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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粉GL]人美更要多读书(金粉世家同人)——衣青箬

时间:2023-10-12 13:41:19  作者:衣青箬
  清秋回过头,伸手摸了摸雁回的脑袋,想到自从上学后,两人的时间一下子紧张许多,已经很久没有亲热过,脸上的表情便柔和下来。
  她放软身体,重新躺了回去。
  必须要说,在假日的上午,不急不忙的时间里,醒了但不起,就这样躺在床上消磨时间,实在是一件很惬意的事。
  不过,要不是跟雁回在一起,以清秋从小所受的教育来说,实在很难想象会做出这样出格的事。这也可见,没一个人的行为,终究是会因为她的际遇而不断变化。
  既然闲着无事,清秋就开始计划起接下来的事。
  ——做计划,这也是个跟雁回在一起之后,才养成的习惯。
  以前的她,心里固然有许多的想法,可是总觉得可以留待以后,不必急于一时,至于“以后”究竟是什么时候,似乎也没有清晰的概念,于是当下的日子,也过得稀里糊涂、随波逐流。
  清秋从雁回身上学到的两个最重要的特质,第一是行动力,想做什么,就立刻着手,第二就是制定计划,并且时常修改。
  她是个思虑很多的人,难免多愁善感,但当生活中的一切都被规划得清清楚楚、井井有条,只需要依照计划一步步往前走时,那些无端的伤感,似乎也淡去了很多,变成了一种奋进的力量。
  一边想,她也一边跟雁回说,既是商量,也是请对方查漏补缺。
  说着说着,清秋突然意识到房间里过分安静,只有自己的声音,一抬头,就对上了雁回专注的视线。不知怎么,她竟有几分难为情起来,抬手去遮雁回的眼睛,“你看我做什么?”
  伸出去的手被雁回捉住了,捏在掌心里把玩,一边笑着回她,“当然是因为你好看。”
  即使两人在一起很久了,即使已经习惯了雁回的直白与坦诚,每当对上她的视线,每当听到她的称赞,清秋还是忍不住脸红。
  偏偏那个人还要说,“清秋,你真可爱。”
  清秋有些不好意思,又有些恼怒,她转过头去说,“衣衫不整,有什么好看?”
  “就是衣衫不整才好看。”雁回凑近了一些,鼻尖在她的长发上嗅了一下,轻声念道,“宿夕不梳头,丝发批两肩……”
  清秋的脸更红了,一把推开雁回的脸,嗔怒道,“又不正经了。”
  “哦,原来这首诗你也读过。”雁回意有所指地说,“我还以为,以你的家教,只会学些经史子集之类的正经东西呢。”
  清秋一时语塞。
  她的国学,原是跟着父亲学的。父亲自然不会教她这些,但是家里一屋子的藏书,总不可能本本正经,而对于学龄的孩子来说,所有课堂之外的东西,都是有趣的。清秋本来也爱书,难免会看到一些不便示人的内容。
  可是,看的时候心猿意马是一回事,把这些东西用到自己身上,似乎又是另一回事了。
  “我说不过你。”她耍赖,“你连欺负人有道理。”
  “这算什么欺负人?”雁回笑了。
  清秋瞪她一眼,两人又打闹起来,闹着闹着,又贴到了一块儿。
  彼此的呼吸都有些急促。
  房间里很安静,她们甚至能听到自己过分剧烈的心跳声,短暂的对视后,雁回先动了。她按着清秋的手腕,一边亲吻她,一边笑着说,“我告诉你,这才是欺负……”
  清秋似乎挣扎了一下,但只是让两人之间贴得更紧。
  蝶翅般的眼睫颤动了几次,她的眼睛渐渐合上。脸上烫得厉害,她不由得抬手,抓紧了雁回身上的衣料,似乎要借此来支撑自己。
  其实……模模糊糊中,清秋不由得想,她看过的不正经的东西,实在也不少。
  《花间集》里有一首词写:
  玉炉冰簟鸳鸯锦,粉融香汗流山枕。
  帘外辘轳声,敛眉含笑惊。
  柳阴烟漠漠,低鬓蝉钗落。须作一生拚,尽君今日欢。
  须作一生拼,尽君今日欢!
  如此大胆,如此直白,带着孤注一掷的激烈决绝。
  清秋以前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热烈的感情,只觉得美,觉得面红耳赤、震耳欲聋、汗湿衣背,现在似乎都懂了。
  那是即便在此刻死去,这一生也再无遗憾。
  甚至,清秋比那个词中所写的女子,更能够体会这种感情。因为她是一个生于新与旧之间,受着旧式教育长大,又不断接受新思想碰撞的年轻人,她的茫然与困惑,以及那种想要挣脱束缚的念头,都势必要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激烈。
  她在无形的网中挣扎了许久,然后遇到了那个人。
  而她也比词中的女子更加幸运,因为她得到的不是一晌贪欢,而是能够触及彼此灵魂的、可以相守一生的深情。
  所以,如何能不拼却一生?
 
 
第38章 番外三 梳 
  雁回以前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个说法:喜欢的歌不要用来当闹铃。
  此刻,她对这个说法深以为然。
  实话实说,这支吴梅先生为北大二十周年纪念所创作的校歌,典雅清越、情怀高格,实在是一支不可多得的清曲。之所以没有传唱开来,实因此时北大的风气求新求先,要摒弃一切旧的东西,对于这种以昆曲旧调谱写的校歌,自然很难接受。相较而言,反倒是弘一法师所作的《夕歌》更广为流传。
  不过,雁回来自一个民族自信已经建立,因此更加包容并蓄的时代,她是很喜欢这支曲子的。
  但自从将它设置成闹钟的铃声,每天早上都被它打扰清梦,这喜爱似乎也渐渐淡薄了。
  雁回也考虑过,是否要更换一支曲子,但又想到,不管换了哪一支曲子,最终都难免会被消磨喜爱,换得越多,以后不能听的歌就越多,便只能打消想法,继续用它。
  所以这天早上,她和清秋依旧是在熟悉的“珍重读书身,莫白了青青双鬓”之中醒来。
  互相问了早安,两人便起床穿衣,然后去卫生间洗漱——因为是洋房,所以楼上的卧室也安装了抽水马桶和洗漱台,倒是十分方便。
  每天早上并排站在洗漱台前刷牙,也成了她们的日常生活中无数温馨时刻之一。
  镜子里的人依旧青春,却好像又多了一些无言的、笃定的力量,叫人安心。偶尔对视一眼,都会忍不住露出一个微笑——没有什么含义,就只是想笑。
  有时候,生活在一起久了,默契不言自明,并且会体现在每一个未曾设想的细节上。
  洗漱完毕,就到了清秋每天最期待的环节了。
  她总是先雁回一步,走到梳妆台前,拿起摆在上面的梳子,回头对雁回说,“过来,我给你梳头。”
  雁回笑笑,在梳妆台前坐下。
  这个梳妆台,是她们迁居的时候,佩芳送的礼物。
  其实雁回本来是有打算自己买一个的,在清秋的家里,并没有专门的梳妆台,只有一面镜子,几样简单的梳具和首饰,对于不到二十岁的年轻女孩来说,过于朴素了一些——这样想的时候,雁回是完全没有把自己纳入考虑的。
  只不过去百货商店里挑选的时候,她又觉得店里的那些款式都不够好看,不是过于富丽堂皇,就是太显西式,要么就十分老气,都不合意。
  索性就没买,准备找个好的木匠定制。在这个时代,这其实才是大户人家打造家具时常用的方式。
  谁想佩芳先送了这份礼物。
  也是她专门请人打的,考虑到是送给两个大学生,并且住处又是花园洋房,在款式上也做了许多的创新——都说事业能养人,这话是不假的,自从开了工厂之后,佩芳就仿佛是被打通了任督二脉,眼界一下子就被打开了,分明比以前更忙,但她现在春风得意,看着倒比以前更显年轻,眼光也更好了。
  既然是好东西,雁回也没有非要再打一张,就拿来用了。
  清秋站到她身后,开始给她梳头发。
  北大的女学生,几乎没有留头发的,都剪短成齐耳短发,看起来煞是利落。雁回和清秋,却是其中的两个异类。
  雁回的想法是,如果学校要求统一发型和着装,她也会剪发,但既然没有要求,那么该怎样,就怎样,不必为了“和别人一样”而专门去剪发。
  至于清秋,她以前倒是想过要剪,但后来不知怎么,见雁回也始终留着头发,态度坦然的样子,渐渐也觉得这样似乎没什么不好了,久已没有这样的念头。如今虽然身边的人都剪发,但既然雁回仍旧不剪,那她也自然不必剪。
  不过,天气越来越热,长发终究不如短发那样清爽利落。
  清秋和雁回想出一个办法,那就是每天早上互相帮忙梳头,将头发仔细地盘在头上,不让长发垂下来捂着脖子和脊背,如此便也无碍了。
  一开始,清秋还有些不安,觉得这太费时间了。一清早起来,旁人已经在温习功课,一刻不敢放松,她和雁回却要花费超过半小时的时间来盘发,难免有种心虚感和罪恶感。
  雁回却很不以为然。
  对她来说,好好学习和享受生活,这二者并不冲突。
  只有把自己的日子过好了,才能让所有人看到这种新生活的美好,吸引更多的同道,一味的朴素和奉献,反倒会让人望而生畏。
  只要不奢靡,生活情趣是很重要的东西。
  清秋安下心来,很快就爱上了这个环节。平日里总是沉稳笃定,遇到任何事情都不慌不乱,总能找到解决的办法,在她心里如同定海神针一样的雁回,此刻却乖乖坐在凳子上,任由她打扮,这种心理上的满足感,实在是不足为外人道。
  更何况,梳妆打扮这种事,自古以来就是闺房之乐的一部分,妙不可言。
  此刻,清秋脑海里转着各种各样的念头,手上却飞快地动作,先是将雁回的头发编成两股辫子,然后再将辫子在脑后盘成漂亮的造型,最后用发卡固定,保证就算忙碌一天,也绝对不会散开。
  “今天又换了新花样?”雁回等她忙完,照了一下镜子,笑着问。
  清秋点头,“我想这样应该好看,果然不错。”
  她在这种事情上,总是很有天分,一开始还要雁回指点一些盘发和编发的小技巧,后来雁回会的都教完了,她就自己琢磨,竟也像模像样。甚至于,学校里的女同学们,因为这些新鲜有趣的发型技巧,已经开始琢磨起留头发的事情来。
  本来剪发,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新”,但雁回和清秋的发型,似乎也与“旧”没有任何关系,反而是另外一种“新”,既然如此,对于新事物求知若渴的学生们,自然不会抗拒。
  想到这些,雁回不由笑了起来,她站起身,接过清秋手中的梳子道,“我可不会这个,你教我。”
  清秋看着镜子里两人的倒影,也笑了,“好。”
  这是她的一点小心思,每天,她和雁回都是一样的发型,一样的装束,明晃晃地炫耀两人的亲密。但看在外人眼中,只会觉得她们关系实在要好,所以故意打扮得一样,像是双生姐妹似的。
  不也很有趣吗?
 
 
第39章 番外四 大哥来了 
  民国时代的大学,可不是单纯的象牙塔。恰恰相反,新消息总是第一时间传到这里,新思想总是先在此处酝酿,新风潮也是从本地向外扩张。
  身处其中的每一个人,都有一种“舍我其谁”的自豪与自信,密切关注着外界的一切。
  所以南北局势变得紧张,他们自然也在第一时间察觉到了。
  关于这件事,大家各有各的看法,但大抵谁都没有想到,局势会恶化得这样迅速,北方政府几乎毫无抵抗之力,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北伐军就以摧枯拉朽之势攻陷了大半国土,直逼北京城。
  战争的阴云笼罩在所有人头顶,满城百姓人心惶惶,没头苍蝇似的撞着不知是否存在的出路。
  雁回听着同学们关于是走是留的辩论,不由得重重地吐出了一口气。
  手背一暖,是清秋将自己的手掌覆在了上面。
  雁回回过神来,转头对上清秋担忧的视线,连忙扯出一抹笑来,“我没事。”
  这样拙劣的谎言,清秋自然不会信,但这不是说话的地方,她也只是轻轻拍了拍雁回的手背,不再说什么。
  在学校里,她和雁回都算不上风云人物。虽然作为数量比较少的女学生,难免会受到更多的关注,不过,大多数时候,她们都埋头学习,不怎么参与那些热火朝天的活动和辩论,自然渐渐就泯然众人了。
  但清秋知道,雁回心里应该有很多想法,只不过对于发表意见这件事,她的态度总是很谨慎,似乎是在观望什么。
  不过大部分时候,雁回都是坚定而从容的,就像清秋一直以来所看到的那样。
  这一次却不同。
  从局势变动开始,雁回就表现得颇为忧虑,常常会这样对着某个地方出神,一想就是许久。这样的表现,让清秋自己的情绪,似乎也跟着变得沉甸甸的。
  或许,应该找个机会跟雁回谈谈了,她想。
  虽然自己懂得的东西不如对方多,思虑也没有那么周全,但是两个人一起想办法,总比一个人忧心要好。无论遇到任何事,清秋都希望自己是能够站在雁回身边,跟她一起面对的那个人。
  哪怕自己所能分担的,只是很少很少的一部分。
  下了课,清秋坐在雁回的自行车后座上,由她载着回家。
  虽然家里有汽车,但考虑到每天开车去上学,难免有些招摇,而且现在住的地方距离学校也不远,雁回就买了一辆自行车,每天骑着去上课。
  以往,这是清秋每天都十分期待的时刻。为此她还拒绝了冷太太给她也买一辆自行车的提议,假装自己学不会,才保留了每天被雁回载着回家的权利。
  然而最近,她坐在心上人的车后座上,却很难生出什么旖旎心思来,因为她的视线,总是会不自觉地停留在那些以往很难注意到的角落。
  ——街面上最近越来越混乱了,乞丐、流浪汉和无家可归的小孩也越来越多。
  时不时会有一辆载满了物资的汽车越过她们,往城门的方向开。这是那些“有办法”的人家,正一点点将家里的资产往外搬运。
  混乱其实已经无声无息地开始了。
  但当她们回到家,看到等在这里的佩芳时,清秋才意识到,混乱已经波及到了自己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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