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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顶流男团当保姆后我爆红了(近代现代)——嬴辞

时间:2023-10-22 09:14:20  作者:嬴辞
  画面太美好了所以显得有点不真实,于是他伸出手拉住了少年的手腕,触感滑腻带着点凉意,纤细得他一只手就能裹住。
  应黎轻轻碰了碰他:“你怎么了?”
  沈尧另一只手撑着头,表情痛苦地说:“酒劲儿上来了,头疼。”
  他扶着车门下车,长腿一绊差点栽到地上,应黎眼疾手快地扶住他,“你没事吧?”
  沈尧说:“好晕啊。”
  “我扶你进去吧。”应黎拉过他的手搭在自己肩上,“怎么醉成这样?”
  沈尧把身体一半的重量都压在了应黎身上。
  少年的肩膀看着瘦削却并不羸弱,一步一步走得踏实稳当,沈尧又闻见了那股香味,这回不是淡淡的,而是清晰地从应黎身上散发出来的,充斥着他的鼻腔,他忍不住想,这么会有人这么好闻啊……
  “他们都不喝酒,总得有人喝吧。”
  今晚说是聚餐,实际就是应酬,星越传媒好几个高层都来了,应酬的饭桌上从来都少不了酒,他们队里一个能喝的都没有,那不行。
  应黎把他扶回房间,看他醉的厉害又说:“我去给你煮点醒酒汤,你喝完再睡会好受点。”
  沈尧躺在床上,半眯着眼,迷迷糊糊地说:“好啊……”
  咔哒一声,卧室门轻轻合上,沈尧睁开眼,眼底一片清明。
 
 
第13章 你眼睛怎么这么红?
  应黎去厨房煮醒酒汤了,水蒸气翻滚,他的眼镜上都是雾气,白蒙蒙的一片,什么都看不清,他刚把眼镜取下来,就看见边桥到厨房来了。
  边桥打开冰箱拿了一瓶水,看见应黎在低头擦眼镜:“你近视吗?”
  应黎说:“有一点。”
  他近视度数不高,一百来度,眼镜戴久了鼻梁会疼,所以他平时都不怎么戴,只有用电脑的时候会戴一下,今天上午在宿舍改完开题报告就忘记取了。
  或许是刚刚取了眼镜还没适应,应黎微眯着眼看边桥,他的眼窝微深,睫毛卷密,不戴眼镜的时候那双眼睛尤其勾人,仿佛无时无刻都在魅惑人,戴上眼镜整个人又变得很学生气,又乖又纯。
  边桥走近了问:“在煮什么?”
  “醒酒汤。”应黎说,“沈尧酒喝多了,头疼。”
  边桥有些惊讶:“他喝醉了?”
  “嗯。”应黎应了一声,重新戴上眼镜,“连路都走不稳了。”
  边桥笑了笑说:“他也没喝多少,怎么会醉成这样?”
  “我也……”应黎刚想说话,就打了两个喷嚏,整个人都不好了,“不好意思。”
  刚才他煮醒酒汤的时候就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现在感觉非常不妙。
  “没关系。”边桥问,“煮了吗?”
  应黎盛了一碗醒酒汤出来说:“煮好了,我马上给他送过去。”
  “我来吧。”边桥说,“你快去洗个热水澡吧,小心感冒了。”
  应黎十分感激:“那就麻烦你了,喝完把碗放厨房就行,我待会儿出来洗,谢谢。”
  “不客气。”边桥抬手接过他手里的碗。
  应黎注意到他戴了手套,皮革的那种,一直延伸进袖口,收进衬衣里,修长的指节被包裹其中,莫名色气。
  这还没入冬吧,怎么都把手套戴上了?
  随即他又想起边桥有很严重的洁癖,还是易过敏体质,所以他无论冬夏,都尽可能地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之前他有一次过敏浑身发红进医院,粉丝都心疼死了。
  黑色皮革手套包裹着修长优美的手指,再配上那张文质彬彬的脸,让应黎莫名想起了电影里的变态杀手,表面斯文禁欲,骨子里坏到了极点,但边桥肯定不是那样的人,因为他逛微博的时候发现,那些粉丝都说他是五位成员里脾气最好,最温柔的人。
  边桥端着那碗醒酒汤上了二楼。
  屋里没开灯,漆黑一片。
  碗底磕在台面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床上的人还闭着眼。
  沈尧没睡着,或者说根本没睡。
  他一点都没醉,脑子清醒得很,他酒量很好,两斤红的白的混着喝都不在话下,成团夜更是喝趴过八个人,而且今天晚上星越那边的人也没灌他,只是互相意思了一下。
  在车上眯了一会儿,他不仅困意全无,思维还尤其活跃,看见应黎担心他的样子心里邪恶欲作祟就想逗逗他,结果应黎真去煮醒酒汤的时候他又后悔了,都这么晚了,不应该这么麻烦应黎的。
  他刚想去厨房让应黎别忙活了,忽然有人推门进来了,他又立马躺了回去。
  察觉到有人靠近,沈尧的眼闭得更紧了,心跳都快了起来,扑通扑通的。
  啪的一声,房间的灯被打开了,刺眼的灯光骤然亮起,他忍不住眯了眯眼。
  又等了一会儿,房间里半分动静都没有,沈尧的耐心快耗尽了,怎么不说话呢?是在看他吗?还是已经走了?
  就在他快要憋不住了的时候,房间里的人出声了:“没睡就起来喝醒酒汤。”
  冷冰冰的声音在耳畔响起,沈尧仿佛被浇了一捧凉水,睁眼看见是边桥,沈尧脸都绿了:“怎么是你啊?”
  边桥站在床边,垂眼看着他,眼神温度一丝也无:“你应该说谢谢,而不是问怎么是我。”
  沈尧被噎了一下:“……谢谢你啊,边大善人。”
  边桥挂起了招牌式微笑:“不客气,喝完了把碗拿下去。”
  “知道了。”
  沈尧扯了一下嘴角,边桥这人看起来脾气挺好,对谁都彬彬有礼,但骨子里很清高,出身艺术世家,爸妈都是圈子里有名的前辈,看不起他们这种半路出家的人,特别是他。
  他之前做过好几年地下歌手,南城大街小巷的酒吧他都待过,还组过乐队,摸爬滚打了好些年,也学了些不好的作派,人糙说话也糙,自然没法跟队里其他人比,边桥瞧不上他也正常。
  边桥在队里的存在感不怎么强,不争不抢,无欲无求似的,用粉丝的话来说,他可能是神仙转世。
  沈尧跟他交情不深,公演的时候组过几次队,成团三个月了,除了工作上的安排,私下也没怎么交流过,所以边桥来给他送醒酒汤他还挺意外的。
  他咕咚咕咚两口喝完,下楼顺手就把碗给洗了。
  外面的雨还没停,边桥帮忙去送醒酒汤,应黎就赶忙去洗了一个热水澡,驱散了一身的寒意,他换上睡衣准备吹头发,忽然听见了敲门声。
  门一打开,浓郁的栀子花香扑面而来,薰得人心神微晃。
  “刚洗完澡?”宋即墨扫了他一眼。
  洗澡水很热,应黎被热气薰的两颊微红,眼底都有几分湿意,晕着浅浅的水汽,皮肤白嫩得跟块豆腐一样,一戳就是一个印儿。
  宋即墨的目光不着痕迹地从他带着水珠的锁骨掠过,眼神微黯:“睡衣有点大了。”
  “宽松的穿着舒服。”应黎的睡衣都要比平常的衣服大一号,领子开到了胸口,露出一大片莹润的胸膛和锁骨,那块桃花形状的胎记经过热气一薰更加艳红了,春色盎然。
  “有什么事吗?”
  宋即墨半倚着门:“你是不是忘了什么?”
  “嗯?什么?”应黎清润的眼睛闪烁,片刻后记忆回笼,宋即墨给他分享了东西,他又忘记了,有点懊恼地说,“差点又忘记了……”
  “我能进来坐会儿吗?”
  “可以,你随便坐吧。”
  宋即墨看了一眼应黎的房间,干净整洁,跟他的人一样,很有条理性。
  书桌上的电脑还亮着,宋即墨瞟了一眼,是一份文档:“在写东西?”
  “嗯,毕业论文,查了一点资料。”应黎收拾了一下,“你坐,我先吹个头发。”
  吹风机发出轰隆隆的声音,应黎快速吹了个头发,期间悄摸地打开C站切换了自己的小号。
  宋即墨给他分享的是一个mp3文件,他点开了播放键,前奏是一段琵琶声,高亢激昂,气势磅礴,一下就抓住了应黎的耳朵。
  琵琶这种乐器似乎天生就适合讲故事,乐鸣铮铮,旌旗猎猎,立马就把应黎拉进了紧张的战役中,紧接着战鼓擂动,号角乍响,五种不同的声线唱出了千军万马的气势,完美到无可挑剔的高音破开云天厮杀出来,让人恍若置身于那个战火连天的时代。
  战事毕,琵琶声急转直下,瑟瑟低语,轻轻抚摸过躺在血海里的每一个战士,似鸣似哀,微弱的喘息声牵动着应黎的每一根神经,最后又以琵琶声结尾,首尾呼应。
  整首歌的故事性很强,听到最后应黎的眼角都不止不觉挂了一滴泪。
  宋即墨皱了皱眉:“怎么哭了?”
  “嗯?”应黎忙擦了眼泪,吸了下鼻子,“好听。”
  宋即墨不禁失笑:“好听到哭了?”
  应黎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
  宋即墨说:“我只是想跟你分享新歌,没到想把你弄哭了。”
  “是我自己太感性了。”应黎是一个很容易共情的人,有时候听人讲个故事都能哭得稀里哗啦的,对这种爱国情怀的歌更是没有抵抗,每次听到这种类型的歌都会热血沸腾,眼泪止不住地在眼眶里打转。
  他的眼尾湿润,像只沾了露水的白山茶,让人忍不住想要采下来揉捏把玩,说话时的语气也带着哭腔。
  原来有人哭起来更漂亮。
  宋即墨心尖儿像被羽毛挠了一下,语气也更加柔和了:“这是我们新专辑里的主推歌,你是第一个听到它的听众。”
  应黎睁大了眼睛,讶然道:“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一梦山河》。”宋即墨说,“这是我们第一次尝试国风音乐,不知道效果怎么样。”
  应黎认真道:“前奏的琵琶声很抓耳,我刚才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副歌部分的高音也处理得游刃有余,情绪饱满,完整度高,这首歌肯定会火的。”
  “评价很高啊。”宋即墨挑眉,“差点忘了你也是学音乐的,南大的音乐系在全国都很有名。”
  南大的综合实力在全国都能排到前三,师资力量比一般的音乐学院还要好,培养过不少音乐人才,应黎当时报志愿的时候也是考虑到这一点,毫不犹豫就报了南大。
  宋即墨曲起的指节在膝盖上点了点:“你明年就毕业了吧,毕业之后想做什么?”
  应黎睫毛微颤:“还没想好……”
  宋即墨笑了:“没关系,慢慢想,时间不早了,你早点休息。”
  “你也是。”应黎也笑了,“谢谢你给我分享这么好听的歌。”
  哭了还跟他道谢,宋即墨觉得他真的很有趣:“走了。”
  话音刚落,又传来了敲门声。
  “谁啊?”应黎去开门。
  洗完碗,沈尧本来打算上楼睡觉的,但不知不觉就走到了这儿,之前这个房间住的是梅姨,把他们当半个儿子养,但在这儿住了这么久,他还从来没到这个房间来过。
  一开门沈尧就闻到了熟悉的栀子花香味,他敲门的动作愣在半空中,呼吸瞬间屏住了。
  宽大的睡衣把应黎整个人都衬得小了两岁,他眼角微红,眼尾带着湿意,睫毛敛着,眨动时挠得沈尧心里直发痒,不禁让他想起之前养的一只兔子,又白又温顺,简直太乖了。
  沈尧深吸了一口栀子花香,声音都不自觉放软了:“你眼睛怎么这么红?哭了?”
  “是谁啊?沈尧吗?”听见声音,宋即墨抬脚走了过来。
  “宋即墨,你怎么在这儿?”沈尧的眉头拧成了川字,又看了眼应黎红红的眼睛,脸黑的吓人,“他欺负你了?”
  作者有话说:
  沈尧:老婆哭起来真好看,快让我也欺负欺负。
 
 
第14章 他转发了Number的动态
  沈尧这么想不是没有理由的,之前有一次公演,他和宋即墨一组,他们两个A班的匹配到了一个D班的选手,那人基础差,常常跟不上他们两个的节奏,宋即墨把人家批的一文不值,那个人哭着跑出了练习室,后来见到宋即墨就躲,怕他怕的要死。
  宋即墨对人也很客气,但跟边桥的客气不一样,他的客气带了很多心思在里面,宋即墨出道早,比他们接触这个圈子的时间都要长,能说会道,八面玲珑,说得每一句话,做得每一件事都有目的性,说白了就是心机重,腹黑。
  背地里欺负人这种事,宋即墨也不是干不出来,沈尧下意识就觉得他欺负了应黎。
  宋即墨轻轻笑了一声,不仅没为自己辩解,还颇为调侃地问应黎:“我怎么欺负你的?”
  “嗯?啊,不是,没人欺负我。”应黎怕沈尧误会,连忙解释,“是我刚才在听歌……真的没人欺负我。”
  听歌都能听哭,也太容易哭了吧,要是……
  沈尧眸光忽闪,他自认为没有凌虐欲,但人好像看见可爱的东西,天生就会产生一种近似于想要虐待他们的想法。
  就比如现在,应黎这副乖软的样子就是让人忍不住想欺负,想要看他哭得更加厉害,哭得越凶他就越兴奋……
  沈尧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变态,他居然想弄哭应黎。
  又不知想到了什么,他脸色一变,原本直视应黎的眼神从他脸上移开,看向宋即墨:“这么晚了你在这儿干什么?”
  “分享我们的新歌。”宋即墨唇间溢出一声轻笑。
  “你听了吗?觉得怎么样,好听吗?”沈尧看起来精神很亢奋,眼神亮晶晶的,闪烁着兴奋的光芒,一瞬不瞬地盯着应黎看,像只等待夸奖的小狗一样。
  应黎真诚道:“听了,好听,第三part是你唱的吧。”
  沈尧的嗓子很适合唱这种有气势的歌,粗犷饱满,肆意不羁,跟平常唱rap是两种完全不一样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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