,一觉长睡二十年,直到有位身披双翼的少年,从笼子中偷走他,唤他醒来,还唱歌跳舞向他求偶。
  少年是只可怜可爱的小鸟儿,然而好像搞错了什么事。
  他以为李朝霜是他同族,但李朝霜不是。
  他想和李朝霜长长久久,但李朝霜的寿命恐怕只剩下几天了。
  这个时候,李朝霜的选择应该是——
  一,说出实话,请这只小鸟儿送他回去,然后继续等死。×
  二,这么好的出门机会哪容错过!给鸟当老婆他同意!快带他一起私奔(当他免费交通工具)吧!√
  ————————
  孤单寂寞冷抢婚小鸟儿×死前浪一把骗婚病美人
  本文又名:《死也不做笼中雀》、《假如给我七天自由》
  内容标签: 灵异神怪 天作之合 天之骄子 东方玄幻
  搜索关键字:主角:李朝霜,阿晕 ┃ 配角:李朝露,谢峥嵘,姬天韵 ┃ 其它:
  一句话简介:但我快要死了
  立意:最伟大的抗争,是与死亡的抗争
 
 
第1章 前夜(一)
  大泰丰保十六年,十月三日。
  深秋。
  李朝霜的心神沉浮于黑暗,酣睡不知多久,突然听到有人说话。
  “醒来了,阿兄。”
  于是他向上浮起。
  这次清醒竟难以想象地轻松,待李朝霜睁开眼睛,便发现自己身处一个熟悉的地方。
  是夜幕下的瀛洲岛,鹿鸣潭。
  瀛洲岛,乃东海三岛十洲之首。
  鹿鸣潭,在重中之重的瀛洲岛上,也是一等一的机要之地。
  这片称为大荒的大陆上,所有巫祝向上溯源,皆出自看守东大封的三岛十洲。
  瀛洲岛则是三岛十洲之主——号称大司命的强大巫祝,她所居之处。
  正是因此,按理来说,李朝霜这个半道祝咒都不会的家伙,绝不可能登上瀛洲岛,更不可能熟悉鹿鸣潭边的一草一木。
  可惜,他是上任大司命的长子,又是而今这位大司命的兄长。三岛十洲再多规矩,都不是为他设的。
  这样不好,李朝霜想。
  他没说出口,只看向唤醒他的人。
  李朝霜毫无凭依站立水面上,他身前不远处,另有一人赤足站立。
  那是位女子,无法分辨她的年纪,她的皮肤雪白光滑,散发珍珠般的光辉,周身威严则如太阳璀璨。
  她头戴金冠,耳坠宝石,金冠下是一双狭长的眉眼;她穿着黑烟似的软纱氅衣,氅衣下的装扮却分外清凉,上半身不见一点布片,全以金饰和玉石珠宝遮掩部位,下半身则穿着雪白长袴,哪怕里面还穿了长裈,一双长腿的形状依然清晰可见。
  除了这些之外,她的脚腕手腕,也坠饰金铃叮当。
  加之她长发不束,乌发如云,迤逦在水面。这幅打扮,明显是个通灵的巫祝。
  李朝霜不是巫祝,却和女子穿着打扮相差不大。
  灰纱氅衣,黄金首饰,透过水面的倒影看去,除开李朝霜眼眸透出奇异的灿金,黑发只堪堪越过肩膀外,两人连五官都是相似的。
  这份相似绝无可能用巧合形容,于是李朝霜反应过来,唤道:“露娘。”
  外人眼里不苟言笑的大司命,不禁微微翘起嘴角。
  如今很少有人这么喊她幼时名字了,李朝露笑容溢满悲伤,叫人不好亲近地威严顿时消散。
  她道:“阿兄,你睡了二十年了。”
  二十年。
  李朝霜一怔,却没多意外,语气一如二十年,哄她道:“当然,睡前见的露娘,还是十一岁的小姑娘呢,现在已经这么大了,看来我是真睡了很久啊。”
  这份安慰不太走心,一点用都没有,反而让李朝露的笑容变得苦涩。
  她道:“阿兄不问,自己为何会睡二十年?”
  这有什么可问的?他的情况难道他不清楚?
  李朝霜想,也不知道露娘当时是用了何种秘法,竟硬生生将他这个将死之人的命,又拖了二十年之久。
  他也习惯了,他母亲第一次怀孕时,三岛十洲无数大夫齐上手,都断定大司命腹中这个孩子出生便夭折,强留也活不过三个月。
  当时的少司命是他姨母,通生育之灵,亲自护持,才叫大司命与他母子平安。
  之后,瀛洲李氏,剑阁谢家,搜集无数天材地宝,慢慢调养,才叫他活过了三个月,周岁,十岁,乃至成年。
  李朝霜的朝霜,便是“人寿几何?逝如朝霜”的朝霜。
  若在秋冬日出之前,将叶片上水汽凝结成的霜纹完整取下,送进冰窖。那这一片朝霜,或许能保存到来年迎春,也未可知。
  李朝霜的朝霜,也是这一抹保存在冰窖的朝霜。
  他早已接受自己命不久矣的事,但他的亲人却从未接受。
  强拖病体留在世间,李朝霜疲惫至极。可亲人们所怀,皆是拳拳爱意,他总不能对他们说,说……
  说,放我归去。
  放我归去幽冥。
  为何会人事不省,一睡二十年呢?
  李朝霜微笑,只道:“辛苦露娘了。”
  自从母亲亡去就接下大司命一职,天塌下也神色不动的李朝露,听到这句话,差点落泪。
  瑟瑟出生后,阿兄已不是她唯一的亲人。但阿兄曾以他一命救她一命,故而无论如何,她都不愿阿兄如此病逝。
  可惜现在不是诉衷肠的时候,李朝露正色,道:
  “二十年来,我竭力寻找救治阿兄的方法,可惜全无所获,仅能护住阿兄你一点生机不灭。
  “既无把握,我本不会唤醒阿兄,以免这点生机泄出。然而,然而……”
  李朝露顿了顿,眉梢一丝不悦叫风都寂静不敢言语,道:
  “有人将阿兄身躯偷走了!”
  李朝霜:“……”
  李朝霜环视周围环境。
  当李朝露说出“偷”字时,深秋夜里鹿鸣潭四面群山环绕,尽收漫天星光的景色,突然变得模糊,遥远。
  只剩下灰蒙蒙的雾气,笼罩一方天地。
  李朝霜对面,李朝露立在水面上的身影,如幻象透明。
  相反的是,她倒映在水面上的影子,反而变得凝实,稳定。
  一人在水面上,一人在水面下。
  一人在现实中,一人在幻梦间。
  兄妹二人隔着水面对视,李朝露对李朝霜道:
  “阿兄尚在梦中,在你醒来前,我截住你的神魂,才能与阿兄在这残梦中对话。
  “稍等片刻,阿兄会真正醒来,到时你第一眼所见之人,便会是那个……潜入了瀛洲岛的贼!”
  ***
  这回李朝霜真的醒来了。
  果不似梦中清醒那般轻松,仅是察觉到自己还有身体存在的那一刻,绵延不绝的痛苦,便如附骨之疽,沉沉压上来。
  不知贼人将他掳至何处,反正不会在湿润的东海边。他头疼欲裂,胸口沉闷到仿佛压上了一座山,发麻的手脚则像是有一万根针在不停的扎。干燥的风叫他每次呼吸都像痛饮刀刃,这些刀刃劈开他咽喉,割断他肺腑,让他再怎么用力也无法中风中获得他需要的生机,以至于李朝霜尚未睁开千钧之重的眼皮,就忍不住咳嗽起来。
  “你醒了!”
  清澈而健康的少年声音,喜悦喊道。
  李朝霜睁开眼睛,尚未看清任何东西,眼泪就流了下来。
  他并非痛得哭了,只是无法控制住身体的反应。
  太久没睁开过的眼睛,见到光亮如同撞到利刃,那锋芒差点弄瞎他。
  李朝霜不停地咳嗽,不停地流泪,如此不知过了多久,才缓过一口气来。
  当然,更可能是掳走他的贼人感到不对,往他怀里塞进一只取暖的手炉,又在他身边烧开一壶水。
  蒸气湿润了周边,李朝霜的咽喉和肺腑终于没那么疼了。泪水还在流,但眼睛倒是隐约能分辨光线和色彩。
  他再度缓了缓,终于看清了一直在他身边忙来忙去的人。
  也看清了环境。
  是巍峨高山,悬崖峭壁。
  李朝霜:“……”
  峭壁上有一陷进去的浅穴,穴前生长一棵碧梧。碧梧树根与峭壁的夹角,那处下陷的浅穴里,用树枝草茎羽毛搭的、可容成人躺下的鸟巢。
  李朝霜就躺在这鸟巢中。
  他不由地讶然了一会儿,不过,倒没觉得鸟巢不好。
  毕竟李朝霜一年四季一天到晚都不舒服,即便这座鸟巢不够舒适,也会给他身上的病痛掩过去。
  打个比方,这个环境应该很冷,不过李朝霜就算在东海边,在大暑之日,一样觉得冷,到了高山,反而冻得不知多冷了。
  让李朝霜讶然的,是轻盈若一片树叶,站在碧梧树枝上的贼。
  晨光熹微,少年的面容隐在昏暗中,辨别不清,但即便是如此,他身后那双金黄为主,末端五彩交织的羽翼,才尤其鲜明。
  是难得一见的羽族。
  直接叫鸟儿也无错。
  李朝霜认了片刻,发现他曾见过这只鸟。
  “是你啊。”他道,既然是这只鸟,那这所谓偷人的贼,大概是一桩误会吧。
  “我们见过吗?”金翼少年茫然,同时随手一甩手上的湿巾,那上面有李朝霜刚才咳出来的血。
  只是甩了一下,湿巾上的斑斑血迹便清洗干净,不仅变得松软湿润,还散发出腾腾热气。
  金翼少年上前,将热湿巾贴在李朝霜唇边,擦掉他嘴角溢出的血丝。
  然后他又拿出一条新湿巾,在旁边烧好的热水里打湿了,叠成一条,贴上李朝霜额头。
  盆里的水烧得滚沸,但金翼少年白皙的手指伸进去,连泛红都不曾。
  倒是他发现李朝霜在看他,身后双翼不由张开收拢,重复数次。
  五彩硬羽一枚枚展开又合上,焕发金属色泽的末梢在风中轻轻颤动,越发明亮的天光更为羽毛镀上一层斑斓华彩,开阖美妙仿佛贵女手中翩然扇动的折扇,有一番奇异的韵律在其中。
  李朝霜长这么大,因为身体缘故,无论是猫狗还是鸟儿,都被禁止靠近他。
  这还是他第一次和小动物这么靠近,李朝霜忍不住多看了好几眼。
  一壶水渐渐要烧干了,空气逐渐趋向干燥,他咳嗽几声,再看过去时,就发现水壶边的金翼少年,不知为何动作顿住。
  而那即便泡进滚水里,也不会受影响的肤色,双颊耳后处,突然泛起薄红。
  脸颊通红的金翼少年躲避李朝霜的视线,没看到青年神色突然变化。
  李朝霜见识不广,却不是毫无常识。
  他心底隐隐有了个猜测,有些不敢相信,口中却道:“是你将我从瀛洲……”
  李朝霜故意只说了半句话,果然,在他表现出困惑后,金翼少年立刻接口道:
  “没错,我偷溜进瀛洲岛,感觉到同族的气息,然后找到了你!”
  他语气开心又轻快,好像瀛洲岛上并没有针对外人的无数陷阱。
  “我一直以为我是最后一只羽族了,好不容易成年,还以为自己会孤独终老,没想到……你是哪一支?什么时候给三岛十洲抓住的?你好虚弱啊,他们折磨你了吗?”
  从未被人折磨,天生就是如此虚弱的李朝霜,只能微笑以对。
  这果然是一桩误会。
  连同族都能认错,小鸟儿的脑子,不怎么好啊。
 
 
第2章 前夜(二)
  金翼少年十分羞涩,不太敢直视躺在他巢中的黑发青年。
  讲实话,黑发青年出现在这里的突兀感,就像一块出现在落叶灰尘堆里的美玉。
  即便脏污遮掩,美玉自有光华。而肤色如霜,脸颊因之前一阵咳嗽泛起嫣红的黑发青年,眯起灿金眼眸看过来的模样,仿佛也淡淡发光。
  这可能只是金翼少年的错觉,实际发光的,应该是黑发青年浑身上下金光闪闪的饰物。
  那些囚禁黑发青年的巫祝,直接拿黑发青年当巫祝装扮,丝绸长袴是炎热的三岛十洲才会流行的装扮,束腰的乌黑直身比最外一层灰纱氅衣厚不了多少。
  因此,在他躺下时,只要认真看几眼,无论是裸.露的位置,还是布料包裹下的地方,都清晰可以看到,黑发青年耳垂、脖颈,肩胸,腰腹、臂膀和大腿,都佩戴有古拙金饰,手腕脚腕更是多个金镯重叠,微微一动就叮叮当当。
  金饰之间,还有同样金色的纹身,从腰腹背后,从四肢耳后,四处蔓延,将所有金饰连在一起。
  在这之上,又是方才提到过的轻薄衣物半遮半掩……
  娇柔美人,脆弱气质。
  ……那些巫祝如此装扮他同族,是想干什么啊?!
  金翼少年脑子里晃过一些场面,不禁面红耳赤。
  李朝霜瞧着他的面色,好奇问:“你在唱什么?”
  喉间已然哼出一段求偶小调的金翼少年闻言呆住,片刻后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立刻转身捂住嘴。
  他因此没有注意到,全不似他这般尴尬害羞的黑发青年,神色透着好笑的意味,目光直晃晃盯着他。
  李朝霜将敷在额前的热湿巾取下,手捧着掩在鼻前,借温热的水汽,湿润呼吸的空气。
  同时,他也借此遮掩表情,沙着嗓音柔声道:“好厉害啊……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语气中劝诱或许太明显了,然而金翼少年完全感觉不出。
  只要李朝霜提问,哪怕很羞涩,他也兴高采烈全盘托出。
  “几日前我去东海玩水,遇到一群鬼鬼祟祟出海的人,说要干掉李氏藏起的那只笼中雀。
  “我一听,瀛洲李氏养的笼中雀,定然不会是凡物吧?莫非是同族?我就跟在他们后面,溜进了瀛洲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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