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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恋风尘(近代现代)——活捉一只马尾

时间:2023-12-04 09:36:36  作者:活捉一只马尾
  余晓这边则是在忙校辩论赛的事,陶乐一直都知道余晓是辩论队的,只不过没看过打辩论时候的他,于是在余晓告诉他今年他们学校进了“名校辩论赛”的前八强后,纵使自己都忙得快脚不沾地了,还是挤出一下午时间跑去学校礼堂听余晓打比赛。
  陶乐进场进得早,完全没想到观众会这么热情,提前了一小时也只是占到个中间点的位置,他短叹一声,心里想着余晓怎么还没出现,然后有些坐立难安地站起身弓着腰趴在前一排红色灯芯绒质地的椅背上,心不在焉看着台上的工作人员把矿泉水分发至空着的辩手席。
  其实今早陶乐就见过余晓穿西装打领带的样子,但还是期待着余晓立刻出现在台前。
  在六七次抬起手腕倒计时时间后,陶乐总算看到余晓笑着和同执方的同学交谈着入场坐定了。
  是他能想象到的模样,余晓是那么的意气风发。
  余晓的视线稍微往场下扫寻了一周,陶乐猜测余晓是在确认他的位置,不过他没有朝余晓挥手,这样太显眼了,但余晓这个下意识的动作使他控制不住扬起嘴角,飘飘然地抖起了腿。
  陶乐不知道余晓准备得怎么样,只是看他在二辩位置上从容的姿态,估摸着问题不大。
  反方入场后,不知为什么余晓的神情突然就变冷了,一直盯着对方的四辩看。
  陶乐被正中电子屏幕亮起的辩题吸引,却没留意到余晓此时的变化。
  “如果上帝真的存在,允许你的人生重来,你愿意吗?”
  余晓所处的正方执愿意,反方执不愿意。
  这是一个非常极端的辩题,陶乐作为一个辩论盲,稍加思索就选了不愿意,他一直认为人生的好坏总维持着一个平衡,为了弥补那些遗憾的,却要放弃一路珍惜的回忆,不值得。
  他这么想着回过神时,主席介绍完评委和辩题题解,双方辩手已经开始做自我介绍,现在轮到最后一位反方四辩了。
  陶乐的目光聚焦在这个男生脸上,心底的震惊慢慢放大。
  这个反方四辩身高与他大致相当,身型比他略瘦些,是前不久在酒吧抓着他问了一堆莫名其妙问题的那个人!
  这个人拿起麦克风,略微清了清嗓介绍道:“大家好,反方四辩,林麦。”
  陶乐睁大眼睛几乎是立刻看向余晓,而余晓的脸冷得像一潭死水。
  他证实了自己的猜想,那晚在酒吧遇到的那个人就是向余晓告白过的林麦。
  今天此时此刻就坐在余晓的对面。
  有那么几分钟陶乐只是坐在场内,在正方一辩的开篇立论结束后,在周遭压低声音的讨论中一直注视着余晓,而余晓的视线一直落在林麦身上。
  余晓,这个时候你在想些什么呢?陶乐心道。
  突然他想起塔公草原那时,余晓曾为了开导自己说“没有人会因为别人喜欢自己就讨厌他”,只不过那时的他怎么也想不到向余晓告白那个人非常巧合地也是一个男生,陶乐一点点搜寻着回忆的细节,余晓那天的表情浮现到心头,那天阳光很好,草地很松软,泥土的气味也很好闻,而余晓在提到林麦时露出了一个浅淡的无力的笑。
  余晓说:“我是不讨厌那个人啊,但可以换一种说法,我在意他,希望他每天都开开心心的。”
  所以现在,陶乐知道了这种在意会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呈现,那就是余晓的目光一分一毫都没有离开坐在他对面的那个人。
  即使他身处辩论赛的现场。
  陶乐也突然发现自己的心情一下子沉了下去,当看到余晓在意别人时,原来自己心里是这样一种滋味,一种怅然若失的滋味。
  即便他从始至终信任着余晓,也切身体会着余晓的爱意。
  陶乐不知道这个下午自己是怎么听完这场辩论的,他从失落到心烦意乱,直至根本没办法思考。
  在他看来,这个辩题就如同是为余晓和林麦量身定做,只为他们重逢的这一天,这一个小时里,陶乐如坐针毡,像个局外人。
  正方二辩余晓说:“今天有这样一个机会,让你去做上帝的宠儿,一切从零开始,生命中遗憾之事得以弥补,正因人生有过遗憾,更加懂得新生的意义,它给了我们重新审视人生的机会。”
  反方四辩反驳:“对方辩友的陈词中,我只得到一个信息,那就是您方的人生充满了遗憾,只有重来才能让你驻足不前的人生继续下去,而我方认为,正是遗憾让人生充满不可预知的魅力。”
  余晓追击:“面对生命的无常,我很难想象对方辩友的豁达,总有人的人生中有着那么一个穷极一生也想弥补的缺憾。珍惜这个重来的机会,至少能摒弃自己不想要的人生吧。”
  反方四辩再反驳:“恰恰相反,正是知晓人生的无常,我们才珍惜当下,不因遗憾就放弃人生中的美好,我方不愿意重来,仅仅因为人生有好有坏,只有一直做加法才能体悟人生真谛,感受生命的真切,就算人生重来,也充满变数,你无法把坏的可能性彻底抹去,敢于接纳人生中的憾事,或许才是上帝给我们的考题。”
  陶乐看他们不依不饶,看他们争锋相对,而他自己已经逃无可逃,避无可避。
  未听完总结陈词他就从礼堂后门溜了出去,他知道自己反应有些过度,可怎么也没办法冷静下来,浑浑噩噩地走了一大段路,回神后已经到了陈之航宿舍楼下,才猛然反应过来太久没来陈之航的宿舍,也好几天没和陈之航联系了。
  他顺势蹲在了花坛边,猫着腰杵着腮帮看三三两两的人从身旁路过,磨光了的水泥地表面反射日光,晃得他有些睁不开眼。
  没什么大不了的,一切或许没那么糟,陶乐总算在一遍又一遍的自我安慰中冷静下来,看着眼前晾晒着衬衣的宿舍楼出神。
  那晚在酒吧遇到林麦究竟是巧合还是刻意的安排呢?若是刻意安排,林麦定然知道自己和余晓的关系。
  林麦,为什么要接近自己,为什么要问坏人存在的意义,他想要什么?
  思绪万千,上衣口袋的手机铃声响了有一阵了,陶乐才拿出接起。
  是程一打来的,刚接通程一就在电话那头揶揄:“好像我打得不是时候,辩论赛应该结束了吧,你跟余晓忙着约会呢?”
  陶乐盯着两块水泥地接缝处长出的小草,扯了一下:“没,怎么了?”
  “哦,展示用的PPT我重新调了一个版本发你邮箱了,你看了没?”
  “还没呢,我一会儿回家看吧。”
  “OK,我也不着急,就是——”程一的声音带着笑,“其实吧,好久没见到余晓了,想问你,今天他比赛结束要不要过来一起喝酒啊?”
  想到余晓台前魂不守舍的样子,陶乐就没了耐心:“那你问他啊,问我干嘛?”
  程一似是察觉到不对劲,问:“吵架了?”
  陶乐将扯碎的草屑丢在地上:“没吵。”余晓那魂都丢了的样子还能想得起来跟我吵架才怪。
  “那怎么了?”
  “没什么,挂了。”陶乐自知自己过激了,就是懒得和程一解释,他现在不想聊任何关于余晓的话题便忙着要挂电话,但刚要收线又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继续说:“对了,你如果要打电话给他,别跟他说我不高兴,就这样,我挂了。”
  “什么啊?”程一的声音断在手机的忙音中。
  最终,余晓所在执方以5比4的微弱票数差距,进了前八强,他深深呼出一口气,没太把结果放在心上,注意力全在对面变化巨大的林麦身上,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绵延到心头,稀稀拉拉地胡思乱想着。
  林麦长高了,或许能到他肩头那么高,林麦变得自信从容了,刚才的气势咄咄逼人,没一点过去的影子。
  林麦以前每次做错题目,就会不好意思的笑。
  他今天笑了吗?
  应该是笑了的,自由辩环节被余晓的胡搅蛮缠惹笑了一次,今天的辩题全然立足假设的条件下,也使得余晓他们的打法非常流氓。
  林麦一直在强调,人生不可能尽善尽美,即便重来也总有无法面面俱到的时候。余晓反驳他,对方辩友为何将我方一直置于完美主义者,并非此生的缺憾使人生裹足不前,而是有了可弥补的机会,使我们能有更多的可能性更好地拥抱未来。
  余晓说完,林麦笑了下,是那种拿余晓无可奈何的笑容。
  一场唇枪舌剑收尾,最终握手时,余晓握上林麦的手,朝他看去。
  林麦的掌心出了些汗,今天第一次回避了余晓投向他的目光。
  余晓总算在此时的林麦身上找到了一点过去的痕迹。
  比赛后双方辩手聚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小饭馆吃晚饭。
  这顿饭余晓吃得烦躁,他本该开心的——毕竟如今的林麦在众人的酒杯中怡然自得。
  林麦从没这么开朗过,此时的林麦会拥有很多很多的朋友,不再是那个可有可无的人,不再是那个敏感的总是观察别人言行的人。
  他可以大声的笑,他也可以自信地说出自己的想法,对事情的见解。
  但好像事情转变得太快,缺席林麦人生的这几年,他有些话想问。
  这几个问题憋在余晓心里,拖到了饭局散场的时候,还没找到合适的机会。其中几位“热情”的辩友还打算去KTV续场,林麦喝高了,脸红红的,耳朵根也红:“我就不去了,你们玩开心,我还有点儿事。”
  一大伙人马上发出了扫兴的声音,林麦抢了话头:“余晓,你也是有事的,对吧?”
  突然被点名的余晓盯着眼前陌生的林麦惶然点了点头。
  众人只好兴致缺缺散了场,路边突然就剩下两个人。
  几年没见,气氛甚至有些生疏了。
  余晓正想说些什么,还是林麦抢了先,昏黄的路灯下,林麦的眼睛亮晶晶的:“还是第一次来你们学校,湖边的风吹起来好惬意啊,一起逛逛吧,这两年你怎么样?”
  “还行,你呢?”
  “挺好的。”林麦回得干脆。
  这样的客套太潦草,余晓本来还想问问毕业之后你去了哪儿,变化挺大的,有交到好的朋友吗?
  然而他不知为何一句都问不出来,一时间沉默下去。
  “其实我想知道你几年前那天早上你说放学等你,是想和我说什么?”林麦走在前面,转头笑着说。
  “最后那天吗?”余晓心里有些闷,即使知道林麦指的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那天还是确认了一遍。
  “就是同学告诉老师我是同性恋,是变态那天。”
 
 
第53章 中篇-第五十二小
  “就是同学告诉老师我是同性恋,是变态那天。”
  余晓的心咯噔了一下,说:“林麦,其实同性恋的存在是合理的,同性恋不是变态。”余晓顿了顿,补充道:“那天,我是想和你说,虽然我不喜欢你,但是仍然愿意当你的朋友。”
  “谢谢你,我明白了。”林麦怔了怔,随即恢复自然淡淡笑道:“虽然表白的答复来得有点晚。”
  两人陷入沉默,矮矮的绿化带的灯光让这一刻的寂静回到了高中学校旁的小凉亭。
  沿湖走了一圈,林麦说酒都醒了大半,今天也不是好时候,太晚了,改天再约吧,接着要和余晓交换联系方式。
  余晓拿出手机递过去,无意间看到林麦伸过手时,随着手臂的弯曲,被袖子遮住的手腕显露出来,是几条深深浅浅的疤痕。
  余晓极为震惊地看向林麦,而林麦呼吸一窒后,很明显下意识回避了这个眼神。
  “已经输进去了,回头联系。”林麦说。
  余晓把他的手腕捏住展示在林麦眼前:“这是什么?”
  林麦有些颤抖地用另一只手推着余晓,尝试把手腕抽出来,“……没什么。”他侧脸逃避着余晓的目光,刘海隐去他的晦暗不明的表情,开了口声音也是抖的,“真的没什么……”
  “这就是你说的挺好的?”
  林麦静静地弯腰把脸伏在了余晓的手背上,任凭温热的眼泪打湿了捏着自己手腕的那只手。
  “一直以来……一直以来,我都没有奢望过多的东西,我今天只是想看看你,你挺好的,我也……挺好的……这就够了。”
  “如果你真的好,会割腕吗?会自残吗?”余晓把林麦的袖子往上揽,强压着愤怒。
  更多的深深浅浅的疤痕就这样随着余晓的话音更赤裸地展现在两人面前,林麦在他面前弓着腰,一整天强装的体面顷刻化为乌有,有无措有无助。
  “我能怎么办?告诉你我不好,非常不好?告诉你我重度抑郁,每天都想死?!告诉你我就是同学眼中恶心的同性恋,我喜欢你,离开你的每一天都在想你!想得自己发疯了!觉得自己有病!”林麦压抑的情绪一时间爆发出来,“这样的我,还是离你远点好。”最后一句,带着哭腔。
  突如其来的告白没有让余晓震惊,他将林麦拉起,想让对方冷静下来:“你很好,我没有觉得你恶心,也永远不会这么认为。”
  “因为,我和你是朋友啊。”
  林麦恶狠狠道:“你凭什么认为我只想和你做朋友?!”
  “我给不了你回应。”余晓摇摇头看着他,从这一刻抽离出来:“林麦,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林麦怔怔地回望过去,恍惚了好大一会儿,手忙脚乱地把挂在脸上的泪擦了,“嗯,所以我还是离你远点好。今天就到这吧,胡言乱语让你见笑了,只当我喝多了。”
  说完留给余晓一个决绝的背影。
  余晓一口气憋在嗓子眼眼泪逼仄,可他什么都做不了。
  他只是看着那个背影离他越来越远,无力感像是回到高中在办公室里,看到干瘦的林麦被家里人揪着肩,回过头看他的那一刻。
  直到余晓依稀发现走远的林麦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倒在了地上,才抬起灌了铅似的腿追了过去。
  他喘着气跪在林麦身旁,用力拍了拍林麦的脸,唤了几声他的名字,见林麦没有反应,立刻掏出手机拨120,才发现手机早就没电了。
  他半蹲着将林麦拖到自己的背上,沿湖狂奔起来,黏腻的汗和他轰烈的心跳声混杂一起,是背上的重量提醒着他,林麦真的出现了,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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