逄风一口咬在南离的手臂:“放开!”
南离却拥得更紧,怀里的躯体在颤抖,他说:“绝不会让你再痛了。”
他面向劫雷,抽刀。
逄风被彻底禁锢住,动弹不得。
没有人能助他,这是天道的法旨,星辰消隐,日月也失去了光辉。此时南离仅仅是一条再普通不过的狼。
南离沉声:“我对苍生或是社稷都无甚兴趣,也同样不属于长夜。我很自私,只想与心爱之人白头偕老——”
他语气一变,忽而激烈起来,喝道:“可我不能让他再痛一分!”
他踏着虚空,冲向天穹。
然后横刀,向天。
鱼鳞云层的缝隙间,一千道一万道苍雷钻出云海,向那渺小的身影扑去。天威之下,无人可挡。而南离身后的两条长尾却高高地扬着,宛如旗帜一般。
尾,是狼的意志!
无尽的火光与雷光相撞,漆黑如漆的穹顶,有怒嚎炸响,寒人肝胆。鸣雷如长鞭,狠狠抽打在狼身上,而那两条尾巴始终扬着。
可,这是一场必输的战役。
天劫若要抹去一人,该有多容易?
逄风死死盯着那道身影,更加凶狠地挣扎起来——可南离留存在他心脏的火种引动烙印,他根本无法挣开!
有一对焦黑的东西自天穹落下,轰然坠地,丑陋枯干如蛇的表皮上,隐隐能看出曾经的雪白。像是被夺去了听觉,雷声、旁人哀切的悲喊……逄风眼中的一切倏地变得静默无声,耳畔只有坠地的声响。
是南离的尾巴。
他知道狼有多么喜爱他的两条尾巴,从小时候起,它便喜爱不厌其烦地打理着自己的尾巴,哪怕有一丝脏污,也要舔干净。
那两条尾巴比手还灵活,是狼最好的武器,也是他的意志。被吓到会僵成棍子,欣喜时会轻轻摇摆,臣服时会夹在腿间……
可如今它们折断了,像两条死蛇横陈在焦黑的泥土之上。
而天劫依然没有放过南离,漆黑的云层缓缓变幻,酝酿着下一道威力更强的劫雷。
逄风声音中终于带上了恐惧的哭腔,他拼命摇着头:“夫君,不行——不行——”
这道雷劈落,南离会魂飞魄散的!
他自己可以魂飞魄散——反正千万年后月亮还会孕育出幽荧,可南离若是没了,就再也寻不回了!从不失色的逄风,泪水淌了一脸。
南离回首,微微笑着:“别哭。”
他对左相说:“你不会赢。”
狼闭上眼,挥刀迎上那道雷——
可忽然,他却被人猛推一步,南离一怔,江逐辰持枪而上,对他喝道:“蠢狗,给我滚下去!卫国是将军之责,不是你这外人该干的!”
南离本就强弩之末,经这一推,便从空中跌落而下,正落到逄风怀中。
江小将军毫无畏惧地直视劫雷,怒喝道:“天道,你说长夜是错的,长夜卫也是错的,那便先冲我来——”
明明他先前是寻常的修士打扮,此刻却披上了锃亮的银甲铁盔,火红披风如血,猎猎作响,胯下雪白骏马虚影浮现,绵长嘶鸣。
凡是认识他的人,心里都涌现出一副活灵活现的模样,二百年前的江小将军披挂上阵,手持长枪毫无畏惧冲进敌人阵中,将枪尖送入敌人的胸膛。
这次,他同样一往无前地冲了上去,对面不再是千军万马,而是天威拦道,劫雷陨落。
可是——
他回忆起幼时夫子所言:人之一生于天地宛如萤火与皓月,萤火生为蜉蝣,与皓月相对,不过短短一瞬的闪光。
那时他说,纵为萤火,也要照彻寒夜。谁说萤火在某一刻爆发出的光,不能盖过皓月?
枪尖送出,狂暴灵力翻涌,对上劫雷。
这柄枪,是父亲留下的。
江家满门忠义,江家男儿就没有死在榻上的,父亲被蛮夷一箭穿心,尸首无存。只有这枪从沙场带了回来,交到了他手中。
妹妹哭得伤心,而江逐辰没有哭,只是接过枪,沉默地为父亲办好丧事。
从此,他不再是江小将军。
他回忆起病榻上的江采月攥住他的手:“兄长,你要护好长夜……”
垂垂老矣的妻子脸上皮肤松弛,再也吞咽不下汤药,寻不出曾经将门虎女的飒爽:“江郎,不必为我伤怀,若是长夜国泰民安,我在九泉之下也能瞑目。”
为护住百姓被妖鬼利爪贯穿心脏的儿子气若游丝:“爹……儿子无能,即便成了长夜卫,也比不过你,儿只有一愿,愿爹将儿的腰牌与战友同葬在长夜边境。”
他怒吼道:“无数人誓死守护的长夜,怎么能让你毁掉!”
萤火终其一生,所散发出的光能有那么一刻盖过皓月么?
他不知道。
天雷怒吼着冲向他,怒骂着这不自量力的凡人,肉体凡胎竟敢与天抗衡。
这一刻,江小将军将自己的毕生所学、平生所愿,皆寄托在这一枪上。
枪尖与天雷相撞,强烈光芒如盘古开天辟地时从破裂鸡卵中涌进的光,盖过了一切。
飒踏的马蹄传来,江逐辰恍惚间远远眺望到一匹雪白的马,自远处飞奔而来。随之而来的,还有许多人——昔年的战友,父母,妻儿,妹妹。他们向他挥着手,微笑着。
“逐辰。”
“兄长。”
“江郎!”
“爹!”
“江小将军!”
“将军!”
“头儿!”
江采月站在他面前:“哥哥,二百年辛苦你了,你的使命已经结束了。”
于是古板的江小将军,终于也笑了。他说:“走,这次真的要解甲归田了。”
雷劫之下。
左相终于流露出一丝复杂的神色:“我到底是看错了,你与我根本不是一路人。”
他纵身一跃而起,直入云层,任由毁天灭地的天劫也将自己吞没。
天雷怒吼着,呼啸着,却没有一丝一毫落在长夜的土地上。
不知过了多久——
光芒尽散,雷劫消退。
焦黑的土地上只静静地插着一根银亮的长枪。枪头红缨飘扬,刺眼如血。
第211章 一夜脆弱
逄风在温水中浸了月绡,小心翼翼覆在南离的额间。南离略侧着身,断尾的骨茬暴露在外,森白而尖锐。逄风轻柔地将银蓝的月绡盖在他身上,尽可能不碰到断尾的骨茬。
他攥着南离的手,念叨着:“……做了灌汤包,全肉馅的,还有羊肉汤,你最喜欢吃的,你快一点好起来……”
南离的额头滚烫着,喊他:“逄风……”
逄风扑进南离怀中,抵着他的额头:“我在,我在这。”
不知是对南离,还是在对自己说。
南离将他拥进怀中,一遍遍抚摸着他的背脊。怀中的身躯在颤抖,他忽然感到,怀里的逄风像是株无根的浮萍,漂泊着依在他怀中。
江逐辰走了,逄风的最后一个故人也不在了。他与世间的联系也被彻底割断,再也无人识得昔日的长夜太子,唯有南离一人记得。
他只有南离了。
南离只醒了一会,便又昏昏沉沉睡去,逄风吻了他的唇,便下了床榻。
房门被叩响了。
逄风提着剑走了过去,墨眸中霜寒凛冽,他的腕骨断了,缠着绢布,却浑然不知痛地提起长剑,走了过去。
有很多人想要南离的性命。
南离在二十年间树敌无数,他危在旦夕,自然有许多人想要他的命。
因为阵法,他们进不去新房,可逄风却提着剑,一剑剑将他们全杀掉了,尸身被砍得看不出原来的模样,血被冻作冰尘,扬在空中。
不能脏了他和南离的院子,他想。
南离说过,天气暖和些,便在院中种些菜,养几只鸡,自给自足。
逄风不知自己的右眼已经化作浓重的漆黑,他伸手推开了门,也抽出了剑。
门外的人却让他为之一怔。
逄风缓缓道:“……孟仙师。”
老者抚着胡须叹:“殿下,好久不见。”
逄风眼中敌意消散:“怠慢仙师,我近些日子实在繁忙,并未与仙师见面。”
孟仙师:“让我看看那条狼罢。”
逄风侧过身,让他进屋,可细长的手指却始终警惕地搭在剑上。
银须银发的老者先是为南离把了脉,才道:“殿下,恕老朽当时冒犯,以为你如那京城纨绔,养灵宠只为个新鲜,才让殿下对它负起责任来,如今看来,却是误了一生。”
逄风眸光冷了下来:“怎能是误?怕是寻遍天下,也找不出他这般真心的道侣了。”
他毫不客气:“仙师若是无事,请回。”
那层温和的表象已从逄风身上被撕毁了,他又变回了曾经冷厉又不留情面的模样。
孟仙师倒不与他争辩,只是说:“这狼妖,或许还有转机。”
逄风却冷淡垂眸:“断肢,怎么可能?”
近些日子,诸多神医异士自称能治好南离,腐肉蝇蛆般往上凑。逄风极其厌恨这些以南离行骗的骗子,他们的血已经染红石阶。
他清楚,南离不是九尾狐,不可能再生断尾,断了便是断了。
孟仙师又道:“你不觉得这很奇怪么?他理应是水兽,却生为火兽,甚至有双尾。”
逄风:“那又如何?”
孟仙师:“不知殿下有没有听说过——人有天生异相,贵不可言,譬如重瞳额骨,此为仙神垂青之证,妖亦如此。”
“或许这头狼,无意中得仙神垂青,为其改命换尾。若是寻到仙神,他便有一丝解法。可如今世道,难、难、难!”
老者哀叹一声,便起身离去,只留下逄风若有所思,紧盯着自己的双手。
几个时辰,南离醒了。
江逐辰殁了,长夜举国同悲,长夜卫更是全军缟素。官府下令修建将军祠,那柄银亮的长枪被摆在祠堂中,受历代长夜卫瞻仰。
他所驻守过的城池同样满城缟素,老人乞丐都在街头烧纸,痛哭不已。
一袭白衣的逄风方从丧葬礼归来,便急切地去看南离。南离的精神还不错,甚至有闲心读本闲书,没等他开口便抢先道:“宝贝,我饿了,你做了什么好吃的?”
逄风嗓音沙哑:“肉包、羊肉汤……我去为你盛。”
南离如同饿狼,“咕咚咕咚”喝尽了两大碗肉汤,又塞了六七个包子。他一抹嘴角的油:“不愧是你的手艺。”
他维持着侧身的别扭姿势,不让那骨茬碰到床褥。逄风心底痛楚:“……还痛么?”
南离若无其事道:“痛?已经不痛了,只是有点不习惯。但可惜晚上没有尾巴给你抱着睡了,你只能抱着我了。”
他故作轻松抖了抖耳朵:“宝贝,你可不能因为我没了尾巴,就嫌弃我,去换别的坐骑……”
逄风却忽然流了泪。
南离被吓了个手足无措——他几乎没见过逄风在他面前哭泣。他赶忙将逄风揽进怀里:“随便换,宝贝想换几个都可以——”
“不换,”逄风声音沙哑变调,“我只要你,我只有你一个夫君。”
湿润的墨眸注视着南离的绿眼睛,哽咽着:“南离,我一定会将尾巴还给你。”
深夜静寂。
熄了灯的屋中没有一丝光亮,逄风便在这无边夜色中摸索着去扯南离的里衣,几乎称得上急切地,与他彻底融在一起。
南离知道他很难过,肯定不想与自己做。可自己受了伤,他又不得不与自己双修。
熄了灯,他肯定不愿让他看到自己的脸。
这一夜,逄风断断续续地呜咽,南离不知是因为情事,还是因为他心中的郁结与痛楚。
狼认为是后者,只是逄风将它掩盖在剧烈的欢好之中。逄风在他怀中,几乎像是碎掉的瓷瓶,可他即使碎成一地残片,尖锐的瓷片边缘也能割断人的喉咙。
他不愿被人察觉到自己的脆弱,南离便也没有拆穿,只是沉默地托着他的腰,狠狠磨着他的魂魄,这一夜注定无比混乱而漫长。
却是狂风骤雨之中,仅此一夜的脆弱。
第212章 冰块
“羊肝,白水煮过的,比豆腐还嫩,稍微淋了些汁,还有羊心,你最喜欢的。”
雪白的狼蹲在他身前,似乎想摇摇尾巴,可只有森白的半截骨茬动了动。
逄风目光柔和,将餐盘放到狼面前,狼却没有吃。它磨蹭到逄风面前,闪电般舔了他的唇。逄风借机拥住狼,狼的皮毛蓬松,他将脸埋在皮毛之中,呼吸着熟悉的味道。
狼又将爪子递给他——示意逄风,虽然它没了尾巴,至少还有肉垫和耳朵。
逄风捏了捏它的爪子:“先吃饭。”
狼顺从的“呜”了一声,开始吃。南离化作狼身更适合休养与上药,因此它这些天尽量多化狼身。逄风揉着狼的耳朵。
狼忽然又“嗷”了一声。
——宝贝,你怎么什么都知道?
他的喜好、习惯……一切都在逄风的预料之中,他总能将自己照顾得妥当。
羊肝很嫩,入口绵密香滑,真如他所说细腻如豆腐,火候想必控制得恰到好处。
逄风微微垂下眼:“我不放心你……很多时候都在跟着你。”
曾为长夜太子时,他时常暗中跟着南离。
逄风记得小狼第一次捕猎,那是它成功猎到一只野山鸡。山鸡急了也啄人,幼小的狼还是乳齿,爪牙未丰,尽管咬住山鸡的细长脖子也无法一击毙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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