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炀紧随其后,也没有要解释的意思。
十多分钟后,售票员上车检票,大巴载着满车人行驶了起来。
开往乡镇的客车是老式的,一路上摇摇晃晃,像漂在水里。凌琅昨晚被连雪鹿和迟炀搅得睡不着,半夜爬起来分析化学小测,一不留神就到了很晚,早上为了防困还特意买了杯美式咖啡,但这会儿睡意还是席卷了上来,眼皮不受控地打架。
一场期中考试,班上的学习氛围肉眼可见地浓厚了起来,尤其是凌琅,突然开始玩命地学习,努力的程度连迟炀都始料未及。
在教室里,凌琅课余时间除了补觉就是刷题,两个人回宿舍写作业的时候,他也绝对不讲半句废话。迟炀想和他说话,只能通过问题的方式。
迟炀本来是想借这个难得的机会和凌琅聊聊天的,但看他和瞌睡斗争得这么辛苦,还是建议道:“困就睡一会儿吧。”
凌琅“嗯”了一声,额头抵着窗玻璃,微微阖上眼。
越往城郊走,路面就越颠簸,大巴车压过一个土坑的时候,凌琅的额头在窗玻璃上磕了一下,发出“咚”的一声。
凌琅睫毛颤了颤,伸手按了下额头,正要换个姿势继续睡,脑袋后面突然有一只大手伸过来,把他的头按到了隔壁肩上。
他睡意朦胧地睁开眼,下意识想要坐起身,被迟炀拦住了。
“就这样吧,别等下又撞疼了。”迟炀说着,用拇指指腹轻轻揉了揉凌琅额角被撞红的地方。
在这样柔软持续的触碰之下,凌琅瞌睡完全醒了,被撞的地方突然像起火一样的热。他觉得这样很怪,但还没等他去深究,迟炀就拿开了手,正襟危坐地让他靠着。
大巴太吵,尤其是后面六个兴奋到恨不得掀翻车顶的高中生,迟炀从耳朵里拿出一只降噪耳机,塞到凌琅左耳里。
钢琴曲缓缓流淌,是舒伯特的《野玫瑰》。
半小时过去,大巴停在一个小超市旁,放乘客们去买点吃的,抽根烟。
斜后排坐着的六个人原本还在叽叽喳喳聊八卦,这会儿全都捧着零食,默默观察着前方,心生感慨——
瞧这画面,怎么就这么美好,这么和谐呢?
凌琅并不知道车停了,也不知道自己正在被人偷偷观察,他依旧靠在迟炀肩上,安安静静补觉,姿势瘫软又不设防,只剩一个发丝略微凌乱的后脑勺,依稀还有当初酷得没边的影子。
老实人陈枫担忧道:“狼哥好虚弱啊,王霸之气都没了,不会是生病了吧。”
侯思杰摇头:“不可能,上车的时候都还好好的呢,狼哥又没有晕车的毛病。”
连雪鹿用胳膊肘怼了下徐图:“你和琅哥最早认识,他以前有这么柔弱过吗?”
徐图挠挠头:“不瞒你说,自从上了这辆车之后,我都快不认识我狼哥了。”
迟炀的头号粉丝刘斐然倒是不以为意:“炀哥嘛,总有办法。”
苏巧宜是被连雪鹿拉来的,平时和大家来往不算多,她尝试着分析:“我觉得他们关系好很正常呀,以柔克刚,性格互补就是最好的。”
校花说完,空气突然安静。
她立刻捂住嘴,迟疑道:“啊,我说的不对吗?”
四个小弟疯狂点头:“对,对。”
校花说什么,那当然就是什么!
但只有他们四个才知道,看似温柔阳光的大校草,其实是电影学院的优秀毕业生。
别看他那个胳膊正温柔地给狼哥靠着,揍人的时候肌肉鼓起,全是恐怖的爆发力!
别看他那个手正拨弄着狼哥眼睛上的碎发,那可是一拳一个社会青年,能捏碎杨少欣骨头的大杀器!
别看……
靠,真的快没眼看了!
如此关爱同学的温馨画面,为什么会有一丝gaygay的感觉?
-
下午三点多,八人抵达镇上的车站,一起在路边的小面馆吃了鳝鱼糊汤粉,等了半天没等来公交,便徒步往露营地走去。
一行人顺着笔直的公路往前走,整条路上只有他们,和偶尔行经的车子。公路两旁都是绿油油的庄稼,傍晚的风一吹,在姹紫嫣红的晚霞中摇曳,美的像油画一样。
徐图忍不住心中万马奔腾的情绪,对着空旷的道路大声唱歌:“所谓的那快乐~偷摘水果被蜜蜂给叮到怕了~~”
离得最近的苏巧宜被他吓了一跳,抚着胸脯一脸懵逼地看着他,很快被其他几个高高大大的男生挡到身后保护。
刘斐然踹了徐图一脚:“好家伙,我没给蜜蜂叮怕,给你唱怕了。”
陈枫:“别人唱歌要钱,你唱歌要命。”
侯思杰原本在思考怎么接近连雪鹿,这会儿耳朵都快炸了:“徐图,求你放这首歌一马,可以吗?”
对于大家的集体抗议,徐图充耳不闻,继续捂着屁股陶醉在自己的表演中。
“徐图。”和迟炀一块儿走在最后的凌琅喊了一声。
“在!”徐图立刻回头。
“闭嘴。”
“好咧狼哥!”
天色逐渐向晚,由于暮云厚重,天空显得很低,那些云倒垂着镶在远处的地平线上,吸引着人快步向前,仿佛再多走几步,就能触到天空。
迟炀打开音乐播放器,将手机音量调到最大,一首乡村音乐缓缓流淌出来。
路过一片芳香的花田,摇曳的野花丛里翻滚着白色的风,涌动着温柔晶亮的潮气。他们的目的地就在花田前方,那里已经有其他露营者搭起了帐篷,不过,露营地很大,大家都互不影响。
八人选了一片平坦的地方,开始着手搭帐篷。
帐篷是由露营地提供的,一共四顶,两个女生住一顶,迟炀和凌琅一顶,剩下四个难舍难分的好兄弟分配了五分钟,才终于分好,徐图要求把他和侯思杰的帐篷搭在最东边,说是明天要看日出。
解决了室友问题,大家纷纷开始搭自己的帐篷。
迟炀和凌琅都不是第一次搭帐篷,小的时候,两家人经常一块儿出去野炊,搭帐篷的技术活通常都交给他们两个精力旺盛的小男生。
凌琅固定住帐篷,迟炀往里面穿支架,儿时的默契还在,几分钟就把帐篷搭好了。两人把行李扔进帐篷里,回头一看,其他三个帐篷还都没成型。
最艰难的是徐图,一个人手忙脚乱地忙活,恨不得直接上牙咬,而他的室友侯思杰,此刻正在连雪鹿那儿,帮两个女孩搭,但由于表现欲太旺盛,反倒半天都没组装好。
迟炀走到侯思杰身边:“你过去帮徐图,这里我来。”
说完接过连雪鹿手上的支架,熟练地搭了起来。
侯思杰看了眼不远处正吭哧吭哧为他建造小窝的徐图,又看了眼连雪鹿看迟炀时崇拜的眼神,悄悄叹了口气,还是决定回去帮兄弟。
凌琅本来是跟着迟炀一块儿过来的,但看到有连雪鹿和他搭档了,便转身去帮刘斐然和陈枫搭。
刘斐然看着自己终于立起来的帐篷,感慨:“有狼哥和炀哥在,咱们直接躺平当废物就好。”
四顶帐篷搭好后,租的烧烤工具也正巧送来了。
先前吃的小碗糊汤粉没两个小时就消化干净了,大家一看到烤架,顿时又饿了,商量了一下,决定现在就订购食材,马上烧烤。
等待烧烤店送货的时候,苏巧宜和几个男生一起把餐布铺到地上,又把包里的零食倒出来,一堆人坐在上面开始八卦聊天,一同看那降落的浩瀚云霞。
最后一缕光辉没入地平线,凌琅手机也熄灭了屏幕,没电关机了,他忘带了充电宝,迟炀带了,要他自己去包里拿。
凌琅钻进帐篷,打开迟炀的背包。迟炀带的东西不多,除了换洗衣物就是洗漱用品,凌琅在内袋摸了一下,很快就找到了充电宝,拿出来的时候,不小心带了个东西出来。
那东西落在地上,摔开了。
是个皮夹。
里面装了些零钱,以及各种卡和证件,但在透明卡槽内,还放了一张照片,不过是反着插进去的,从外面看不到照片上的内容。
凌琅捡起皮夹,看着那张反插的照片良久。
照片边缘已经微微泛黄了,但边角依旧平整,可以看出迟炀随身携带它的时间之长,也可以看出迟炀对它的爱护。
凌琅喉结动了动,心头突然涌起了什么,把所有无关紧要的思绪全挤跑了。
照片的另一面,是谁?
他右手握着皮夹,左手一点一点地朝那个透明卡槽摸过去……
突然,帐篷外传来脚步声,凌琅猛地回过神,迅速将皮夹关上,匆匆塞进迟炀包里,起身出了帐篷。
帐篷外站着的是连雪鹿。
凌琅压下心跳:“你怎么来了?”
她看着凌琅略微有些慌乱的神色,脸上露出一点得意的小俏皮:“我来突击检查一下,某人是不是又打算趁大家不备偷偷脱离群众,看来你正有此意,被我抓了现行对不对?”
“你抓错人了。”凌琅看了眼前方已经送到的烧烤食材,“就算要脱离,也要等填饱肚子再说。”
连雪鹿歪着头,盯着凌琅看了半天,若有所思道:“琅哥,我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凌琅:“你说这话的意思不就是已经决定了要讲吗?”
连雪鹿原本做好了凌琅毫无兴趣的准备,打算自说自话,她完全没料到凌琅会用这种开玩笑的方式接她的话,她睁大眼睛:“我想说,你变了,你变得有温度了。”
凌琅愣了愣:“是么?”
“不信的话,你问它。”
连雪鹿从背后递了一株淡紫色的野花到凌琅面前,凌琅没接,用那种面对告白时的警惕眼神看着她。
她翻了个大白眼,强行塞到了凌琅手上:“给迟炀扎的一束,这枝多余了,送给你。”
凌琅往迟炀那边看去,迟炀身旁真的放着一束紫色加蓝色的花,用白色丝带绑着,很精致,很漂亮。两相对比,他手上这朵寒碜得要命。
-
晚上七点,刚开始烧烤的时候,大家撸起袖子,一拥而上,点火刷油,架势十足,结果一个个都是三分钟热度,第一波烤串还没熟,就接连失去了兴趣,变成只想混吃混喝的咸鱼。
倒是凌琅还蛮喜欢这种翻烤串的感觉。记住每根烤串的初始面,规定出正反,在烤焦之前把已知条件设好,然后开始顺着翻面的过程寻求所有未知条件和答案。于是,烤烧烤就变成了一道低年级数学奥赛题,简单,但有趣。
凌琅独占烤架,也不需要帮忙,其他七个人就开了几罐啤酒,一边等烧烤,一边玩UNO,输了的人表演节目。
第一个败下阵来的是徐图,他要表演唱歌,被全票反对,并且给他禁了言,他只好表演拿手绝活——倒立行走,惹得其他来露营的人纷纷朝这边看。
第二个输的是连雪鹿,她拍拍裙子站起身:“那我唱一首最近比较喜欢的英文歌吧,但是需要一个人和我对唱。”
侯思杰刚要自告奋勇,徐图就捏着嗓子嚷嚷道:“哎呀,像英语这种变态的事,还是交给我们英语大神炀哥吧!”
徐图此话一出,顿时引起了一片抑扬顿挫的“哦”声。
在场的除了凌琅和侯思杰,都开始起哄,要迟炀起来情歌对唱。
雪白的照明灯下,连雪鹿的脸颊有些红润,她低头看着坐在地上的迟炀,似乎是在征求他的意见。
迟炀耸耸肩:“我可能不会唱。”
连雪鹿:“你会的,就是上个月清明节,你在朋友圈推的那首。”
大家再一次发出“哦”的怪声音。
凌琅撒孜然的动作顿了顿,想起了清明那个落雨的晚上,他提议和迟炀看一场电影,看的是薛婕影评里的《恋恋笔记本》,结果他没撑住,睡着了,迟炀回到伯父家之后,在朋友圈分享了一首英文歌,他第二天早上看到了,但他不听英文歌,所以没有点开。
连雪鹿做了个“收”的手势,示意大家别闹了,然后清了清嗓子,点开伴奏,声音调到最大。
是一首POP,带着世纪末特有的风情。
“You have captured me.(你俘获了我的心)”
……
“I wish that this night would never end. (我希望这个夜晚永无尽头)”
迟炀的声音很磁性,非常适合讲英文,即使高音部分也带着些许沙哑饱满的颗粒感,在如此不适合唱歌的环境下,依旧如同午夜电台般治愈。
凌琅站在碳火烧出的白雾中,从始至终都专注地低头照顾烤串,仿佛他的世界只剩下面前的烤架,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
他以为自己不可能分神去听别人搞无聊的情歌对唱,因为他的小学生奥数题还没有完成,但他还是翻错了好几个面。
这首歌并不好唱,不过迟炀和连雪鹿都挺会唱歌的,搭配的也好,徐图他们听着听着,开始摇晃身体打起了拍子。
明明是两个人的歌,凌琅却好像半失聪一样,只能听见迟炀一个人的声音,是他没听过的深情。
到最后,歌快唱完了,烤串糊了,解题的思路也乱了。
一滴汗从脸颊滚落,慌忙中,凌琅用胳膊蹭脸,抬起头的瞬间,牢牢对上了迟炀正看着他的眼睛。
“Could I look into your eyes?(我可以注视你的双眼吗?)”
“Could I have this night to share this night together?(我可以与你共享此夜吗?)”
“Could I hold you close beside me?(我可以靠近一点你吗?)”
唱到这里,迟炀勾勾唇角,朝凌琅的方向走了一步。
凌琅像回魂了一般,立刻去翻已经糊过一次的烤串,再次看向迟炀的时候,对方并没有真的走过来,而是依旧站在原地,唱完了倒数第二句。
“Could I hold you for all time.(我可以与你共度余生吗?)”
作者有话说:
英文歌是《Could i have this kiss forever》
第43章
迟炀和连雪鹿表演完,又被围着起了一会儿哄,热闹的游戏才终于告一段落。大家纷纷围到烤架旁觅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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