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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甲方怎么办(近代现代)——宋旧辞

时间:2022-04-03 09:19:31  作者:宋旧辞
  麦文澈喝得有点上头,倔劲儿也上来了。
  然而第二轮,杜培还是赢了。
  麦文澈摇骰子比大小时已经喝了几杯酒了,到惩罚环节,下面的人很有眼力见地把酒分了,没再让他多喝。
  “好了好了,游戏差不多了。麦总,我跟您喝。”明榛忽然端着酒杯,走到了麦文澈面前,“下面的人没眼力见,你不要见怪。”杯子碰了麦文澈的杯子,也不待他反应,自己一饮而尽。
  “哎,明哥——”杜培想说点什么,被明榛一个眼神制止了。
  “今天签了合同,是高兴的日子,得喝三杯。”明榛说着,倒了三杯酒。
  杜培刚有点上头,所以才怂恿了玩游戏,被明榛这么一栏,突然也觉得让甲方爸爸一直输一直喝酒不是个事儿,猛然清醒了。
  麦文澈站着,促狭地看着明榛喝酒。
  “咱们四年不见,一年一杯,的确不过分。我干杯您随意!”明榛说着,四杯酒又应声下肚。
  旁边的人看着这个阵仗有点懵圈,直到麦文澈鼓起了掌:“明经理酒量不错嘛!”大家这才起了哄,气氛重新热烈了起来。
  前面几个小游戏算是暖场结束,现在包厢里的人在酒精的熏蒸下都放开了,杜培见机行事,赶紧嚷着要跟大家玩新的行酒令,开了局新的游戏,这下注意力没再放到明榛和麦文澈身上。而明榛先前说要开车不喝酒,如今喝酒开了头,自然也被拉进了游戏里。
  连被灌了几杯酒后,麦文澈有些烦闷,从包厢出来,靠在栏杆上借抽烟醒神。杜培许是刚从洗手间回来,看他一个人站着,忽然笑嘻嘻地拿着酒过来,称呼从先前的“麦总”变成了“麦哥”。
  是喝多了酒就跟人称兄道弟的类型。麦文澈接过了酒,却没喝。
  “还是我们麦哥比较有面子,我明哥酒精过敏的人都愿意跟你喝酒!”杜培称赞道。
  酒精过敏这个词听他念叨了好多回了,麦文澈不由得问:“是明榛自己说他酒精过敏吗?”
  “是啊!”杜培回,“他以前在我们公司,滴酒不沾!谁让他喝他都不喝,他说自己酒精过敏喝不了酒。”
  “你跟明榛认识很多年了?”
  “三年了,今年第四年!”杜培颤巍巍地举着手指。
  “是认识挺久了。”麦文澈继续旁敲侧击,“你们明哥有对象吗?我公司有几个女孩子打听他来着——”
  “真的啊?”杜培很开心,八卦了起来,“哪个哪个?在现场吗?快给他介绍,我看他单了好多年了!”
  听到这样的回话,麦文澈确定了一个讯息,就是明榛跟杜培两个人真的是清清白白没什么关系。他继续不动声色问道:“会不会有对象你不知道啊.......”
  “没对象,真没对象!我认识明哥三年了,跟着他从B市到A市,他要有对象我会不知道?”杜培说得信誓旦旦,说完后又神秘兮兮地说,“哎!我就觉得吧,他就是心里一直有人,放不下,所以才单着不谈对象!”
  麦文澈心里一动,问此话何解。
 
 
第32章 危机感
  杜培就给麦文澈讲明榛在W.E.的传闻。
  杜培是晚明榛一年进的W.E.。互联网公司在新员工入职时,都会玩些破冰游戏,大部分是些简单的肢体接触游戏,比如搭着肩膀跳兔子舞,或者撕名牌活动;也有一些是语言游戏。
  他不是跟明榛同一年进来的,但“破冰”环节一直流传着明榛的传说。
  明榛他们那届,玩游戏输的要上台回答问题,刚开始的问题还挺正经,什么哪里人身高体重之类的,越往下问,题目就越来越奇怪,渐渐地就往不正经的方向发展。
  明榛前面那个女生的问题已经到了“初吻几岁、最近一次接吻什么时候”,到明榛这里,有个男的嘻嘻哈哈地嚷:“大家都是成年人,问点尺度大的嘛!”于是问题突然就变成了“你是不是处男”。
  ——男人们对处男一事总是谜之关注,似乎没有性经验是多么丢脸的事情。
  明榛刚进公司时就被HR大喇叭广告说“公司营运部招了个大帅哥”,加上的确外形不错、毕业学校也不错,不少女生都引颈而望,暗戳戳地等他回答。
  那个时候明榛刚出校园,太缺少职场经验,即便觉得冒犯也无可奈何。他站在台上满脸涨得通红,嘴唇翕动有点抗拒,胜方队友将了他一军:“不可以撒谎哦!”
  众目睽睽下,来不及思考,明榛只回答了个“不是”。
  然后有人立刻乘胜追击似的问:“第一次在哪里?”
  明榛回了:“在他家里。”
  第三个问问题的是个妹子,围观有人喊“问他最喜欢什么姿势”,然而女孩子可能脸皮薄,问不出什么过分的问题,只能问道:“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问题一出,引来一众失望的嘘声,大家起哄说妹子浪费了个问题。
  老实人明榛继续答:“是个很好看,很温柔,像天使一样的人。”
  最后问问题的也是女生,又有人继续起哄要问最喜欢什么姿势,女生虽然骑虎难下还是顶着压力问了个正常的问题:“谈过几个对象?”
  明榛迟疑了很久,才回答:“没有谈过。”
  这下群众哗然了。
  不是处男但又没谈过对象?围观有人反应过来,立刻问:“那是炮友吗?”
  导师看到这里适时打断:“你们五个问题问完了!换下一个人了!”
  有不少没得到答案的人会议后继续打探他是不是网上约的炮友,还暗戳戳地想把答案往“小姐”那边去引导,明榛坚决否认,一口咬定“只是喜欢的人”“同学校高年级的”,从此闭口不谈,不再透露半点。
  W.E.的破冰游戏声称“打破羞耻感,快速拉近同事之间的亲密关系”,所以整个游戏一直以来都充满各种黄暴提问。 但明榛之所以会成为“传说”,是后来业内大厂类似的团队拓展被人诟病,W.E.怕事,第二年对于尺度把控严了,没再出现过这样的问答环节。
  而不少人都津津乐道于往界的“大尺度”,拿人举例子时自然就挑了明榛。一来他的回答前后逻辑耐人寻味,八卦值拉满,二来他是公司的业务标杆认识他的人多,树大总是容易招风。因而即便杜培晚入职一年,也一字不落地听到了这个风云人物的“风流传说”。
  复述完这段趣事,杜培继续说道:“所以呢,我猜是明哥之前喜欢的那个女生太高端了,眼界拉高了,自然谁也看不上!反正除了这个人,我就没见过他后来跟哪个女的走近过!”
  麦文澈若有所思地深深抽了口烟,突然哑着声音说道:“没跟女的走近过,说不定,人家喜欢男的呢?”
  “嗐!我明哥是钢铁直男,直得不能再直!他要是喜欢男的,早就——”杜培突然戛然而止,清嗓顿了一下,转移了话题,“所以麦哥给我们明哥留意一下,有优质女青年给他介绍介绍!我们明哥是个好男人!仗义!帅!工作认真!”
  麦文澈听着杜培一口一个直男,回忆起先前片场拍摄时明榛要现场换短视频演员的那一幕,的确挺“直男”的。
  嘴角不由自由勾起了愉快的角度。
  \\\刚毕业开始实习时,麦文澈就很少回学校了,但基本能保持着每周都跟明榛见面的频率。
  有次他刚好回学校找老师开个证明,回校便戏谑着让明榛请他吃饭。学校饭堂10块钱一份物美价廉的套餐,吃了几年没觉多特别,如今离开了一年居然令人回味。
  边吃饭边聊天,本来悠哉悠哉的场景里,突然听见清晰的相机“咔擦”拍摄声。
  两人不约而同朝着声音发出处看去,旁边两个女生着急忙慌地调着手机。
  麦文澈自认算不上什么风云大人物,但好歹曾经是个靠脸吃饭的人,已经习惯了这种被人注视的场合,于是开口道:“你是在偷拍吗?”
  两秒钟后,那个女生便害羞地走了过来,鼓足了勇气似的说道:“同学,对不起,偷拍了你一张照片。你好,我是摄影社的,明天想拍一期篮球主题的照片,觉得你很合适,可以邀请你当我的模特吗?”
  “对不起,我明天没有时间。”麦文澈礼貌地拒绝着,“麻烦把拍的照片删掉好嘛?”
  “啊?”女生瞬间慌乱起来,“呃,不、不好意思,我、我是问这位同学——”说完双手尴尬地指向明榛。
  嗯?
  明榛跟麦文澈同款惊讶脸,然后脸上出现跟女生同款的慌乱:“我、我吗?对不起,我不会打篮球。”
  “没关系!不会打也没关系的!”女生赶紧说。
  “不行不行,我真的不行!”明榛连连摆手。
  最后女生在强烈的拒绝下失望地坐了回去。
  麦文澈饶有兴致地看着明榛,明榛被他看得拘谨,没话找话说:“我也以为她是找你的呢。”
  麦文澈这才第一次认认真真地端详起眼前人的脸来。经过两年的减重,明榛早就甩掉了那一身肥肉,出落得仪表不凡。高大的身躯如今带着灵活的蓬勃,再也没有了当初笨拙的臃肿;以前他总爱掐着的肉乎乎的脸,现也透着棱角分明的凌厉。
  明榛不是那种第一眼帅哥,加上脸上表情淡然,有点冷漠不好接近的感觉,但是收拾得干干净净的,穿着打扮让人觉得舒服,不过分不张扬,样子很耐看。尤其麦文澈说话时总是笑眯眯容易亲近的样子,反衬得明榛又冷又酷另有一番风味。
  这个人不知不觉间,已经像脱胎换骨般变了个样子。大概是两人相处久了,就会不容易发现一些悄然变化的区别,所以这是麦文澈第一次强烈地感知到,面前这个人跟刚认识时总是低着头走路的那个胖子已经是两个人了。
  这件事让他升腾起一丝危机感。
  麦文澈毕业后换了份工作,于是重新搬了间公寓。刚毕业的工资不算高,他妈完全理解不了麦文澈在外租房子的行为,一直念叨着让他回家住,甚至埋怨说他打工的这点钱还比不上接几单模特兼职的钱。
  麦文澈顶着巨大的压力坚决要租房子,甚至数度跟麦池雪冷战。
  即便刚开始工资不高,他也从没考虑过去做全职模特这件事。
  麦文澈很讨厌拍摄,小的时候讨厌,长大后依然讨厌。大概每个人骨子里都是叛逆的,都喜欢跟父母对着干。小的时候,他渴望像普通小孩子一样,能坐在教室里看书,能下课在操场上玩游戏,但他不行。他只会一次又一次地看着他妈给老师递请假条,然后接他去各种摄影棚。幼儿园时他每天去拍摄,上学时间很少,几乎没什么朋友。
  然而童模这个职业,黄金期很短,一来是幼童时期比较可爱,二来是幼童使用的广告场景多。等到了青春期开始发育抽条后,拍摄机会就会断崖式下跌。
  拍摄减少后,留在学校的时间倒是多了,自从有次他考试不错,老师跟麦池雪表扬他,他妈畅想了一番“考个好大学以后找份好工作”后,他便发了疯似的学习。后来才能考一个不错的高中、接着上了一个不错的大学。
  其实,麦文澈所谓的“训练明榛的酒量”藏着一丝不为人知的小心思。自懂事起,麦文澈就没见过他爸,他妈以前喝醉了后会耍酒疯念叨叨着陈年往事——他妈少不经事的年龄跟了他爸,年轻人不顾家里反对非要在一起,学都没上完就私奔。
  而20出头就生育、身无分文的小情侣根本支撑不了育儿支出,鸡毛碎皮的事情一多,两人天天吵架对骂。后来......后来的发展相当狗血,他爸去给一个富婆当司机,被看上了后果断抛妻弃子,从此音讯全无。
  麦池雪本来就是文化程度不高的中专生——还是没拿毕业证的那种,加上刚生产完没什么能力去赚钱工作,当隔壁玩具厂的老板娘说要找个好看的小宝宝几张照片印刷到包装盒子上,她立马就想到了自己儿子,从此将麦文澈推上了童模之路。
  听说他爸皮囊不错,因为麦池雪喝醉了总会骂他,骂他像那个没心肝的负心汉,空有一张脸什么卵用都没有。
  之所以哄明榛喝酒,是因为他深信酒品象征着人品,明榛平常太内敛太稳定、藏得太深了,他想知道这个人是不是也是那种喝醉了后才会发泄各种情绪的人。
  测试证明,不会。
  麦文澈心里一直有个度量衡,大概是一份可以圈圈叉叉的答卷,在一次又一次的考察后,一项又一项地给明榛打分。
  喜欢我。加1分。
  太胖了。扣10分。
  这什么衣品。扣2分。
  脾气平稳不急躁。加2分。
  爱干净。加2分。
  居然会做饭了。加5分。
  喝醉了不会发酒疯。加10分。
  ......
  他刚开始只是想驯养一条听话的小狗狗,没想到小狗狗逐渐长成了招蜂引蝶的金毛犬。
  所以当陶立锐这个名字高频地在明榛的聊天内容里出现后,麦文澈心里的警报立即拉响了,旁敲侧击地问这个人是谁。明榛也没有隐瞒,老老实实交代了说是同校的高中同学。
  那个时候的麦文澈太年轻太骄傲了,看过陶立锐的照片后便放心了下来,觉得长相这么普通的一个男生,跟自己不是一个等级的啊,完全没有可比性,对自己构不成威胁,所以根本没放在心上。
  大概是跟麦池雪的冷战起了效果,他妈最终还是妥协了,让麦文澈周末回家里吃饭。周末是明榛过来的日子,是麦文澈一个星期里最轻松舒服的日子,他才不会周末回家。所以为了麦池雪安心,他工作日都会挑两天时间,忍受着漫长的通勤路程,回家住两晚。
  换的新公寓比原本的房间空间太很多,他是想着明榛也快要实习了,到时可以两人一起住。搬新公寓的那天,两人把麦文澈的行李都堆放整齐后,一起去超市买一些日用品顺带买做晚饭的食材。
  麦文澈对着自己的备忘一样一样地把东西装进购物车里,拿了罐老干妈放购物车,明榛一直跟在身后,突然顿了一下,看了眼货架,又弯腰下来把购物车里的老干妈换了另外一瓶下来。
  麦文澈问怎么了,明榛不以为意地说那瓶日期更新鲜,让麦文澈挺意外,这居然都被他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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