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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爱太早(近代现代)——鹿款

时间:2021-10-23 09:39:11  作者:鹿款

   《相爱太早》作者:鹿款

  文案
  景云臻和丛暮睡了一觉,然后才知道他们有宿仇。
  Original Novel - BL - 长篇 - 完结
  现代 - 破镜重圆 - 相爱相杀
  冷清冷血万人迷攻×小甜甜变浪子受
  景云臻×丛暮
  破镜重圆? 追妻火葬场
  三观不正,泼天狗血
 
 
第01章 
  景云臻走进ash的时候差半刻午夜十二点,他这两天刚结束一个大宗收购案,将将从脚不沾地的状态歇下来。这宗收购案是公司涉足新能源产业的第一笔生意,财经新闻一出,自然有圈里的朋友约他出来庆祝。
  ash是严平开的一家gay吧,地点在市中心一个闹中取静的半山花园里。寸土寸金的地儿辟出来一块硕大的人工湖,四周松翠掩映,鸟语花香,店里装潢陈设极尽奢华之能事,连泊车小弟都是清一色盘靓条顺的帅哥。但是外头装的再正经,本质上还是欲望蒸腾的地方,夜里酒吧门口灯一打,什么魑魅魍魉都得原形毕露。
  景云臻一走进包厢,里头等着的人都站起来打招呼,他神色有点不明显的恹,摆了摆手,径自坐下来喝酒。
  严平凑过去给他倒酒,瞧了瞧他脸色:“这一阵忙活坏了吧?可有一阵子没见着你了。”
  “还行,”景云臻说,“不算白忙。”
  严平点点头:“那倒是,前两天我回家我爸还跟我说,说你这一步走得好,上面的政策刚下来,你就抓住了这好时候。”
  景云臻晃了一下杯中的冰块:“拿这个项目容易,想平平安安地做下来就难了。”
  “怎么说?”严平好奇道。
  景云臻饮了酒,慢条斯理道:“为了做这个处理厂,去年汇腾炸死七个,金亭的管理层进去了十二个,你说难是不难?”
  严平还要说,这时候边上有朋友来敬酒,几个人说了几句其他生意上的事儿,就把话题岔开了。严平挑了个少爷过来陪景云臻,景云臻不耐烦,让人在一边坐着。那小男孩大概是听过一些他的传闻,显得格外紧张,叫人坐着就真坐着,小学生似的,连手都老老实实放膝盖上。
  喝了几杯酒,会所经理敲了门进来,弯着腰在严平跟前说,宋先生在外面走廊跟人打起来了。
  宋麟还是刚从他们这包厢接着电话走出去的,他这人是一假洋鬼子,人傻钱多刚回国的二世祖,前些天才拿着他爹给他的创业基金投了景云臻一个子公司,傻不拉几的说要跟他混。
  因为这点关系,景云臻迫不得已跟着严平走出去劝架。
  ash的走廊两侧是刻着莲花浮雕的金色壁纸,头顶上水晶吊灯幽暗暧昧,景云臻一出包厢门,远远看见那水晶吊灯低下站了一个年轻男人。
  这男人穿了一件黑色皮衣,牛仔裤下面一双黑色皮靴,笔直修长的一双腿随意搭在一起,兴致缺缺地抱着手倚在墙壁上。他头发是天然的亚麻色微卷,干净利落的下颚角衬着一个尖巧的下巴,侧脸欺霜赛雪的白。
  对面的墙壁上挂了一只装饰用的做旧金色铜镜,那年轻男人的目光懒懒散散朝前望过去,瞧着像是盯着两个为他挥拳头的男人,但细看,却是盯着铜镜里他自己的脸。
  跟宋麟打架的是位叫Daniel的混血男人,高大健壮,是ash的常客。外头个位数的气温里他穿了一件黑色短袖,露出鼓鼓囊囊的胸肌。
  会所经理带着安保在一旁拉偏架,不着痕迹的钳住了Daniel的手。
  宋麟刚才在Daniel手上没讨到好处,趁机狠狠挥了几个拳头。
  严平没走近就已经明白了这场架是怎么来的,他离着两三步远,打量了一会儿靠墙站着的年轻男人,开口熟稔地说:“Lawrence是吧?你好,我叫严平,我是ash的老板。”
  被称作Lawrence的年轻男人愣了一下,似乎是没想到严平会对自己发问。但是他很快反应过来,面上挂了一点笑跟严平握手。他是非常非常俊美的长相,笑的时候更是如此。两只狐狸样的眼睛弯成了两枚新月,眼底波光潋滟,右侧脸颊上有一个圆浅的酒窝,饱满嫣红的唇翘起来,很讨人喜欢,他说:“严老板,幸会。”
  宋麟眼里盯着情敌,嘴里骂骂咧咧的还要往前冲,严平伸手把宋麟往身边一拉,严严实实地拽住了,防着狗咬人似的:“这些日子总听宋麟说起你,今日总算是见到了。我这个兄弟国外待久了,脑筋跟咱们不对付,但人是好人,他跟这位……”严平抬眼看了看对面同样眼里喷火的Daniel,他被刚才宋麟那两拳伤得不轻,嘴角都开始冒血,“这位小兄弟,想必是有什么误会,这样,就当交个朋友,今天的单都算我账上,往后您二位再来,我给对折。”
  “是吗?”Lawrence拿那双黑耀石一般的漂亮媚眼戳他一眼,还是那副漫不经心地笑,“也许是真的有什么误会吧。”他伸手摸了摸Daniel青紫带血的嘴角,手下没注意力道,混血男人下意识“嘶”了一下。他却像得了什么趣味一样,一边上手又按几下,一边“噗嗤”一下笑出了声,那笑又甜又媚,说不出来的好看。于是Daniel看着他的目光慢慢直了,脸上“噌”的窜起两朵红云。
  宋麟一见两人在他眼皮子底下调情,眼睛充血,大喊大叫:“Lawrence!你到底图他什么?!他是个什么东西?!我会比他对你更好!”
  Lawrence转头看着宋麟,白葱尖似的手指搭上Daniel胸肌上凸起的那个点,慢条斯理地把指头上沾的血往他乳头上一下一下蹭干净了。
  就这两下,在场几个男人俱都脑子里嗡的一下,眼睁睁看着Daniel的黑色牛仔裤里鼓鼓囊囊顶起一个大包。
  Lawrence仿佛对男人粗重的喘气声闻若未闻,冲着宋麟笑了一下,慢声细语地说:“出来玩,就是图个开心嘛,别着急,下次有机会一起睡觉。”
  他说完了转身要走,Daniel结实的胳膊拢在他腰上,亦步亦趋地跟着他。没走出两步,身后一个低沉地男声叫他:“丛暮。”
  丛暮顿了半晌,转过身去看。
  远远地,说话的男人长了一张冷峻而骄矜的脸。他个子很高,正揣着西裤口袋站在包厢门外,从上往下看的时候给人一种久居上位者的压迫感,黑黝黝的眼睛像是冷玉一样,森森地盯着丛暮,眼底的光意味不明。
  走廊上的灯光昏暗暧昧,两人之间隔着这光,像是隔着长长的光阴。
  丛暮眯着眼睛,好一会儿才说:“景云臻?”
  景云臻缓步走到他面前去,眼睛盯着他的脸,半晌,道:“什么时候回国的?”
  “有一阵子了。”丛暮说。
  景云臻问他的感情现状,却连一点目光都不愿意分给他身边的混血男人:“男朋友?”
  丛暮笑笑,没说话。
  “现在在做什么工作?”景云臻问。
  丛暮像是不愿多说,含糊道:“开了个工作室。”
  “美术工作室?”
  “不是。”丛暮有点不耐烦似的,被Daniel揽在怀里,黑色皮靴一下一下点着地。
  景云臻顿了一下,接着掏出手机来:“给我个联系方式吧。”
  “不必了吧,”丛暮敷衍笑道,“往后应该也没什么交集了。”
  景云臻皱起眉。这样的丛暮,他的动作,语调,字里行间的懒散和随意,让他觉得很陌生。
  他不由自主地回想过去的丛暮是什么样的。景云臻认识他的时候他才十七岁,半大个孩子,身高倒是拔起来了,但是瘦,白的跟雪一样。男孩子顶着一张顶顶漂亮的脸,性格又非常招人,天真且爱娇,又机灵又生动,仿佛是按照景云臻的喜好长起来的。
  他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
  风流,懒散,冷眼看两个男人为他打架,然后随便挑一个带走上床。
  景云臻的额角突突的跳起来,他心里有一个声音说:这是我的罪过。
 
 
第02章 
  说来也好笑,他们第一次见面也是在酒吧。景云臻那时候刚开始创业没几年,有一天夜里在酒吧包厢里应酬客人,好不容易结束,去了一趟洗手间的功夫,回来就在沙发上捡了一个酒醉的漂亮宝贝。
  男孩子脸埋在抱枕里,身上长袖的帽衫微微卷起来,露出腰上一小节瓷白的细皮嫩肉,一身衣服都是漂亮牌子,看着并不像是会所里的少爷。
  景云臻倒是想走,可是公文包被男孩垫在脑袋底下,睡得口水都要滴上去。
  他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人,扯了男孩的领子就去拿自己的公文包。没想到男孩翻了个身,悠悠转醒,半眯着一双狐狸一样的媚眼瞧他,唇角竟然慢慢勾起一个撒娇一样的笑来。他的眼睛长得特别,既大且圆,眼尾一道蜿蜒上挑的弧线,是那种没有表情也勾人的眼睛。更何况现在眼瞳水润,眼尾嫣红,整个人春意盎然,让人怦然心动。
  景云臻皱起眉来:“醒了?醒了让一让,我要拿我的包。”
  男孩恍若未闻,没骨头似的瘫在他包上,四肢都绵软可欺,只晓得痴痴地看着他笑,露出一点洁白的贝齿和脸颊右侧的酒窝。
  包厢里五彩的壁灯从这头滑到那头,粉色的灯光倏忽而过,照得他既天真又勾人的一张脸,像是深山老林里跑出来祸害人间的狐狸精。
  狐狸精伸手抱住了景云臻的腿,尖巧的下巴隔在他两腿之间的位置,微微扬起头看他,水润的红唇一张一合地不知在说些什么,露着半截鲜红的小舌头。
  景云臻走不开,又不能放任他不管————男孩呼吸间喷出的热气正绵延不绝地喷洒在他的性器上。
  那里已经开始慢慢起立。
  景云臻伸手拖着男孩的大臂让他从沙发上跪起来,想面对面的让人看清楚他认错了人。
  男孩子从善如流地抱住了他的脖颈,趴在他的肩膀上,一边吻他的侧颈一边眉目含泪地小声说:“求你了,求你了,抱抱我吧,抱抱我,你别不要我……”
  他缠得紧,真像是没了景云臻就不能活一样。
  景云臻无法跟漂亮的醉鬼讲道理,只好先顺着他,半搂半抱的把人弄到楼上客房去。
  最后两人不知道怎么就滚到一处去了。
  跟刚开始那莫名其妙的热情不同,男孩在床上的反应极为青涩,青涩却疯狂,仿佛献祭一般的迎合讨好。
  景云臻被他勾的头皮发麻,什么绅士斯文都忘到了太平洋,只知道一个劲儿往他身后那一个艳红的小孔狠凿,掰着他的脸让他叫,让他流水,让他说一些没脸没皮的话。
  那之后两个人有些来往,后来开始恋爱。丛暮那时其实是非常专一而纯情的人。两人开始的不清不楚,但他仍想像别人谈恋爱似的,先牵手,拥抱,接吻,再上床。
  景云臻不说好也不说不好,把人抱到两腿中间坐着,拿手指从他小腿一直抚到腰际,间或弯下腰去亲亲他耳垂,不过三两分钟,丛暮已经败下阵来,主动抬头去献吻。
  景云臻后来想,丛暮不是无法抗拒这种诱惑,他只是不会抗拒自己。
  偶有几次丛暮跟他出去应酬,在场有喜欢漂亮男孩的老板,当着他的面给丛暮开条件,手摸上男孩的大腿把人搂在怀里亲他脖颈。丛暮吓得像受惊的兔子,但是他懂事,知道不能给景云臻惹麻烦,只知道睁着一双哀哀的圆眼求他,那双眼睛里蓄满了泪,一滴一滴都是苦。
  他也见过丛暮在学校里拒绝别人的示爱。男孩子那时在市一中读高三,成绩还不错的美术生,因为长得招人,性格也好,身边总不缺追求的男男女女。有一次景云臻去校门口接他,看见一个很强壮的男生把他堵在车棚里。丛暮仰着头把挂在脖颈里的戒指拿出来在追求者跟前晃,很认真地说:“这是我男朋友送我的,我不是骗你,我真的有男朋友了,我跟我男朋友是要一辈子在一起的。”
  可是景云臻哪里送过什么戒指给丛暮。戒指这个玩意儿太暧昧了,他拎得很清楚,丛暮就是他为了达到目的顺手使的一件工具,虽然这件工具很合心意,对他又有一些无处盛放的爱意,可是谁会想不开对工具产生感情呢?
  几个人回到包厢,严平有点担忧地看着景云臻:“坐下喝酒?”
  景云臻问严平为什么认识丛暮。
  “算不上认识,”严平说,“他三个月之前才来的酒吧,次数也不多。但是在圈里挺有名的,因为人长得实在漂亮,跟人处也干净利落,好像不跟人约第二次,而且据说是上下都能做的,所以好多人冲着他来的。”
  宋麟急忙说:“Lawrence不是滥交的人,只是因为感情上受过伤,所以才瞧着像个花花公子一样,不跟人谈感情。其实他人很好,从来没有人跟他处了以后说他半个不字。”
  旁边喝酒的朋友不知听了哪儿一句,笑着凑过来说:“那肯定是床上功夫好嘛。”
  那人得了景云臻阴恻恻一个眼刀,急忙又缩回去了。
  宋麟顶着青紫半张脸,还要攥着拳头为心上人打抱不平:“我说的是真的,他一定是受过情伤。上个月有一天下暴雨,店里人少,我来的时候看见他自己在卡座上喝醉了,他不知道把我当成谁了,摸着我的脸说爱我,问我为什么要骗他,哎,我不夸张,他一掉泪,我的心都要碎了。”
  严平看见景云臻变了脸色。
  他想两个人大约是有旧,要不然刚才丛暮跟那个Daniel一起离开的时候,景云臻也不会连额上的青筋都在跳。那是一种出离愤怒不甘却忍耐的表情。严平认识景云臻五年,从没在他脸上见到这种表情。
  也是,景云臻如今身份地位,他想要的一切都上赶着送到他眼前来,他没有机会品尝这样的苦。
  这天晚上景云臻喝了个烂醉,他站在落地窗前,从二十一楼往下看,这座城市一派灯火通明,有多少人深夜里仍在汲汲营营,就为了能站的高一点,走的远一点。可是他走到了现在,那些事业上的成就,别人的奉承,户头里不断疯长的数字,在深夜里都显得异常单薄。他这些年身边来来往往不是没有别的人,可是他总觉得不满足,觉得空虚,觉得没有一个人肯像丛暮一样爱他。
  那样浓烈的,像是要燃烧自己的生命一样的爱,收到过一次,还能对谁动心。
 
 
第03章 
  跟景云臻的第二次见面十分突然。
  丛暮在英国读完书后开了一家策展传媒工作室,今年回国发展,把办公地点搬到了城郊的一个二楼厂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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