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叫什么,这叫逃避虽可耻但有用。
我低着头,假装溜号以逃过老板若有若无投来的视线。我希望这不过是个花店店主手滑的意外,因为一个能读你心的人喜欢你,和当他面裸奔有什么区别!
同事们在开啤酒,老板被拉过去表演怎么用筷子撬瓶盖,我从果盘里挑挑拣拣地叉水果,力图使自己像个合格的npc而不是程序员敲错键盘的bug。磨磨蹭蹭半个小时,大家吃饱喝足,兴高采烈。勾肩搭背地去门口领取代驾和出租车。老板慢吞吞地跟在后面,一向视之如生命的衬衫此时领口散了两三粒扣子,眼半垂,瞳孔倒映着城市流光溢彩的夜色,让我想起很久以前去的一个国内仿欧式风格的旅游镇,入夜时暖光投射到广场上的青铜雕塑的模样。
我还记得有鸽子停在雕塑的指尖,披着路灯织的斗篷好奇地与我对视。
手机震动了一下,我摁亮屏幕,老板发过来一条信息:“要不要和我试试?”
我的手指放在键盘上敲敲打打,删了写写了删。我感受到许聿含笑的目光穿过嘈杂的人声和路旁汽车的鸣笛音流连在我的脸颊侧与耳边,这让我坐立不安。在视线的巡查中我终于编辑好信息发过去,努力遏制颤抖的动作。
“我再想想,”我在信息里回答,“需要一些时间。”
*
“一些时间”是一个很宽泛的定义,我借此躲了三个月。再次相逢的地点是墓地,那个同时葬了我爸我妈以及他的妈妈的墓地。
他当时撑着把黑伞,弯下腰来跟烧纸的我打招呼,差点把我吓得以为我爸看我准备搞基亡族灭种怒而破土而出。他显得比几个月前更疲惫,优良的五官也压不出颓唐的气息,跟我比起来像垂死病中惊坐起的古老吸血鬼,而我呢,我是那个砸开他棺材的作死冒险家。
出于人道主义,我关心了下他的近况,他长吁短叹,说换了好几个助理都不合心意,要么做事太慢要么太不利索。我开玩笑似地问他:“那你想让我回去吗?”
许聿愣了一下,半晌,缓慢迟疑地摇摇头。
“所谓资本家,应当学会合理地薅羊毛,”他掷地有声,“不能总逮着一只老实的薅,会秃的。”
我说:“你要不还是去挂路灯吧。”
他莫名地牵起嘴角笑了笑,接着弧度又垮下去,捏着伞柄的骨节泛白,神情期期艾艾地望我。于是死去的承诺开始诈尸,活生生的言语冲我呲牙咧嘴。我(表面)淡定地安抚内心的地动山摇:“我……算了……这里不方便说。”
我带他回了童年时的(也是他来过的)家。父母的遗像摆在玄关处显眼的地方,许聿进来时恭恭敬敬地冲黑白照各鞠了一个躬。我去厨房转了一圈,发现并未购入任何能充作招待的水果,沉默片刻,趁老板(过去式)不注意飞快地从贡盘上顺了三个砂糖橘递给他:“要不要吃?”
老板挣扎地盯着圆滚滚的橘子:“伯父伯母不介意?”
……对哦,老板会读心啊。
反正都被揭穿了,我诡异地理直气壮起来:“没事,我爸妈一向好客。”
老板:“倒也不必……”
我问他:“你吃不吃,不吃就直接下一步骤。”
老板犹犹豫豫,畏畏缩缩,还是接过橘子,揣进兜,示意我可以开始下一步。
我盯了他一会,伸手虚虚拢着他的脸,额头抵住额头,闭上眼。
许聿比我还高点,踮着脚维持同一水平实在累人。我跟他贴了一会,恢复正常站姿,将我对许聿的感情下了定性:“不讨厌,那也行。”
这是我妈小时候跟我开的玩笑,说如果以后遇见不知道该放弃还是接受一个人时,就跟她/他额头贴额头,额头那有人的精气,探一探就知真假。
不讨厌虽然不等于喜欢,但是许聿长得确实好看,那我也不吃亏。起码分手费他肯定给得爽快。
那就……试试呗。
斯密马赛结局写的特别烂但是想不动了对不起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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