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书宇忙将他护在怀里,眼前的黑一点点褪去。“你怎么样?”
林无情红着鼻尖摇头。
方才他在床上睡得好好的,突然听见门外有动静,还以为是林书宇回来了,抬头一看,屋里闯进一个通体雪白的家伙,嘴里嘶嘶地冒着白气。他吓坏了,定睛一看,那人竟然是已经死去的刘大。
多亏沈喻灵来得及时,人未到,绳先到,一下子窜进屋里将刘大捆了个结结实实。林无情认得这捆仙绳,又是一阵惊吓,这才躲进被子里面,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沈喻灵转过身来,和林书宇四目相对。后者有一瞬间的惊讶,因为如果他没看错的话,沈喻灵手里提着的……貌似是一条鲜肉。
他今晨从镇子那个方向飞来,恰巧看到早市的摊位上有卖肉的,想到林书宇那纤细瘦弱的身材,顺手捎了一条过来。不想,还顺手解决了一个异变的妖怪。
“多谢神仙出手相助。”林书宇朝他欠了欠身,往人情债的账本上又多记了一笔。
周围的人听见林书宇称呼他为“神仙”,都惊讶了一把,纷纷张着好奇的目光将他上下打量。
“是神仙吗?”
“神仙啊……”
“怪不得能治服这妖物。”
沈喻灵倒是希望他不要跟自己如此客气,想再同他多说几句,然而脚下的刘大却不同意,张着寒气森然的嘴,嘶嘶地吐着大家听不懂的脏话。
他眸色一凛:“妖物伤人,祸及百姓,我奉神君之命下界收服此妖,各位无需惊慌,这妖物以后不会再出来害人了。”
众人纷纷松了一口长气,冲着沈喻灵下跪磕头,又是叩首,又是道谢。
“各位不必行此大礼,惩奸除恶乃仙界中人道义所在,我辈本当如此。”
沈喻灵回身将鲜肉放在锅中,一手提起捆仙绳的绳结之处,把刘大整个提在空中,提步走向门外。
擦过林书宇身边的时候,他轻声撂下一句:“多吃点,才有力气爬山采药。”
林书宇心头一动,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沈喻灵说话的时候故意向他探了几寸,喷薄的热气似有若无地撩过他的耳畔,让他有些微微发痒。
不该吧……
那人毕竟是个神仙,还是一个男子,而他只不过是一个带着孩子的乡下药郎。
沈喻灵走后,林书宇不敢过多耽搁,他匆匆安抚了林无情一阵,加快脚程赶到镇上。所幸还有几家摊位没收,他从中挑了一块样式喜人的布料,后又同卖布的老板攀谈了几句,问他镇上可有自己能做的活计。
老板说最近镇子上的客栈生意红火,好几家都住满了,就在不远处的主街道上,一家名叫太平酒楼的地方正在招收跑堂,他可以去碰碰运气。
林书宇循着过去,看见门前排着很长的队,一经打听,竟然都是过来应聘客栈跑堂的。
他一看这阵仗,瞬间有点打了退堂鼓,边上那位伙计却劝他说:“阁下有所不知,这些人不全都是来找工的,大部分都是过来看热闹的。这家酒楼招工的方式很是奇特,在门前摆了一张桌子,两把椅子,找了一个大夫坐诊,来一个摸一个,来两个摸一双,说是要凭坐诊找到一个适合他们酒楼的短工,你说奇怪不奇怪。”
林书宇乍一听也觉得稀奇,这种招工方式他还是第一次见。不过仔细想想,也能弄懂店家的逻辑。定是最近酒楼生意太好,住客太多,害怕招来的跑堂身体不好,扛不住如此庞大的劳力,所以才找了一个大夫坐诊,只为找出一个体力最好的跑堂。
单凭体力,林书宇不占优势,他又一次打了退堂鼓,但仍不死心地想试试。排了一阵子队,轮到他上前去把脉。大夫给他诊了几许,微微摇头。
林书宇心里那股子劲儿彻底松了下来,果然如此。他起身要走,还没走出半步,就被一个男声给叫住了。
“留步。”
林书宇困惑回头,来人一身华服,光鲜亮丽,梳着一抹斜辫,垂在左耳下方,正是太平酒楼的掌柜,邱太平。
“我观阁下周身有祥瑞之气,是个难得一见的福星,若蒙阁下不嫌,跑堂一职便是你的了。”
林书宇大惊,周围众人也吃了一惊。有个彪形大汉气愤非常,当时就拨开人群大刀阔斧地闯了进来,怒意沸腾:“他这身体瘦得像只鸡一样,怎么能干得了跑堂?你不是说谁的体力好就招谁入酒楼的吗?怎么到头来说话不算话呢?”
“就是啊。”
“就是!”
邱太平淡淡地对上大汉,不卑不亢,也不畏惧:“我何时说过让大夫坐诊为的是找体力最好的跑堂?那不过是你们自己的猜想罢了。这酒楼是我开的,我乐意招谁便招谁,你若不服,大可去找官府的人来评理,看他是听你的,还是听我的。”
大汉无言以对,怒喝一声,当即甩手而去。其余众人见状,也都纷纷作鸟兽散。
林书宇感念邱太平的伯乐之意,只不过对他说来,跑堂一职不是最重要的,他尴尬地拱了拱手,朝邱太平问道:“方才来不及问,这酒楼……包吃住吗?”
邱太平哈哈大笑,揽过林书宇的肩头,拥着他往人声鼎沸的酒楼里走。
“每月五钱银子,包吃住,吃的住的,包你满意。”
邱太平将林书宇领到后院一处厢房门前,推门进去。这里陈设虽然简单,但是五脏俱全,干净整洁,一尘不染,最重要的是房间够大,足够林书宇和林无情两个人一起住下来。
“如何?”邱太平笑问,“可还满意?”
林书宇受宠若惊,忙道:“谢谢老板,这比我想象中好太多了。”他话锋一转,“只是,我还有个不情之请,希望掌柜可以同意。”
邱太平对待林书宇似乎有用不完的耐心,嘴角一直挂着笑意:“但说无妨。”
“我家中有一个五岁的孩童,希望掌柜可以让他和我一道同住。我保证,白日里绝不让他出来骚扰住客。”
“五岁孩童……”邱太平眼中闪过一丝诡异的光亮,似乎带着血红色的光芒,他放声大笑起来,整个人比方才还要热情洋溢,摩拳擦掌,迫不及待,“那可太好了,一个大福星,一个小福星,这下我们太平酒楼可有赚不完的钱了。”
他收敛笑意,从怀里掏出一串钱来,催促林书宇道:“快些着将他一并接过来,今天晚上就在这里住下,明天一早便开工。这里有些银钱,去给自己置办一些像样的行头来。跑堂是酒楼的门面,你可不要给咱们酒楼丢脸呐。”
“谢过掌柜,我下午便去。”林书宇赶忙接过钱来,连着鞠了三个躬,恭送邱太平离开。
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总觉得这个太平酒楼的掌柜有些奇怪。坐诊招工也是,招他进来也是,给他银钱更是……哪儿哪儿都透着一丝诡异,但又说不上来。
村子里面必然是不能待了,好不容易寻得一处包吃住的所在,一切疑虑都暂时先放下吧。
林书宇打消了自己的疑心,匆匆赶回家中,招呼林无情收拾东西和他一起离开。
林无情瞧着大包小包收拾行李的林书宇,一脸茫然。
“爹,咱们这是要去哪儿啊?”
林书宇回答道:“镇子上。”
“啊?”林无情诧异道,“那咱们不回来了吗?”
“不回来了。”
林无情心里一惊:“那阿福怎么办啊?我之前还跟他约好要一起去打鸟的。”
林书宇顿了顿手头的事,回身蹲下来扶住林无情的肩:“无情,你要知道,世事无常。今天是阿福,明天就有可能是别人,谁都跟不了你一辈子,你要接受并学会和他们告别。”
林无情似懂非懂,顿了半晌,回问林书宇:“那你和娘呢?也告别了吗?”
林书宇的心揪着一疼,记忆中那个肌肤相亲的夜晚再次袭上他的眼前。他溃散,似是在回答林无情的问题,也似是在劝慰自己:“总有一天会告别的。”
第6章 神仙,你吃肉吗?
说是收拾行李,其实身无长物的林氏父子也没有什么可收拾的。只有一些衣物和碗筷需要收拾,还有沈喻灵送来的肉。
林书宇再次看到这条鲜肉,还是觉得很不可思议。他和沈喻灵仅仅只是有过一面之缘,他怎么就知道自己住在哪里,还知道自己想吃肉?知道这些也不打紧,关键是他还买了肉送过来,这就有点奇怪了。
难道说这附近的神仙都是大好人,有求必应?那他求点银子,下次沈喻灵也能送来吗?应该不会了吧,毕竟他都搬家了。
林书宇摇头打消自己这些奇奇怪怪的念头,背上大包小包的行李,拉着林无情往镇子上赶。
沈喻灵将刘大捆了送往冥府,那里有惯会使用刑讯手段的黑白无常,不管是人还是鬼,到了他们手下,不出半日必然招供。
他百无聊赖地在冥府各处晃了半日,再去无常殿的时候,白无常笑眯眯地迎出来,将押了手印的供词交给了他。
“天神,这是您要的供词。”
沈喻灵接了供词,传开来看,纸上详细记载了刘大上山砍柴期间发生的事情。
那日风雪太大,但是他家中已无多余的柴火,必须往山上去一趟。他挑了一条少有人走的路,那种路上往往木材比较多。
刘大走着走着有些累了,就在路边一块石头上面坐了下来歇脚。这时,有位模样俊俏的公子出现在了视线之内,缓缓朝他走了过来。
“阁下,请问山泉村怎么走?”
刘大一听这人要去的是自己住的村子,热心得很,忙指方向给他看。
“从这儿下去,左拐第二条小路向右,过一会儿就到了。”
那位公子谢过刘大的好意,两人告了别,正要分道扬镳之际,他突然眼里闪过一道红光,紧接着浑身的肌肉都紧绷起来,噌一下跳上刘大的身体,攀住他的肩膀,照着他的脖颈狠狠咬了下去。
刘大死命睁大了万分惊恐的双眼,可是却一动都不能动。他身体里的血液在一点点流失,整个人迅速变成了一具白色的干尸。
嘭一声,他向后摔倒在了雪地上,直挺挺的,僵硬如冰。
吸完血后的公子一脸餍足,眼中闪着兴奋的光。
尸体会吸引附近的狼群过来捕食,为了让刘大成功异变,他需要将尸体藏到一个不容易被发现的地方。
所以他拖着刘大的尸体去往山顶,用积雪将他覆盖,只露出其中一根手指,指向苍穹。
根据刘大的说法,他被吸干了血,可他其实并没有死透。他的意识断断续续,之后发生的事情他都隐约知情。
随后他异变成妖,意识便不再受他控制,饥肠辘辘,仿佛自出生到现在就没有吃过饭。脑子里面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杀人吸血,只有血才能填补他饥饿的欲望。
雪山上面没有人,距离最近的山村就是山泉村。刘大一路跑下山来,先是解决了帽儿和帽儿他爹,随后又趁众人忙着去烧尸体的时候,溜进了林书宇的家中。
按照他的说法,林无情身上有种奇特的香气,让他控制不住自己想要吸血的欲望。明明他夜里才刚吸过帽儿和帽儿他爹的血,短时间内不该再感到饥饿才对。可是一嗅到林无情的味道,他就克制不住想要再次捕猎的冲动。
沈喻灵蹙起了眉。血妖需要吸血,就像人类需要吃饭。可以填饱肚子的食物种类繁多,林无情当属比较可口的那一类型。即是如此,他和林书宇的处境便十分危险。
沈喻灵提步要走,被白无常拦了下来,他脸上噙着满目慈祥的笑意,可散发出来的气息却是十足阴寒。“天神,小仙这里有一物件,可助天神捉此血妖。”
沈喻灵顿住脚步,问道:“何物?”
白无常从宽大的纱质袖子里面掏出一根银簪,簪头雕刻为两颗并蒂柿子的模样,寓意好事成双。
“天神只需将此物扎进那血妖的百会穴,便能将其制服。”
沈喻灵将银簪放在掌中,眼前突然晃过林书宇那头乌黑浓密的长发。此物若是盘在他的头上,当不负为簪。
“谢了。”沈喻灵将银簪揣进怀中,纵身而去。
山泉村内,他数次轻敲林书宇家的门,无人前来应门。他还当是前日突然出现,捆了这家小子,吓怕了他,惹得他不敢前来开门了。
他轻轻捏了一个诀将门打开,屋内没有半点动静,再一细看,就连碗筷行装都消失不见了。
沈喻灵心头一惊,反身追出门去,恰巧迎面撞上一位老年村民,经过打听才知,林书宇已经领着林无情离开山泉村了。
“唉,都是因为这吸人血的妖怪,吓得大家跑得跑,散得散,这村子是越发没个村子的样儿了。”老人家叹了口气,无线唏嘘。
沈喻灵向他询问:“老者,您可知道他们往哪儿去了?”
老人家猜测道:“我看他们背着大包小包去了北边,许是往镇子上去了吧。”
沈喻灵抱拳相谢,离了老者的视线,一个诀便来到镇上。
距离山泉村最近的镇子名叫长寿镇,因镇子里面多长寿老人而得名。可是最近不知什么原因,也来了许多年轻人,有长住的,有短住的,导致镇子上的客栈无论好坏,生意都红火得吓人。
不仅如此,镇子上来来往往的人也比从前多了许多,热闹非凡。为了不引起骚乱,沈喻灵在一条僻静无人的小巷里面现身,朝空中抖动了一下右手的食指,便有一只流光溢彩的半透明灵碟振动翅膀,飞向空中。
不多时,灵碟捎回消息,告知沈喻灵已经发现了林书宇和林无情的踪迹,就在距离这里两条街外的太平酒楼。
林书宇前脚刚进太平酒楼后院的厢房,沈喻灵后脚就跟了过来。他从拐角处探出半个身子,瞧见林书宇拿着一个茶壶出去接水了,一个闪身进了他的房间。
林无情正在房间里面收拾东西,两双短粗萝卜腿一扭一扭,走得飞快。沈喻灵脚步如猫,轻得细不可闻。林无情丝毫没有注意到有人偷偷溜进了他的房间,还在漫不经心地哼着欢快的小曲儿。
然而下一秒,他的小曲儿就哼不出来了。因为房门洞开,有阳光照射进来,打在沈喻灵的背上,投出一片高大的阴影。那阴影渐渐笼罩在林无情的身上,让他脊背一阵发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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