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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前程(近代现代)——豆荚张

时间:2021-12-30 08:57:45  作者:豆荚张
  便宜表弟捡了便宜倒还算会卖乖,围着我左一句感谢右一句恭维,还表示要还钱,拉住我就往十六号走。
  我口上默然不语,心里却难以无动于衷——那栋已经不属于我的家的房子,就跟过往的迟雪一样,是我可望不可即的东西。
  自向美芳去世起,我已经太久没有踏入过那个院子。所以我根本没有拒绝眼前这份邀请的骨气,只好任小混蛋拖着再次靠近它。
  院子和我记忆中出入不大,不过靠小房间窗台的合欢树长得更高大了;谢天谢地谢谢阳城人一致的养花爱好,东南角的花圃竟丝毫没有败落,月季正盛开;只是花圃旁多了间小屋,一条毛茸茸的萨摩耶在里面朝我们张望喊叫。
  “喊什么喊什么,不是坏人!”
  小混蛋语带宠溺地训它两句,它马上“嗷呜”一声消停下来,四脚徘徊,很想出来。
  “表哥,跟我上楼吧,我的钱在房间里!”
  我回过神:“嗯。”
  小混蛋一把推开大门,那一瞬间我竟感到无比紧张,心脏难以自控地缩成一团,简直发痛。
  当眼睛真正看见屋内景象,那种近乎窒息的痛便仿佛从高空坠落的重物获得了依托,慢慢放松、舒展,最终平安落地。
  痛随之消失。
  眼前是完全陌生的场景,我失望的同时大松一口气。
  真跟小混蛋踏入门中,心理负担也不像以为的那么大。甚至连走进曾经居住多年的房间,也因为一眼认不出来而差点没意识到自己身在何处。
  “……其实我有钱的,我每个月有两千块零花钱呢,有时候还更多!老板要我赔十倍我也赔得起……表哥,这个给你!”
  小混蛋把一个黑色大木盒重重推塞到我手上,我才猛然发现自己其实飘飘忽忽的。木盒的重量掂在手里,人总算回了神。
  “干嘛?”我扬扬眉。
  “你看嘛!”小混蛋献宝似的望着我,期待我自己打开盒子。
  小破孩儿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什么。我打开盒子,见里面是一整盒人民币,叠得整整齐齐,少说也有几万块。
  大概是从我脸上捕捉到惊讶,小混蛋更得意了:“我和其他人不一样,他们爱乱花钱,我喜欢攒钱,所以我钱可多了!”说着,他从里面揪出一把塞进我怀里,“表哥,这是还给你的!”
  “……”我虽然穷,但也不至于从一个小屁孩手里敛财。
  没搭理他,把盒子和钱都放在桌上,我径直走到窗边。
  过去很多次在小路对面凝望这里的时候,我都想知道,现在从这个窗子看出去到底是什么感觉,鲜花满枝桠的合欢树是否如我想象中那么美。
  终于,我站在了这个视角。
  目光贪婪地在视野范围内来回巡望,很快感觉眼睛不够用,便举起相机拍照。
  小混蛋一开始还在我身边叽叽喳喳,过一会儿就自讨没趣地闭嘴了。
  我取尽眼前景,拍遍每一个角度。最后一张,我对准自己二十多天前站的地方,一点点调整光圈和聚焦,选取最好的状态,然后将食指静静放在快门键上,等待感觉最佳的那一刻。
  然而就在这时,一对人走进我的镜头。
  他们推搡拉扯,走在前面的显得不耐烦,走在后面的气呼呼。这本该是破坏我取景的乱入,然而“那种”感觉不期而至。
  每个摄影师都有自己的迷信,我也许算不上正经摄影师,可拍了这么久也有一点自己的信念——我信感觉。
  没有什么比“那一刻”更重要。
  只要它来了,不管镜头中是怎样的情景,有什么意外,它都应该被捕捉。
  我不愿为任何情况放弃这一刻,循常按下食指,抓取这个命定的瞬间。
  而镜头中的人就是在这一瞬抬头朝我望来,那双漂亮的眼睛中还带着一丝介于烦躁和冷淡的情绪,表情是没有任何提防和准备的样子,是他最真实的模样。
  这个模样,我小时候常常看见。
  非但会看见,我还得在看见之后想尽办法哄他,逗他,把他的烦躁啊不耐烦啊不开心啊,统统清扫干净。
  我一度认为,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懂如何抹平他蹙起的眉头,没有人比我更清楚他的喜怒哀乐。
  可惜,现在我不是那个人最懂他、最会哄他的人了。拍下他和小情人闹矛盾的一幕,实在我不是我的理智意愿。
  这张照片,想必是留不住的。
  “我先走了。”关上相机,我转身面对小混蛋。
  见我动了,那家伙立刻站直,眼瞪瞪地看着我,一副很怕我走的样子。
  唉,小孩子。
  我心生恻隐,忍不住多嘴几句;“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也不应该偷东西,你不是小小孩了,别人不会理解你同情你的,只会真的把你送派出所,知道吗?”
  “知……知道,我都快六年级了!”
  “那就好,以后别犯了。”
  “嗯……”他连连点头,黏过来,“表哥,我以后没人玩的话,可不可以去找你?”
  “你怎么找我?”
  “给我你的手机号!”
  好家伙,够会见缝插针的。
  我回到课桌旁,随便找一张白纸写下号码给他,然后抱着相机去向大明星认错请罪去了。
 
 
第10章 理所当然天经地义地去在乎
  我在十六号门口和街道的转角处呆了一阵。雨后老巷里无人来往,他们好像也不怕被人看见听见似的,争论推搡丝毫不收敛。
  我进退不是,被迫成了个听墙根的。
  迟雪的态度近似上次临挂电话时,听起来不愿意纠缠拉锯。对方愤怒细数他的冷淡敷衍,他无动于衷,静静将人逼至恼羞成怒。
  “迟雪,咱们结束了!”男孩哽着喉咙,用年轻的声音憋出发狠的劲来。
  相比之下,迟雪的回应显得冷酷无情,他轻哂一声:“这句话是即时生效吗,曾少爷?”
  明明只隔着窗户缝见过一面,此刻我脑海中却能清晰浮现那男孩瞪起圆黑大眼睛,嘴角拉出委屈弧度,表情不可思议又倔强的样子。
  “生效!现在立刻马上生效!你想走我就让你走,但你不要后悔!”他近乎吼叫。
  迟雪那边寂然无声。
  半晌过后,有金属物品砸人落地的声响,动静被刻意弄得很大。接着,人跑了,这场争吵结束了。
  它和那漂亮小少爷的长相气质一模一样,富贵天真,不食烟火,将照着滥制偶像剧的桥段来演一段本该独一无二的人生经历。听来撕心裂肺,实际恐怕也就是夜场寻欢发泄一顿就能翻过去的事。
  还不如十六号里那个小混蛋让人恻隐同情。
  我轻吸一口气,走出转角,一抬视线便迎上迟雪的目光。他一副等待的姿态站在原地,脸上没什么表情,盯着我走到他面前。
  这个眼神让人压力不小,我不由得摸摸鼻尖,没有寒暄,开门见山道:“刚才不小心拍到你们了,不好意思,我可以删掉。”
  “为什么要删掉?”他朝我伸出手,语气态度倒还不错,“给我看看。”
  我依言打开相机,把刚才的照片找出来。
  先前关得太匆忙,我自己也还没看过拍的怎样,现在打开预览,顿时有些被惊住。
  镜头捕捉比人眼更为毒辣,永恒留下的那一刻正是迟雪望向镜头的刹那。
  他眼睛形状偏狭长,眼尾向上,天生有媚意。可他要是走神放空,那双眼就会像未被发掘开采的林间清泉一般,澄澈无杂,原始野性。
  照片上的他,便正是以这样一个眼神望向我的镜头。不得不说,他太美了,那样的眼睛太有生命力了。
  我呼吸轻屏,悄然移开放在删除键上的拇指,抬头对他笑得略带讨好:“这,挺好看的哈,要不,我导出来给你发一张?”
  “不想删就直说。”这人真是一点也不委婉。
  我无语,能伸能屈,从善如流:“回去微信发给你。”
  他看起来没什么意见,放开了相机慢步朝前走去,我顿在原地不知何去何从。他走出几步,仿佛是发现人没跟上,回头冲我皱眉。
  那眉头一皱,就像是在埋怨我——是一记自带声音的埋怨,操着少年人自我意识过剩的口气和声调,“向程,你怎么那么慢?”
  没变。
  他居然没变。
  或许,他只是在我面前没有变?
  这几次见面下来,一待独处,他就跟扒了人皮面具似的,明星迟雪的风度和情商给当成狗屁扔在一边,只甩给我一副茅坑臭石头的破脾气与旧面孔。
  这太可笑了,他怎么能这么理直气壮将自己摆在往昔原位上,真当自己还是向迟雪呢?他哪里来的自信,认为我还会像小时候一样……
  “向程,你发什么呆?”他忽然长腿一跨,折回来,“走啊,吃午饭去!”
  望着这副眉眼,我不禁有些怔忡,试图在记忆中捞出那个少年人的脸。
  可是,捞不出来。
  它模糊了,融进过于久远的岁月中,越是努力拼凑越面目全非。反而是面前这一颦一动,蛮不讲理迫不及待地钻进我脑海里。
  我无可奈何,对自己怨怒,对他避拒:“真不好意思,能这么遇到挺巧的,但我还有事呢,约了人,快到时间了,是我求别人不好迟到……”
  话听到一半他就冷了脸,撂出一个“我看你怎么编”的眼神。
  与人面处,不给情面,是好幼稚的处置。我真不知道该恼他不讲成年人礼仪,还是该学脑残粉丝赞他一句“知世故而不世故”。
  我只感凉水浇头,自讨没趣,再懒得诌下去:“我先走了,下次再约。”
  “向程!”他横臂一拦,把我逼在原处,脸上泛起愠色,“你知道你说谎有什么特点吗?”
  “……”
  “你一说谎,就会把事情说得特别详细,编得清清楚楚,说到你自己都信……”
  “迟雪,你这样有意思吗?”我打断他,刻意直视那双眼睛,“这么大个人了,非要我直接说出不想和你吃饭,不想和你呆在一起吗?”
  他怔然一瞬,嘴角和眼神都好像叶子失了水,往下垂吊:“你承认了,你就是在躲我。”
  “我承认什么承认,一码归一码,那天是那天,今天是今天!”
  “你为什么躲我?”
  “我没有。”
  “你说你不在乎我。”
  ??这怎么还上升了?我强忍白眼:“我哪句话说过……”
  “你和我粉丝说的。”他气得呼吸都粗起来,尾音是奋力下压的那种低沉,摸出手机重重按下按键,翻出一张截图。
  原来明星会看粉丝微博这种传闻,是真的。
  我实在没想到,和一个顾客的随口对话,居然能成为话中当事人跟我对质问罪的铁证。
  可是拜托,你凭什么把这归为罪过?我还该在乎你吗?怎么在乎?
  他这样怒气沉沉兴师问罪,我也有些气血上涌。然而不愿当街多吵这没意义的架,到底兀自后退一步,竭力保持礼貌。
  “你刚和别人闹不愉快,心情不好,我们下次再好好说吧,祝你拍戏顺利。”
  说罢,我转身快步离去,脊背挺直。
  大概是被猝然翻涌的情绪刺激到,许多小时候和吵架有关的破事便扒开记忆薄薄的灰尘,一股脑朝我奔来。
  迟雪十二岁时的脾气一点也不好,他沉默的另一面是易怒。像一串炮仗,一点就燃。
  最初成为一家人那大半年,常常是我什么都没反应过来,他就已经气得脸红脖子粗。
  而且,他那发火的阵架不分场合,脸色表情哪样都控不住,顶破天就是蹲墙角不理人,再要藏就得给他黏一层人皮了。
  有一回全家去吃喜酒,不记得因为什么他又耍上脾气,碗筷一扔,背身对一桌子人,拿手净抠那饭店的墙皮。
  旁边一个和向美芳相熟的同事低声叹气说:“你家这个小子小时候缺乏正确教育,性格扭曲了,脾气太偏,你养着受罪啊!”
  一桌子就那么点大,声音压低也足够所有人都听到。
  我急得抬头直瞪那阿姨,她见了却很不在意,对我笑道:“小程,你是好孩子,可别学他。”
  满桌人便跟着笑起来,七嘴八舌拐弯抹角地嚼这点闲话,一会儿有人举例自己谁谁谁有个孩子孤僻难带,一会儿有人提在报纸看到的问题少年案件……
  想起来,我那时候愚蠢至极。
  我没有回嘴,没有带迟雪走,甚至没有好好对他表示一点亲近和理解。我只是坐在那里听,越听竟还越觉得似乎有道理。
  他们说,迟雪小时候的生存环境太恶劣了,缺爱,缺安全感,不懂得正确处理情绪,不知道怎么表达感情,人之初嘛当然性本善,但走偏了的个性要掰回正道可要费大功夫……
  我回头看看他,像个稀世大傻逼似的,心想,我可以费大功夫,我可以帮他掰回正道,一起做好小孩。
  我记得,我认认真真仔仔细细听取了那一桌子人的话,从里面拎出“费功夫”的操作方式。回去之后,就对他循循善诱,教他做人该如何讲文明懂礼貌。
  但他对此做何反应我已经忘了,因为我很快就被向美芳揪着后衣领摁在窗台上,用鸡毛掸子打了一顿。
  “向程我平时少你牛奶了,还是缺你钙片了?脑子怎么长缩水了?你跟迟雪说什么鬼话呢?我告诉你,他没有不对,没有不好!他就那性格,他就那么跟世界相处,只要他处得乐意处得自在,那就是他的护身法宝!”
  我不服,大喊起来:“可是他被人说,他们说他不是好小孩,我不喜欢别人这么说他!”
  “你不喜欢?”向美芳把我翻过来,横眉冷眼,“你算哪根葱?”
  言罢,她又扭头冲迟雪问道:“你自己说,他们拿你胡说八道,你什么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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