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闻的车开得一如既往得快且稳,林夙用余光瞟了他一眼,没从他脸上看到哪怕一丝不自如。
这就让人有点尴尬了。
林夙忍不住用食指关节碰了碰鼻尖,毕竟他因为这个拥抱,心里头感念的小作文都已经写了好几篇。
“我今天有些急事,所以手机不在身边。回来看到你的信息之后,立马就过来了。”
秦闻似乎是感受到了他的视线,微微偏头解释。
他的确是回地府处理了一些杂事。
这阵子公务积累得太多,内容也有越来越离谱的趋势。下头的人拿不定主意的就都留给了他,美其名曰能者多劳,所以处理起来比平时多花了不少时间。
除此之外,他还临时起意,改道去阴阳通信处走了一趟。
倒也没什么很重要的事,主要就是想问问他们,能不能有办法在两界联通5G信号,实现手机业务的跨界使用。
阴阳通信处众人:……
这鬼王恐怕是疯了,还疯得不轻。
先别说这鬼界的科学技术、咒语术法之类的能不能办到,要知道,私自更改三界信息传递规则可是大忌!
而秦闻,整个冥界最守规矩,眼里最揉不得沙子的鬼王,平常他们连多托个梦、少收张纸都得挨处分,现在是被什么东西夺舍了吗?!
再退一步说,就算不考虑处分的事儿,他们这边倒是不介意跟阳间接轨,可您老人家问过那边的想法吗?
试想一下。
明明想打电话给男朋友,却串线串给死去多年,但因还没摇上号,所以没有投胎的前男友。
再或者接到一个陌生号码,对面开口就是我是你爹,在下面没钱花了,趁着冥币最近打折赶紧给老子烧钱。
……
真·开什么阴间玩笑。
所以,鬼王这个不来还可以,一来就让人无语的大构想,被委婉驳回。
但这一来一去的,时间就耽搁得更多。
回到阳间后,秦闻看到林夙的信息来自半小时之前。那时他再感应林夙的位置,就已经感应不到了。
他知道内里的故事,害怕绣娘心有不甘,就做出什么胆大包天的事情来。
于是,直接烧了封传音纸咒,通知离得最近、且还能用得上的曲久云。也幸亏她去的及时,没有酿成大祸。
林夙回道,“你有事就去忙,我其实自己来就行。只是想着,你上次跟我说一定让我叫你,以为你有什么别的要求,所以才打电话过去问问。”
说到这里,他笑了笑,眼神里的光柔和的不得了,又补上一句,“也幸好你没来。”
秦闻问,“怎么呢?”
林夙看着窗外,组织了一下措辞,在开口与不开口间徘徊了很久,最终才故作轻松说,“我不知道你信不信鬼神灵异。”
“……说说看。”
鬼王冷静回应。
“说实话,我觉得你找的这个绣娘不太像是正常人。”
林夙三言两语地把今晚发生过的事情都说给秦闻听,甚至很贴心地照顾了他的感受,并没有说得很可怕。
“所以,你没跟我一起来是对的。”
林夙首尾呼应了一下,发言结束。
“你又怎么知道呢?直觉?”
正好停车等信号灯,秦闻偏头定定地看着身边的人。
林夙今天没戴眼镜,薄薄的眼皮微垂,双侧中心各自有一颗不怎么明显的红色小痣,对称的,但并不显眼,只有近距离细细观察才能看到。
他纤长的睫毛半遮着眸子,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倒是没有沉默多久,信号灯刚变,车子还没起步,就听林夙半是回忆地开口说,“我……其实小时候能看到的。”
先前在绣娘那里的经历,隐约间就勾起了他已经模糊的幼时经历。
不过,那些画面过去了太久,又在他的刻意遗忘下已经不真切了,没有在他心里掀起太多波澜。
但他现在是看不到的。
他记得,父母后来因缘际会地遇见了一位隐世高人,然后帮他作了场法。
虽然整个过程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但自那之后,他的确彻底摆脱那种成日里担惊受怕的可怕境遇。
不过他也知道,看不到不代表不存在。
尤其是当父母和妹妹走后,他一直后悔自己为什么失去了能遇鬼的能力。
如果他还跟之前一样的话,是不是意味着,他能再见到自己最想见的人了呢?
人好像总能遇到一种不太持久的幸运,只一时,非一世。
秦闻若有所思,一时没有回应。
眼见着车里的气氛低沉下来,林夙以为他避讳这种内容,于是语气轻松地给自己打了个圆场。
“不过这都不重要啦。虽然这绣娘的手艺真的很好,但你回去一定如实跟周先生和周夫人说。如果介意的话,我看能不能想想别的办法,赶在婚礼前再做一件新的。反正我以后长记性了,这种一定要定在大半夜的邀约,十有八九都有问题。”
……请问,周家的婚礼,是什么时候来着?
·
虽然跟周家人越来越熟,但林夙倒也不是一点心眼都没有的傻白甜。
他从第一次跟老管家接洽开始,就特地留心这幢别墅的主人背景。
后来见过周蝉后,也细致地查过周家,知道他们家主要业务是做古董拍卖和文化品管理,在京圈颇有名气。
而且,从注册信息、法人代表、营业执照,到新闻采访、企业家表彰……这些信息都一应俱全,绝对算得上是五讲四美的优秀企业。
只是今年因为周太太身体不好,思念家乡,他们这才举家搬回了C城。
才刚回来不久,就被林夙撞上了。
一切都看起来恰到好处。
隔天一早,林夙就接到了秦闻的电话,说这婚服确实精致,周太太只看了一眼就心花怒放。
所以,他们就不打算重做了,只说送去西郊慈悲寺,在佛门圣地里寻个地方放几天,超度一下,求个心安。
行吧,只要他们能接受就好,还省得给他多加工作量。
毕竟这两米多的婚服,比一米六婚服的工期可不止长一点半点。
婚服的事情结束之后,剩下的东西准备起来就快了很多。用来布置婚礼场地的装饰、鲜花这些,都定好了时间,如期送到周家。
因为这是一场中年人的中式婚礼,再加上周家的装潢原本就复古优雅,所以并没有用太多花材装饰,只是简单设计在窗边和楼梯上稍加了红色系花木点缀。
此外稍微麻烦一点的,就是从楼梯口到客厅处,搭建了一条长长的礼台,直通客厅中央的见礼圆台。
这些高台全都是由实木构成,配以镂空和古法绣纹缎带的点缀,不似纯中式风格一般古板,看上去更别致大方了些。
除此之外,因为周太太礼服上绣着并蒂莲花,林夙还专门找手工师傅,用木雕、陶瓷和压绒等工艺,赶制了一部分。
这些假花栩栩如生,与鲜花相配得益地摆放在大厅里,高雅而不落俗套,就连周蝉看了也忍不住感慨一句“你用心了”。
还有最让林夙自己满意的,在灯具厂用琉璃并蒂莲定制的那十盏灯。验货时林夙试用过一次,其效果堪称流光溢彩。
设想一下,届时天色已黑,灯一开,整个现场直接被柔和明亮的光线充斥,在厅中随意地落下隐约彩辉,与寻常灯光截然不同,愈发衬得婚礼现场体面高级——这周家的里子面子不就都有了吗?
另外,秦闻手下的人真是值得一提。
这些年轻小伙子果真如周蝉之前说过的一样,做事儿干净利索,而且训练有素,工作期间能用眼神示意就绝不说话。
就比如有个小伙子,搭建礼台的时候把手指砸肿了,黑紫得跟萝卜一样。可哪怕都这样了,他还是一句话也不说,连痛都不叫,继续闷头猛干。
真是壮士。
反正在装扮婚礼现场的这段时间里,林夙的吩咐他们一条不落手拿把掐,可吩咐完了想缓和气氛闲聊几句的时候,一个个就都跟见了鬼一样,拔腿就跑。
刚开始,林夙还以为是自己哪里不对,出了问题。
但久而久之,也习惯了。
林夙自问,周家诸位出的奇怪事儿还多吗?
一只手恐怕都数不过来了吧。
无论如何,一切都进展得井然有序。
在林夙对尾款的无限期待里,11月27号,终于到了。
第12章
按照最初的商定,周蝉和周太太的婚礼定在晚上六点。
其实准确来说是六点以后的,但林夙也不知道这个后到底是什么概念,所以一律按六点处理,进可攻退可守。
在秦闻高效率的手下人加持之下,婚礼的前期准备已经完全就绪。
但作为一个合格的婚礼策划,他还是天刚亮就出了门,以免有什么疏漏。
当然,主要还是因为……
林夙收住了自己的思绪,耳根泛红地轻悄悄带上房门,也隔上了一对小情侣小别胜新婚的旖旎声色。
然后他一边整理着宽大的围巾,一边在初冬不饶人的清晨寒意里下了楼。
林夙现在仍旧是借住状态。
瞿山岳作为一个能为朋友两肋插刀的铁瓷,在林夙最艰难的时候把他从绝境里拉出来,让他无限期地免费住在这里,这份好意林夙这辈子也不会忘记。
但他也不会把别人的好当做理所当然。
再加上多少总有一种打扰别人的寄人篱下感,所以林夙在接到周家婚礼合作的时候,就已经在着手准备搬家的事情了。
可谁能想到,屋漏偏逢连夜雨,他能倒霉到租车被砸的程度?
虽然周蝉和秦闻认为,这件事的确是因为半夜去找绣娘才发生的,所以想直接帮林夙抹平。但林夙非常清楚,这件事的起因,归根到底还是他跟刘宇、跟殷望秋之间的那些破烂事儿。就算是那天不出事,早晚也得有别的。
毕竟,在把人往死路逼这一点上,他们总能做得无所不用其极,还能假惺惺地说自己不是这个意思。
最后,大家折中。
在周家的转圜下,车行同意在走保险赔偿的同时,让林夙分期付款额外的赔偿金。
他手上能动用的钱,就是周蝉给的那部分定金。
刨除成本剩下的那部分就都补了这个窟窿,他想搬家的计划就又被搁置下来。
最近瞿山岳的女朋友从国外毕业归来,以后会久居C城,他继续住下去肯定不方便。
所以,林夙打算等拿到婚礼尾款之后,无路如何也得找个房子搬走——哪怕是曲久云和绣娘住的那个老小区。
今天秦闻说会稍微晚来一些,挂掉电话之后,林夙就双手插着大衣口袋,慢悠悠晃荡到最近的早点铺子。
这是家在小区楼下开了很多年的包子店,店主是一对头发花白的老夫妻,精神矍铄,身体硬朗,性格和善。最主要是包子味道好,价格低分量足,所以自从搬到瞿山岳家来后,林夙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这里解决早餐问题。
“小林来了啊,今天还是老样子?”
刚一见到他,包子铺爷爷就笑着开口打了招呼。他虽然年纪大但是记性好,只要是来过三五次的顾客就都能认个十之八九。
而对于林夙这种长相出众,又很有礼貌的,第一次就让人记住了。
“钱爷爷早,老样子,”林夙回,“两份。”
“还是给朋友带?”钱老头一边装包子,一边随口聊了起来,打趣他说,“这么让你上心的朋友,该不是女朋友吧?”
林夙沉默,心想,是不是女朋友您不能自己想想吗?
敢问,就按您家包子的分量,什么样的女孩能一气儿吃六个,还得再来杯八宝粥?
钱老头也只是随口打趣,也没指望听个结果。
他装好包子递给林夙,看他站在店里吃包子,一时不打算要走的样子,干脆聊了起来。
“小林,一直还没问你是做什么工作,怎么周末了还出门这么早?”
林夙的大衣外套下西装革履,一看就是一副上班的装扮。
他一边捧着包子暖手,一边回道,“我是做婚礼策划的,就是帮别人设计一下婚礼流
程,布置婚礼场地这些。”
“哟,这可真厉害。我参加过朋友孩子的婚礼,场面真好看真气派,就是你们策划的吧?”说到这里,钱老头突然多了几分感慨,“你们现在可真是享福了,当年我跟奶奶结婚的那个年代,真的什么都没有。头天去送了一袋米,转天就能把人接回家来。也就是因为这样,奶奶心里其实一直都既羡慕又遗憾。后来日子好过点了,我就跟她说,咱们也补办一个,她还不愿意,她怕花钱……”
听着钱老头的碎碎念叨,林夙的唇角忍不住向上。
很多时候,他爱听这样的老人说话。
可能也没什么重点,甚至有些鸡毛蒜皮还带着小家子气,但就是能让人感觉到一种人生沉淀的岁月静好,和一种异常真实的烟火气。
林夙听完,刚想开口说,反正他接下来也没什么事,不如帮他们简单安排一个小型婚礼。
就听钱老头突然又话锋一转,“……可就小林你这模样,不得把人家新郎都比下去啊?前阵子我好像还听一个客人说,什么有个富二代的新娘就跟布置婚礼的一个人跑了,可是造大孽了。你听说了吗?”
林夙:……
可能不仅听说了,可能还被造大孽了。
但这老爷子倒也没有想继续八卦的意思。
林夙看出来了,他老人家思维跳跃的很,只是纯粹想多说点话。
所以,只听他话题一转,又问,“那你今天也是去布置婚礼吗?要去哪里啊?”
林夙点了点头,简单概括回道,“是在西区雍山别墅的一户人家,定了今天的婚礼时间,所以我吃了饭就得赶过去。”
“雍山别墅啊……”老爷子念了念这个名字,脸色突然变得神秘兮兮起来,“那边可不是什么好地方。”
林夙用指关节推了推眼镜,捧哏道,“怎么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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