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俩的性格其实不像,但就是莫名其妙在一起玩了十几年。
反而是上了大学以后,相处的时间少了。
熟悉以后,周锦书在程庭面前几乎没脸红过,做什么都很自然。
周锦书有点感慨。
时间过得真快啊。
他发了个消息给程庭:
【TS:你还记得小时候我们第一次见面吗?明明是幼儿园的事了,我怎么记得那么清楚。】
【男菩萨:记得,那时候你特别丑。】
【TS:..........】
好不容易起来的一点煽情被他一句话说没了。
酒店里。
程庭坐在床边,手机屏幕的光印在他眸子里,平日总是有些玩世不恭的桃花眼带着笑意,唇角微勾。
他记得第一次见面是在幼儿园那棵桃树下。
那时候家里气氛很紧张,任女士和她老公正在闹离婚。
他虽然年纪小,也觉得烦。
随意乱走到幼儿园树下,看见了蹲在那里玩的周锦书。
他总是穿背带裤,小小的一团,平时也不说话,自己玩自己的,很特立独行。
他明明不喜欢那些小男生开他玩笑,但从来不说。
“喂,你不喜欢他们开玩笑,为什么不说?”
“你是个胆小鬼吗?”
对方愣了一下,然后抿着嘴小声说:“我说的话,她会难过的。”
“谁?”
周锦书憋红了脸,“王婷婷。”
王婷婷是大胖的名字,但幼儿园里的小朋友喜欢给别人起外号,从来不叫她本名。
比如周锦书的外号是:大胖的老公。
王婷婷是个小女孩,虽然小,也是爱美有自尊的。
她同样不喜欢别的小朋友拿她开玩笑。
他们想欺负谁,就把她安在谁头上,被欺负的男生总是和受了天大的侮辱一样大叫:“我才不是大胖的老公!你们才是!你们配大胖刚好!”
程庭没想到是这个理由。
那天放学,任女士开车来接他。
她问:“小庭,今天在幼儿园里交到新朋友了吗?这么开心。”
他说:“今天我遇见一个很奇怪的人。”
他把周锦书的事和她说了,“是不是很奇怪?”
任女士笑了,摸摸他的头说:“他不奇怪,他是个很温柔的人。”
“有些人天生就有一副柔软的心肠,这和他的年龄无关。”任女士看他不懂,微笑着和他解释:“他的心就像桃树上熟透的桃子,软绵绵的,如果小庭有这样的朋友,以后的生活都会很甜。”
他不懂什么是温柔,但记住了这句话。
和周锦书玩,以后每一天都会像桃子一样甜。
.
第二天下午邓斯又跑得不见人影,周锦书一个人去上课。
上周的作业他已经做完了,在邓斯的哀求下帮他也做了一份。
邓斯千叮咛万嘱咐:“你可别用心给我做,阎王知道我是个什么水平,怎么随意怎么来。”
“如果你想保住你兄弟一命,一定要记得这件事!”
话说完他头也不回地溜了。
周锦书给他捏了个东西,提着书包回家。
路上迎面遇上方熹和她几个朋友,他下意识低了头,几秒后又抬起来:“学姐。”
方熹穿着青春洋溢的短裙,一双眼睛满是笑意:“锦书。”
她走过来:“老师已经和我说了新会展的事情,你想好选题了吗?这次的作品会由我们俩一起完成。”
旁边几个女生都很高挑,很好奇地观察周锦书。
周锦书脸又红了,腾腾冒着热气:“学、学姐,我不如你...我和你一起做的话对你不公平。”
他也是今天早上才发现是联合作品。
虽然对于他来说,联合作品比个人作品要好,因为他没有经验,就算参加了个人选也不可能真的被选上。
但是方熹的作品比他成熟太多,以他的水平和她联名很显然是不合适的。
方熹笑了:“你怎么会这么想,我看过你的作业,很有灵气。”
她有些调皮地眨了眨眼睛:“这次很有可能要做金属工艺,很多苦力要干,我还怕你做一半跑了呢。”
旁边的学姐都在笑,“熹熹,不用担心这个可爱学弟跑了,他一见你就脸红,哪里舍得跑。”
周锦书听了这话,耳尖都红了。
方熹打她们:“去去去,别带坏小孩儿。”
学姐笑着过来拉着周锦书挡,还有人用手量他的腰:“哇,学弟的腰好细。”
周锦书低着头不知所措地任人摆布。
方熹实在看不下去了,把几个人拉开:“行啦行啦,再摸就不礼貌了。”
走的时候学姐们给了他一袋子糖,在阳光下镭射糖纸泛着五颜六色的光。
方熹踮起脚尖鼓励性地拍了拍他的头:“师弟,加油!”
几个女孩笑闹着走远,周围一下子安静下来。
周锦书抿着嘴在原地站了一会儿。
他知道方熹说要他多干苦力只是安慰他的话,她怕他觉得有负担。
所以这次他必须要更加努力。
走回家的路上,周锦书还在想方熹拍他头时候的手。
还有她亮晶晶的笑眼。
从前十几年里,周锦书没有喜欢过谁。
方熹对他而言,是不同的。
但方熹对他.....周锦书有点泄气地想,他一见她就脸红,说话都不利索,她怎么会喜欢这样的人呢?
昨天闹出乌龙的朱茅现在还挂在学校表白墙上,中午在食堂买饭的时候,他又看见他了。
他大方地和他打了招呼,然后又转身如常地和他那群壮汉朋友吵闹,虽然还是不停往他这个方向偷看。
朱茅这样的人...完全不在乎别人的眼光,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自在的不得了。
他敢在大庭广众下示爱,就算被笑也没关系。
周锦书低着头慢吞吞想,而他连表白都不敢。
更别提恋爱后的相处了。
周锦书身边的朋友在大学或多或少都有了一些情感经历,只有他和邓斯一直单身,邓斯是因为太爱玩了,没有恋爱这种意识。
而他是根本想像不到自己会和一个人这样亲密。
太阳渐渐落山,余晖洒在郁郁葱葱的枝叶上,给路面铺上一层金光,傍晚的微风仍带着湿湿的热意。
周锦书想到昨天晚上看的那个视频。
“对于我们这类容易脸红的人来说,多训练,在各种场景下训练,就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如果想做出改变,多练练就好了。”
他脑子里冒出一个有点荒诞的想法。
如果他把恋爱的每一个场景都练很多遍,是不是就不会脸红了?
周锦书从打开房门,一直到洗完澡坐到沙发上,都还在想这件事。
他是想到就要做的人。
可是.........这种事,能找谁帮忙呢?
手机闪了闪,程庭发消息来:
【男菩萨:明天来高铁站接我】
周锦书的眼睛亮晶晶的定在屏幕上好一会儿。
他难得没开玩笑,很顺从地回:
【TS:好,几点?】
【男菩萨:???你被盗号了?】
【TS:........突然有个事想求你。】
第四章
虽然想让程庭帮忙,周锦书还是有点犹豫。
人选是没问题,他最熟悉的就是程庭,而且看满天飞的绯闻,他应该对谈恋爱这种事很有经验。
他犹豫的是程庭可能懒得帮他这种忙....
又费时间,还莫名其妙。
想了想,他从沙发上爬下来,从书桌下面抽出几张之前买来玩的信纸。
周锦书摇着金属笔杆,刷刷刷写。
从他们小时候发生的事情开始,写到对自我性格的严肃剖析,再到他喜欢上了同系学姐的一些心理活动,还有博主说要多练练他也是实在找不到人帮他练习了云云。
言辞恳切,有理有据。
结尾还写了事后对程庭的好处,请他吃一年火锅。
洋洋洒洒写了一整页纸以后,他读了一遍,总觉得有点不对,多看几眼才发现最重要的事情没写。
他拿了第二张纸,郑重地写下:请你和我谈恋爱试试吧。
虽然他以前语文作文总是不及格,但这回他确信他应该把该说的都说清楚了。
又看了几遍,他把信纸塞进信封里。
他不好意思直接和程庭说,线上说又不够正式,写信是最合适。
这次他是下了大决心要改变他脸红这个现状。
周锦书将整个人缩在被子里裹得紧紧的,脑子里想东想西没多久就睡着了。
他皱着眉头做了个不太美妙的梦。
梦里程庭收到信勃然大怒,说周锦书竟然敢对他提出这种要求,侮辱他这个直男!接着把他胖揍了一顿。
三更半夜周锦书吓得差点从床上滚下去。
他慢腾腾爬起来发现是梦,喝了口水压压惊,随即安慰自己,梦都是反的,说明会成功的。
再说,程庭是不可能揍他的。
他虽然脾气很爆,且总是一副天下我最牛的拽样,但他又不是针对他。
他是平等的针对所有人,嘴很毒。
周锦书安然躺下了。
.
周末,周锦书有点殷勤地起了个大早去高铁站接人。
站在站口等了十几分钟,程庭出来了。
他背着黑色的弓包,拖着行李箱,身上是还没换下来的训练服,一双桃花眼半耸着,鸦青长睫浓密,看起来有些漫不经心的慵懒。
他走到他面前,程庭挑了挑眉,“车呢?”
周锦书帮他推行李箱:“没来呢,邓斯借走了。”
周锦书有一辆迷你小五菱,他妈给他买的,平时偶尔出趟门,不想走路的时候用。
高铁站口这条路一向都很拥挤,经常堵车,小五菱反而比别的车方便。
“......没车你来接我?”程庭无语。
一个人打车和两个人打车有什么不同吗?
周锦书:“少爷,车已经打好了,就停在下面。”
程庭顿了顿:“你在外面杀人了?”
周锦书给他打伞:“......能不能想我点好的?”
他微微撇嘴,红扑扑的脸加一双圆溜溜的眼睛,透亮湿润得像一颗黑葡萄。
程庭拿过伞,还是觉得他奇怪:“那你怎么这么奇怪?”
“你才奇怪。”
外面太阳大,马路上的空气都像翻着热浪,绿化带里的蝉没完没了的叫。
上了车,程庭问:“中午吃什么?”
周锦书想了想:“都可以吧。”
“那就还是老样子。”程庭说:“师傅,去大学城西街旁边那家火锅店。”
周锦书问:“你这次比赛是去的海城吧?”
程庭半靠在车后座仰着头,喉结随着他喝水的动作上下滚动,他嗯了一声,给周锦书扔了瓶冰水,“包里给你带了咸鱼。”
“......”
周锦书:“海城的特产是咸鱼吗?”
程庭目不斜视:“看你有事求我,怕你贿赂完我没钱了,给你买点咸鱼配粥吃。”
周锦书眼睛一亮。
有戏。
听起来不像会拒绝他的样子。
他有点讨好的往他那边凑:“是有个事求你.....”
程庭嫌弃的用手指把他戳远:“刚出了汗,别靠着我。”
周锦书眨眨眼睛,心说我出汗也是香的。
“有事就说。”程庭说:“让我看看条件丰不丰厚。”
“绝对丰厚。”周锦书停了一下,“你过几天就知道是什么事了,只有你能帮我。”
程庭嗤了一声,“行。”
“前两天我不是看了学校那个论坛吗,里面你好多绯闻。”周锦书小声问,“是不是真的啊?”
程庭收了笑看向窗外,正热的中午,街上空荡荡的,“为什么问这个?”
“有点好奇。”
“.......”
火锅店都到了,程庭也没说这事是不是真的,他一副不屑谈起的态度,周锦书只能自己猜。
他记得高中的时候,程庭也是有女朋友的。
不过他那个女朋友谈着玩似的,没几周就分了。
那天晚自习上课前,很多人都挤在窗户面前,周锦书不爱凑热闹,但他们都在起哄般的叫着程庭的名字,让他有点好奇。
他也慢吞吞走到窗边看了一眼。
一个长头发的女孩抱着程庭的腰,看背影很娇小,程庭站在逆光的方向,看不清他的表情。
夕阳的余晖透过繁茂的绿叶星星点点的落在地面,火烧云给这场青春懵懂蒙上一层浪漫的悸动。
周锦书也觉得很美。
光线、人物都美。
他回了座位,在草稿纸上描描画画,刚才的画面跃然纸上。
过了几个星期,程庭草稿纸用完了,要从他这里撕张纸,看到了这副画。
他脸色极臭:“为什么画这个?”
然后莫名其妙的冷战了三天。
周锦书不爱和别人说话,有什么消息总是最晚知道,第二天他才听说,程庭和那个女生分手了。
原来是戳到他痛处了,难怪脸色臭。
周锦书为他这段无疾而终的恋爱感到惋惜,为了避免再提起他的伤心事,他想把画收起来。
但是他再去翻画,却发现已经不见了。
找了很久没找到,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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