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王爷,这小子趁着平府众僧离任之际,混入众僧之中逃出平府,若是守门的眼力儿不好就真让逃走了……好在抓回来了,因这小子武艺不错还伤了咱们几个人,咱们领头的给兄弟们出气揍了他一顿……”
朵奴齐听后擦了一把汗:“……”这是哪里来的个不怕死的,拿平府当客栈说来就来说走就走。
“狼崽子,你行啊,贼精啊,遣了老子养的和尚不说还想逃?看把你能的……”扩端捏住秦涓的下颌,冷冷一笑。
“……”在场的人想笑不敢笑,只能憋出一副十分难看的表情。
扩端指下用力了点,捏的秦涓下颌骨生疼,却紧皱着眉就是不发出声音来。
“哼!”扩端气急甩开秦涓,秦涓差点疼得吐血。
“搞了半天一场游说就是为了逃出去,老子旧账还没给你算清楚呢!”扩端瞬间想到这孩子之前从他的大营里面逃出去的事。
扩端拍桌:“你可真是能耐,从老子的大营里逃出去,叫狼群咬伤老子马匹无数,你这小子是鬼变的?还是……”
秦涓眼眸一亮,突然沉声大喊道:“老子乃是天狼神托生成人,来凡事历七七四十九劫数!怎么样怕不怕?你们若不放了我小心我……嗷嗷嗷嗷唔。”
小狼崽子被三支毛笔堵住了嘴巴。
扩端王看着他,气极反笑:“你厉害你他娘的倒是继续给老子编!怎么不说了!嗯?”
狼崽子被毛笔卡着……眼眶红红,说什么,舌头都动不了了。
“大王您消消气,他一个孩……”
“一个孩子能使计让我养的一帮僧人离开?一个孩子叫来一群狼咬死我百匹骏马?你觉得这是一个孩子做的事?”
扩端看向红着眼眶的秦涓:“告知本王是谁在教你做这些事,本王饶你一命,若是叫本王查出来了,你、你背后的人都得死。”
他冷厉的话传至秦涓耳中,秦涓豁然明白了扩端王查他,派人盯死了他的用意。
他们排除了曰曰,才会问出这句话,他们不怀疑曰曰又最会会怀疑谁呢……
或许他们会觉得他是博博怒故意留下的,如果是这样,他们应该杀了他的,不应该留着他。
秦涓这才知道,当别人留着你的命时,不一定是因为你对他们来说还有价值,他们不是把你当做棋子,而是在把你当做诱饵啊!
他真蠢,为什么不早点想办法逃!
他脸白若纸。
也是这一瞬间他突然明白了……
他会害了狐狐的!他真的可能会害了狐狐!在斡端跟着他的人只有赵淮之!千万不要让这些人查到这一点!希望赵淮之藏的好一点!
只希望赵淮之不要来找他!更不要来凉州!
赵淮之他回宋国去,或者去找博博怒都可以,千万不要来管他!
扩端见他有话要说,取出了毛笔,扔掉了。
在脸色一阵惨白之后,秦涓笑了笑:“王爷,你想多了,我从来只是想活着,逃离你的大营也好,逃离平府也罢,一切都只是为了活着寻找一份生机,你的马不是我有意叫狼咬死它们的,这一点是个意外,至于那些僧人,我本意只想要让他们对佛法达成一个认识,这样就不会有争论了,没有想到会这样……所以,王爷不要杀我。”
他面上平静,袖中的手已颤抖的有些不能自已,他强忍着,这本就是他的心里话,听着让人动容。
扩端皱了皱眉,显然微有思虑。
朵奴齐沉默了须臾方道:“大王,此子所言合乎情理,再者……”他们没有查到这个孩子的背后除了大永王还有其他人……
他相信扩端王比他更清楚。
房里安静了一会儿,只听扩端王低沉的声音问道:“你和博博怒有仇?
第56章 有狼初长成
“我和博博怒……什么仇……”秦涓也在想他和博博怒到底什么仇怨, 博博怒恨不得他死,“大概我刺了他一刀?”虽然他真的分不清这里到底是真是假,如果他刺博博怒之事是真的, 那就是他的记忆出问题了。
那一夜的事,他至今恍惚。
“你刺了博博怒一刀?就凭你?”扩端王挑眉, “你知道博博怒是什么人吗?这么说吧,你能近我身两米以内且不被我察觉才能伤到博博怒, 你明白吗?”
秦涓摇摇头:“我记不清了, 只是恍惚间有时候会有一个片段闪过, 它告知我刺了博博怒一刀, 这也能解释为何我受了很重的内伤, 再说了, 你去查查博博怒那段时间有没有受过伤不就会明白了吗?”
朵奴齐走向扩端王在他耳边耳语几句。
朵奴齐说有消息表示博博怒饭量大不如以往。
“你刺他何处?”
秦涓闭眸想了一下:“也许是腹部……”那个片段的记忆如梦境一般的模糊,真的记不清了。
朵奴齐看向扩端王。
扩端王这才道:“先把他带下去,别让他跑了。”
朵奴齐让人将秦涓押下去后再回来。
扩端王对他说:“你不觉得蹊跷吗?他刺了博博怒一刀, 博博怒没有杀他却是将他留给了我?”
“大王的意思是博博怒不想亲自动手,而是想借您之手除掉这个孩子?”
“凡事都需要理由, 博博怒这样做又是为何呢?”扩端王反问他。
想杀一个人却又不想亲自动手,这种情况除非是不想在那个时间杀那个孩子, 或者说不想在什么人面前杀那个孩子。
扩端王烦的是, 这个孩子到底留还是不留。
他刚在城中颁布了法令,其中有一条就是十五岁以下的孩子无论犯下多大的罪恶, 都罪不至死, 简而言之就是十五岁以下的孩子不杀。
为什么会有这样一条法令的颁布, 这和长达几十年的蒙古崛起、争战杀伐有关,大量人口投入战争,但孩童的早夭率也十分之高, 争战持续几十年,青黄不接的时代早已到来。
这种情况在五年前就以明显感受到,故护佑孩童实乃保证未来士兵数量。
况且扩端王现在也是汗位的最大竞争者之一。
杀了这个孩子可能不算什么,但他的法令才刚颁布下去,这事若传出去,难以服众。
可扩端王的直觉又告知他,太聪明的孩子若不为己用,留着,将来只会是祸害。
“大王,臣有一计。”
朵奴齐突然这么说,扩端王看了过来。
“乌思藏之事已困扰大王多年,今此子三言两语诱走大王所养半百僧人,大王不妨就派此子去逻些城,若此子凭借其聪明才智游说吐蕃各部成功归顺,便许其高官厚禄留其性命,若是此子命不好被吐蕃某部的人杀了,或者无功而返您再将其处死……是不是一举两得?”朵奴齐说完笑着退了两步。
扩端王摸着下巴:“朵奴齐你此提议值得考虑。”
停了一会儿扩端王才继续道:“那此事交给你去准备,先让人教他吐蕃话,学不学的好是他自己的事,再找个人来教他吐蕃各部的具体情况,给他半年时间学习,在八九月气候最适宜的时候入乌思藏,他的命数看他自个儿的造化了。”
朵奴齐笑道:“大王英明神武。”
秦涓以为自己会一命呜呼,一夜的担惊受怕之后他不光没死还变成了“秦少爷”,扩端王对部将说收他为义子。
得知此事的秦涓,看着鱼贯而入给他请安见礼的奴才们,只怕没引根铁线让天雷劈了自己。
要知道扩端的前半生是在与宋军的作战中度过的!
这他娘的不是逼他“认贼作父”,扩端知道自己瞎搞认了个宋人不?
等等,这不是重点,这和昨日扩端对他的态度简直天壤之别,扩端老贼又想怎么整他?
夺鲁为首的小奴才们给他请过安后,朵奴齐带着一个人进来了。
秦涓本来阴沉着脸,没一点好脸色,直到他看到站在朵奴齐身后的青年。
两人都是一愣,好半天对方才给了他一个眼色不要说话。
秦涓这才啥也没有说。
朵奴齐对秦涓介绍:“这位是安多尼玛,以后是你的吐蕃老师,他会教给你吐蕃话和吐蕃历史。”
听到这里,秦涓隐约有些明白了。
等大臣朵奴齐走后,秦涓让夺鲁将十几个小奴才带出去。
他则将门窗关死了,堵着安多尼玛问道:“你不在虎思斡耳朵在这里作甚。”
他似乎还没搞清楚,他自己出现在凉州比安多尼玛出现在凉州要恐怖的多。
“我家家主让我找扩端王买一万小马种,结果钱还差一点,就没有结清,家主欠了债,扩端王的人说拿我来抵……于是我就被留在了凉州。”
厉害厉害。
为了几匹马把家臣中的老大都拿出来抵押了。
安多尼玛说完了,轮到他问秦涓了:“那你怎么在这里,你不是应该在罗卜城跟着大永王吗?”
秦涓坐回座椅,叹气,冷道:“你还不明白吗?扩端王他是想让我替他入乌思藏。”
安多尼玛一惊:“那养子一事又是为何?”
秦涓勾唇冷笑:“他那是故意做给外人看的,你想他若养我半年,同时也表现出特别喜爱我,再等我入乌思藏,便是在告诉他们:看吧,我扩端将我最宠爱的人送到你们这里劝你们归顺了,我够有诚意吧,当然,他也在用这种方式,故意要我的命,归根结底,他在学博博怒借刀杀我。哼!”
安多尼玛后知后觉的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
安多尼玛:“这么说他们要规劝吐蕃各部……这是招安。”
“你不会才明白吧,我跟你说,他已经计划很久了,不好打,就招安,所以我们两人现在在立场上是一致的,你不愿意扩端对付你的家乡,我也不想成为他的车前卒,所以咱们要同心协力逃出这里!”秦涓站起来一把搂过安多尼玛的肩。
三十多的青年被十几岁的孩子搂住了肩膀打商量,老脸一红,颇有几分想吐血的冲动。
“我觉得这事一得从长计议,二嘛,还得看你,若你表现乖一点,咱们或许有机会的……”安多尼玛低声说道。
秦涓挑眉:“这么说你是答应了,这好办,扩端不仁我不义,他想拿我当车前卒,那我只好拿他敛财了跑路!”
“这么说你有想法?”安多尼玛惊问道。
秦涓挑了挑眉勾唇一笑。
西凉府外小酒馆,破烂的酒字旗高高挂着,早已在风雨飘摇中褪去了色彩。
偶尔有几个客人前来坐坐。
也偶尔会传来几声嬉笑声,趴在酒馆外的老土狗会在这时狂吠两声,惹得路人一阵怒骂。
一个人骑马匆匆在酒馆前停下,不知和掌柜的说了些什么,那掌柜的带他进了里间。
那人穿过里间上了二楼。
楼的尽头处一间雅室,一白衣少年倚窗而坐,那人单膝跪地行礼。
“公子,扩端王收了那孩子做养子,现在在请人教授他吐蕃话和吐蕃各部历史及所信仰的教义。”
白衣少年沉默了片刻道:“他若没有危险便不要惊动任何人,若他想要逃走你助他一臂之力,三日后我要回一趟大斡耳朵,旦木恐有危险。”
“是,公子。”那人说完退下了。
是夜,赵淮之启程去大斡耳朵。
在确定秦涓是被扩端王抓走后,冷静自持占据主导,他始终没有踏进西凉府。
或许他更清楚扩端王的用意,亦或许在经历过千里寻仇之后,他开始更冷静的正视他对秦涓的那一份情绪牵系了。
不曾想,他这么淡漠至冷漠的人,也曾为一个孩子,疯狂过。
为什么会这样……
为什么会对一个才十三岁的孩子产生不应该有的感情,他才十三岁啊!
好在,此刻的他,是冷静的。
若他被疯狂的情绪占据了主导,那样的赵淮之他难以想象……
他的命,从来都不是他自己的。
他的背后,还有无数个家,无数子民,与他的部族……
他不能死。
不光如此,他还应时刻清醒。
时局在变动,阴谋更迭,循环往复。谁都没有办法在这样的时局之下独善其身。
当一个又一个阴谋揭晓之前,他只想保证那些曾经、现在、效命于伯牙兀部的家臣们,无性命之忧。
夜色下的小酒馆,一盏灯摇晃着
古道边,那白衣少年骑马北去。
他离去后,天地静默,马蹄踏尘,仿佛惊落了一地的星子。
大斡耳朵的暗流与阴谋,在一个人的归来后,被悄无声息的瓦解。
没有人深想过,那一日,被乃马真氏流放的公子狐狐救了多少人的命。
人们记住的是一个少年白衣清濯的身影,与悲悯温恭的气度。
没有人想过这场哀悼中,隐藏了多大的阴谋与野心。
当狐狐用火必思弹奏出一曲《棠棣》时,那些人沉默了。
兄弟情深,是草原儿郎最亘古的诠释,山河地理造就了不同地方的人对不同情感的偏爱,有人重君臣,有人重手足,有人重爱情。
曾经没有人比草原儿郎更在意手足的意义,因为人少,因为征伐,凡沙场作战皆是手足相护,他们因兄弟部落结盟起家,至此,才有了蒙古崛起。
至少,开始的时候,他们为了征伐,为了得到,是没有异心的。
那是什么时候起,有了手足相残,兄弟残杀……
或许是成吉思汗死后。
而后来的历史偏偏这样的诛心,崛起于兄弟结盟的蒙古各部,又亡于兄弟离心,毁于一盘散沙。
当他们听到狐狐的《棠棣》,竟然在一阵沉默后黯然离去,一场去除异己的阴谋,被一首曲子给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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