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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女装大佬对象的我弯了(穿越重生)——新月与故人

时间:2022-02-16 09:15:43  作者:新月与故人
  “去哪里弄?”
  “小宛姐姐说,咱们可以去曜日神教……借一些。”
  “借了不还的那种借,还是不要了!”这不就是偷嘛!
  刘轩并不是觉得偷点吃的会怎么样,而是去曜日神教偷东西,被抓住肯定会死的很惨。所以,还是不要了!
  他省略了心里的想法没说,羊季就以为他品德高尚,不屑干这种事情,忍不住红了脸,“大哥教训得是!那……那也可以下山去买,只是要麻烦些,今天去了,恐怕要明天才能回来。”
  “那就下山去买,银子不是还有很多吗?”刘轩立刻拍板。
  “是有很多,不过大都留在咱们借宿的人家里了。”羊季心里觉得不妥,怕银子给那家人偷了,但没敢说。
  吴小宛这时才开口,“那刘大哥觉得,让谁下山去买好呢?反正我是要出去一趟的。”
  刘轩在心里思索,“还是派个武功高的,但是游云随影两人都受了伤,而且……”他看了袁素问一眼,“应该给素问买几身衣服,还有胭脂水粉什么的,他应该会喜欢的。”
  他开口:“我跟你一起去吧。”
  吴小宛有些惊讶,羊季跟着喊:“那我也去!”
  “你不许去!”刘轩跟吴小宛同时开口。
  吴小宛先解释说:“你刚不是说要跟我学武功么?我等会教你一套白鹤掌,你得好好练功!”
  刘轩觉得他也不用解释了。
  不过吴小宛居然肯教羊季武功,也是稀奇。
  羊季立刻就开口喊了“师父”,两人先后离开,去外面练拳脚去了。
  袁素问叮嘱他下山的路上要小心,千万要躲着曜日神教的人。
  他想了想,还是觉得不放心,“不然让吴小宛扮成男子吧,这样妥当些,不至于立刻就给曜日神教的人看出身份。”
  刘轩也觉得他这主意好,就出去跟吴小宛说了,她倒也同意。
  给羊季演了两遍白鹤掌,吴小宛就让他自己练,跟着刘轩回了她的闺房,翻出黛石胭脂,化了个英气些的妆容,又找出一件男子衣袍穿上。
  这件衣服的布料看起来就很名贵。虽然没有很多刺绣,只在袖口衣襟上绣着云纹,但从材质样式就看得出来衣服的主人身份不凡。
  刘轩隐约猜到了这人是谁。
  只怕这个地方就是这人打造的,所以曜日神教的人都不知道,只有吴小宛知道此处。
  不过他很识相地没有点破,只是夸了一句吴小宛,“像个美少年。”
  吴小宛嗤笑起来,“轩哥哥,你说我要是嫁给羊季,你会不会就喜欢上我了?”
  刘轩一脸黑线,能别说了吗?敢情你答应教羊季武功就打着这个主意。
  “不是,你为什么一定要盯着我不放呢,风游云鱼随影不也长挺帅的,你怎么不去骚扰他们?”
  吴小宛眨了眨眼睛,“他们喊你主人,一看就是你的手下,有什么好的?”
  “那你究竟喜欢我什么,我改!”
  “你真的改?”
  “真!”
  “那你别喜欢我师姐了,我喜欢你的深情,”她目光透亮,定定地望着刘轩,“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样,只衷情一个女子的男人!”
  刘轩痛苦扶额,这个他还真改不了,“其实你师姐远比我深情,不,他是痴情,你怎么不喜欢他呢?”
  吴小宛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师姐是女的呀?”
  “其实他是——”刘轩咽下后面的话,换了个说法,“女的怎么了,女的也可以喜欢女的啊,仪鸾司听过没有,里面有个女杀手,就特喜欢你师姐!”
  吴小宛冷哼了一声,“你少胡说八道!”她才不信呢。
  刘轩还想多说几句,突然想起给袁素问做的参汤,就转身离开,去了厨房。
  他将参汤端给袁素问,盯着他喝了,跟他告了别。
  接着和扮成男子的吴小宛一起离开了这个秘密基地,穿过来时的那个山洞,攀着带子,爬上了山顶。
  山顶依旧没有什么人,吴小宛在前面带路,还是之前那条陡峭难行的小径,只是这次是下山,要容易很多。
  路上有两次,远远看到曜日神教的弟子,两人当即屏息躲进一旁的茂密灌木中,等这些人走远,才敢出来,继续赶路。
  到了山脚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夜色昏昏,伸手不见五指。
  “夜里才好呢,曜日神教的哨探不容易发现我们,不然在白天,我们肯定躲不过他们的眼睛,平安走出八大荒。”吴小宛低声说。
  刘轩点了点头,“先去前面村子拿马和银钱,马晚上看得清路,咱们骑马走。”
  “好!”吴小宛应了声,就快步走了出去。
  她行走很快,只留下一道残影在刘轩眼底。他不过才眨了下眼的功夫,她人就已经在十米开外了。
  刘轩知道她应该是用上了轻功,“无影步”什么的。
  他不会这个,只好猫着身子,小心翼翼地往村子走去,好在没再碰上曜日神教的人,安全到了之前借宿的那户人家。
 
 
第35章 采购
  借宿人家的男主人姓达,原是北疆人,他几个兄弟都死在了战场上。
  后来朝廷又来征兵,他怕母亲还要白发人送黑发人,就举家逃到了八大荒。
  达六是个憨厚淳朴的中年人,跟他母亲一样,是耀日神教忠诚信徒。
  刘轩去的时候,耀日神教的弟子刚搜寻了一番离开。
  达六跟他说:“教中出了叛徒,是个很漂亮的女弟子,客人你在外行走,千万要小心独行的女子。”
  老妇人在旁边念叨:“她背叛了耀日神,活着必生不如死,死时必死无全尸!”
  刘轩看了一眼身后的吴小宛,她的面目在黑暗中模糊不清,只有一双明亮的眸子,冷得怕人。
  他怕耀日神教的人再来,胡乱了应了几句,就去拿留在他们这里的东西。
  达六将装满银两的箱子搬出来,“你放心,我没动过这箱子。”
  刘轩并不清楚银钱的数目,打开拿了些在身上,重新将箱子合上。
  达六在他身后说:“你们是要走了么?其实你可以留在这里,此处不受朝廷的管辖,只要发誓信奉耀日神教,就可以分到田地,只需按时向耀日神供奉祭品就行。生活自足,既无人祸之患,也无战乱之忧,也算得上是世外桃源了。”
  这些人也太容易满足了,就算吃糠咽菜,穿麻布衣裳,住茅草房子,能平安活着,就觉得很好。
  刘轩并没有对他所谓的“世外桃源”进行反驳,“不是要走,只是要出去买些东西。”
  “大晚上的,要不先歇一晚,明天再去?”达六客气道。
  刘轩推辞了,就是要晚上走啊,等白天就走不掉了!
  他去后院牵了马出来,先骑上去,再拉了吴小宛坐在后面。
  吴小宛很不客气地搂住他的腰,将脸贴在他宽阔地脊背上,轻声笑着说:“咱们好像要去私奔哎。”
  刘轩忍了忍,没说话,夹紧马肚,扬鞭抽了下马臀,“驾”,冲进无边的夜色中。
  夜里没有月亮,荒野上回荡着永无止境的冷风,感觉不到丝毫春天的气息。
  从八大荒广阔的平原走出去,上了大路往西行,有一座叫做鸦城的城镇。
  大约天亮的时候,他们到了鸦城,休息了会,等早市开了,先去摊子上要了两碗软面片汤,一层清亮的油脂上洒着葱花,鲜香四溢。
  许是这几日一直在啃干粮,就连吃惯了现世各类美食,嘴巴早被养刁了的刘轩,也觉得这面汤美味极了。
  吃过早饭,刘轩这才开始慢悠悠地逛街购物。
  吴小宛大概一直被拘在山上,很是兴奋,见什么都想买。
  “你少买些,到时候还要拿上山。”刘轩无奈地把她手里的油纸伞放回摊子上,扯着她进了米铺。
  吴小宛念念不舍地回头望着,有了些小女孩的情态,转过脸,嘟着嘴说:“等我当上了耀日神教的教主,我要他们把这些东西全部都给我买来!”
  刘轩只觉得她异想天开,“教主是那么好当的?你现在可是个叛徒。”
  “你懂什么。成者王,败者寇,只要我掌握了神杖的使用方法,青云使都不是我的对手,倒时候我还说是他杀了教主,是他蓄意污蔑我的,又有哪个敢说句不是?”
  刘轩跟掌柜说:“就要这种米,十斤。”
  吴小宛凑到他耳边,低声说:“我不骗你,教主曾经让耀日神教的弟子在耀日神前发过誓,谁能得到神杖的认可,他们就要尊其为教主。就像达六说的,背叛耀日神的人,活着必生不如死,死时必死无全尸,他们是绝对不会违誓的。”
  “米买好了,再去买些肉和菜吧。”刘轩付了账,接过米袋出了店门。
  吴小宛跟着他出来,“你真的不考虑考虑?”
  “考虑什么?”刘轩没明白她的意思。
  “你当教主,我当教主夫人啊!”
  “没兴趣。”
  刘轩到了肉铺前,想着袁素问身子太虚,该补补身子,另外买了些骨头,将东西都放在了马背上。
  吴小宛看他似乎还要买什么,“不必买了吧。”
  刘轩进了一家成衣店,吴小宛跟着他走进去,“你要买衣服?给谁买?”
  没等刘轩解释,她就明白了,“是给师姐么?”
  刘轩不懂得怎么给女生挑衣服,虽然袁素问不是女的,但是审美是类似的,“嗯,你帮我挑一挑,他不喜欢太艳丽的,素雅的就好。”
  “素雅……那就这件,丁香色对襟绣花袄衫,鹅黄圆领云纹比甲,素色绸缎百褶长裙……”
  刘轩也不懂这衣裳要怎么搭配,只觉得款式的确好看,颜色淡雅,绣花小巧精致,并不浓艳,就让店家都打包要了。
  反正他们也要等到晚上再回去,索性又逛了会,挑了些首饰胭脂。
  刘轩看到一支桃木发簪,簪头一朵拇指大小的桃花,用玉石雕成,透着一点粉色,很是精美。
  他想起了袁素问曾说要回木苏看桃花,就买下了这支发簪。
  袁素问在京师生活多年,最想要的,还是看一眼家乡的桃花。
  他不是爱桃花,只是独爱木苏的桃花。
  等袁素问修炼完第二部《逍遥游》,他们就离开八大荒,去一趟木苏吧。刘轩在心里想。 
  买好了东西,刘轩就去客栈开了两间房,和吴小宛分开各自休息。
  毕竟一晚上没睡,夜里还要赶路,还是很有必要睡一觉的。
  梦里,刘轩翻开新的一页剧情,入目的头两个字就是“神杖”。
  ……
  到了晚上,刘轩和吴小宛依旧骑马回去。
  早晨起了浓雾,甚至到了五米外不见人影的地步。
  吴小宛笑着说:“这雾来得正好,咱们把东西先放达六那里,你陪我去取神杖。”
  她解释说:“我本来拿着它跑下山,却发现青云使早派人在山下各个路口守着。神杖太引人注目了,我就将它藏在一处隐蔽的地方,如今正好可以拿回去。”
  刘轩答应了,他也想看看这神杖是不是正的跟书里写得一样,那么神奇。
  就牵了马去敲达六家的门,达六不在,是他夫人开的门。
  夫人说达六去下田翻地去了,“今早起这么大的雾,肯定是个大晴天,天气要暖和起来了,冻土也松软,好翻动。”
  夫人手里抱着孩子,还有一个大的站在旁边用纯黑地眼睛盯着刘轩看。
  刘轩从包袱里摸出两个橘子塞给他们,又拿些米面和猪肉给夫人,用来感谢他们帮忙看顾马匹行李。
  他之前给过银子,但是这几天他也看出来这些村民一向自给自足,很少有用得着花钱的地方,给银子还不如给吃的来得实在。
  果然,他们拿银子爽快,拿吃的就有些不安,推脱了几番,在刘轩的坚持下才收了。
  “曜日神会保护你的。”夫人微微笑着说。
  刘轩将买来的东西存在达家,就和吴小宛一起去拿神杖。
  路上,吴小宛问他,“你相信这世上有神么?”
  刘轩想了想,还是没有骗她,“这世上没有神。”
  吴小宛微微皱起眉,“我从前也不信,但是那个神杖的确神奇,就像是神的武器一般,能收能发,如臂使指。”
  她好像并不清楚这根神杖的来历,只知道它是件很厉害的武器。
  刘轩也没有多说。
  很快他们被一株硕大的枯树拦住,“这里走不了,你是不是走错了?”
  吴小宛微微笑着,“就是这里!”
  她走到枯树跟前,将堵在一头的枝叶移开,刘轩看着这树里面是空的。
  吴小宛从里面拿出一根与她个头一样高的神杖,笑着说:“还好,它还在,没有叫人拿走。”
  刘轩打量着这根神杖,跟书里描述的一样。
  神杖通体由黄金打造而成,杖身总部镶嵌着三圈银环,两边窄,中间宽,上面还有三颗透亮的钻石。
  头部的造型很独特,底部那一截形似月牙,中间一柄凸出的菱形剑刃,月牙中间镶嵌着一颗巨大浑圆的红宝石——这代表着太阳,也就是曜日神。
  要不是刘轩知道它的来历,这乍一看,还真不觉得这神杖还是把武器,他只看到了昂贵!
  又是金又是银,还有钻石跟宝石,就跟暴发户往脖子上戴粗金链子一样,生怕别人看不出来他有钱。
  俗气!
  “好了,咱们走吧。”吴小宛脱下外面的长衫,将神杖包裹起来。
  她转过身,猝然发出一声短的尖叫,“啊!”
  刘轩给她吓了一跳,也回头去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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