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子轩无奈叹道,“我以为,时间最苦不过‘求不得’,不想原是‘放不下’。”
长孙珏笑得像哭,“我有母亲,有少宁兄,还有你……可他,只有我了。如果连我都不相信了,他就真的不在了……”
赤州显庆五十二年。头戴斗篷的男子游至北陆,坐在整个赤州大陆最北端的小酒馆里,吃着花生米,喝着店里最便宜的烈酒。他听当地的客人说起当年此地人人闻风丧胆的白海巨龙,于是好奇搭话:“现在那巨龙呢?”
“兄台你是外地人,所以不知道。大概十几年前,有一位白衣仙官,某日忽然就来到我们镇子,执剑大战三天三夜,把巨龙给斩了!据说还抽了龙筋,实在是厉害!”
十几年前……白衣仙官……龙筋……
男子望着手腕上自从来到北陆就隐隐躁动的手环,喃喃自语道:“不会吧……”
赤州显庆五十三年。长孙珏深夜惊醒,梦中湍急水流里的窒息感仍绕在鼻尖胸口。他伸手摸了摸旁边空出来的位置,满手冰凉。
他从怀中摸出一张纸,缓缓打开,上面龙飞凤舞写着五个字,“有求必应符”。
他低声呢喃,“骗子!”
赤州显庆五十四年。男子在看故人给他留下的阵术书籍。
早几年他无所事事,忽有一日想起那个装有书籍的扳指。这么些年他带在身边却从未打开过,打开了才发现,里面不仅是某人为他挑选的书,每本书上的每一个阵法都有他的注释。他想起自己某年某月说的玩笑话,那个人却当了真。
这么多的书,那么多的注释,他到底耗费了多少时间和精力……
从那时起,男子开始认真研读这些书。
这一日他读到护心符阵。此符阵需以真血画符,每日临摹一次,七七四十九天方可成符。符阵只生效一次,生死之际,画符之人能为携此符阵者承担一半伤害。
男子轻笑,逼出四十九滴真血已是极其损耗元气,对方受重创之时还要为其分去一半,这是多傻的人才会施此符阵。可他调侃的笑容还没来得及消失就僵在了脸上。
他曾经从崖上坠落,意识朦胧之间见到从腰间散发出的光芒……
他重新回到关于符阵的解说中,仔细读下去,越读便越是不安。
可当时他身上并未携带符阵啊……
他心中一滞,未有符纸,却有符阵。这种情况他见过,而且不止一次。
他嘴边泛起自嘲的笑。只是看了几眼,那人就又学会了么?
他从胸口掏出那片跟随自己多年的玄钢羽,指尖摩挲于其上。沉默良久,只道二字,“傻瓜……”
那一夜,长孙珏半梦半醒间,似乎见到一只晶莹的灵蝶,翩翩萦绕在帐前……
赤州显庆五十五年。长孙珏伏案处理族中事务,贴身下人端上热茶,见他身边又有几只灵蝶飞舞,于是询问,“少宗主,这些灵蝶又来了,需要赶走吗?”
长孙珏抬头,继而抬起手,灵蝶就绕着他修长又骨结分明的手指打转。他轻轻摇头,“不必。”
不知从何时起,时不时有这样的灵蝶飞来。也不多,寥寥数只,围绕在他身旁相互追逐飞舞。
他起先觉得奇怪的时候查探过,发现这只是普普通通用灵力筑成的蝴蝶,并未有任何机关。他觉得甚是好看,甚至觉得它们有些亲近,看着看着连带着心绪都能安静下来。
这一年,明河长孙氏的霜夫人自轮回堑以来落下的病终于好转。这一年,清心寡欲的逸名君答应了与西岐谢氏大小姐的亲事。
有人说,这是谢家小姐九年来对霜夫人无微不至的照看终于感动了逸名君。也有人说,这是霜夫人的意思,逸名君因为孝顺不得不从。但更多人感叹谢大小姐痴心一片,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
只是姻亲虽定,完婚日期却迟迟未有音讯。据说逸名君发誓要为家父守孝十年,孝期未过不能成亲。有人赞叹他孝心可鉴,亦有人背地里议论他让谢家小姐为他浪费九年光阴竟还要蹉跎岁月实非男子汉所为。但那最终都是长孙家与谢家的事。此时逸名君七境巅峰,破入八境已是随时的事。郎才女貌,两家联姻,仍是仙门一桩佳话。
宋凌霜一身灰布衣带着斗篷走在路上,他刚刚破了八境。修士破境会引劫雷,八境劫雷更是惹人注目。为了避人耳目,宋凌霜近几年破境都会去东海的一方无人孤岛。那岛屿还是他四处游历时所发现的。
这一年距他跌下轮回堑,已有十年。
十年前,宋凌霜在一名渔夫的船上睁开眼。阳光刺目,他的第一个念头是,地府怎么也这么艳阳高照的?
他身上湿漉漉的,每一处骨头都像裂了一样。他不禁又想,原来死了也还会疼。
“小兄弟你醒啦!”
听到声音,宋凌霜坐起身来,才意识到自己正置身于一叶小舟之上,刚才说话的是正在划桨的船夫。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忘川?那眼前这位一定就是摆渡人了。
“小兄弟?”那船夫见他愣着,就又问了一句,心道自己不是捞了个傻子吧?
“敢问兄台离地府还有多久?”宋凌霜问。
船夫眨了眨眼,还真的是个傻子?为了确认自己不是听错了,他问:“啥子?”
宋凌霜看对方的反应,虽然希望渺茫,但还是试探地问了一句,“您不会是想告诉我,我还没死吧?”
船夫忽然哈哈大笑,“小兄弟,你可比我这篓子里的鱼要活得多嘞!”
这回轮到宋凌霜懵了。自己明明喝下了断魂散,恍惚之中似乎被人丢下了轮回堑,不仅活着,竟然还没缺胳膊少腿?
他努力回想,除了意识模糊之间好像见到过一道亮光却什么细节也想不起来。
他伸手,动了动手指,又伸了伸腿,然后掐了自己一下。
他真的还活着?
疑惑之后,是突如其来的欣喜。
他对船夫说,“我要下船,麻烦您靠岸。”
船夫倒也爽快答应。
宋凌霜从船上下来,迈开步子。虽然连他自己都觉得这不可思议,但他大难不死,就是老天开眼了!得赶紧回去告诉师娘和阿珏。
他如此一想,心下升起一丝兴奋,虽全身疼痛,却连步子也轻快起来。
可他每走一步,步伐就沉重一点。
他想起轮回堑上的师娘和师弟们。
他又想起长孙珏离开时的背影。
他想起师娘说,“你一日是我长孙氏的人,便轮不到你自己抗。”
他想起了爹娘兄姐,想起了青岩山上的人,想起了仅有数日之缘的小乞丐……
他还要将将自己珍视的一切拖入泥沼吗?
宋凌霜越走越慢,步伐越迈越小,最终停了下来。
他宋凌霜这一辈子大部分时候都天不怕地不怕。但现在他怕极了,怕拖累一群人,怕面对一个人。
他在太阳晒得发烫的河滩乱石上站着。河水悠悠,不知流向何处,而他已经没有回去的地方了。
他转头望向还没来得及离开的船夫,问道:“兄台,不好意思,能再载我一程吗?”
十年间,宋凌霜独行赤州天地之间,隐匿于茫茫人海。此时他走在这荒无人烟的小路上,满头大汗,口渴难耐。这不是他第一次路过此处,他知道前方路边会有个茶棚,于是加紧了脚步
茶棚简陋,就一张长凳,长凳上已有一位客人,一身素净白衣,斗篷轻纱遮面,看不清面容,但从身形衣着来看是位公子。
店家在后边烧茶,烧好一壶就倒入一个大缸里晾着。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能有个茶棚实在是不可多得。每次破境路过此处,宋凌霜都会进来歇一会儿。
他走到那位先来的白衣人身边坐下,向后边老板吆喝一声,“店家,来碗茶。”
还没等店家应声,旁边公子道,“若是不嫌弃,公子可与我共饮。”这声音十分低沉。
宋凌霜一怔。
旁边公子又道,“刚才泡了太多,怕是喝不完。”
身后店家问,“客官,茶要还是不要?”
宋凌霜爽朗一笑,道:“先不要了。”他不好推了热情相邀的心意,却也不好意思白坐,于是又补充道,“您放心,茶钱照付!”
先来的那位公子倒茶的手一滞,但也只是一瞬。他将倒好的茶递到宋凌霜手里,“还是公子思虑周到。”
宋凌霜摇摇手,“活于市井,能想到一块儿罢了!”说完喝了口茶,“碧螺仙?想不到此地还有这样的好茶!”
后面店家笑道:“这位公子喝的茶可不是我这小茶棚里能有的!”
面纱后面的声音似乎有些讶异,“公子也懂茶?”
宋凌霜仰头喝完茶杯里的碧螺仙,将杯子放在手边,目光望向远方,笑道:“我哪里懂茶!实不相瞒,所有的茶里,我就只知道碧螺仙。”
“这是为何?”
“我有一个朋友,很喜欢碧螺仙。我每次去蹭他的茶喝,都是碧螺仙。喝多了,这味道就记住了。”他想起些从前的事。
那时候那个人泡茶他总厚着脸皮去要来喝。其实他根本就不喜欢喝茶,只是那个平日里对他冷眼冷脸的人,只有在烹茶的时候温润如玉。
他喜欢看他烹茶的样子,也喜欢他把茶杯一丝不苟地放上茶碟,推到自己面前来的样子。
想至此处,回忆化作一抹浅笑,“说起来,他也喜欢穿白衣,与兄台你有几分相像。”
宋凌霜这样说,但事实上那个人浑身上下低气压冷得像块冰,与眼前这个即使见不到面容都让人倍感温和的白衣公子简直是两个极端。
白衣人喝了口茶,过了片刻,忽然问:“你的这位朋友,他是个什么样人?”
宋凌霜笑道,“他是个特别扭的人。吃穿用度挑剔得不行,学个什么也非极致不可。脾气臭,脸也臭!”
“听起来,他是一个你很讨厌的人。”白衣人道。
宋凌霜闻言摇头,唇角牵起一丝苦笑,“应该说,我才是他讨厌的人。”他好像在回忆什么,“他这个人虽然脾气差,但心肠却是顶好的。刀子嘴豆腐心,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却老想着照顾别人,还要偷偷摸摸地,不让人知道。你说别扭不别扭?”他的思绪飘得有些远,却被一句话拉回来。
“他不讨厌你。”旁边的白衣人道。
宋凌霜一愣,笑着转过头去,“兄台如何知道?”
对方一时沉默了。
宋凌霜心中自嘲,人家就是客气两句,自己怎么还当真了。他刚要开口为自己解嘲,对方轻声说了一句,“会泡茶给你喝的人,不会讨厌你。”
宋凌霜望着杯中清茶,人似在这,却又似不在这。他仿佛又见到了那干净清冷的白衣少年,回头对他说,“等我回来,我有话与你说。”
当时他不敢听。现在他想听了,却听不到了。
黄粱梦一场。梦里,或许那人也不不像自己想的那样讨厌他。
烈日当空,棚内阴凉,忽然有风吹过。
宋凌霜释然地笑了,“谢谢你。”
他再侧过头去的时候,旁边的人却不在了。
茶亭布帘飘舞,长凳上杯中波纹泛动,还冒着热气。半包碧螺仙敞在那里,旁边是挂着白纱的斗篷。
萍水相逢,便一道喝上一杯茶。江湖路远,不必拘泥想走就走。如此随心随性,甚好。
宋凌霜想着,倒是心生出几分羡慕。
身后老板抬头,惊道,“咦,那位客官什么时候走的?”他看了一眼长凳上剩下的东西,“诶呀,怎么连没泡完的茶也忘记拿走了?”
宋凌霜笑笑,对店家道,“您帮收着,说不定哪天还能遇上”。
他一个人喝完剩下的茶,交了茶钱向老板道了谢,继续赶路。走远许久,才想起喝了人的好茶,还不知道人家叫什么名字……
作者有话要说:
着两章靠小受扛大梁~
过渡一下,伏笔不要错过哦~
第44章第四十四章
宋凌霜来到莲山脚下的一个茅舍前,一个书生正从屋子里走出来。
他见到宋凌霜,欣然道:“凌霜兄,你回来啦!”
这个书生便是宋凌霜曾经在旅途中偶遇的江睿。
三年前,宋凌霜游至南陵。想起曾经有过一面之缘的江睿,便来到了这莲山脚下。
当时江睿不在,宋凌霜碰上了一群孩子。
这群孩子最大的也不过十岁出头,他们告诉宋凌霜江先生出门了,但是应该很快就能回来。
“你要是找江先生,可以在这里住下等哦!”领头的孩子说。
“主人不在,这不好吧。”宋凌霜尴尬道。
“这有什么?江先生不在的时候,我们都随便住的!”
但宋凌霜仍是没有好意思。他先去南陵其他地方转了一圈。三个月后宋凌霜又回到莲山脚下的时候,江睿果然已经回来了。
江睿奉行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十几年里将赤州大陆走了个遍。几年前回到家乡,开始读万卷书。但他偶尔也出门,每次不过半月。上一次宋凌霜刚巧就是他出门的时候来的。
江睿没想到宋凌霜真的来找他了,甚是欣喜。二人本就投缘,当晚就备了好酒好菜,把酒言欢直至深夜。江睿便留宋凌霜住下。
这一住,便是三年。
这茅屋原来是江睿他们一家三口住的,现在只剩下他一个人,虽然简陋,但贵在宽敞。加之江睿这个人随性开朗,宋凌霜住着倒也未觉拘谨。
他先前一个人四处流浪,如今有一处地方让他安定下来,他是从心底里感激江睿的。平日里闲了一起吃饭喝酒唠嗑,其余时间二人各行其是,互不打扰,日子过得悠然自在。
莲山附近有一处小镇,镇上的孩子们隔三差五就会成群地来找江睿。江睿给他们讲自己行走赤州时的见闻,闲的时候也教他们读书写字。宋凌霜来了以后,有空就顺便教他们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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