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倚雪浅笑道:“义父,我找了你许久,想不到你就在此处。”
陈二刀早已泪流满面,因劳作而指节有些变形的手打颤着,伸向唐倚雪。他一下子低头望见了指甲缝中的污泥,下意识地向后瑟缩了一下。
唐倚雪却浑不在意,自然地握住了那双手。
逄风的眉头却皱了起来。
不对劲。
……这完全不像父女重逢的场面,反而处处透着诡异。他没在唐倚雪身上看出半分久别重逢的激动情绪。
她的情态太自然了,举止得体,落落大方,甚至就像出门赴宴一般,唯独不像一个女儿。
逄风上前一步,目光如炬:“这位姑娘,请问是否认错人了?据我所知,陈大哥的爱女如今理应尚未及笄。”
“姑娘有什么事,不妨先与我说说?”
“休得对小姐无礼!”
历喝当头传来,簇拥着白马的随从面色不善,纷纷抽出寒光闪闪的刀剑,向他涌去。
逄风戒备地抽剑,将陈二刀护在身后。
陈二刀被他们夹在其间,有些不知所措,他看了看唐倚雪,又看了看逄风,讪讪道:“林兄弟……”
唐倚雪神色依然平静,她侧过脸对随从道:“都退下,休得无礼,他是义父的恩人。他们非我至公门之人,不知内情也正常。”
绯红衣袂翩跹,她移步至逄风面前:“林道友,我知您是义父恩人,请您不必心急,您所疑虑之事,我自会一一向您解释。”
说罢,她便开始娓娓道来。
原来,至公门在焆都是个极其特殊的宗门。门中弟子信奉“天道无情,所以至公”。门中弟子修炼,皆为让己身更贴近天道。因而门内心法,是太上忘情。
而太上忘情并非无情,太上忘情之人,得情而忘情。虽有情,却不为情绪所动,不为情感所扰,正是为忘情。
因此至公门的弟子,需先无情,再悟情,继而忘情。
至公门内门弟子,母亲于怀胎期间就需服用秘药“七情封”,封住其七情六欲。而封了七情的孩童长到及笄或是及冠之时,至公门会用门内秘法,将其魂魄投入红尘历练,轮回成毫无灵根的凡人。
转世后的至公弟子,往往命运多舛,颠沛流离。他们于凡间悟情,又因历经磨难,而看破八苦忘情。只有悟出太上忘情,他们才能真正算作至公门弟子。
如唐倚雪的父亲,至公门门主唐无陵,就转世为乱世中一弃婴。他吃百家饭,受尽白眼长大。由于饥饿,唐无陵在十五岁那年偷溜进军营,死缠烂打才做了个小卒。
他因生而无情,毫不畏死,在沙场奋勇杀敌,几年后被拔为校尉,后来又擢升将军。也在这期间,唐无陵结识了唐倚雪的母亲,彼时的门主之女方玉卿。
方玉卿亦是在红尘历练,二人情投意合,竟解开了彼此的七情封。于是他们就这样成了夫妻。
百战百胜的将军有了情,便开始畏死。当朝皇帝便以为他被女人迷了眼,竟设计抄了方玉卿的家,诛了她满门。
讣告传来之时,唐无陵正率兵在沙场上征战,他一刀斩下蛮族人的头颅,却得知妻子已然香消玉殒。一心守护的国家背叛了他,而最后将妻子的尸首带给他的,竟是他视作仇敌的蛮人。
因此,唐无陵悟情而忘情,魂归焆都后,他便与方玉卿成了婚,从此便成了至公门门主。
唐倚雪缓缓道:“我便是在红尘历练中,被义父收养。因此我的确是陈雯,千真万确。”
她又转身对陈二刀说道:“义父,我生身父母也寻你良久,一直想谢你对我的养育之恩。”
“义父,你便随我回至公门罢。父亲已立誓,尊你为客卿。此地毕竟逼仄,义父还是随我走罢。”
陈二刀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抬起脚,向至公门众人走去一步。
他回头,露出些似哭似笑的神情:“林逢兄弟……谢谢你带我上焆都,你的恩情,陈二这辈子都还不完。”
逄风低声道:“既是陈大哥的选择,我自不会干涉。陈大哥,保重。”
唐倚雪颔首,对陈二刀说道:“义父,你先随他们回至公门安顿罢,我有些话,需单独与林道友说。”
“林逢兄弟,你也保重——”
陈二刀拼命高呼着,被随从们七手八脚塞进一辆马车中。慌乱间,他衣兜里的零碎掉了出来,洒落了一地,他似乎要伸手去捡,却被强行按进了马车里。
车夫一挥马鞭,马车带起一阵滚滚沙尘,很快消失在街道尽头。
见陈二刀离去,逄风将目光转过来:“唐姑娘,你的红尘历练,想必并未成功罢。”
唐倚雪也不隐瞒:“的确如此。”
她垂眸道:“说来惭愧,虽然义父待我如己出,可我……却始终未悟情。”
“父亲暗中压下了此消息,也请林道友不要告诉义父。”
“林道友也不必担心义父生活,既是我义父,至公门必将视他为贵客。”
逄风弯下身,从灰尘中拾起一截断裂的飞剑:“可你也知道,他一直想要的,你给不了他。”
唐倚雪淡淡道:“……我知,我会尽力补偿义父。”
第43章 心醒
南离最终只等到了逄风一人。
见逄风独自一人走出,南离疑惑地问他:“怎不见你那故友?你不是要寻他饮酒?难道他回去了么?”
逄风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问道:“南离,你对至公门有何了解?”
南离奇怪道:“你问这个做什么?”
他思索片刻:“我看他们不太顺眼,但又不得不承认,至公门比其他道貌岸然的人族门派好些。”
“他们的外门弟子还好……内门弟子则很怪异,看上去和七情六欲皆的常人无异,却绝不会让感情干涉自身。”
“见到为恶之人,他们不会助长其气焰,亦不会阻止其恶行。当然至公门并不是自私,他们对自己人也是如此。”
“就算师尊或者道侣死了,他们也绝对不会为之神伤,”南离撇了撇嘴,“分明修的不是无情道,却比无情道还可怕。”
逄风低语:“庄子妻死,鼓盆而歌……”
南离满不在乎道:“我是粗人,不懂你所说的,至公门从不为恶,这你放心。只要不招惹他们,他们便不会为难人的。”
“天黑了,你快随我回去罢,若是内务长老查起,又免不得一顿训斥。”
逄风再次攀上了南离的脊背。
焆都夜间的风很冷,可白狼宽阔的脊背却异常温暖。不知何时,他将头靠在狼凸起的肩胛骨上,脸深深埋在温暖的皮毛里。
零碎的记忆又开始潮水般涌来。
逄风记得自己第一次乘骑狼的情形。
彼时的狼只有一人长,已经显现出些妖兽张狂的气势。它刚换完乳牙,新生的森白獠牙生着深深的血槽,一口下去就能撕裂猎物的脖颈。
自狼开始换牙时,东宫便总有些不长眼的飞禽走兽闯入。狼从一开始的谨慎,逐渐变得毫无顾忌。
它开始知晓自己的尖牙很锋锐,能够轻而易举撕裂猎物的咽喉;它开始知晓自己的双尾很有力,能够轻而易举绞死猎物;它也逐渐开始知晓自己可以操控火焰,如果用火,就算是虎熊都不是它的对手。
它开始从弱小的幼崽向一头猛兽转变。
得知这些的狼,开始有预谋地向逄风发起袭击。只是它永远打不过逄风。
它引以为傲的尖牙刺破了逄风的皮肤;双尾缠绕住逄风的脖颈;火焰侵蚀了逄风的脏腑。
这些,它千真万确。
可逄风从不在意。
那只握剑的细腕淌着血,剑柄却不余遗力地抽打在它身上。
狼后来渐渐放弃杀死逄风的想法,它有时候会作出连自己的恶心的谄媚的模样,凑到逄风身边去舔他的脖颈、手腕。舌尖划过动脉,触碰一下下的搏动。
它幻想着有朝一日咬下去,牙齿像是切入凝固的油脂般,刺入逄风皮肉里。
逄风开始驯狼,便是在这个时候。
他给狼套上鞍,狼起初很不服气,却也只是对他威胁地低吼了两声。后来逄风骑上狼背,它才出离愤怒起来。
狼想尽一切办法,比如试图用颠簸将逄风甩下脊背,或是在泥里打滚,弄得一身脏污,甚至转身跑进荆棘地里。
可魂契在身,它还是不得不屈服了,最后甚至被迫习惯了脊背的重量。
逄风嗅到南离毛皮暖烘烘的味道,无数个日夜,冷清的大殿中,他闻到的味道。
他不讨厌这味道,它闻起来像家。像刚入宫时,和母亲同住时,进门就能闻到的味道。
逄风不曾告诉过南离,其实他一直很喜欢小狗。他幼时,还和母亲一同住在中宫。伺候他的小太监收留了只流浪的黄狗,养在柴房里。逄风经常央求小太监带他去看,也经常喂它肉吃,因此它对他很亲。
只可惜他被内卫强行带走,送到左相府修习课业的那日,那条一向怯懦的夹尾巴黄狗不知从哪跑了出来,不声不响地咬在带走他的内卫的腿上,被盛怒的内卫拽起尾巴,狠狠摔在地上。
直到咽气时,它还死死咬在那名内卫的靴子上。
那时候逄风想,如果有一日他有了属于自己的家,便养条小狗,只属于他一人的小狗,谁也夺不走。
他会将全部的爱给予他的小狗。
可惜这只是幻想罢了。
山门近在眼前,南离缓缓停住脚步,耐心等逄风翻下自己的脊背:“林逢,我虽有南明焰护体,可冬日夜里毕竟有些凉,你冻着了么?”
“抱歉……可能有些颠簸,身体还好么?”
他的心被这句话划出了道伤口,在流泪,血色的泪。他曾认为自己从不需要他人理解。被误解、被恨也无所谓。
这条尸骨密布的路,他一个人走就够了。
逄风巴望南离更恨他一点,他一直在奋力推开身畔的所有人。入宫之前他也曾有过一颗心,可这颗心给他人带来的只有灾厄。
可南离灼热的情,却像一团火,猛地撞入了他那颗习惯了封在冰中的心。
扑通、扑通。
此刻,他听见了自己心脏跳动的声音。
逄风听见自己说:“不,很稳,很温暖……”
“南离,谢谢你。”
第44章 饲狼
九阙,藏书阁。
细长的手指轻轻划过书脊,逄风犹豫了片刻,从浩如烟海的卷宗中抽出了一本。
千年之灾……
他缓缓翻开卷宗,泛黄的纸页是有关至公门的记载。
至公门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至千年前的灾变。无人知晓灾变来源何处,灾变发生之前,凡界也曾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只是从某日起,灾变毫无征兆地爆发了。日月无光,鬼物横行,天地大乱。而至公门的先祖便生于此乱世。
他身具仙骨,却因造化弄人,直到耄耋之年,故友亲朋皆离世时才得仙法。因此他偏执地认为,世间之所以仙路断绝,是由于不遵天道。后世的红尘悟情法,也是他所创。
逄风眉头蹙起。
他不认为至公门会给陈二刀找什么麻烦,可心中却隐隐有些不安。
至于幽荧……
在九阙的卷宗里,关于它的记录也语焉不详,只是说它是月之灵魄,服之能续登天路。
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若是死去之前,他还对自身的事有些印象。可如今无论如何去想,那记忆就如同捧着的沙砾,不住地从指缝间溜走,残留下些坚硬的石块——那是属于狼的回忆。
放下卷宗,逄风走出了藏书阁。
他计划着遁去,那日随南离去找陈二刀,逄风其实已经在心底暗暗记下了离开九阙的路线。
逄风到现在也不是很清楚,为何自己要鬼使神差地入了九阙。
他不介意陪些小弟子玩过家家的游戏,只是这对他而言,并没有太大意义。
起初是为了帮陈二刀寻女……在这之后?
逄风承认,他确实是真的有些思念狼了。他想知道狼如今过得如何,毕竟十几年来,他和狼几乎离不开彼此。
狼恨逄风,却只能在寒冷凄清的殿里与他取暖。它卧在他膝盖上,任他的指腹蹭过头顶柔软的细毛和放平的耳朵。
被摸得舒服了,狼会下意识地发出呼噜声,然后又心虚地反应过来,猛地从他的膝上跳下去,发出低吼。
有时候抚摸着狼的头,他会想,它的脑袋里肯定在转着怎么袭击他的主意。但是狼有一项好处,它绝对不会背叛自己。
不仅仅是因为魂契,狼偏执地认为,逄风是它的猎物,也只能是它的。
而如今,狼有了同门师长,不再是除了对他的仇恨一无所有的野兽。他应该为之感到欣慰才对。
漫无边际地思索着,逄风又不知何时,步入了郁木境。
郁木境依然是那般热闹的景象,猿猴用长尾吊在藤蔓上晃荡,狐狸一个猛子扎进雪地里,飞鸟成群结队掠过树梢。
冷冷戚戚的太子宫,依然是万年不变的模样。
不同的是大殿中央,正站着一头浑身是血的白狼。
狼在撕咬着什么,似乎是一头鹿或是羊,已经被撕扯得看不出原状。它猛地甩头,从那残躯上撕下一块连着筋膜的血肉,嚼也不嚼,就吞下腹中。
有粘稠的兽血,从狼的嘴角不住溢出,滴落在冷白的玉石地砖上,猩红得刺眼。
它大口大口咀嚼着冒着热气的血肉,连着毛皮,将肉块尽数吞入腹中,被撕扯过的兽躯,露出了森白的肋骨。
斜映冷玉地砖上的倒影,是一头身形被拉长数倍,狰狞扭曲的怪物。尸体在烛光中投下的影子像是巨大的山峦,漆黑的狼影就这样从那座山峰上撕扯下血淋淋的肉块,仰头吞下。
这是极具冲击力的一幕。
虽说妖本性为兽。可化形之后,妖却对茹毛饮血极为排斥。他们开始模仿人族,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甚至一些具神血的名门妖族,已然忘却了茹毛饮血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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