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森雨从裤兜里掏出两张化验单,他逼近沈琼没什么血色的漂亮脸蛋,将化验单结结实实的摁在沈琼胸口。
他是高校出身,有不少同学朋友留校,自然不缺实验室的资源,沈琼被江驰带走之后,他压着心里的火跟经理签单子善后,而后又不顾阻拦,愣将包间和茶室里所有的东西都检查了一遍。
饭菜和酒水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酒具和餐具,经理看他刨根问底,面上的表情难免有些不自然,开餐饮的忌讳名声,眼见着廖森雨要报警,经理不得已,只能把不在场的沈琼卖出去。
廖森雨带着沈琼的酒杯连夜跑了一趟实验室,取样留存,药物分析,早上七点半出得结果,连熬了两个通宵的朋友带着他去学校食堂刷卡吃早饭,他全程紧攥化验结果,阴着脸不说话,朋友一边啃馒头一边心里犯嘀咕,一度以为是他被人下药睡了。
“……”
廖森雨手上有几分力气,折痕很深的化验单一直被他贴身揣着,单薄的纸张透着年轻人偏高的体温,和江驰的温度很像。
沈琼事先预感到廖森雨找他应该跟前天晚上的事逃不开关系,可他属实没想到廖森雨能较真到这个地步,居然还去做了化验。
——搞科研的人才就是不一样,生气都生得那么严谨。
不合时宜的感叹出现在沈琼脑海里,他因而愣了几秒,不偏不倚的望进廖森雨布满血丝的眼底,难以形容的心虚再次爬满他的心脏,他试图偏头避开这股过于强烈的凝视,而目光的主人则将手移到了他的肩颈上,贴着那些还没有消退的痕迹。
“……方锐经常搞这些脏东西,我防着一手了。”
沈琼很不自在的挣扎了一下,他放下保温杯,试图将卡在颈侧的手掌挡开。
他不认为他需要跟面前的廖森雨解释这些来龙去脉,他对这位年轻冷峻的负责人极其功利,他只需要廖森雨做好技术范围以内的事情,拿钱办事,下班走人。
压抑阴沉的目光让人无法忽略,沈琼头皮发麻,开始由衷后悔前天晚上为什么要带廖森雨赴宴。
同样的事情,唯一有资格跟他刨根问底的江驰反倒是最好对付的,三言两语就能把话说开,甚至不用他事无巨细的交代清楚,江驰就能主动快进到下一环节。
尽管,江驰下一环节远远超过了他的设想。
沈琼没发现他正在给江驰疯狂加分,短暂的走神加剧了廖森雨的愤怒,推搡的右手被扼住脉门,强硬到过激的举动把沈琼的思绪拉回现实,廖森雨抓牢他的手腕俯身弯腰,两人之间本就仄狭的距离瞬间被压缩到极限。
“他给你下药,你就真喝,你是不是真把自己当个……”
鼻尖抵上鼻尖,廖森雨的鼻子微微发红,带着些许凉意,沈琼眨了眨眼,天生丽质的廖工就是不一样,明明熬夜加班一点不少,鼻子依旧白得如脂似玉,没有黑头没有毛孔,也不知道是不是用了什么贵死人的护肤品。
圣贤书的修养和藏匿许久的爱慕让廖森雨止住了最伤人的两个字,他不想像其他人那样把无所不用其极的沈琼说成“婊子”,尽管沈琼的所作所为一直踩着这两个字的红线。
“不然呢?”
愤怒到极点的呵护也许是一种非常美好的情意,但沈琼没有领情的意思。
挣扎不开索性就不挣扎了,他靠在皮质的椅背,没有完全恢复的腰胯隐隐作痛,他贴着廖森雨无可挑剔的面颊轻声开口,熟悉的草木香萦绕在鼻尖,熏得他眼角发痒。
“这帮狗东西本来就没什么高端操作,天天这一套,仙人跳算正常的,你还没看见叫上四五个鸭子玩群p的呢。”
沈琼垂下眼帘,精致纤细的睫毛在他眼底投下小小阴影,他附在廖森雨耳边,讲着粗俗下流的词句。
他说得是实话,方锐这点事比起之前他经历过的简直小巫见大巫,有时候他甚至觉得这帮人真正惦记的是江牧之,要不然干嘛非要争着抢着来睡他,嘴里还念叨着说是要试试江牧之尝过的滋味。
“忙正经的去,这都不是你该操心的事。”
沈琼抽出被攥红的右手,轻轻拍了拍廖森雨的肩膀,他能感觉到眼前的小朋友对他抱有超出常理的情感,不过年轻人的一腔热血,经不起时间,抗不过现实。
“那江驰呢?那天晚上是他带你走的。”
“干江驰屁事,你有完没完,他是送我回——”
一个小朋友难搞,两个小朋友更难搞,两个有矛盾的小朋友最他妈的难搞。
眼见着话题扯到江驰身上,沈琼脑袋里神经一抽,一路头疼到眼眶,他强行挣开廖森雨的压制,直接拔高音量,忍无可忍的叫停这场没有来由的闹剧。
然而音量显然不是制胜的法宝,他仰着脖子反驳的刹那,倒逆而入的空气呛得他嗓子眼疼,他因而呼吸一滞,只能不攻自破的垮下肩膀一个劲的咳嗽。
“……”
廖森雨记性很好,过目不忘,沈琼颈间的痕迹不多不少,还是被方锐留下的那几处,消退的印记不再刺眼,呈现出淡淡的红色。
廖森雨一抿嘴唇,勉强控制住了情绪,他拿起被沈琼放下的保温杯,把里头的茶水倒进废水桶,重新泡上浓度适中的花茶。
沈琼咳得面上发红,廖森雨把保温杯重新递到他嘴边,经过风吹日晒的标记贴早已和瓶身融为一体,不细看根本看不到上面还写着“江驰”两个字。
沈琼的字体不算好看,也不算难看,他写字字形偏瘦,棱角分明,属于瘦金体入了门,但没那造诣更进一步。
保温杯上的名字是他给江驰写的,因为字写得纤瘦,标记贴上剩一小半空白,于是他又心血来潮,描了个小小的爱心上去。
第22章 21
办公室座机响起来的时候,沈琼第一次意识到张柯这个人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可取之处的。
来电显示是张柯的号码,沈琼接过保温杯灌了两口水,当着廖森雨的面接起工作电话,大老板和二老板的要谈公事,廖森雨这个打工人怎么着都得出去避嫌。
办公室门关上,沈琼拿着听筒贴到耳边,张柯倔驴脾气,绝不会跟他有工作以外的往来,而且大多数事情都是通过手下人传递,很少直接把电话打给他。
通话接通的瞬间,沈琼靠上椅背,仿佛已经看到了张柯皱巴难看的死人脸,他不紧不慢的侧耳倾听,感受着对面压抑又急躁的呼吸
——像是一场三岁小孩之间的无聊较量,就看谁憋不住先开口。
“……邹红回来了。晚上八点,盛京楼1606,她约你。”
通话五秒钟,恶心半小时。
一个字没说的沈琼歪着脑袋听着电话挂断的嘟嘟声,被廖森雨堵了一上午的烦躁劲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幼稚兮兮的胜利感。
不过,这种胜利感和过往那些一晃而过的美好愿景一样,只存在了短短几分钟。
沈琼放下座机听筒,溜溜达达的抱着水杯走到窗边,院里的树喷过了除虫药,借着夏日的好光景长得郁郁葱葱,他推开窗户,茁壮成长的枝杈顶端贴着窗户边缘,绿油油的小果子在叶片下露出雏形,他伸手一戳,硬茬似的绒毛扎向他的指腹,搔得他一阵细痒。
邹红,很久没有联系的故人,确切来说,是江牧之的故人。
女人的年龄不能问,问了容易被灌水泥填海,沈琼自认识邹红那一天起,就一直跟着江牧之喊她红姐。
这世道有两种人不好混,一种是无根浮萍,没来路没身份,人人路过都能踩一脚,一种是美艳尤物,有脸蛋有身材,人人路过都想分一杯羹。
邹红跟沈琼一样,都是两者兼备,出身水火,她在性别上还比沈琼吃亏一点,女孩子想在吃人不吐骨头的街头白手起家基本等于做梦,邹红在这一点上比沈琼还现实,她早早选择了傍身的大树,辗转奔走,从未失手。
——命运所馈赠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明了价格。
文学家提笔,讲这句话写给命运多舛的美人,娇艳如花的邹红看过之后冷冷一笑,从全球限量的拼色鳄鱼皮包里掏出萝卜丁口红,羊皮底的细高跟一点一翘,勾得金主排着队为她魂飞魄舞。
邹红从来都是明码标价,高位上的人物有几个像江牧之那样能出去当男模的,她陪吃陪睡陪酒陪笑就是为了钱权二字,只要她站得够高够稳,别人想戳她脊梁骨都碰不着到她鞋尖上的灰。
江牧之初出茅庐,正赶上邹红风生水起,据可靠传闻,邹红当年对江牧之一见钟情,当即就想甩给江牧之一笔钱让他少奋斗二十年,结果江牧之以不吃软饭和不喜欢女人为由果断拒绝,气得邹红反手盘下两家gay吧,改成了烤鸭连锁店。
当然,做人做到邹红这个份上,绝对不会因为男女感情耽误正事,谈不了恋爱就谈生意,她很快就跟江牧之和张柯狼狈为奸,处成了狐朋狗友。
她负责打点关系,张柯负责杀鸡儆猴,江牧之负责一锤定音,职责分明推进到位,有两个大男人撑在明面上,邹红省了不少力气,她借着这个机会激流勇退,随着江牧之声名鹊起,掩去了自己的羽翼。
极少人知道邹红有一个女儿,孩子来路肯定不清不楚,上不了台面,但邹红自己不在乎,她女儿比江驰小两岁,随她姓跟她过,她喜欢孩子,也愿意花足时间和精力好好养着。
退隐之后,长袖善舞八面玲珑的邹女士因为给孩子辅导功课把自己气到头晕气短进了急诊,江牧之蹲在急诊室外头贱兮兮的无情耻笑,结果转过年来江驰认祖归宗,不会英文的江牧之拿汉语拼音帮着江驰在英语课文上做标注,惨遭沈琼扫地出门,邹红闻讯,十分欣慰的送了江牧之一套中小学生点读机。
晚上七点四十五,沈琼到了盛京楼。
人均小一万的馆子,S城里出了名的销金窟,沈琼出门前特意多带了两张信用卡,以免结账的时候露怯。
沈琼跟邹红来往不多,上一次见面还是在江牧之的葬礼上,邹红跟早些年的他是一类人,活得明白,过得通透,不会和他一起栽进江牧之刨好的狗窝里爬不出来。
工厂能实打实的干起来,邹红有头功,生产线的机床设备和开工的头几批订单都是通过她暗中打点的关系拿下的,她也的确打算在工厂正式启动之后注资投钱,帮着江牧之和张柯把工厂完全运转起来。
但江牧之死后,邹红就没再提这茬,她名下的房产和股权在极短的时间内快速变现,并且很快带着女儿出国念书,无声无息的销声匿迹,仿佛一切都是早有打算。
也不知道为什么,沈琼一进盛京楼的大门就有一种生理性的反胃,他跟服务生要了杯柠檬水,临进包间之前灌了大半杯,勉强止住了食道里的痉挛。
一别多年,邹红依旧明艳动人,吹弹可破的白皙肌肤上留存着少女一般的莹润,沈琼在露出礼貌微笑之前发自内心的狠狠嫉妒了一下这种舍得在脸上下功夫的富婆行为。
“瘦了。”
邹红单独宴请的沈琼,她和沈琼是一种非常微妙的关系,大概可以归结为做不成情敌的惺惺相惜。
“脸蛋都垮了。”
久别重逢过后的寒暄绝不是嘲讽嗤笑的奚落,邹红精明优雅的面上闪过一丝很难察觉的怆然,她替沈琼拉开椅子,无名指上的蓝宝石戒指在灯光的映衬下熠熠生辉,围绕在戒面上镶嵌一周的钻石只是微不足道的摆设。
“……没办法,命不好,吃不成软饭,还得养家糊口带孩子。”
沈琼对邹红也没有太多敌意,和邹红有交情的是江牧之,人走茶凉,帮是情分,不帮是本分,邹红带着女儿一个人打拼,保全自身是情理之中的选择。
“喝什么酒啊红姐?这么多年没回来,白的还喝得惯吗?”
沈琼笑着摆了摆手,他脱下外套,挨着邹红坐下,藏青色的衬衫显得他面色冷白,设计合理的椅背撑住了疲惫到酸涩的后脊,他解开领口的扣子,露出精瘦突兀的锁骨,又将袖口挽到手肘,摆出了一副舍命陪君子的架势。
第23章 22
邹红第一次见到沈琼的时候,内心只有一个想法。
——她输得不冤。
正式见面之前,邹红一直觉得沈琼这帮没见过世面的基佬们吹出来的,就跟那些浓妆艳抹的夜场小鸭子一样,庸脂俗粉不值一提。
正式见面之后,她盯着沈琼的脸蛋细细端详了两分钟,随后抬起高跟鞋踹在江牧之套着高定西裤的屁股上,痛骂老天爷真他娘的不公平。
十九岁的沈琼,漂亮得人神共愤,他站在江牧之身边,旁观者不会嘲讽他卖屁股傍大款,旁观者只会由衷感慨江牧之是有钱有势,居然能包到这种档次的小情人。
邹红摸爬滚打很多年,插花、竖琴、拉丁语、芭蕾、品酒、高尔夫,什么高端学什么,什么优雅学什么,她一直在拼命摆脱出身和过往留给她的痕迹,因为对于一个貌美如花的女人来说,举手投足之间的风尘味是致命的。
但沈琼身上就永远没有这种错觉,又或者说,沈琼确实俊俏到了可以让人忽略一切的地步。
他立于世俗,精于市侩,赚钱谋生的手段不比邹红好到哪去,如果硬要分个高下,他和邹红的区别也只是在与他没卖身陪睡罢了。
女人爬到男人的位置会造来不怀好意的忌惮和喋喋不休的议论,而男人漂亮到女人难比的地步会则带来各方各面的优势,无往不利八面玲珑。
邹红对沈琼没有恶意,她跟张柯那种老古董不一样,她羡慕沈琼的好面相,羡慕沈琼十九岁遇见江牧之的好命数,邹红早就不相信什么爱情不爱情,但这不影响她旁观欣赏江牧之的爱情生活。
尤其是在江驰被生母送回之后,她见证了沈琼对江驰的接纳和照顾,又忍不住往江牧之的屁股上踹了一脚,痛骂江牧之狗屎一样的好运气。
有一对恩爱无暇的伴侣在身边,会让人相信世界上还有那么点美好的东西,沈琼跟江牧之的五年,是邹红状态最好的五年,她退隐幕后,吃着红利,养着女儿,时不时跟沈琼讨论一下护肤心得,再隔三差五欣赏一下恐同直男张柯的应激表现。
她不是个天真乐观的人,但她真的以为日子就会这么过下去,所有人都能得到最好的结局。
白酒辛辣,灼烧似的穿肠入腹,邹红酒量很好,她能踩着椅子把江牧之和张柯统统喝翻,可这回和沈琼对上,她却比以往醉得都快。
邹红这几年过得并不失意,西方人比东方人更欣赏富有侵略感面相的女性,年岁渐长的邹红恰好是这一挂的,东方人的风韵依旧是她最锋利的武器,从国内带去的钱财让她无需以色相作为筹码,于是她出挑惊艳的五官便变成了纯粹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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