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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杀美人(近代现代)——四月一日

时间:2022-01-28 09:53:10  作者:四月一日
  要是有考古学家看到这一幕,怕是要因为我们暴殄天物的强盗行为气到升天。然而在乱世,谁还讲究这么多呢。
  我瞟了一眼:“哦,那个是给老白的。”
  巫商拖长了声音,阴阳怪气道:“哦,特.意给傅先生带的礼物啊。”说完手一伸,撒娇似的道,“哥——我的呢?”
  我指了指行李箱,只觉莫名其妙:“那不全是?”
  “哦,给我和阿昭,就是用破玩意胡乱堆在行李箱里随便打发了,给傅先生的就专门装进小盒子里送给他。
  我:“……”虽然但是,巫商真的好作精女友啊。
  面对作精,我的方法一直都是冷处理。
  “你说是就是吧。”我耸肩,然后从他手里拿走盒子,施施然离开了。
  “您干什么去?”他在我背后幽幽问。
  锦盒被我打开,露出里面的玉扳指。大佬的拇指上都要戴扳指,傅白雪这种大佬中的大佬,当然也得有一个。当时我一看到这个就走不动路了——这不是未来傅白雪一直戴在拇指上的那个么!
  我有种恍悟感:原来它应在这儿啊。
  这扳指是流传了数百年的古物,成色做工都极好,为了得到它,我没少跟朋友拉扯,还匀出了不少东西。所以巫商的想法也没错,那一箱子东西就是这枚扳指的添头。
  “给老白送礼物。”
  “…………”
  ——啊,巫商好像又生气了。
  -
  我把这事讲给傅白雪听,他听完沉默半天,回了我一个不置可否的:“呃。”
  这个呃就很灵性,我警觉地问:“你也觉得小商该生气?”
  傅白雪把扳指套在大拇指上:“作为既得利益者,我没资格说话。”
  这就是委婉的“是”了。
  我也知道我经常在巫商的雷区蹦迪,明明知道他不爽也不哄他,反而还变本加厉——但我就是不想。为了他我可是放弃了傅白雪和昭瑶,我也很委屈啊。
  “算了不说他了。”我岔开话题,“以前从来没送过你扳指,喜欢么?”
  “嗯,喜欢。”
  我得意:“就知道你喜欢这些东西。”
  这扳指他可戴了许久,未来一直没从他拇指上摘下去过,要不是很喜欢,怎么会一直戴着?
  “你的顺序搞错了,不是因为我喜欢戴这些,所以你才送给我。”傅白雪不紧不慢,“是因为你送给我,所以我才喜欢。”
  “……”
  原来是这样么。原来是这样啊。
  我想起第一次送给傅白雪的礼物,那时我们还在战场,我刚刚对他摈除警惕,想要尝试着接近一点这个寡言少语的男人。于是在某次我们坐在壕沟里恢复体力时,我从口袋里翻出了一个小小的杨梅罐头。
  「吃么?」我问他。
  比现在年轻些许、却也灰头土脸得多的傅白雪愕然望向我,满脸写着“你不是讨厌我么”,特别好懂。
  我不耐烦地把罐头打开:「喏,快点吃。」
  那会儿我还对一切半懂不懂的,傅白雪在那吃,我就蹲在旁边口水直流地看着他。傅白雪被我看得不自在,把罐头又递回来。我瞪了他一眼,说给你就是你的了,还回来是怎么回事,叫你吃你就吃。
  傅白雪似乎是有点想笑,又忍住了,只在我直勾勾的注视下一口口把罐头里的蓝莓吃得干干净净,连糖水都喝光了。
  我渴望地问:「好吃么?」
  他眯起眼笑了,温柔又认真地回答:「好吃。」
  但很久很久之后,我才在一次佣兵间的闲聊里得知,傅白雪其实不爱吃甜的,一口都不吃,他们一起分配做事时,属于傅白雪那份甜品供给,都是被瓜分的。
  可战场上物资短缺,和甜味儿有关的东西通通都是稀罕物。每次我兴高采烈地带了东西回来分给他时,他都笑着吃光了。
  所以后来,我才想着,既然送吃的不行,那就送别的吧。于是我每次遇到觉得珍贵的石头,都会带回去送给他。渐渐才有了送人宝石的习惯。
  可我现在才知道,他明明次次都戴着,却只是因为我的原因。
  所以有时候,我觉得这个男人真的很没意思。
  ——木讷,沉默,笨拙,简直没意思透了。
  沉默再次笼罩了这方小小的茶室,在将一切挑破之后,虽然我们都极力想让一切回到从前,但相顾无言的时候仍旧越来越多。
  在我没忍住想辞行的前一秒,傅白雪才像是下定决心似的,提起了另一件事。
  他摩挲着上一世我无比熟悉的扳指,叹息了一声:“你知道么,马上就要十五年了。”
  “……”我不语。
  十五年,这是个敏感的数字。它所代表的,也只会是那一件事。
  几年前我和傅白雪去山城,我们意乱情迷差点滚到一起,他却临门刹车,说要等他几年。
  当时我不明白他到底在等什么,后来我终于懂了,但一切也晚了。
  他小心珍藏了十五年的秘密,早已被心急的我撬开了一角,倒霉地变了质。从芳香馥郁的美酒,变质成了苦涩不已的酸醋。
  傅白雪有没有在漫长磨人的等待中,一格格数着指针划过的时间;有没有在寂寂长夜中,勾勒我和巫商不休纠缠的模样;有没有想过干脆不管不顾,违背誓约算了……这些我都不会知道了。
  他一直是个很习惯失去,也很习惯忍耐的人。
  所以傅白雪只是平淡地笑了一下:“所以,现在已经没有必要说出来了,对么?”
  我偏过头不敢看他:“……对。”
  “……”
  傅白雪没说话,他像是在思考什么,我更是一句话也不敢说,眼睁睁等着他的后文,就像一条等着被宰杀的鱼。
  良久,他抬袖拂去热茶蒸腾出的水汽,站起身,面色和往常无二,好像把我们刚才的对话一键删除了似的。
  “礼物是赠与者的心意。你送我这么贵重的礼物,我如今两袖清风,就给你弹一首曲子做谢礼吧。”
  茶室隔壁就是书房,他拿起挂在墙上的吉他,低头调弦。其实他私下听摇滚多一点,不过给我弹曲显然不能用电吉他。
  我以为他会弹一首缠绵悱恻的曲子,结果前奏一出我就笑了,是很熟悉的《小星星变奏曲》。这曲子很长,有将近九分钟,他弹得是变调,弹得很认真。我凝视他安静的侧颜,听着听着,忽然有点想哭。
  谁他妈要听小星星啊!
  傅白雪你知道么,你整个人都被我彻头彻尾利用完了诶,我让你空等了整整十五年诶——人生能有多少个十五年?
  你倒是……弹些发泄情绪的曲子啊。倒是学着像巫商一样,骂我一顿啊。
  这么认认真真地弹小星星,会让我觉得你还很爱很爱我的。
  他真的一点都不知道为自己谋好处,木讷笨拙透了。
  一曲弹完,他问我好听么。我半真半假地擦眼角:“好听,好听到我眼泪都流出来了。”
  “……”
  傅白雪不知是信还是没信。
  我恢复了一点打趣的兴致:“我始终觉得,以你的气质,应该弹古琴,或者拉二胡。”
  “谁叫我妈喜欢听乐队。”他跟着笑,“就是个念想。”
  “没事,我陪你念想。”
  我也有了一点兴致,他收集了不少乐器,甚至还有一个巴拉莱卡琴。未来我们曾经一起合奏过,但今天我并不打算弹那个,而是翻出了一枚口琴。
  “我们来一段《喀秋莎》吧。”
  作为流行百年的经典歌曲,尤其是在战火纷飞的数年前,口琴版的《喀秋莎》,是经常能在战场上听到的音乐。
  偶尔,对战双方的士兵都有东斯拉夫人时,夜晚休战时,我和傅白雪躺在壕沟中,能听到双方的士兵合奏。口琴的音色响亮,像一只洁白的鸽子,翩跹飞过燃烧着硝烟的天空。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曼的轻纱。”
  “喀秋莎站在那竣峭的岸上,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
  下一话:耳钉、扳指和填图册③
  “你不是总抱怨我没有给你送礼物么?”
  我比照记忆里撕掉的那份填图册,低头拿线笔在画图本上勾画。
  “那我把它送给你好不好。”
  四月一日
  越写越觉得阿宁是又直又渣的气死人男友,莲花是又婊又嗲的作死人女友。他们好配(棒读
  -
  《小星星变奏曲》和小星星不是一个曲子。前者在钢琴曲里属于较高难度水平,但真想弹好,需要很扎实的功底。
  古典吉他版的同样困难,我没学吉他,不过听朋友说一般人弹完手会断掉……
  -
  你们一定不信,我是听着《山楂树》在码《喀秋莎》。虽然我觉得山楂树更适合这一章的感觉,但论流传度和战场的适配性,还是喀秋莎更高。喀秋莎背后的故事很壮美的,当年直接看哭我了。
 
 
第114章 四十六、耳钉、扳指和填图册③
  四十六、耳钉、扳指和填图册③
  昭瑶蠢蠢欲动的成长,和我给傅白雪的玉扳指,似乎再次戳爆了巫商的安全区,他最近总是跟我闹脾气,故意早出晚归。这家伙也到了应酬的年纪,每天都喝得半醉回来,一身酒气和脂粉味,整个人像是在软玉温香中浸透了,连呼吸都带着糜烂的气息。
  有些场合昭瑶也是要去的,除了开头几次他表现得有些兴奋外,后面都一副去打仗的抗拒表情,偶尔他提前偷溜回来,绘声绘色地跟我描述巫商有多么得受欢迎。
  男人,女人,Alpha,Beta,Omega。这人身上有种琉璃般易碎的气质,非常非常惹人怜爱,只要他想,别暴/露混账又阴郁的本性,他就可以轻易讨好任何人。更别提,其实他对这种环境很适应——有些东西已经刻进了他的骨子里,他的举止,他的仪态,他的谈吐——哪怕他深深厌恶他的出身,那些东西都已经摆脱不掉了。
  昭瑶偎在我旁边,一边剥橘子吃,一边兴致勃勃地说巫商的坏话。他吃到一个很甜的,眼睛一亮,兴致勃勃地剥了两瓣递到我的唇边,天真无邪道:“这个好吃!”
  我沉默了下,下意识想往后躲,又意识到是在沙发上,我没地方躲,只好用嘴巴叼住咽下:“是很甜。不过阿昭,以后不要直接给人喂过去了。不太好。”
  他最近越发粘我,几乎是我的小跟屁虫,我走到哪他跟到哪,哪怕趴在花厅的桌子上裁布,他都能兴致勃勃地看半天,还会帮我穿针递线。
  如果他还是原来那个小小的孩子,我会很高兴的。可他已经长大了——他已经是大孩子了。
  但昭瑶没懂我委婉的暗示,他只疑惑地抠了抠脸:“我也只对你这样啊。”
  我:“……”
  正在我头疼怎么跟他讲这个问题的时候,昭瑶的电话响了,我一看来电,“老师”。
  是傅白雪——他们两个不算亲密,但昭瑶一直是很尊敬他的,从来都是老师老师地叫。我不清楚为什么,未来他们的关系差到那个地步。
  他没避讳我,直接接起了电话:“喂,老师,是我。是,嗯,我在。什……啊。”
  昭瑶扭头看了我一眼,比了个手势,起身接电话去了,他特意走得远了点,还特意遮住了话筒,一副害怕我听见的样子。
  “嗯,对——你说什么?”他的声音一下子拔高,随即做贼心虚似的瞟了我一眼,背过身,“好的,我马上到。”
  我平静地等他挂了电话,不紧不慢地把最后一瓣橘子塞进嘴巴里,才站起来:“我跟你一起去。”
  昭瑶条件反射:“老师说不能让你——你怎么知道我要干嘛!?”
  今晚的宴会宴请了燕北各方有头有脸的人物,傅白雪是一定会去的,我也收到了请柬,但懒得应酬。而巫商,作为玉京春冉冉升起的新星,被秦兆锦带在身边,认人去了。
  猜都猜得到,巫商肯定在宴会上做了点什么事,还是那种傅白雪特意嘱咐昭瑶避开我,偷偷把对方带回家的事。
  还能是什么?肯定是偷腥了呗。
  我随意套了件外套,拿上钥匙,把昭瑶往车里一塞就走。
  昭瑶有点怕,他缩在副驾驶座上瑟瑟发抖,惴惴不安的样子仿佛一直察觉主人心情不佳的狗子:“哥……你怎么了?”
  我露出一个温柔似水的笑容:“我怎么了?没怎么啊。”
  他又把自己往座椅里缩了缩:“你别这样……我怕。”
  “没事的。”我轻声细语,“只是把他接回来而已,不会大闹宴会的,我保证。”
  昭瑶看起来更害怕了。
  -
  我们抵到酒店的时候,夜已经很深了,宴会正式进入了后半段。
  各路神仙该谈的都谈了,相互试探笑里藏刀的戏码也上演了好几次,正是放松享受的时刻。我开着之前傅白雪给我配的豪车,风驰电掣驶入目的地,门童有点惊讶,小步跑过来。我现在完全没有理会闲杂人士的心情,将请柬和车钥匙往他手里一塞,甩了车门就进去了。
  这是某富商名下庄园改成的酒店,专门用来招待贵客,平时并不开放,私密性极佳。我穿过修建得整整齐齐的玫瑰花厅和浮雕喷泉,迎面就看到一个蓝汪汪的泳池,在夜色中晃荡着醉人的波光。
  里面不少人已经纠缠在了一起,合成信息素和天然信息素的气味,也和它们的主人一样彼此粘连,放纵又直接。我目不斜视,在这个年头,又摊上ABO这种破玩意,最不稀罕看见的就是男男女女的赤身裸体,就连走在街上,都能撞见猴急的年轻人。
  不过在最外围的,也都是些不入流的小角色,巫商绝不可能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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