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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哥窟(近代现代)——日尧

时间:2021-10-14 08:46:03  作者:日尧
  傅书祁到底喜欢自己什么呢?庄闻初想,喜欢傅书祁是件容易的事,但不意味着傅书祁得到的喜欢都是廉价而轻松的,他要把自己的爱情给他,就要让这份爱情足够好、足够有价值。他担心自己会利用傅书祁对自己的感情来疗伤,所以他需要时间看清楚自己,只不过又要傅书祁等了。
  庄闻初敲开工作室的门时,恰好时泉钦和于崇都在,庄闻初带了些水果给他们,三人坐在一楼的书桌旁聊了一会儿。
  庄闻初主要是来告别的,尽管之前扑了一场空,他也算是了结了遗憾。
  是了结,不是填补,了结不代表能将这个遗憾填完整,只能说他已经失去了执着的机会,因为他妈妈谢允澜的旧作再也不会回来了。
  “辞了工作,我也不知道回去该做什么,”庄闻初双手放在膝盖上,还是会不自觉进入学生的身份,“现在想想当时很冲动,也很任性,连后路都没想好就跑到这里来了。”
  时老教授和蔼地笑了笑:“就是年轻人才不怕冲动也不怕任性,既然你不喜欢学的专业,辞了也就辞了,大胆一点选你喜欢的。还是想学花艺?正好我可以帮你联系联系老师,我们这也不像服装的雕塑的,不非得求专精人才,有灵性才最重要。”
  说完就让于崇到一边的柜子里帮他拿通讯录。
  庄闻初几乎是立刻就站起来拦住了于崇,两人都看着他,庄闻初垂着目光歉疚地笑了笑:“谢谢老师,其实……”他深吸一口气,说,“其实我想学植物。”说完这句话,庄闻初感到些许不安,甚至有些后悔这样毫无铺垫就说出了口。
  对面的于崇愣了愣,转头看了自己的老师一眼,却发现时泉钦的神色并不意外,像是一早就料到了。
  “来,坐。”时泉钦依旧和蔼地笑着,拍拍庄闻初的手,又拍拍于崇,“你也坐,都坐。”
  庄闻初坐下来,还是垂着头,有些不敢看时泉钦。
  “我以为……”于崇表现得有些讶异,“小庄,我一直以为你是想继续走允澜的路,才会这么紧张那些作品。纯粹的植物学跟设计的差别挺大的啊?”
  庄闻初点了点头:“我……”
  “小庄啊,”这时,时泉钦开口了,“你还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嘉树生’虽然是小谢留下给你的,但你不一定要沿着她的路走下去?”
  “记得,”庄闻初抬起头,他没琢磨明白,却也没敢忘,“上次临走时您跟我说过这句话。”
  时泉钦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拍拍庄闻初的肩膀:“那不就是了。可能小谢确实在她的作品里揉进了对你的期望,你自己也一直以妈妈为目标,所以你想继承她的事业,对吗?但这些都是建立在你的意愿之上的,你该懂我的意思。”
  “我……”庄闻初咽了咽喉咙,努力地组织语言,最后很无奈地笑了一下,“我不太确定。”
  看着这个略微茫然的年轻人,时泉钦只是微微含着笑等他自己捋一捋,就像面对自己曾经的学生一样。毕竟做艺术的容易两极分化,有的张扬莽撞,有的敏感细腻,庄闻初明显属于后者,需要自我的力量带他一步步往前走。
  缺乏自我的人最容易迷茫,庄闻初便是这样的,偏偏他还长了一副极端敏感的心思,对某些东西会过分执着。
  “可是已经晚了,老师,”言语间庄闻初都在尽量掩饰自己的遗憾,“大学毕业三年多,我没办法把脑袋里东西统统换掉,至少花艺……”
  时泉钦一直没有说话,于崇也不敢多说,都等着庄闻初慢慢讲。
  “我也很喜欢花艺,我喜欢这些有生命力的东西,况且没能找回妈妈的作品让我觉得这是人生的一大遗憾……至少让我把‘嘉树生’完成。”
  “这些年我都有看一些书,但是肯定比不上那些在课堂正正经经受过训练的,基础知识也弱。”庄闻初低下头看自己的手,越说越没底气,“所以老师还是当我刚才的话没说过吧,我也很愿意去学花艺的。”
  可能他自己也没意识到,出口的话越说越矛盾,花艺和植物,两个选择都有让他顾虑的地方。
  前者是他接触过也感兴趣的,重要的是那是妈妈留下来的东西,他想尽可能捡起来。后者是他真正热爱的领域,只不过从小没有接触的机会,于是觉得现在从头开始也已经晚了。
  后来对面的于崇实在忍不住打断了他:“小庄,建筑设计和花艺设计,虽然都有‘设计’两个字,但你应该知道这两者相差非常远。既然是这样……”
  “既然是这样,那些话都是借口。”时泉钦说。
  庄闻初怔住了。
  时泉钦看着他,就像一位站在讲台上的老师在最后一堂课上讲话:“只要你决定了放弃建筑设计,那你的知识体系无论如何都得重构。我刚才说灵性最重要,确实因为从不同角度看待同一个问题有时能产生不一样的火花,但是——”
  “根基是不同的,每个学科的基础思维都不一致,无论你是从建筑跳到花艺还是跳到植物学,你都要从根基开始重新打造,没有哪个更容易。既然这样,还不如选你最想要的那个?”
  已经许久没有这样与老师谈话了,庄闻初自认为缺乏能引导自己的人,但其实当中道理他都明白,少的只是来自外界的推力,让他坚定自己的选择。
  “知识不在书本,尤其是植物学这样的学科,”时泉钦微微笑着,“花房农田才是你的课堂。”
  时泉钦一番话无疑给了他这股推力。
  “我知道了,”庄闻初站起来恭恭敬敬地跟两位老师告别,“谢谢您。”
  时泉钦满意地“嗯”一句:“回去吧,下次再来可以到我们学校看看。”
  说完他又把人叫住:“对了,你等一下是要去找小傅吧?顺便把角落里那束花带走吧,他托我选的,说下午要,正好你可以拿给他。”
  庄闻初转头去看,墙角有一大束鲜花养在水缸里,透明的包装将花朵也覆盖住了,但还是能看出来很是新鲜。
  “包装遮住了,应该不怕吧?”时泉钦慢悠悠地喝着茶,“要不等他自己来拿也行。”
  庄闻初扶了下眼镜,走过去把花小心翼翼地抱起来,从水里拿起的同时用干净的袋子兜住了根部潮湿滴水的部位。
  “没事的老师,”庄闻初捧着鲜花往门外走,“那我先走了,过年的时候给您打电话,有机会再来……”
  推开门的瞬间,有人从外面拉了一下门把手,外面的风吹在了庄闻初脸上。他扭头去看,发现进来的人是傅书祁,两个人都各自往后退了一小步。
  “呃,”忽然有些不好意思,庄闻初低头看花,“真巧啊。”
  傅书祁没料到庄闻初会在这里,也愣了愣,看见那捧鲜花才笑起来:“好巧,学长。”
  ——————————
  作者有话要说:
  小傅念的是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第130首,不愧是学戏剧的男人:
  My mistress' eyes are nothing like the sun
  我的爱人的眼睛一点不象太阳
  Coral is far more red than her lips' red:
  珊瑚比她的嘴唇还要红得多
  If snow be white, why then her breasts are dun;
  雪若算白,她的胸就暗褐无光
  If hairs be wires, black wires grow on her head.
  发若是铁丝,她头上铁丝婆娑
  i have seen roses damask'd, red and white,
  我见过红白的玫瑰,轻纱一般
  but no such roses see i in her cheeks;
  她颊上却找不到这样的玫瑰
  and in some perfumes is there more delight
  有许多芳香非常逗引人喜欢
  than in the breath that from my mistress reeks.
  我的爱人的呼吸并没有这香味
  i love to hear her speak, yet well i know
  我爱听她谈话,可是我很清楚
  that music hath a far more pleasing sound:
  音乐的悦耳远胜于她的嗓子
  i grant i never saw a goddess go,
  我承认从没有见过女神走路
  my mistress, when she walks, treads on the ground:
  我的爱人走路时候却脚踏实地
  and yet, by heaven, i think my love is rare
  可是,我敢指天发誓,我的爱侣
  as any she belied with false compare.
  胜似任何被捧作天仙的美女
 
 
第三十五章 潮汐
  天堂鸟的枝干挺拔翠绿,花型和颜色都特别,端庄的整体姿态让他多数时候被用作使枝而不是主枝,但傅书祁似乎很喜欢送天堂鸟给庄闻初。
  橙红欲滴的天堂鸟搭配蓝紫色矢车菊,再用形状完好的墨绿散尾葵衬托,花材简单但胜在色调和谐又抢眼,随意地扎起一束,有种沉稳的浪漫。
  也意外地很衬庄闻初今天藏蓝色的衬衫。
  鲜花大抵是传达心意最好的礼物,没有人在看见鲜活向上的美丽生命之后不会感动。
  见到花束的时候庄闻初的脑海里就冒出一个想法,这会不会是送给自己的?不过他马上就让自己不要这么自作多情,淡定地把花拿走。
  很快他心里那点小小的期待成了真,傅书祁倚着门似笑非笑地看他,便知道这花送到自己手里是送对了。
  抱着一大束花走在路上,庄闻初偶尔会得到一点回头率,这让他的心罕见地膨胀起来,嘴角挂着似有若无的笑。
  再风轻云淡的人,心也是会动的。
  他问傅书祁:“花是你选的吗?”
  “是,”走到摩托车旁边,傅书祁开了锁,“花是我选的,不过包装是时老教授帮我的,我还不会。好看吗?”
  庄闻初动作自然地仰起头,让傅书祁帮他戴头盔,弯着眼睛笑笑说:“搭配得很好,谢谢。”
  扣好了绳子,得到表扬的傅书祁也笑了一下:“最重要的是你喜欢。”
  “说起来我还没送过你什么,”坐上后座,庄闻初调整了下姿势,单手抱着花,让开得灿烂的花朵们斜着朝向外面,“你有没有什么特别想要的?”
  背对着他的傅书祁举起右手晃了两下,圈住手腕的红绳也跟着在动:“这个就够了。”
  庄闻初笑着张开手掌握了一下傅书祁的手背,再一起放下来:“之前答应你的新建一个花房,我没忘记,我会找到机会的。要不要提前想想,到时候建好了要种什么花?”
  傅书祁微微侧头,认真地思索了好一会儿,说:“如果你不介意还是天堂鸟的话。”
  “我当然不介意,”天堂鸟漂亮得来不难养,没有看上去那么矜骄,庄闻初也喜欢这花的颜色,“送给你的,要你自己喜欢。”
  说着要把手抽回去,却被傅书祁轻轻拽了一下,然后听见他说:“我会一直等着。”
  “好的,”两手松开之后,庄闻初上身稍微前倾,用没有捧花的那只手环住了傅书祁的腰,“谢谢你等我。”
  “谢谢你等我。”
  话说得一语双关,出口之后庄闻初自己也稍微有些愣神。说几个字不过是动动嘴皮子的事,字词轻飘飘的,没什么分量,落到心上的时候却变成柔软而有力的一击。
  “不客气,”傅书祁像是很轻地笑了一下,“我乐意的事情,不用说谢谢。”
  自然的美无法用任何艺术形式描摹或复制,他本身就是超越形式的存在,哪怕没有人类在后来加诸于他们的意义,也照样令人心醉。
  那处岬角稍微有些偏,他们花了不少时间到达目的地,所幸出发得早,太阳还没开始西沉。
  “这里有个名字,叫心落角,”傅书祁将摩托车停在了一边的椰树林里,鲜花放在车上,两人朝开阔的地方走去,“有个传说。”
  “又有好听的故事?”
  庄闻初觉得很有意思,这座岛上似乎到处都有故事和传说,每一个都给这里添上不同的色彩,便让傅书祁跟他讲一讲。
  于是傅书祁握住了他手腕,边沿着树林里的小路走边说故事。
  这处岬角是整个长泮岛日落最晚的地方,自然也是景色最美的。据说好几百年前第一个登上这座封闭岛屿的是一个远渡重洋而来的旅行家,他在年轻时告别故土与恋人,在风浪上奔波数十载,作为第一个异乡人踩上这片土地的时候,已经过了中年。
  黄昏时刻,沧桑的旅行家面朝无边无际的海洋站着,见到了此生最震撼的日落,听见的潮汐声如同恋人的心跳。
  于是这个尖钩一样的岬角有了名字,叫作心落角。
  之后的事情再没有记载流传,后来的人们只在一卷日记的残片里见到这个名字的由来。
  庄闻初评价说:“像电视剧电影里才有的剧情。”
  “传说而已,”傅书祁淡淡道,“都是为了人们寄托心事存在的。”
  绕开最后一棵椰树,仍湿热的海风迎面吹来,弄乱了庄闻初额头上的碎发。
  视线豁然开朗,他条件反射地眨了眨眼睛,又瞬间被眼前的绚丽景象震撼住了。
  天地辽阔,周遭人迹稀少,蓝得发紫的苍穹在遥不可及的高处,云朵层叠而上,一直延伸到视线捕捉不到的地方。巨大的落日正缓慢西沉,霞光耀眼夺目,让人移不开眼睛。
  成群的海鸥在水天相接的地方起伏,斜着往高空飞去。
  海洋渺无边际,目之所及干净得连小山小岛的身影都看不见。
  这是比之前看过的每一次都要壮观的日落,庄闻初霎时错觉自己就是百年前登上这里的旅行家,见证了一次完整的,大自然的入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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