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会有少数人关心是谁将药洒进了酒杯,那无关紧要,因为舆论就是如此,一个黑点足以毁掉任何绚丽的画。无论这摊污渍是浅是深。
可吴阳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吴阳站在酒店对面,他会用腿侧的军刀打碎洒满药粉的酒杯。
万恶的资本家不会有机会进入肖奇的房间。他会保护这个孤苦无依的艺人,他想余生平也会希望自己这样做。
第26章 光光
肖奇今天的戏是大可第一次进入平行世界。
被锤部重伤的大可被及时赶到的父亲所救,虽保住了一条命,却一直处于昏迷状态,父亲痛心疾首,准备承担起照顾儿子的工作。
大可住进了宽敞明亮的屋子,不再提心吊胆,并与时别多年的至亲再次相聚。脑部受创虽留下了后遗症,但他的状态俨然是放松多于紧张。
只是人们并不知道,他的喜怒并非完全源于新生活,而是从未接触过的,奇幻的平行世界。
大可作为平行世界的旁观者,根据蛛丝马迹寻找到世界上的另一个自己。
这个世界中的他因在重大决断来临时进行了不同的选择,而走向了另一种人生。饱受破碎家庭折磨的大可走向了最直观的转折,父母并未离异。
大可始终认为,痛苦来源于父母的分离。倘若父亲的道歉诚恳一些,又或者母亲能更直白的表达自己的恨与爱,他们的家或许就不会如此破碎。
如他所料,一切都发生了改变。大可接到了母亲的电话,说父亲今晚会出差早归,一家人会在酒楼共进晚餐。
可本欲急切知晓另一个世界的大可,无意间结识了身世悲惨的光光。
光光的母亲因为难产死在了手术台上,父亲又游手好闲。
妻子逝世使得他开始恶意酗酒赌博,本就岌岌可危的家庭愈加雪上加霜。
年幼的光光靠亲戚的接济勉强度日。为了活下去,光光从小便知人性冷暖。
他寄人篱下尝遍人的脸色,虽更加坚韧,但却不可避免地为性格缺陷创造了温床。
大可与光光相遇时,顶着一张蜡黄的小脸,虽然高挑,但却瘦削羸弱。
他站在街道旁,穿着破旧的衣服,手臂嘴角叠着伤,但眼神却坚定无比。
归心似箭,大可又恐夜长梦多,并不想与他有过多交际。
但那时他的手里攥着一本书,令大家驻足观望。或许换作谁都会奇怪。
那么小的孩子,手里竟然端着一本《活着》。大可后来会想起当时的决定,只觉得一半出于冲动,而另一半则是为了那本书。
光光不像大可,想要回到童年的幸福生活。光光甚至连母亲的怀抱都未触碰过。
光光不去埋怨得到的爱不多,光光从不知道,人活于世,爱是养料,而学会去爱则是一生的课题。
光光像一具空壳一般,唯一的信念只是活下去。如果可以的话,能活得稍微轻松一点也不是不可以。
当大可靠近他时,他本能的防御着,他的眼睛如同他的心一样纯粹耿直。
连恨与防备都清明无比。大可不问他是哪家的孩子,也不问父母为何不跟随他。饥饿侵蚀着他的每一块肌肤,只剩下一双眼睛依旧明亮。
大可那时蹲下身子,只问他,“是《活着》吗?好巧,我也读过。”
孤独的孩子就是这样,第一句不回答,第二句也会回答的。你与他多说话,与他亲近,对他好,他便也对你好。
大可给他讲《活着》的作者,给他介绍张爱玲,大可给他讲福贵的一生,把不懂的生字为他标上拼音。
大可让他离开酗酒的父亲,让他拼尽最后一丝力气脱离家庭的泥沼。
大可不知道,光光是第一次知晓,那本书原来叫《活着》。
光光不认识大文学家,不知道福贵就是主角,光光只是在吃百家饭时听到别人讲,如果能多读书,多读书他就能慢慢接近自己想要的一切。
光光不明白的,他那时瞪大的眼睛,他说:“真的什么都能得到吗?”
表哥已经很大了,大到能将赤壁赋倒背如流,大到明年的六月便能独自去往普溪的最西边野营。
表哥不像初中生一样天真烂漫,但也怀有美好的希冀,他顿了顿,只说,“不是什么都能得到,但起码可以离开你爸。”
光光喜欢表哥,表哥不像舅舅家的二妞一样跋扈,表哥总是笑着,与他讲话时,总会给出回应。
可姑妈并不喜欢表哥与光光讲话,表哥同姑妈争论时,姑妈总说表哥还没长大,什么事都想的太单纯。
光光又问表哥,单纯是什么意思呢?表哥只说,小孩子都单纯。
光光很奇怪,他没有表哥高大,连乘坐公交车都只用交一半的票钱,为什么姑妈不夸赞他单纯呢?
他没有机会再在博学多识的表哥那找到答案,来年的六月过得飞快。
甚至于两三年的时光都如梭,光光依旧吃百家饭,个子也窜高了许多。他听叔叔说,表哥考上了重点大学,不会再回来了。
光光第一次急了眼,他已经懵懂的知晓表哥去了很远的地方,他也知晓亲戚的横眉冷对并不是因为单纯的不喜欢自己。
他不再问表哥是否去西边野营这样的蠢问题,他只问,表哥还会回来吗?
亲戚们不愿与他走的太近,因为愈发高挑的他三个星期前和一只野狗搏斗,他与它拼了个你死我活。
他望向对自己不好的人时,眼里像藏着刀子。没人把他当孩子看,甚至没人把他当人看。
很少有人叫起光光的大名,这样一个疯狗一样不可控的孩子,实在与那样的乳名相违背。久而久之,人们不再唤他。
“还是多读书好,挣大钱,孝顺父母!”
“嘚,挣什么钱啊,当初他成绩好的不得了,不知道怎么想的,读了个文科,花那么多钱,累死累活也充其量是个老师。
你看他柔柔弱弱的,养得和个姑娘一样,天天诗词歌赋,说什么文学救人于水火。
要用笔来拯救社会。要我说,这个学还不如不上,像他二舅家的那个一样去当个兵多好,回来洗去那一身矫情的娘们儿劲,还有工资领。”
“这话有理,用几行穷酸文字就妄想拯救社会了,他想拯救社会怎么不把给他爹娘买房的钱来给咱们的孩子资助资助,他不是最喜欢光光了吗?怎么不把光光也接出去享福?”
那人在学表哥说话,可语气里掺杂着戏谑。
为什么所有人都认为离开父亲他便会快乐。
光光觉得他们果然都不懂得自己与表哥,光光想,表哥或许记得自己的话。
他对表哥说,如果真的可以实现愿望的话,他不愿意离开家,也不愿意离开妈妈栖息的土地。
光光不知道表哥是否拯救了社会,光光也不知道表哥长大了,是不是还会因为单纯而被姑妈责备。
他只知道表哥去了很远的地方,而他再也没遇到过表哥这样的人。
大可与表哥一样阅读文学经典,大可也会蹲下,笑着同光光说话。
大可比表哥要健壮许多,他那时在心底否定了亲戚的一刀切的判断,这样高大的人也会热衷于文学。
大可不像表哥一样听话,表哥会与姑妈争论,但当姑妈颓丧时,他又会笑着哄姑妈开心。
光光觉得二叔不比姑妈开心,二叔家的孩子虽然阳刚又有魄力,但他望见舅妈哭泣时,也不会多多理睬。
年轻气盛时,向父母低头,那是许多人都做不到的。共情父母好像总是比共情别人难许多。
大可告诉光光,文字有无限的力量,但生活会把一切都颠覆。大可似乎忙着赶路,他来的那样突然,走的又那么快。
光光那时想,大概也并不懂他。
表哥真的羸弱不堪吗?没人知道。
光光只知道他反悔了,如果有人再问起他想要些什么时,光光希望能再与表哥见一面。
或许能见到姑妈也是好的。姑妈虽然会偶尔唠叨,但她从不当面说难听的话,姑妈给他盛的饭比哪一家都要满,姑妈在知道表哥想要报考文科时,只拍了拍表哥的肩膀,和他说,“加油,儿子。”或许正是因为这些,表哥才会在姑妈难过时拥抱她。
许多年后光光才知道,表哥并不是没有脾气,只是是非分明,活得太过清醒。
光光一生都没再遇到任何一个表哥,而他的执着逐渐演变为偏执,他的果断逐渐变为冷血无情。
他的一生中遇到了许多贵人,有的人笑着给他饭,有的人白眼教他道理,孩子不是小猫小狗。
但却也喜欢亲近自己的人,表哥对他温柔,却匆匆别离,大可教会他反击,却不愿意陪伴他成长。
光光不知道犯错并不是罪不容诛,改正偶尔也可补救一切,当他走错方向时,他不懂得反思,也没人愿意拉他一把。最终积重难返,不可避免的误入歧途,终结了悲惨的一生。
第27章 还在追
肖奇最终还是没有中宋伟的圈套。
在最后一幕戏开始之前,吴阳救了他。其实不只是吴阳,还该有余生平的。
吴阳的枪法有所提升,定力也是一样。只是还不够罢了。
在肖奇正要享用鸿门宴时,吴阳的子弹击碎了他手中的红酒杯。
其实他可以全身而退的,如果他没看那场戏的话。那让他不可抑制的想起了自己的过去。
吴阳没想到他会被刘媛救第三次。嗯,他不知道的还很多,比如刘媛一直跟着他。再比如他非但没帮上余生平,反倒是被余生平救了一次。
由于一秒的迟疑,他的手掌处埋进了一颗子弹。那真的很疼,但除去不可控的生理反应,吴阳基本没有太多情绪变化。
吴阳的心情不算好,眉间埋着忧虑。他那时分外矛盾,这道伤疤遮不住了,他怕被余生平看见,又怕余生平装作看不见。
刘媛把他带上了车,陆弘煜不瞧他,也不说话。吴阳不喊痛,也学他正襟危坐。
可他学不像,没人中了枪伤还能面不改色。刘媛想替他取出子弹,但没有老板的点头,她是万万不敢有所动作的。
没人知道他们是怎么交流的,总之刘媛只用高跟鞋踹远了医药箱,道:“吴先生,只要您签字,合同明天就会生效。”吴阳猜应聘陆弘煜的手下都要练就一个本领——变脸。
车子漫无目的的游荡在普溪的大街上,穿过恒泽大桥,又走过吴阳的学校,去过吴阳与余生平见面的那条小巷,还游过菜场中央的老房子。
吴阳不知道走了多久,他猜自己一定很难看,不然刘媛不会面露同情。
再之后,吴阳已经失去意识了。失血过多使得他神志不清,他依稀记得车子停在了医院门口。
可他不能下车,那里住着余生平。大张旗鼓的进入急救室,就意味着明晃晃的告诉余生平:我过得一点也不好。吴阳觉得自己矛盾极了,他既期待着余生平的反应,又希望别遇到余生平。
陆弘煜依旧没什么表情,只缓缓道:“弱者没有选择权,但我可以帮你变强。”
吴阳不明白陆弘煜为什么执着于自己,他那时只觉得五脏六腑往上冲。
而浑身的热气却往外流,窒息感来临时,手间的疼痛已经不足挂齿。
他只想把攥着心肺的那只手拨开,只希望把胃里的一切都吐出来。人到这种时候往往有两种反应,想活着,或者想直接死掉。
吴阳想他那时还是有牵绊的,他还是想活着。
迷离中吴阳只道:“合作……我合作……”
吴阳早已眼前发黑,耳鸣间声音细若蚊蝇,他不知道别人有没有听到,也不知道自己是否发出声音,死亡的边界线处,吴阳选择了妥协。
在闭上眼睛的瞬间,陆弘煜突然皱紧了眉头。刘媛打开车门来,陆弘煜却亲自为吴阳取出了那颗差点要了他的命的子弹。
陆弘煜改变了之前的判断,吴阳最致命的缺陷并不是不可控,而是不要命。
但好在他的不计生死并不彻底。陆弘煜并不认为死是一种英勇的行为,也不认为不计后果的向前冲值得赞赏,那不过是最简单,最低效,并且最悲哀的方法。
陆弘煜认为,或许在展开实战演习之前,吴阳更需要的是武装思想。无论是学科知识还是心理辅导。
吴阳在两天后的下午醒了过来,那时他在一间陌生的别墅里。
说实在的,这是吴阳第一次住这样的房子。别墅坐落在吴阳并不知晓的地点,唯一能瞧见的便是不远处的海面。但那里渺无人烟。
别墅内总共有两个佣人,他们包揽下了别墅内的大小事宜。
别墅外是阔大的训练场,足足延展了半个城市公园那么宽大。
吴阳同他们讲话,他们会回答,但问及敏感的问题,他们总能巧妙地避开。
吴阳猜,这大概也是陆弘煜的杰作。陆弘煜在三天后来过,他为吴阳检查伤口,并且带来了各类祛疤药。
吴阳本想拒绝的,可那药与余生平拿给他的一样。他总归是个孩子,很多时候不自觉地对余生平有希冀。
一个月后,吴阳痊愈了,但祛疤药终究只是淡化伤痕,他的手背永远钉上了一块伤疤。
而在这之后,陆弘煜才渐渐地开始了他的训练。他没有选择教授吴阳技巧,而是合理教授他理论知识。
吴阳才知道那两位佣人的真实身份,一位文科教授,一位理科教授。他早该明白的,普通佣人怎么可能会无聊到自制干冰饮料。
这让吴阳感到痛苦,他实在厌恶应试教育,一对一的课程就更甚。他实在是随心所欲,这一点的确没辜负余生平的自由教育理念。
陆弘煜在一个星期内收到了吴阳五次逃课通报,课程进度屡屡停滞不前。但他并不着急。这很正常,这比在普高已经收敛太多了。
他只是觉得余生平与他想象的不同,他本以为余生平会要求见吴阳一面,可他却只让自己把祛疤药送给吴阳。
或许吴阳并没有那么重要,又或许余生平真的与他的表面一样空洞。
谁也不重要。无论怎样,对于陆弘煜来说都足以下一盘好棋。他从不怕意外。
肖奇在被子弹击中后逃过一劫,但人想死里逃生,不仅依靠谨慎,还要有运气。
肖奇的运气不错,折了一个吴阳,还有一个余生平向前冲。
余生平的气势真的让陆弘煜出乎意料。餐厅里四处都是眼线,而他又曾经因为一杯红酒被人们提上了黑名单。
陆弘煜并不认为他伪装的很好,他男扮女装也有一股自己的风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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