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一旁的宋林清,早就羞红了脸,低着头,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唉,有点怀念之前的焕儿了呢,如今的焕儿她压根招架不住。
……
虽然这对儿新人的年纪的确偏小了些,但在叶景焕和莫念烟的竭力促成下,简梓桐还是搞定了这场婚事。
没办法,难得焕——三弟和阿烟意见一致。
不过,她还是偷偷叮嘱了叶景焕,虽然成了亲,但最起码五年之内还是不能做那种事,否则对身体不好。
至于宋林清,她也是穿书者,这种常识性问题应该知道,所以简梓桐倒不是很担心。
……
红烛摇曳,穿着喜服的一对新人紧挨着坐在了一起。
“妻主……”叶景焕低喃,“从今天开始,焕儿就彻底属于妻主了。”
宋林清咬着唇点点头,却在这样暧昧的氛围中,羞得一个字都说不出口。
叶景焕又靠近了些,轻声道:“阿姐说,我们年龄还不够,若是做那种事,对你身体不好,所以只好等过几年,再请妻主宠幸焕儿了。”
宋林清脸爆红,低着头不敢看他。
——这家伙!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这种事是能够这么随随便便说出口的吗?
叶景焕瞧着自己的小姑娘低头含羞,虽然心里喜欢得很,但总还觉得不满足,便扯了扯她的袖子,委屈地开口:“可就算不做那种事,今日好歹也是我们的新婚之夜,妻主都不打算抱抱焕儿么?”
宋林清只觉得自己血槽已空,一句拒绝的话都说不出来,直接伸手抱住他,只不过因为身形的缘故,倒像是她扑进他怀里。
叶景焕伸手将她的脸捧起来,小心翼翼地吻了吻她的嘴角,瞧见她只是脸颊通红却没有丝毫不高兴,便整个吻住她的唇,轻轻厮磨着。
新婚之夜,宋林清自然不会拒绝来自心上人的亲吻,手搭在他的肩上,轻轻闭上了眼睛,将主动权尽数交给了叶景焕。
——嗯,她只是尊重焕儿,才不是因为自己一点经验都没有!
叶景焕一点点试探着,每当发觉他的小姑娘没有反对更没有厌恶时,便愈发得寸进尺。只不过一双手自始至终都小心翼翼地捧着她的脸,像是捧着世上无与伦比的珍宝。
阿姐说了,那种事对清清有害。只要是对清清不好的事情,他都不做。
这一吻持续了很长时间,结束后叶景焕便埋首在宋林清的脖颈间,呼吸有些粗重,似乎在平复心绪。
“清清永远都不要离开焕儿好不好?”叶景焕轻轻蹭了蹭,像只求抚摸的小奶狗。
宋林清摸了摸他的头,轻声哄道:“我当然不会离开你呀,你都嫁给我了嘛,我自然要对你负责一辈子的。”
“那也不许再娶别人。”
“当然不会,我既然向你保证过,就绝对不会食言,我可不是那种说话不算话的渣女。”
“妻主待焕儿真好。”叶景焕抬头,轻轻在她下巴上啄了一下,“以后焕儿也一定会好好学习的,让自己变得厉害。”
“其实,你嫁给我,不厉害也没关系啊。”宋林清眼中满是憧憬,“人不一定要变得非常厉害,毕竟平凡才是最普遍的现象。所以,就这么平平凡凡的,过着普通却温馨的小日子,也挺好。”
更何况,阿烟可是未来的女帝啊,既然有现成的大腿可以抱,为什么还要努力?她可是唯一手握剧本的人!
“就是因为嫁给了清清,所以才要更加需要变得厉害。”叶景焕眨了眨眼,一脸认真,“就像清清那日说的,只有变得足够强大,才能保护清清,才能不然清清被别人抢走,才能……”
叶景焕的声音低了下去:“才能在日后清清不想要焕儿的时候,把清清留在身边。”
宋林清身子一僵。
叶景焕仿佛什么都没有注意到,重新把人紧紧抱在怀里,轻声呢喃着,仿佛在诉说着世上最美好的情话:“所以,清清一定要永远留在焕儿身边,永远喜欢焕儿哦,否则焕儿会疯掉的……
“若是焕儿疯掉,就说不定会做出什么事来,说不定会杀人的……
“当然,焕儿永远都不会伤害清清,焕儿只会把清清囚在身边,让清清只能看见焕儿一人……”
……
宋林清忽然有些毛骨悚然,谁来告诉她,她那好不容易变得乖乖巧巧、温温软软的焕儿,为什么突然激活了隐藏的病娇属性?!!
似乎终于发现了自己的失态,叶景焕身子颤了颤,抬起头来,把可怜弱小又无助演绎得淋漓尽致:“对不起,清清,焕儿是不是吓到你了?可是焕儿真的是太害怕失去清清了。清清会讨厌焕儿么?”
宋林清一下子就心软了,捏了捏他的脸,道:“如果焕儿能够对我非常非常好,那我就不讨厌焕儿,更不会让你害怕的事情发生。”
叶景焕眼中瞬间溢满笑意,连眉梢嘴角都在诉说着他此刻的欢喜。
他说:“焕儿一定会对清清非常非常非常好的,永远永远。”
在这一瞬间,宋林清抛却了害羞,主动吻了上去。
她很早很早就知道了,她的焕儿有很多的缺点,但她还是一点点爱上了他,包括他的缺点。
因为,这是她的焕儿啊……
余玺❦时洛(好爱漫漫)一
余玺心态一直都放得很平,最起码他从来不觉得穿越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而穿书也不过是穿越里的一种类型罢了。
直到,他穿越到了一本书里,一本以女尊男卑为背景的书里。
在没有经历过之前,余玺是体会不到“女尊男卑”这四个字的意义所在的,所以他一开始也不觉得有什么,反而想要积极地融入进这个世界。
虽然说这个与他同名同姓的角色才十六岁,据说一向非常乖巧,与他以往的人设严重不符,但他觉得装乖也不是什么难事,勉强可以接受。
这样的想法一直持续到他的便宜娘亲,也就是当朝骠骑大将军,将针线布料一把拍在他面前,语重心长地对他说:
“儿啊,这两天你懈怠了,这可不行,你还是得好好练这刺绣啊。咱家虽然是武将,但你嫁出去还是得贤良淑德,不能让人笑话咱家没教养!
“听说你这几天总是看你阿姐练武?你是男儿身,可不能学你阿姐舞刀弄棒,要不然将来可嫁不出去!”
余玺彻底麻了。
刺绣,贤良淑德,嫁人……
他万万想不到,有朝一日,这几个词会和他一个铁血硬汉联系在一起。
他以前当特种兵的时候,学过很多技能,但万万没学过什么刺绣;虽然说,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但这绝绝对对和贤良淑德没关系。
余玺可以接受自己如今相对秀气的模样,可接受了这身体没有半点武功底子,但绝对接受不了刺绣和嫁人。
于是,余玺开始计划着出逃。
反正凭借着穿书前掌握的生存技能,哪里去不得?更何况这些天他一直在偷偷训练自己的格斗技能,还顺便观摩了这个世界的武学。
不过在出逃之前,他还需要上街去采购一些东西。
街上很热闹,而且和他想象的完全不同——街上的男子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完全不见任何扭捏之态,而且人数要比女子多得多。
啧,一眼看上去,完全看不出女尊男卑来嘛。
就在他颇为新奇地观察着街市时,前面的争吵引起了他的注意。
余玺凭借自己的身形和巧劲轻易地挤到了前面,占据了最佳的围观位置——看来长得秀气瘦弱,也不是全无好处。
说是争吵,其实是单方面的谩骂。
女子三十多岁,有些胖,叉着腰,一身绫罗绸缎,唾沫横飞;男子二十多岁,脸上带伤,怯生生地躲在女子身后,露出的手腕上也有醒目的伤痕。
站在他们对面的,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衣衫华贵,看上去非富即贵;书生打扮,背后却不伦不类地背了一把长剑;满脸涨红,羞恼却无力辩驳。
只看这场景,可以初步断定这少年仗着家世为非作歹,欺负了那男子,结果人家妻主找上门来讨公道;少年踢到了铁板,只能站着被骂。
然而,余玺听了一会儿女子骂人的话,又向身旁的围观之人打听了之后,才了解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是这女子在大街上公然家暴自己的夫侍,少年见义勇为,制止了女子,结果那男子不但不知道感激,还坚持维护自己的妻主,显得少年反倒是里外不是人。
女子本就是无理也要占三分,有了男子的维护,围观之人的漠视,立即开始咄咄逼人,大骂少年多管闲事,并逐渐上升到人身攻击,多次涉及“没人娶”。
余玺其实并不是什么喜欢多管闲事的人,也不关心这件事之中的孰是孰非,他只是看着少年涨红着脸、笔直地站在那里任人辱骂的模样格外令人心疼。
好吧,他坦白,就是让他心疼了。
余玺站出来,挡在少年面前:“你一个半老徐娘,当街欺负一个孩子,好意思吗?”
女子的谩骂戛然而止,围观者也都怪异地看着他。
——这少年怎么也都到可以嫁人的年纪了,你管他叫孩子?你自己比人家也大不了几岁吧?
很快,女子近乎咆哮的声音传来:“老娘哪里老?!!哪里老?!!你给老娘说清楚,老娘到底哪里老?!!”
“你都一口一个老娘了,哪里不老?”余玺不紧不慢地开口,“更何况,我也没说你老,我说的是半老,老是你自己说的。”
女子脸色沉得发黑。
少年此时忍不住从余玺身后绕出来,微微一礼,道:“阁下有所不知,半老徐娘确非指老。书曰,徐娘虽老,犹尚多情。实乃形容年长而颇有姿色的女子。不过此词确有轻薄之意,公子所言未免有些轻佻。”
女子:“……”
余玺:“……”
围观者:“……”
女子脸黑如炭,被气得咬牙切齿:“看见了吧?我可没欺负他!我只不过是实话实说罢了,就他这样的,能嫁得出去才怪!”
余玺现在一点也不觉得少年惹人心疼了,只好奇这少年竟然能活到现在而没被打死!
不过谁让他心善呢,既然帮了就得帮到底:“不管怎么说,你打人终究是不对的。你若不服,我们可以去官府辩一辩。”
大概那女子也被余玺侃侃而谈的架势唬住了,上下打量了一番,瞧见了他腰间的玉佩,显然价值不菲,是她轻易得罪不起的,便嘟嘟囔囔地拉着自家男人有了。
少年朝着余玺一礼:“在下时洛,多谢公子相助。”
时洛?这个名字好像有点耳熟?
余玺穿过来之后,并没有刻意打听什么,只听说了三件事:一,明枝公主的大婚已经在筹备了;二,前些日子来京的叫容寂的那个所谓的仙人似乎和天佑公主闹掰了;三,他的便宜娘亲打算将来把他嫁给天佑公主。
消息不多,但很有用,至少让他确定自己穿到了之前看过的一篇百合文里。
但问题就出在这里,别人不知道,他可知道,天佑公主莫念烟可是女主之一,人家只喜欢把她养大的义姐,他嫁过去算是怎么回事?
再说了,他很久以前就确定了自己的性取向:性别男,爱好男。
比如说,眼前的少年他就很感兴趣。
哦,他想起来了,时洛不就是和两位女主一起长大的小竹马嘛。
“不用谢。”余玺微微一笑,“请我吃顿饭就好了。”
余玺❦时洛(好爱漫漫)二
虽然余玺的目的并不单纯,但时洛显然并未多想。
常言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如今这位公子帮了自己,自己请人家吃顿饭,时洛觉得再正常不过。
时家虽然没什么权势,但钱财却是不缺的,时洛应允后当即请余玺去了京都最好的鸿运楼。
来到雅间坐定,余玺便一直打量着时洛,越看越觉得这人合自己心意——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
他勾了勾唇,道:“这鸿运楼算是取了一个好名字,不知多少人是奔着鸿运二字来的。阿洛呢?可也是为了图个吉利才选在了这儿?”
时洛耳尖微红——阿洛这称呼,是不是太过亲昵了?
“迷信之说不可取,在下选在此处,仅仅是因为此处为京都第一酒楼,唯有在此才能表达在下对公子的谢意。”时洛忍了忍,到底没忍住,“另外,在下与公子不过初次见面,公子对在下的称呼是否太过亲昵?”
“太过亲昵?”余玺故作惊讶,又恰到好处地流露出一抹伤心,“我还以为我们是朋友了,没想到竟是我一厢情愿,事实却是连声阿洛都叫不得……”
时家到底是把小儿子保护得太过单纯,人家说什么他就信什么,一听余玺说得如此伤心失落,慌忙道:“左右不过是个称呼,纠结于此是时某的不是,公子想怎么称呼都可以。”
余玺却不肯就着台阶下,继续追问道:“那我们是朋友了吗?”
时洛犹豫了一下,方道:“是。”
——这位公子方才帮了我,也不像什么心思险恶之人,交个朋友也未尝不可。
余玺压了压嘴角,努力不让自己笑出来,反而装作委屈的模样:“那阿洛还叫我公子,这称呼未免太过疏远了些……”
时洛显然有些为难:不叫公子,那应该叫什么?阿玺么?这称呼的确太过亲昵了些吧?
时洛整个耳朵都红了个透,阿玺二字无论如何都叫不出口。
不怪时洛如此,要知道他与叶家人同窗五年之久,彼此之间还是以尊称相称。
看到时洛窘迫的模样,余玺只觉得心里痒痒的,有一种想摸摸他耳朵的冲动。
余玺毫不让步,直接说出了原本的打算:“阿洛可以叫我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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