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三......孟肴心里数着,后来干脆喊出了声,像在给自己壮胆。他一直数到了十,终于碰到了冰冷的墙壁,那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像在一口棺材里。
“出来了吧。”王妈在门口呼唤着,大概是觉得晦气,她始终没有踏进去。这房间什么都没有,却黑压压地挤得人难受,挤得人越来越喘不过气,越来越恐慌,孟肴忙着往回赶,手电筒的光也随着急促的脚步四下晃动,经过大门时,那光无意间照亮了铁门背后。孟肴一愣,确认似地将光再次投过去——
那里密密麻麻、纵横交错的全是抓痕。
门背后没有把手,只是一块厚重的铁板,那些抓痕有深有浅、有重有轻,密密麻麻叠在一起,已看不出铁门本来的颜色。最密集处是门的边缘,铁皮已被刮抠得凹凸不平,散发出幽邃的锈红色,浸了血似的。
“小孟,快来。”王妈催促道。孟肴只觉得有种天旋地转的反胃感,几步路的距离,却走得从未有过的艰难。砰——铁门在身后骤然关闭,孟肴震得一抖,他这才意识到,手心后背全是冷汗。
“王妈,我先回去了。”
王妈见他脸色那么苍白,也不好再挽留,脸上流露出愧疚的神色,“早知道还是不开了。”她想要安慰孟肴,思来想去却只憋出一句,“那都是很早以前的事了......”这话却是隔靴搔痒,让孟肴想起晏斯茶以前发病的样子。他仿佛回到了残酷的旧时光里,却只能隔着一层玻璃旁观,任他撞得头破血流也闯不进去,那种无能为力,比蒙在鼓里更叫人寒心。王妈不晓得他的心思,还在搜肠刮肚地找些话讲,声音像钟摆似的,荡过去,又回过来,“反正,他也不在了......”
孟肴喉头一哽,再也抑制不住,背过身摆了摆手,就当是告别的话语。他远远地跑出一段路,才肯回头去看,隔着一层涟涟的泪水,那老旧的洋房如同一栋雾影憧憧的地狱之所,潜藏在最深最痛苦的阴影里。
第110章
孟肴深深地吸了一口秋日凛冽的气息,缓缓吐出一口憋闷已久的浊气。
天空是一片整齐的灰色,只有到远方地平线的位置,才透出了隐隐发光的白。梧桐叶恹恹地挤在街边,泡在积聚的雨水里,如同一叠叠蜷曲腐烂的碎纸。这是一如往日的黯淡秋日,即将降临一场冷凄的雨,空气里弥散着森然的潮土气,深吸几口,肺部饱涨起来,好像吞了好几口泥。
远离了晏卿的家,孟肴游荡在街道上,行人来往匆匆,他却漫无目的,重回Y城,总不免想起湖畔的日子,想起高考前他们一起学习的场景,那时他们还忙里抽闲一起看了电影《寻梦环游记》,影片结尾响起了熟悉的《Remember me》的旋律,晏斯茶说:“死不是生的对立面,遗忘才是。”当时的孟肴似懂非懂,如今两年过去,他回想起那些画面,恍恍惚惚好像已是上一辈子的事情了,那般梦幻,那般渺茫,他才终于理解晏斯茶那番话语。
不要忘记我。请永远不要忘记我,忘记我的样子。
孟肴回神的时候,竟发觉自己走到了湖畔的房子附近。他苦涩地笑笑,身体的习惯倒比内心坦然。晏斯茶的葬礼过后,他逃亡般匆匆离开了Y城,一去两年,这次既然来了,不如回去看看,兴许以后也没有了机会。他掏出钥匙串,找到一枚古铜色的西洋仿古钥匙,两枝相交的鸢尾花组成圆环型的头端,细长棍形的钥匙柄,末端一个方形凸起。这是晏斯茶配给他的钥匙,但不知如今的门锁是否更换。
孟肴将钥匙插进锁孔,旋转,门开了。
扑面而来一股陈旧又灰败的味道,但和蛇屋不一样,和晏卿的房间也不一样,这气息有一种熟悉的温馨,温馨中又透出了物是人非的冷清。孟肴在黑暗里驻了好一会儿,才摸索着开了灯,茧房般柔和的暖光倾泻而下,记忆也一同袭来,无数个熟悉的物件里,孟肴看到了无数个曾经的自己。米色的毛毯,单人的沙发,巨大的荧幕,华丽的女神柱,静默的骑士盔甲,还有二楼嵌入墙体、卷籍浩瀚的书架,一切都与两年前别无二致,右侧是开放式的厨房,左侧尽头是眺望湖泊的落地窗,孟肴一步一步经过,一点一点打量,直到走到圆弧形的书桌前——上面仍摆放着几本练习册,卷边泛黄的书角,是他曾经拼尽全力的痕迹。
孟肴眷恋地伸出手,却骤然滞在了半空中,他的目光落在了一个铁制的小盒子上。
那小铁盒摆在练习册旁边,没有任何花纹,普通粗糙,毫不起眼,但孟肴确信自己从未见过,晏斯茶家中每一个曾有的存在他都刻骨铭心。那铁盒上了锁,一个传统的铜黄色的锁,孟肴翻过来一看,背面竟刻着“S11”,这个刻印十分粗糙,由许多歪歪扭扭的细痕堆叠组成,是用粗钝的石尖一点点刻成的——这是当年他们爬雾山时,他和晏斯茶挂上的第一把锁。孟肴忘了呼吸,忘了眨眼,他的目光死死黏住铁盒,生怕一失神它就会消失不见。他颤抖着取下脖子上的钥匙,那是雾山第一把同心锁的钥匙。晏斯茶去世后,他用一根红绳穿起,天天佩戴在脖子上。
这是只有孟肴能打开的锁。
嗒——锁扣发出一声极细的响声,孟肴小心翼翼开启了铁盒。他狂喜的心几乎要蹦出嗓子眼,整整两年,他终于再次感受了心脏的跳动。
盒子里躺着一封空白的信封。孟肴取出信纸,引入眼帘的是很漂亮的字体,笔法遒劲隽秀,那般熟悉。
开头写道:
“肴肴:
好久不见。见字如晤。”
周易坐在教室倒数第二排,这是一堂思修课,他一如往常在手机上打游戏,两方对战正酣,突然弹出来一条短信,来信人竟是孟肴:
“你当初说能让我去复读,现在还作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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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比较短小 3 3
存稿要发完了,牙白
第111章
是数学课,老师在讲函数。
白袅的脸朝着黑板的方向,一动不动,似乎听得很投入。实际上,她一直在偷偷打量斜前方那人的耳朵。象牙色的耳朵,散发出细绒的柔光,廓形连成一条流畅的圆弧线,和他为人一样无棱无角。那是新来的转学生,才来不到半个月。可他又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转学生,他是个插到应届班上的复读生,都快满二十岁了。他来的时候,已经是十月下旬,距离高三开学已过去三个月,距离高考只剩不到八个月。
但这都不是白袅关注他的原因。她关注他,只因为她喜欢他。
这人和别的男生都不一样。他的书本总是码得整整齐齐,校服穿得干干净净,说话温和,做事细致,很有邻家哥哥的风范,但他的长相又像个未长开的弟弟,圆眼翘鼻,嘴唇饱满,脸上一点儿胡茬都没有,笑起来总有若隐若现的酒窝,就像西洋画里围绕在圣母身边的小天使。他叫孟肴,连名字都和人一样亲切。白袅自己也分不清,是因为喜欢他,才处处那么顺眼,还是因为他处处都顺眼,才喜欢上他。反正他第一天来,白袅就喜欢上了他。那时她的经血漏到了裤子上,她的校服外套短,盖不住屁股,下课了,她害怕得不敢站起来,是孟肴路过时看出了她的局促,低声询问了两句,就脱下校服跟她交换。孟肴瘦,个子不算高,倒是能穿上她的衣服,只是又短又紧地贴在身上,有一种小学生的滑稽。后来有人笑话他衣服怎么成了这样,孟肴只是笑笑,说热胀冷缩了。
白袅家里是开旅行社的,所以寒暑假常有机会四处旅行。她很想向人分享旅游轶事,那么博大绮丽的世界,远比一眼望穿的校园来得有趣,可她往往才开了一个头,周围的同学就兴致缺缺地岔开话题,害她落入一种尴尬的冷场的境地。只有孟肴不一样,他会问:然后呢?之后怎么样了?起初白袅跟他不熟,以为他是出于善意故意解围,便敷衍地讲了两句,后来才发现孟肴是真的感兴趣。那双圆眼睛里总散发出神往的光彩,很专注地听她讲述奇妙的人文风景。白袅知道他的家境不好,他总是穿着同一套校服,洗了又洗,身上有股淡淡的肥皂的寒香。他的世界很窄,可他对外面无边大的世界从不畏惧。一想到这点,白袅就更喜欢他了,她希望高考毕业后,有机会带着孟肴出国旅行。
高考,说到高考,这又是一层缘分。她的亲戚是T大的院长,家里早已定好了目标院校是T大,没想到孟肴也想考T大。她已经想过了,到时候托她的院长亲戚,给两人找个好的导师,继续在T大一起读硕读博,成为一对形影不离的校园伉俪。孟肴考不考得上T大,白袅倒从不担心,因为孟肴成绩很好,他虽然空窗了两年,但底子还在,捡起来很快,人又肯吃苦,常常是教室最早开灯也最晚关灯的人。白袅有时候为了跟他单独说上话,天没亮就从家里出发,那时的校园静谧无声,天是茫茫的暗蓝色,还有一点月亮,不声不响地贴着,白里微微透出天色的青。她最喜欢这样的时刻,心里宁静又踏实,这一天尚未开始,她的生命像被延长。
可是无论她去得有多早,教室的灯总是亮的。灯那么亮,就像还是晚上,孟肴一个人坐在教室里,隔远了看不清面容,只瞧出一个专注的身影。那种时刻他看起来最真实,又最遥远,他好像活在昼与夜之间,不属于白天,也不属于夜晚,只是时空交错时留下的一道旧影,就像天上那个似明似暗、将落未落的月亮。
“早。”
“早。”
也许那时候才喜欢上他的吧?
下课铃响了。
白袅的思绪一断,她暗暗吃了一惊,时间怎么过得这么快?孟肴瞧着正要起身,她马上喊:“孟肴。”
“嗯?”
白袅的手伸过去,轻轻理下他后颈的衣领,“好了,领子刚才翘起来了。”
孟肴道了一声谢,同桌赵山河揶揄地笑他,递过去你小子艳福不浅的眼神。白袅假装没看见,她当然是故意的,她对自己向来自信,这看似不经意的动作,一面是给孟肴暗示,一面是宣誓她的主权,让其他觊觎的人趁早死心。
赵山河跟孟肴一起去放水。他跟孟肴不仅是同桌,还是室友,他也是个复读生,比孟肴岁数还大,是退伍回来又退了学,想要重考医科大学。赵山河的名字跟电影《古惑仔》的男二一模一样,还留着相似的寸头,不过是因为当兵才剃的。大家模仿电影叫他“山鸡哥”,山鸡与幺鸡,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两个颇有故事的大龄复读生凑成难兄难弟,同吃同住,互相打气。
两个人一起走到最里间两格,每次孟肴上厕所,山鸡哥都会站在侧边,替他挡一挡。他们两个人住四人间,日子久了熟了,就常常夜谈些往事。山鸡哥本来有个女朋友,两人是初中同学,谈了很多年,准备大学一毕业就结婚。结果在他服役期间,女朋友突然患上了恶性黑素瘤,起先只是脚掌上出现了一块黑痣,没太放在心上,结果越长越大,四处转移,还没等他退伍就去世了。这事对他影响太大,所以他后来退了学,决心重考做一名医生。孟肴觉得他为人很真诚,便把自己过去的事也讲给他听,包括身上的隐疾。山鸡哥非但没有嫌弃孟肴,还常常给他打掩护。孟肴那处一点儿毛都没有,白白小小一截儿,跟个未发育的小孩一样。其实一般人也不太会注意到,但是孟肴心里有结,十分在意。所以山鸡哥替他挡一挡,更多是为了让他心里踏实些。
上完厕所,两人去洗手,正遇见白袅的同桌。他手上有水,就曲肘撞了撞孟肴,笑着压低声音,“欸,真不考虑一下?白袅,论长相,咱班的班花,论出身,家里开旅游公司的。少奋斗十年,有有哥,别糊涂啊。”
班主任第一次看见孟肴的名字,眼睛一花喊成了“孟有”,后来班上同学打趣一直喊他“有有哥”。
孟肴低头洗手,只是一笑,“配我太可惜了。”
“可恶,让你装到了。”那同学仍然笑嘻嘻的,好像对孟肴的事很感兴趣,“实话说,你有对象吧,给你写信那位?”
孟肴惊诧地转过头,好像这才开始注意谁在跟自己讲话。
那同学见孟肴没否认,脸上的表情很神气,“我就知道!有事儿没事儿你就掏出信看两眼。”他再次凑近,“那人是谁?哪个学校?长什么样?”
“行了行了,快上课了,”山鸡哥见他缠着孟肴不放,急忙解围,“你们也不嫌臭,堵在厕所聊天。”
那同学回到座位上,旁边的白袅立即投去一个询问的眼神,原来他是给白袅当探子去了。他撅起嘴摇了摇头,在纸上写下:没戏!
白袅不信。
她觉得是自己态度还不够明确主动,害孟肴有些畏手畏脚。同桌瞧出她的心思,便又在纸上写了一个字——信。
白袅当然知道这字的意思,但她一直刻意不放到心上。她从未见过孟肴跟谁联系,就一封不明不白的信,哪比得过她活生生的人。
然而也只是自我的安慰。那封信,她见过无数次,如同虔诚信徒的圣经,孟肴几乎每天都会拿出来读一读,那时他的表情,总是柔和得让人心碎。
白袅一直很好奇信的内容,但她不甘做偷偷摸摸的人。可是这一天中午,她终究还是打破了原则,乘着午餐时间教室没人,在孟肴抽屉里找到了那封信,夹在一本空白的笔记本里。
她缓缓地打开了那张双折的信纸。虽然因为反复的开合,折痕很深地穿进了纸里,但因为十分爱惜,纸张摸起来仍有一种明净的干燥感。
信上写道:
「肴肴:
好久不见。见字如晤。
许久没有写中文,落笔有些生疏,有空寻本字帖练习一下。今天天气不错,我正坐在窗边给你写信,整个人被阳光晒着,很舒服。窗外可以看见一棵苦橙树,你见过苦橙树吗?树上会开白色的小花,有干净清甜的气息。不知道能开多久,我去楼下捡了几朵,待会儿一起放在信封里,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希望还能留着点香气。
两年前,父亲和我断了关系,将我驱逐到国外,向所有人宣布了我的死讯。我是家族的耻辱,丢尽了家人的颜面,“我”已经死了,如今活着的是一个不存在于世界上的人,只要在世一天,就不得回国一天,不得出现在过去任何一个人面前。
这是我的赎罪。这封信本来也不该写的,隔了这么久又来联系你,真的很抱歉,也许你已经有了新的生活,认识了新的人。
好像不小心越写越沉闷了啊(笑脸),我只是想告诉你,我一切安好,不要担心。
给你分享一下我现在的生活吧。
我上了大学,现在就读专业是Astrophysics,与我们当初聊过的天文学相关。申请学校的过程非常坎坷,但也很幸运。有一位老师帮助了我很多,我们是在一家中餐馆认识的,那时我在里面当服务生。她很喜欢中国,准确来说是中国的美食。她个子高大,眼睛碧绿,有一头勇敢传说里梅莉达那样乱蓬蓬的红发,像从动画里走出来的人物。后来才知道,她就是教我们天文学导论的老师。她一直在讲天文学历史,从旧石器时代的智人石碑到古希腊哲学家的著作,已经过去了半学期,现在还在讲亚里士多德。估计等不到哥白尼出场这学期就结束了,不过我还是挺喜欢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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