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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血之血(Blood of My Blood)(盾冬叉冬同人)——estalydia

时间:2022-11-14 08:46:17  作者:estalydia
  “操他妈的这当然和我有关!我不过两周没回家,一进门就看到一个金毛软蛋横在门口,穿我的鞋,还想睡我的男人,然后你他妈告诉我这和我无关?”
  巴基终于把头转了回来,他也生出了火气,强硬地顶回去:“第一这不是你家,是我家;第二斯蒂夫只是我朋友,你知道的,他也不想睡我,什么时候我招待朋友需要你同意了?至于第三……鞋的事……这点我很抱歉。”
  朗姆洛突地笑了,他还保持着压住他四肢关节的格斗姿势,火焰还在他眼里熊熊燃烧,可他却笑了,甚至还笑得有点狡猾:“第一,这是你家,这也是我家——我才是那个刷围墙和漆篱笆的人,是那个刚干完湿活儿就开车跑一千英里回来给你买牛奶的人,所以这是我家,除非你赶我走;第二,也许你的大胸甜心不想睡你,可你想睡他,这更让老子火大;第三,我已经把那双鞋扔了,老子的鞋多得是,排队给老子买鞋的人比排队给老子舔蛋的还多,不劳你操心,所以让你的抱歉见鬼去吧!”
  巴基闭嘴了,他就那么瞪着他。他们两个就那么互相瞪着。
  许久,他终于开了口,如果之前他的话语中还有什么情绪波澜隐匿其间的话,此刻也全部消逝了,只剩下一丝亘古不变的疏离,像阿尔卑斯山上的雪:“所以朗姆洛,你到底想干嘛?”
  我他妈也不知道自己想干嘛,你这小混蛋快把老子逼疯了你知道吗?朗姆洛想。可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你说老子想干嘛?老子想干你,操!”
  巴基继续瞪他。
  ——这样也好,朗姆洛想,他从来没能力讲出心里最想说的话,这是先天缺陷,无可弥补,但上帝给你关上了门就会给你打开窗,他的老二一向比他的嘴更加能言善辩,所以也没差。
  巴基长长呼出一口气,“那就放开我,”他说。
  虽然他看上去甚至有点瘦削,不是那种肌肉特别发达的壮汉(就像那个金毛傻鸟),可拜天杀的血清所赐,朗姆洛很清楚他的力量远胜自己。如果他想,他可以轻松挣脱他的掌握,甚至随便折断他的手臂。不过巴基?巴恩斯就那么乖乖躺在他身下,仰着骄傲的脸,只是提出要求。朗姆洛知道这就是他可以从他的炮友、情人和同居者身上得到的,最接近于温柔和歉意的东西了。说实话,他已经挺满足,反正温柔和歉意,本来也不适合他这种无可救药的坏种。
  于是他放开控制,跪立在床上,他的小混蛋从他胯下撑起腰,目光望着他敞开一半的牛仔裤前襟,挑了挑眉毛。
  靠,他真他妈的火辣,是不是?
  他几乎像个傻逼高中生一样昏头转向,连裤子都脱不利索,只迫不及待想掏出他的玩意儿塞进那张让人神魂颠倒的嘴里,噎得他喘不过气……然后,他的屁股上就挨了一记,紧接着他感觉到他在用牙齿轻咬他的包皮,他含着它,绿眼睛上瞟,送了他一个警告的眼神,告诉他那是对他慌里慌张的惩罚。
  靠靠靠!他两周没操他了,差一点就没忍住。
  他把老二从他嘴里抽出来,低头去吻他要命的嘴,他的嘴里有他前液的味道,像是稀薄的海水。不管他们平时相处如何,在床上他们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朗姆洛不由这么想。然后他就听见怀里那个人在他耳边发出一声悠长的叹息,像海面上的夜风般盘旋不去:
  “操我,”他低声命令、或者央求,“我很累了,布洛克……我想睡一觉。”
  而他回答:“如你所愿。”
  事后他们就睡着了,肢体交缠、互相搂抱在一起酣然入睡,这几乎和性交一样棒,只比操他的洞差一点点。朗姆洛猜他大概是睡了五六个小时,因为醒来时长途跋涉和鏖战一翻的疲惫都已冰释,天却还是黑的,枕边空无一人,床铺已经透凉。
  他跳下床,光着身子走出卧室,他的夜视能力远不如他的小混蛋,不过他知道他在哪里,所以并不需要开灯。
  是的,他在那里,坐在角落那间空房的窗户底下,就着洒落的月光擦他的枪。他把那只标着星星的狙击步枪彻底拆卸开来,一件一件摊开在油纸上,再一件一件清理、上保养油,最后组装回去。动作并不快,只是一举一动都充满了妙曼的节奏感,钢铁的零件在他苍白的手指间翻转,泛着莹莹辉光,仿佛河流上游一丛黯淡的萤火,仿佛世间最奇异的宝石。
  上帝啊!他可真美——朗姆洛不由想,美丽,并且极端危险,以及最重要的——他是他的。
  他是他的!这念头充溢他的胸怀,激荡出翻飞的浪花,让他忍不住靠过去,动作很慢、很小心,确保自己不会造成任何威胁(他开始感谢自己此刻赤身裸体了)。他的士兵可不是乖顺的小猫,那是随时可以撕裂你喉咙的凶猛怪兽,他无法控制,太不稳定,但一只能信任你、同意你把手放进他嘴里的黑豹又是至大诱惑,让人完全不能抵御。
  布洛克?朗姆洛缓缓走到他身边,缓缓跪下去,膝盖砸在冰凉粗糙的地板上,却毫不在意。月光下那个擦枪的人僵住了,仿佛不知所措,仿佛有点茫然,就那么看着他,眼神空白,又带点孩子般的天真。
  朗姆洛用双手撑住地板,整个身子缓缓移向他,缓缓吻上他的唇。这是一个不带丝毫情欲的吻,对方很安静的接受了,就像黑沉沉的大地接受一片落在上面的新雪。
  如同每一次相见时那样,他的坦然和空旷彻底撼动了朗姆洛干瘪的心,让那个久已废弃的器官重新充满血液,汩汩跳动起来。
  “Winter,我回来了。”他对他说,几乎因胸口活着的悸动而热泪盈眶。
  ——像第一次那样,望着他的眼睛,他明白终有一天自己会为他而死。
  -2-
  1922年,布洛克?朗姆洛生于意大利的那不勒斯。那真是个操蛋的地方,除了大海、艳阳以及一年四季的发情气息,穷的什么都不剩。他有个当婊子的妈和一个卖白粉儿的爹,从小在街头长大,好勇斗狠从不输人,野得像匹狼。然后八岁那年,他爹吃了枪子儿家里断了粮,一个半月后他妈就钓上了一个脑袋空空钱包鼓鼓的美国傻鸟,带着他远渡重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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