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平日不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但在那一天,浓烈的死亡气息却令她格外清醒,她知道哥哥快死了。
她的表哥虽然平日沉默寡言,在家几乎毫无存在感,可她仍不想看到哥哥死去。
她拿了张纸,用最快的速度写了一封信,又匆匆跑向邻居家。
几个邻居这辈子也没寄过信,帮不了她。
她就读的小学在白谦易来支教的隔一年也撤校了,村子里早已没有老师,校长也搬走了。
她想起村子里最有钱的那户人家,然而前两天她想求人带哥哥下山看医生时,早已得知那户人家进城照顾孙子去了。
她跑遍全村,最后找到一个准备在当晚下山打工的年轻人。
那个年轻人问:“钱老师叫什么名字?”
英子摇头。
年轻人又问:“那你总得有个地址吧?”
英子还是摇头。
英子再次跑遍全村,最后勉强从孩子们口中拼凑出“M大经济系”的信息。年轻人点头,带着那封信下山了。
那个年轻人下山后,查出M大经济系的地址,帮忙英子填在信封上。
他知道那个叫骆凡的孩子已经快不行了,因此在得知寄送航空邮件少说也得花上一星期后,他没有选择寄出那封信。
他在半夜来到了一个朋友家,将信交给朋友,而朋友又将信交给自己将往A市出差的母亲。
那名阿姨得知情况后,在第二天清早到达A市后,又将信交给了同事家即将出国的儿子,由那人在当天下午坐上飞机,将信带往美国。
那名年轻人后来又在机场找到一名即将前往M大的老教授,将信交给了对方。
就这样,那封信经过一次又一次地转手,由一个偏僻的小山村,带着一个女孩的恳求与众人的善意,奇迹似的穿越千山万水来到美国,最后出现在M大经济系,由一群陌生的学生打开。
*
与此同时,白谦易坐在阶梯的最低处,专心听课。
此时的白谦易穿着一身厚毛衣,围围巾,戴着一副大眼镜,略长的头发扎起,又戴着口罩,与他平常清爽斯文的打扮截然不同。
这是他一直以来的习惯。
只要接近考试周,他便会将所有时间投入备考,不浪费一分一秒在外貌上,就连隐形眼镜也不戴。
除此之外,他更会全副武装,减少任何感冒的可能,让自己的身体维持在最佳状态。
“喂!”
有人在背后轻声喊他。
白谦易听见了,但并不打算回应,毕竟没有什么事能比上课更重要了。
然而他身后的人却没有放弃,又拍拍他的肩。见他不理会,对方又拍了拍。
“白谦易!”李常棣在身后轻声喊,白谦易忍无可忍,总算回过头。
“你知道这个人吗?”李常棣没有察觉白谦易不悦的脸色,只将手机朝他一递。
白谦易看了一眼照片,发现那是一封信。白谦易皱眉,接过手机细看。这一看,他就见到那封信上写着:
“钱老师,你记得我吗?我是英子!我哥快死了,你回来吧!他想见你!”
小孩的笔迹稚嫩,字迹上还有被泪水晕开的痕迹,信纸下方则画了一个躺在床上哭的病人。
英子她哥要死了?
那个拥有一双漂亮眼睛的安静男孩要死了?
白谦易的脑海中浮现起骆凡的身影。
骆凡坐在床上,专注地看着电影……骆凡坐在树下,问他如何才能找到愿意驯养自己的人……
那个孩子还这么小,还没找到想驯养他,也想被他驯养的人,这就要死了?
李常棣见他有反应,又问:“你认识钱老师?”
白谦易轻声道:“是我。”
白谦易没有犹豫,迅速收好桌上的东西,快步离开教室。
“你去哪?”李常棣吃惊地压低声音喊他。
那是白谦易第一次逃课。
*
白谦易回到宿舍,以最快的速度收拾行李。
他要马上回国一趟,不管赶得上赶不上,他都要回去。
那个孩子很孤单,他不能让那个孩子孤零零地走。
白谦易收好行李,又瞥见桌上有几本他新买的字帖,于是又将字帖也塞进包里。
他开车去到机场,买了最近的直飞航班。
冥冥中彷佛一切早已注定好,他在机场买到一小时后起飞的机票,以快到他自己都不敢置信的速度上了飞机。
他甚至在上飞机前进了免税店,为骆凡买了一支钢笔。
那是一支漂亮的黑色派克钢笔,纯黑的笔身,金色的笔夹,一如骆凡那对漆黑眼眸中闪过的流光溢彩。
白谦易经过免税店时一眼看见了那支笔,毫无犹豫买了下来。
英子她哥这么一个爱学习的孩子,若是有一支漂亮的笔,说不定心情好了,能够康复得更快。
……当然,若是已经来不及了,好歹也要有一个漂亮的陪葬品。
白谦易想到这,悲从中来,忍不住在机场哭了。
但他很快又冷静下来,上了飞机后收拾情绪,专心开始学习,以此争取之后有更多的时间能够陪伴骆凡。
十来个小时后,白谦易下飞机。
他打了一台车,特意嘱咐师傅以最快的速度将他送往那村子,价钱好商量。
此时他已有近二十四小时没有休息,紧绷的精神却令他仍十分亢奋。
但他清楚接下来才是硬仗,硬是吃了安眠药,强迫自己睡着。
待白谦易再次醒来时,车子已经进山了。
白谦易的精神稍稍放松了一点,疲惫也略有抒解。
今年的天气格外地冷,山上已经下雪了。
车窗外大雪飞扬,前两年那片蓊郁的森林如今已披上了一层白雪,再不见那日的青翠。
此情此景令白谦易又想到了将死的骆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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