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人生际遇深不可测,万一真就碰见了呢?
只要找得到,晏锦屏就有自信,一定能让那下咒的人把他下的那个什么王八禁锢给解了。
李垂珠已经醒了,正低着头,默不作声地听着数落。八宝跟丹歌轮番上阵,一个苦口婆心,一个恨铁不成钢,快要把天都说破了,房间里充斥着他俩七嘴八舌的声音。
这个说:“你吓死我们了,下次能不能别这样了呀?”
那个又接话:“不就是男人吗,我再找八个给你行不行?李垂珠你能不能有点出息?为了他一个李南寻,值得吗?”
黑猫不出声,拿爪挠床单,给床单抠出一个大洞,又把头塞进被子里,明摆着就是不配合。
“你,你给我出来!”丹歌急得就想去掀被,“别以为你装听不见就能——干嘛?!”
八宝早看见进来的晏锦屏和沈连星,连忙扯扯气势汹汹的鹤女的袖子,小声提醒道:“东家,沈大哥。”
丹歌:……
她条件反射地松开拉着的被角,笔直在一旁站好,放软了声音,低眉顺眼地道:“东家,沈公子。”
变脸速度之快,让八宝都是一惊。
听见晏锦屏来了,李垂珠在被窝里动了动,不过到底还是没把头探出来,尾巴搭在床边上,很服帖地垂着。
“……你出来。”晏锦屏叹了口气,“我不劝你,先出来说。”
晏锦屏说话一向算话,李垂珠慢吞吞地从被子里爬出来,端正坐好,没精打采的:“东家。”
又对沈连星点点头:“沈公子。”
她的声音里还带着一点类似大病初愈的虚弱,有些可怜,看见她这幅样子,就算是丹歌,也没法再说什么了。
只有八宝小心翼翼地凑过去,将脑袋搭在床边,十分担忧地看着李垂珠。
李垂珠凑过去给兔子舔了舔耳朵上的毛。
“我们打算去帮你找当时下咒的那个人。”晏锦屏直截了当地道,“不过为了知道你身上的到底中的是哪种咒,得需要你先配合一下。”
李垂珠低下了头。
“不劳烦东家……”明明之前是她在城外求了晏锦屏,这会儿却忽然又反悔了,小声道,“……这是我自己惹上的麻烦,还要您来帮我处理,这太不像样子了。”
琳琅阁里的精怪,无论平时态度如何,实际上没有不尊敬阁主的。李垂珠又是很骄傲的一只猫,这从她选择自己一个人默默处理一切就能看出来。如今要晏锦屏替自己的一意孤行而奔波劳碌,她绝不能安心接受。
左右这是自己早就已经决定好的命运,昨天晚上只是一时慌乱失了分寸,今天李垂珠就想把自己的话给收回去。
晏锦屏压根儿没搭理她。
他从袖子里夹出一张长方形的黄纸,另一只手双指并拢,从黄纸表面虚虚拂过,似乎有一层很微弱的火苗随着他的动作在黄纸上烧了过去,但纸张却没有破损,只是烧过的那一面突兀地变了颜色,染上了一层颜色很浅的红。
李垂珠:“东家——”
晏锦屏两根手指夹着黄纸,‘啪’一声,速度很快地将纸张变红那面贴在了黑猫的脑门上。李垂珠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就想躲开,但却又立刻发现自己没法动弹,像是被那张纸给封印了似的浑身僵硬,只能呆呆地站在原地。
好在这样的状态只持续了几个呼吸,黄纸很快一轻,自己从李垂珠的头顶掉了下来,飘飘悠悠地飞回了晏锦屏的手里。
另一面的红色已经没了,转而形成了个奇形怪状的图案。图案画得很简单,一个莲花底座,上面托着两条首尾相连的鱼,笔触深红,像是吸收了之前黄纸上的颜色。
李垂珠摇了摇脑袋,发现自己能动了,犹豫道:“东家,这是……”
“这就是你身上的那个‘咒’。”晏锦屏弹了两下黄纸上的图案,轻描淡写地道,“耷拉着耳朵做什么?我正好也要出去一趟,这事只是顺带而已。你好好休息,最近没事别变人形——琳琅阁白天也关了吧,正好你们几个也跟着歇歇,我不一定什么时候能回来,都看好自己,有什么事就找云童,云童解决不了的就找龙君。”
云童一直在半空飘着,扒在云朵边上对下头的人们点了点头。
“实在不行就找金羽卫。”晏锦屏想了想,又道,“凤黯那只老鸟儿欠我钱,又老是给我找麻烦,该使唤他时不必客气。”
精怪们被他一连串的嘱咐给说愣了,最后还是丹歌,忍不住问道:“东家,您要去很久么?”
“不好说。”晏锦屏笑了笑,“以防万一么。”
他也不知道这趟要出门多长时间,左右把能叮嘱的都先叮嘱到位了。
“我在相禾那儿也留了些自己做的小玩意儿。”沈连星这时也接话道,主要是对着八宝,“有空可以去找他拿来用,操作不难,应当都派得上用场。”
又对李垂珠道:“李姑娘……保重。”
毕竟是姑娘家的私事,他们又说不上关系多么亲密,只能言尽于此。
晏锦屏跟沈连星走了,他们赶时间,还得为去桃源做些准备。
李垂珠还愣着,呆呆地盯着两人出去的门口。
“你们猫都这样。”八宝捏着李垂珠的尾巴尖,奶声奶气地埋怨,“别扭。”
丹歌不跟她客气:“混账!”
云童也幽幽道:“傻。”
李垂珠:……
李垂珠自知理亏,没吭声,慢慢地趴了下来,四只爪全都收在肚子底下,像只心怀歉疚的老母鸡。
……
晏锦屏回琳琅阁的事情瞒不住,更何况他昨天和丹歌高调出城,天上一飞,还带回来两个金羽卫。凡人是没注意,可整个城里的神鬼妖怪恐怕都看见了,其中不乏能日行千里的,又八卦,一传十、十传百,不少前些日子没换成东西的都捧了自己的宝贝来,在门口排了一溜长队。
琳琅阁到底做的是八方生意,就算不在凡间,也相当出名。
毕竟店还在,况且这回一走又不知何时才能回来,晏锦屏便又开了两日的门,将能通知的人都又通知了一遍,让他们有需要的赶紧来,错过了这几天,便过时不候了。
白天前头也不能闲着,李垂珠状态不好,本来是派了丹歌去替她,结果丹歌倒是不和李垂珠一样睡觉,却也十分不耐烦应付客人。加之她最近心情欠佳,半天下来,累计揍跑三个搭讪的男客,气走五个想还价的女客,还瞪哭俩想摸商品的小孩儿,一单没成不说,还给伙计们找了很多多余的麻烦。
白天的伙计都是拿工钱办事的普通凡人,全拿这勇猛剽悍的姑娘没办法,又不知她到底什么来历,个个儿胆战心惊,哭丧着脸,生怕那个没见过面的东家因为活干得不好扣他们工钱。
八宝偷偷溜出去看了一圈,回来跟晏锦屏汇报时说了,有她还不如没她,晏锦屏只好又把丹歌给撤了下去,换成自动请缨的沈连星。
实在没办法,楼里的人形生物就这么多,总不可能让晏锦屏亲自去——晏老板这幅样貌太惊人,就算他自己愿意,造成的混乱恐怕也不会比丹歌小。
幸亏沈连星身为沈家名正言顺的少家主,本身就是个商业奇才,纵然没干过这种以物换物的事,不过他眼光奇准,又深谙语言之道,成交效率甚至比只会趴在柜台后头睡觉的李垂珠还高。
晏锦屏又再一次升起了想把这人留下给自己干活的念头。
沈连星自愿打白工去了,晏锦屏也没闲着。他歇了一天,找到八宝问了问,问出书虫们所在的房间,便自己一个人去了那里。
书虫们白天不活跃,也没人陪它们玩儿,正在衣柜里闷闷地歇着,一个叠着一个睡觉。
它们对生存空间没要求,大家一起住在衣柜里就已经觉得十分宽敞了,如果实在没地方,那挤在鸟笼里也行,只是定期就得吃些书上的文字,不然就没精打采的,讲故事也不积极。
这房间是个杂物室,虽然地方很小,不过东西摆放得还算整齐,瓶瓶罐罐全在箱子里,箱子上头没有灰尘,显然经常有人来清扫。
晏锦屏敲敲门:“各位。”
闲着没事的时候,八宝总会带着李垂珠来听书虫讲故事,它总是坐在箱子上,旁边蜷着不知道听进去没有的李垂珠,有一搭没一搭地晃着尾巴。
这两天所有人全忙,谁也没来看书虫,它们正无聊着,听见有人来,窸窸窣窣地全窜起来,满怀期待地拥到衣柜敞开的抽屉上,探头探脑地向外张望。
看见是晏锦屏,不少书虫失望地叹了口气。
——原来不是兔子呀,兔子最捧场,这位不行,听人讲故事时还要给故事挑刺,跟讲故事的书虫吵架,书虫们都有点怕他。
不过毕竟也是个活人了,书虫们都喜欢热闹,便有一只谨慎地问晏锦屏:“东家是来听故事的?”
进了琳琅阁,就是琳琅阁的人,它们也都跟着其他精怪一起叫晏锦屏东家。
“不算是,找你们有点事。”晏锦屏笑道,“这儿有多少只背上故事里带白骨夫人的?不主要讲她的也算,劳烦出来一下。”
他找书虫能有什么事?
七八只书虫对视一眼,磨磨蹭蹭地钻了出来。
还挺多,看来白骨夫人在话本界确实相当出名。
还是第一个开口的那只书虫——它的背上书名是《白骨初识槐树精》,听着就不像是什么正经内容——犹犹豫豫地问道:“东家这是做什么?”
晏锦屏一笑,从袖子里掏出一套笔墨纸,就铺在八宝常坐的那个箱子上,自己也不讲究,就席地一坐,铺开纸张,在砚台里添水磨了墨,提笔落下几个字。
“给你们讲几个新故事。”晏锦屏的字极好看,和他人一样清瘦,但边角锋利,带着些不屑于遮掩的傲气,“弄点吃的,换换脑子。”
阁里香炉烟雾缭绕,绕过晏锦屏握笔的手指,缠在笔杆上,又流向他写下的第一个名字。
《常青》。
第70章 桃源
桃源在烟景城南。
离得不远,普通人如果赶马车,单轮来到桃源所在的那个地方,也就需要个七八天。晏锦屏和沈连星不是普通人,当然不需要赶车,需要的时间就更短。
他们两个头天晚上出发,第二天天还没亮,就站在了桃源的入口。
入口夹在两座青山中间,山都不高,带着一点南方特有的温婉。潺潺河水流进山里,一直流向不知名的远方,天黑路远,看不清河水的尽头有什么。
这儿温度也比烟景城暖和不少,空气里有潮湿的水汽,裹挟着新鲜植物的味道。天上似乎偶尔会有几只带翅膀的东西飞过,不过速度很快,还没等人看清楚,就已经消失在了黑暗的山林间。
沈连星站在一排竹筏的前头。
他今天穿了身墨色的短衣,仍旧是为了方便行动,袖口用两块皮革和细绳捆扎起来,这样的装束倒是让他常带的皮手套显得不那么突兀,反而更衬得他腰细腿长,十分俊朗。
他掏出远望镜看了看前路。今晚天上既没星星也没月亮,前方实在是太黑,就算是他们竹筏前有光线很强的提灯,也还是什么都没看见,于是只好又把远望镜收起来,坐回了竹筏的凳子上。
若是仔细观察,就能发现这竹筏是十分平稳的。
河水虽然没什么波动,但人如果在寻常的竹筏上走来走去,难免会带起竹筏摇摆、让水透过竹子的缝隙渗进来,打湿衣角。可沈连星动作幅度不小,他脚下的筏子却丝毫没有晃动,仍旧默默地前进着,只带动起一点水流,非常安静。
“这前头真有路?”沈连星倒不是质疑晏锦屏,只是夜晚有点太安静,随便找个什么话题牵头聊一聊,“怎么没看见有人活动的痕迹?”
莫非桃源的人夜间完全不点灯么?
两人大多数时候都生活在烟景城,而烟景城是昼夜都亮着的,哪怕是没人活动,也得点着燃脂灯,轻柔地照亮街道。
就连常青城,晚上都会点些油灯蜡烛之类的,方便行人走动。人天生有趋光的习性,只要一个地方有人生活,那么便不可能完全没有亮光。
沈连星也算是去过许多城镇,这点他可以完全确定。
“这不是还没到呢。”左右周围安静得很,晏锦屏就也放轻了声音,一点力气都不乐意多用似的。他将手指插进河水里,闲闲地撩拨着水面,“等过了前面那两座山,差不多就是了。”
夜深露重,虽说时间已经接近清晨,但太阳尚未出来,河流两岸也并没有其他活物活动的痕迹,天地间只有泠泠的水声,成为两人说话的背景音。
这地方的气氛实在是太过于沉闷,就连这样轻声的交流都有些突兀,不远处有什么东西从林中惊起,在天上盘了两圈,一头栽回了林子里。
又离得近了些,终于看得清夹着水流的两岸山壁。出人意料的是,这两座山离得极近,硬是将一条挺宽的河在山脚下夹成了一条堪堪只够竹筏通过的水道,再往前又看不清了,不知道这条水道一直通往什么地方。
晏锦屏最后摆弄了两下河水,将手抽出来甩了甩,笑道:“过了这道水,便是桃源了。”
沈连星习以为常地掏出手帕递给他:“擦擦,水凉。”
他总这样潜移默化间影响着晏锦屏的习惯,不动声色地让晏锦屏习惯了自己的存在。
晏老板用另一只手接过手帕,只是拿着,并未擦拭自己尚在滴水的手指,接着也慢吞吞地站起来,走到竹筏前,仔细地观察了一下河水的流向。
水流十分普通,没什么特别之处。天太黑,虽然河水清澈,可表面反着提灯的暖光,看不见水底藏着什么东西。
竹筏马上就要顺着河流一路滑向群山之间了。
晏锦屏轻轻踩了一下竹筏:“停一下。”
竹筏立停,悬在流动的河水中间,一动也不动。
晏锦屏又面朝两座山之间的夹缝,他缓缓地将手抬到半空,虚虚握住,随后向外一拉,只听见很轻微的一声金属相互摩擦的声音,便有一把长刀从原本空无一物的地方慢慢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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