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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殙(玄幻灵异)——宸羽

时间:2021-12-06 07:43:15  作者:宸羽
  “你、你怎么来了?”戚然听见周楷之问自己。
  他走过去,把便当放在讲台上:“中午做多了,扔了也是浪费。”
  没等周楷之伸手,石头就先一步打开了袋子:“哇!这三明治看着就好吃!周师娘,你手可真巧!”
  戚然和周楷之同时被这个称呼给雷懵了。
  “你……你叫我啥?”戚然震惊地问。
  “师娘啊。”石头看看嘴角抽搐的周楷之,又看了眼粉色信封,“你不是周老师的媳妇戚然吗?哎你们俩关系不是不好么,为啥还来给周老师送饭?”
  周楷之能清晰地看见戚然头顶的怒气值,进度条已逼近极限。
  红到沸腾时,他趁戚然碰到袋子之前一把抢过来,明确地告诉石头他可以走了。
  “三明治还没吃呢。”石头说,“我看里面有俩——”
  “没你份儿!”周楷之厉声道。
  石头可怜巴巴收回手,临走时抱了抱戚然:“走了师娘,幸会啊!”
  周楷之闭上眼,心里祈祷阿鹃一辈子都不要原谅这个直木头!
  教室里就剩下他们俩,戚然仍保持着被石头抱过的姿势没动。
  空气安静极了,周楷之第一天上课也没有现在这样紧张。
  周楷之走到座位上,殷勤地把两个三明治取出来,在桌上摆好。
  两张桌子隔着过道,他拉开其中一张椅子,对戚然做了个请的手势。
  戚然瞟他一眼,走了过去。
  他来之前已经吃过饭了,两个三明治都是给周楷之准备的,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来送,只知道自己站在门口的时候非常后悔。
  周楷之坐下后迫不及待开吃,戚然侧了个身,斜着看他。
  这个三明治应该是戚然新做的,周楷之记得早上那个不长这样。
  戚然煎了蛋皮、鸡肉和火腿,吐司也烤过了,夹在一起足足有四层厚,按照平常周楷之只吃得下半个,但今天他却饕餮附体,胃口大开。
  实在是太好吃了!
  他吃一口夸一句,一会儿说戚然手艺又见长,一会儿说石头不懂事别在意,又吃又说又赔笑,给他忙坏了。
  美食拯救了他的不开心,他觉得自己是幸运的,竟然可以心想事成。
  他想见戚然,戚然就来了。
  他想吃三明治,戚然就给他送来了。
  那么他想做的另外两件事,或许有一天也能实现。
  他边吃边想,突然听见戚然问他:“周人渣,你就这么喜欢粉色吗?”
  他一个没留心,呛到咳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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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又酸又甜的周老师
  请say something子
 
 
第四十六章 万缕千丝
  周楷之在醴城的人生中,有三个狼狈时刻。
  第一是每次喝药后的发作时间。
  第二是被戚然胖揍的几次。
  第三,就是现在。
  他握拳偏头咳得满脸通红,戚然就那么看着他,好像在耍一只猴。
  他没敢看戚然,边咳边想戚然话里的意思。
  喜欢粉色,他喜欢吗?
  如果没记错的话,他爱吃的糖是粉色的,但他喜欢的只是味道,颜色只是凑巧。
  还有什么?
  他视线不受控制地往戚然脚下瞥去,可瞥到一半又被他强拽了回来。
  咳嗽加剧了。
  戚然的脚镣戴了将近一个月,现在才提起有点不符合逻辑,能让他突然想起粉色这个关键词的,看来应该是那个夹在书里的信封。
  周楷之灌了半杯水,平复下来后道:“刚才那人是千丝局的石头,千丝局负责掌管灵魂的前世今生,我托他帮我查点东西,那个信封是结果。”
  戚然嘁一声,表情似是不信。
  周楷之放下三明治,语速有点急:“千丝局的信封一直是粉色,这么多年都没变过。”
  他看着戚然的眼睛,想让对方相信自己。
  但他的确是说了谎,千丝局会根据不同人物关系选择相应的信封——如果被调查的两个人是朋友关系,信封就是蓝色;如果是亲人,就是绿色;如果是爱人……他还没见过,不过他猜应该是红色。
  他怕戚然还误会,站起身走到讲台,取过信封放在戚然桌上:“不信你拆看看。”
  说完他心跳猛地变快了。
  其实他自己心里也没底,当石头拿出那个信封的时候,他就被这罕见的颜色吓了一跳,他不好意思问粉色代表什么关系,想着晚上回家好好看看,结果就被戚然撞见了。
  现在,他更好奇信封里的内容了。
  戚然瞟了眼周楷之脚腕上频繁闪烁的红灯,没去动那封信。
  不管里面是什么他都不会擅自拆别人的信,他没有这习惯。
  但他注意力还是被吸引过去大半,他觉着周楷之说了一大堆根本没说到正地方。
  他心里一阵烦躁,问出的话也没过脑子:“那他拉你干嘛?”
  话一出他就后悔了,自己到底在干什么啊?
  “他拉我是想拜托我帮他忙,”周楷之解释得很快,“他想见阿鹃但阿鹃不见他,让我帮着想办法。”
  周楷之说了什么戚然根本没细听,他满脑子都在想——周楷之现在是在对他解释。
  为什么要解释,是怕他误会吗?
  他为什么要怕自己误会?
  “……戚然?”
  “嗯?”
  “想试试吗?”周楷之问他。
  戚然怔怔:“什、什么?”
  “帮石头,”周楷之说,“你不是直男吗?直男帮直男,天经地义。”
  戚然:“……”
  原来,石头和阿鹃生前是一对恋人,但无奈遭到双方家人反对,两人约好了一起自杀殉情。
  可当两人手拉手跳进水里时,阿鹃濒死的样子和对死亡的恐惧激发了石头的求生本能,他猛地挣开阿鹃的手,自己游上了岸。
  其实他刚一出水就后悔了,但他已经没了再一次跳下去的勇气。
  他怔怔看着水面上翻滚的裙摆,极短的时间,它就彻底消失了。
  阿鹃死了,石头成了杀死自己女朋友的凶手。
  小村子一夜之间炸了锅,哭嚎、猜测、辱骂、流言海啸一般蜂拥而至,警察、记者、村干部、政府领导轮番前来调查。石头每晚都被噩梦缠绕,自责、内疚、恐惧交织,他就这样苟活了五天,趁着一个被放回家的工夫,再一次投河自尽。
  来醴城后,石头试着找过阿鹃,但阿鹃一次也没见过他。
  他去诉梦,阿鹃总是告假不在;他打听到阿鹃有时会来周楷之这上课,就隔三差五来找周楷之让他帮自己向阿鹃求情。
  “但我一次都没成功过,”周楷之说,“我只要提个‘石’字,阿鹃转身就走,谁叫也不理。”
  “干了这么不是人的事儿,还想指望人家原谅,做什么春秋大美梦呢?”
  戚然实在忍不住了,这他妈是什么事儿啊?
  自己怕死就把姑娘一个人扔水里,这不是杀人犯是什么?
  “这些我都已经骂过他了,他也知道错了。”周楷之说,“现在他就想和阿鹃道个歉。”
  “命都没了还道个屁歉!”戚然唾骂道,“他根本不爱阿鹃!”
  如果爱就不会在同样绝望的情况下放开阿鹃的手,更不会因为外界压力再次选择自杀。
  “这么说吧,他来醴城并不是为了找阿鹃才来的,而是躲避流言蜚语来的,我要是阿鹃我也不会见他!”
  戚然有点激动,这回是真的把他气着了。
  他虽然只见过阿鹃三次,但在他的印象里,阿鹃性子温柔,通透机灵,实在没法让人不喜欢。
  如此可爱的姑娘,竟然有人忍心和她开这样一个攸关性命的玩笑,命运有时候真的很不公平。
  周楷之太能理解戚然了,因为当他第一次听石头讲完这个故事时,他气得直接连人带包把石头给扔了出去。
  阿鹃是他的学生,两人熟了之后更像兄妹,他绝不允许这么个人渣靠近阿鹃半步。
  但石头真是属石头的,还是茅坑里的石头,他不厌其烦地来找周楷之,就执着于见阿鹃一面。周楷之看见他就气不打一处来,没少给他找罪受。
  但频繁接触下来,周楷之又觉得石头的本心并不坏,只是人非圣贤,谁能在爱情里完全不犯错,只不过他这个错事关生死,没法说得清而已。
  所以除了两个当事人,谁也没资格给这件事定性,他只想给这两人提供一个见面的机会,当面解开心结。
  可阿鹃并没有给他面子。
  周楷之想了想自己最近在阿鹃面前提起石头的次数,以及阿鹃对待他一如往常的态度,就更加心虚于下一次开口,所以他才向戚然求助。
  换个人也许这题就解了。
  但很显然,戚然也不打算赏他这个脸。
  一顿午饭闹得不欢而散,下了晚班,天空滴下几滴雨点,周楷之拎着快被打湿的牛皮纸袋回到家,里面装着中午剩下的半个三明治,打算对付一下当晚餐。
  当他打开灯,发现餐桌上已经摆好了饭菜。
  他心头重重一跳,连鞋都没换就直接冲进屋,期待地掀开保温盖。
  是戚然做的!
  周楷之被突如其来的幸福冲昏了头脑,以至于换拖鞋时都没分清反正。
  红烧鱼还是那个经典的味儿,里面的蒜瓣都能让周楷之干光一碗米饭。
  香菇油菜的香菇花刀改得不错,摆盘也眼熟,周楷之掀起两片,果然在中间那个由油菜叶搭成的芯底下翻到了两条柳叶形状的香菇。
  他笑着夹出来吃掉了。
  他抬眼朝对面看了看,戚然没和他一起吃,他总觉得少点什么。
  但也幸亏戚然没和他一起吃,否则就会被戚然看见他一边吃一边傻笑的蠢样子。
  洗碗之前周楷之看了眼时间,动作加快了些。
  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觉得和戚然分开再相聚的这种行为有些浪漫,这种假惺惺告别再期盼重逢的戏码像是他们之间秘而不宣的情趣。
  洗完澡,他取消了每天雷打不动的睡前阅读,转而拿出了那个粉色信封。
  他在背后垫了个枕头靠在床头,展开信纸读了起来。
  这是他头一回看千丝局的调查结果,读起来有点像第二人称的流水账小说,上面以时间线的方式记录了两位被调查者的交集时间和大致事件。
  周楷之看着一个个具体的时间戳,渐渐回忆起了一些久远的事。
  -庚辰年五月初十,5岁的戚然跑到周家大院后墙,企图通过狗洞进入周家探险,但只探了个头没敢钻。
  初十一,戚然又来到狗洞,这次在小伙伴怂恿下成功钻了进去,但还没等站稳就被管家陈叔拎了起来,吓得他哇哇大叫,惊动了在房间里午睡的你。
  你问陈叔发生了什么,陈叔说——
  “逮到了一只小狗崽。”周楷之模仿着陈叔的语气念出这句话。
  原来那只小狗崽就是戚然。
  后来,周楷之好奇想看看那只小狗,陈叔却跟他说已经放走了,下次再捉到就给他看。
  只是他不知道,戚然之后又钻了几次,但每次刚一看见陈叔就嗷嗷叫着跑掉了,再也没被逮到过。
  -辛巳年八月二十,12岁的你去周家旧祠祭拜,6岁的戚然伙同小伙伴来旧祠探险,一只耗子在后堂不小心打翻了一只油碟,你听见响动前去查看,什么也没见到。
  戚然以为鬼神显灵吓得跑出了二里地,还跑丢了一只鞋。
  看到这儿,周楷之笑出了声。
  那时候他在后堂只看见了一只耗子,压根不知道戚然竟然干了件这么可爱的事。
  千丝局就像一个专业的时间影像记录师,能帮他补全各个视角的他想知道的事。
  他又继续往下看——
  -壬午年七月初七,13岁的你被大姐接到省城读书,在村口看见戚然的父亲正在因为戚然的照片问题讨说法,7岁的戚然就站在不远处的树下静静看着。
  这事儿的前因后果他已经了解了,就没再深究,可下一条却让他稍稍惊讶了下。
  -辛卯年五月廿一,22岁的你大学毕业,大姐大姐夫请你下馆子,大姐夫最爱吃的素拍黄瓜今天却拍得稀巴烂,大姐夫找来服务员,服务员说这是新来的学徒练手的菜,不小心上错了,他们免费给换了一盘,并且免了那道菜的单。
  同天,16岁的戚然在城里找到了第一份工作——一家饭店后厨的学徒。今天店里客人很多,厨师长没时间教他,命令他做一份最简单的素拍黄瓜,结果惨遭客人投诉,一分钱没挣还倒搭两份菜钱。
  墙上的时钟滴答滴答地走着,周楷之放下信纸,微微呆愣。
  这简直出乎他的意料,他从没想过这么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竟然会和戚然有关。
  他已经完全忘记那件事了,只记得大姐大姐夫的确是请自己吃饭来着,但具体吃的什么,味道如何,发生过什么插曲他早都忘得一干二净,尽管现在冷不丁被提起,他还是一点印象都没有。
  他摇摇头,干脆不去回忆,视线重新落在信纸上。
  -乙未年七月,26岁的你因为一本漫画丢掉工作;五年前,15岁的戚然因为同一本漫画向家里出柜。
  周楷之浑身一震。
  他翻来覆去读了这句话好几遍,直到每一个字他都不认识了,也没明白这里面的意思。
  目光缓缓移到下一行。
  -戊戌年六月十六,23岁的戚然因为戚大壮的一通电话回家相亲,他毫无怀疑地走进旧祠,看见了遗照中的你。
  窗外忽然电闪雷鸣,大雨瓢泼而下,周楷之盯着信纸浑身发冷,连烟熏雾绕都没注意。
  待到戚然突然出现靠墙坐在床上,他才猛地转头,震惊地看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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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R:替人出柜,天打雷劈!╭(╯^╰)╮
 
 
第四十七章 冥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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