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煮的多,本以为会剩了很多,但最后全都被祁邪喝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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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放一天假,应黎本来打算写写毕业论文的,但打开电脑没一会儿眼皮就开始打架,药劲也上来了,他索性就在房间里睡了一整天。
他醒过来的时候枕头上都是汗,整个人像一条被晒干了的咸鱼,连翻身的力气都没有。
他抬手摸了一下额头,有点烫,可能是发烧了,一看时间都十一点多了,又浑浑噩噩地爬起来找温度计。
客厅里的摄像机已经关了,只开了一盏灯,暖橘色的灯光落到少年精致的眉眼上,给他笼着一层的光晕,看起来朦胧又模糊。
“还没睡?”
或许是生着病,应黎的反应都比平时慢了半拍,直到沈尧走到他面前来了,他才迟钝地抬头,然后又垂下眼睛浅浅地嗯了一声。
沈尧看他都快缩成一团了,眉毛拧了起来:“怎么了?不舒服?”
应黎坐在沙发上,躬着背,身体薄的像纸一样,好似随时都能被一阵风吹走。
他神色平静地说:“好像有点发烧了。”
沈尧眉头皱得更深:“发烧?量过体温了吗?”
“正在测。”时间差不多了,应黎把温度计拿出来看了眼说,“38度3,还行。”
沈尧:“你晚上吃药了吗?我买了退烧药。”
“吃了,我待会儿再吃点退烧药吧。”应黎点头,“你也没睡?”
沈尧挠了下脖子说:“我睡不着,就想出来走走。”
他没说谎,他已经连续失眠好几天了,明明白天的训练强度那么大,按理说应该沾床就睡,但他一到晚上就止不住会乱想,辗转难眠,还不如起来吹吹风,冷静冷静。
昏暗的光线里,他的眼神跟水洗过一样,亮得发光。
“你要去外面的话记得加件衣服。”应黎没什么力气地说,“我先回去睡了。”
刚一起身,他的肚子不合时宜地发出了两声咕咕声,在这静谧的夜里清晰可闻。
沈尧笑:“饿了?”
应黎抿了下苍白的嘴唇,小声说:“有点。”
感冒之后他胃口变得很差,晚饭吃了没两口就放筷子了,这会儿胃里空空的,隐约感觉有些难受,但也不太想吃东西。
“空腹吃药对胃也不太好,你等着。”
应黎愣愣地看着沈尧去了厨房,他把药箱收好,后脚也去了厨房。
沈尧麻利地系着围裙,从橱柜里拿了一口砂锅架在灶台上,然后淘米、滤水、开火,一套动作行云流水。
然后他又从冰箱里拿了什么出来,洗了刀,应黎凑近了点,发现他在切肉丝。
他的刀工很好,肉丝根根分明,又细又长,一看就是经常做饭的人。
看见应黎进来了,沈尧回头看了他一眼,又继续做自己的事,说:“本来想煮个皮蛋瘦肉粥的,但家里没瘦肉了,只有鸡胸肉,就煮个鸡丝粥吧,正好我也饿了。”
应黎惊奇地望着他:“你会做饭?”
沈尧扭头对上他错愕的目光,轻咳了一声:“嗯,会一点。”
他动作干净利落,不一会儿就把肉丝切完了,整整齐齐码在盘子里,应黎愈发惊讶了:“你也太谦虚了吧,这哪是会一点啊。”
火燃得旺,这会儿水已经开了,热气把砂锅盖子顶开,沈尧把盖子掀开用勺子搅了搅,免得糊锅。
应黎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忽然就笑了起来,眉眼弯弯的,像挂在树梢的月亮,或许是因为发烧,他的脸颊泛着不正常的潮红,薄薄的皮肤下都似乎连毛细血管能看清楚。
热气一薰,沈尧觉得自己的脸好像也有点烫了,他不好意思地抿了一下嘴巴问:“你笑什么?”
应黎转过头看着砂锅里白花花的粥,又说了一遍:“你居然会做饭。”
沈尧挑眉:“很奇怪吗?”
应黎微笑说:“我以为你们都不会做饭的,所以才请了保姆。”
沈尧说:“请保姆是为了方便,但其他人会不会做饭我就不知道了。”
边桥洁癖严重,平常连厨房都不怎么进,肯定不会去学怎么做饭吧,油烟那么大,他嫌弃都来不及。
祁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一个,估计连葱和韭菜都分不清楚吧。
宋即墨他倒是没注意过,但没听说过他会做饭。
谢闻时更别说了,从小在国外长大,之前跟梅姨学做菜说要回去做给那边的爸妈吃,结果差点把厨房给炸了,一看就没有下厨天赋。
这么一想,他就有点小骄傲了,终于有一项是他会而别人不会的本领了。
沈尧说话的语气明显变得雀跃:“都是小时候学的,不会做饭就没得吃啊。”
“嗯?”
应黎歪着头看他,眸子剔透浅淡,他的头发有些长了,睡了一觉起来有点乱,耳边一根发丝翘了起来,毛茸茸的,沈尧忽然很想上手揉一把,看看手感有没有想象中那么好。
宋即墨都摸过,他摸一下也没什么吧……
心里还在犹豫,手上就先行动了,他抬手摸了一下应黎的头,发丝调皮地从他指缝里溜出来,滑滑的软软的,手感比想象中好得多。
只一下,他就把手回来了,又解释说:“你头发翘起来了。”
“睡得有点乱。”应黎抬手压了一下,不仅没压下去,反而翘得更高了,怪可爱的。
沈尧收回目光,专注地干着自己的事:“我还没跟你讲过我小时候的事吧?”
“我是农村娃,我爸死得早,我妈跟别人跑了,他们长什么样子我都没印象了,是我爷爷把我拉扯大的,他年级大了身体也不好,去工地干活人家都不要他,他就去捡废品,一毛钱一毛钱的攒,供我读到了大学,我还是我们村第一个大学生呢。”
应黎问他:“首都大学吗?”
沈尧乌溜溜的眼睛睁大了:“你怎么知道?”
应黎带着倦意的眉梢抬了抬:“听你的粉丝说的。”
这届粉丝神通广大,别说学历了,只要他们想,连底裤颜色都能扒出来。
一个农村出身的孩子能考到首都去真的很不容易,应黎感同身受,他也是农村的,小学是在乡里上的,师资力量不好,费了很大劲才考进县里的初中,刚开始那会儿他还跟不上学习进度,就熬夜啃知识点,老师都说他学起来不要命,最后得偿所愿保送到市里排名第一的高中。
应黎的高考文化成绩很高,报首都大学也绰绰有余,但他最后还是选择了南大,离家近。
沈尧翘起嘴角,偷偷地想原来应黎关注过他啊,还知道他上的是首都大学,他原本空落落的心仿佛有什么东西填了进去,那是被人在意的感觉。
“那他们有没有说我坏话啊?”
应黎疑道:“什么坏话?”
“就逃课啊,宿舍晚归被通报啊之类的,我上学的时候是教务处常客。”沈尧举了两个例子,忽地问他,“你逃过课没?”
应黎摇头:“没有。”
沈尧眼神雪亮:“看你这么乖也不像会逃课的人。”
“我那时候经常逃课,什么课都敢逃,但我逃课不是去玩,是去打工,在饭店端过盘子、还在网吧当过网管,什么都干过,后来又到酒吧当酒保,就是那种给人家推销卖酒的,卖掉一瓶就能拿二百提成。”
他的酒量也是那个时候练出来的,那些大老板喜欢能喝的,把他喝高兴了,不仅单子成了,还能赚一笔小费。
一说起以前的事,沈尧就收不住了:“挣的第一笔钱我买了把二手吉他,后面又跟朋友组了一个乐队,你都不知道当时我们有多天真,一把吉他,一个架子鼓,还是旧货市场淘来的,连个键盘手都没有,就我们俩,就组了一个乐队。”
两个人揣着稚嫩的梦想和对未来的无限憧憬,凭着一腔热血,就出去闯了。
“就这么潦草的组合,还真让我们闯出了点名堂,上过新闻,被地方电视台采访过,还有经纪人来找我们签约,要送我们出道。”
应黎追问:“后来呢?”
说到这儿,沈尧自嘲似的笑了笑:“后来当然是没成啊,那个人就是个骗子,我们辛辛苦苦攒挣的几万块钱全被骗了,我去找人要钱,但人家都吃到嘴里了,哪还有吐出来的份儿啊,不仅钱没要到,还被人拿钢管揍了。”
沈尧拨开额前的头发,指着靠近眉骨的地方说:“就这儿,当时还留了一道疤呢,现在不太明显了。”
应黎凑近看了一下,沈尧的眉骨高,眉毛浓,皮肤是健康的麦色,那条疤从眼角一直延伸到眉骨,有三公分长,比周围的皮肤颜色浅一些,不仔细看确实看不出来。
应黎没有戴眼镜,为了看得更清楚,应黎跟沈尧凑得很近。
厨房的灯光明亮,应黎根根分明的睫毛轻颤,在他眼下投射出一小片淡青色的阴影,他嘴唇失了血色,有点病气,看起来比平常还要脆弱,娇得就像一朵需要在温室里精心呵护的花。
熟悉的香味一寸一寸地侵占鼻腔,沈尧鼻尖嗡动。
应黎的脸近在咫尺,沈尧连大气都不敢喘,应黎现在轻得就像一片云,他怕一呼气,应黎就被吹跑了。
沈尧说的漫不经心,应黎嗓子却有些酸涩:“你现在红了,很红。”
想起往事,沈尧感概良多:“是啊,现在想起来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啊,不太真实了。”
他吃过穷的苦,不像祁邪他们生下来就是天之骄子,就算碌碌无为一辈子也能衣食无忧,他只有付出比他们更多的努力才能站到与他们比肩的位置,他现在拥有的一切都是他一点一点用血和泪换来的,所以他才比其他人都要懂得珍惜。
应黎觉得他挺像野草的,就算被一块大石头压着,他也会想方设法顶破那块石头,把碎砾都化成养分,迎着风雨生长,变得更加□□。
“你爷爷应该很高兴的吧。”
“那肯定啊。”沈尧漫不经心的语气变得沉重,“不过他没看见,我刚上大学的时候小老头就去世了。”
“我拿到录取通知书,跟他说我要去首都念书了,小老头还舍不得我走,后面没过几天医院就打电话说他得了癌症,骨癌,晚期,治也治不好了,他不想拖累我,自己喝农药走了,给我留了三千块在枕头下面,是他攒了一辈子的钱,他死了,我就没人养了。”
所以他才去做兼职挣钱,钱要挣,书也要读,就算逃课他也照样年年拿第一,学校都拿他没办法。
应黎愣了一下,因为不小心揭开别人的伤疤而变得愧疚不以:“对不起。”
“有什么好对不起的,你又不知道。”
沈尧从来没跟别人提起过这些事,这个圈子里比他惨的人多了去了,但说出来又能起什么作用呢,博话题?博同情?
卖惨这种事他做不来。
他讨厌别人可怜他、怜悯他、施舍他,那种眼神让他感觉低人一等,尊严是要自己挣来得,而不是靠施舍。
但他现在却愿意在应黎面前袒露自己的伤口,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或许是应黎的眼神太过诚挚了,只是单纯的心疼他。
内心深处有股不知名的情绪在翻涌,胸腔堵得厉害,回头一看,应黎鼻头居然红了。
应黎确实很感性,前面都还好,特别是当他听到沈尧爷爷去世的时候,就有点绷不住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要掉不掉的。
“哎,你别这样,别哭啊……”沈尧急得挠头,生怕他的金豆豆掉下来,这会儿他手也是脏的,只能把袖子递过去,“将就擦一下?”
看他笨笨的样子,应黎忽然笑了。
应黎哭起来是漂亮,沈尧没见过比他哭起来更漂亮的人了,一边想看他哭,一边又舍不得让他哭,人就是矛盾体。
他是真怕应黎掉眼泪,于是赶紧转移话题说:“你去过酒吧吗?”
应黎吸了下鼻子:“没有。”
沈尧:“一猜你也没去过,你不适合去那种地方。”
像应黎这样的人去酒吧,就是只误入狼窝的小白兔,只怕被啃的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为什么?”
应黎从小就是三好学生,那些被家长和老师勒令禁止的地方他都没去过,但人好像越是守规矩,骨子里就越是渴望离经叛道,对于没有接触过的人和事应黎都存有强烈的好奇心。
“一个人去不安全,你要是想去,以后有时间了我带你去。”
粥煮得差不多了,沈尧把码好味的鸡丝放进粥里,文火煮开后又闷了两分钟。
掀开盖子,霎时间香气扑鼻,再放上几颗葱花点缀,应黎肚子里的馋虫就被勾动了。
沈尧盛了一碗出来,递给应黎:“好了,你尝尝,吹一下,小心烫。”
应黎接过来,用勺子舀了一勺粥,轻轻吹着。
他的唇形饱满,水亮莹润,舌头都是粉的,像剥了壳的荔枝,勾得人直想吻,最好能搅出汁水来,解一解他的渴。
在梦里沈尧含过这两瓣唇,温热湿润,又香又软,比他吃过的所有糖都要甜,他克制不住地抿唇回味了一下,粗大的喉结滑动,觉得厨房里有点热。
等粥放凉了,应黎把勺子送进嘴里,眼睛一下就亮了,含含糊糊地说:“好吃。”
他的动作很像小猫进食,斯文克制,沈尧紧张地问他:“肉柴吗?”
咽下粥,应黎笑盈盈地说:“不柴,刚刚好。”
“你别恭维我,我很久没做了,我尝尝。”沈尧就着他的勺子尝了一下,微微点头说,“还行,还好手艺没退步。”
应黎愣了一下,被热气薰得湿润的眸子里带着懵懂的迷惑。
沈尧抬眼看他:“怎么了?”
应黎表情有点僵:“这个勺子,我刚用过的。”
“那有啥,我们刚被骗光钱的时候,一件衣服两个人轮着穿,一桶泡面都是两个人分着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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