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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皮羊(近代现代)——情热枯叶

时间:2024-01-19 19:35:30  作者:情热枯叶

   《狼皮羊》

  作者:情热枯叶【完结】
  Original Novel - BL - 长篇 - 完结
  现代 - 狗血 - 悬疑 - 暗黑
  BDSM
  文名灵感来源于: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翰福音1:29》
  小灰字来源于黄檗断际禅师的《宛陵录》
  犹如幻翳
  单纯小白兔阔少程巳光对风流的兰老板一见倾心,兰迦游戏人间,本打算只跟小白兔玩玩,动心却不自知。哪知风流债总有一天需要偿还,待兰迦动心那刻,程巳光已经得知了他的肮脏情史,对他唯恐避之不及。兰迦想要挽留......
  究竟谁是羊,谁是狼?恶人有了爱的能力,就能洗清一切罪孽了吗?
  狗血淋头,渣男翻车,眼见不一定为实。
  攻是反社会人格无性恋。
  不想排雷,排雷就等同于剧透。
  建议:什么控(受/攻/洁)都不要轻易看,看了会气得吐血不要最后骂作者。此文主角很离谱,非常离谱那种,不要在他们身上找三观。
  犯罪情节可能不严谨,主要就是想写一个因果报应的故事,你跟我较真也没法,要是有细节实在错得太离谱,我就会改
  想看训狗文学,可以从25章开始看
  不是强制爱!不是强制爱!不是强制爱!
 
 
第1章 
  程巳光走到电梯口时,手机响了。他接起来“喂”了一声,甜美的女声从听筒那头冒出来,告诉他画廊主理人兰先生想要一见,能否留步。程巳光不带犹豫地应好。他早就想会会这位传言中的兰先生了,这回亲自送上门来,怎么可能说不好。他依言折回到光线昏暗的展览厅,在E区停住。迎面过来的男人脸上挂着笑,有点漫不经心,但却能把人的目光一把揪住。
  “程先生?”男人踱到他面前,报上姓名,然后伸出手。
  他赶紧回握。
  这个人称兰先生的男人好俊。他似乎也十分有自我意识,明白恃脸就能杀人。单看五官绝对不是顶尖的,鼻梁虽高却带点驼峰,眉骨高,眼眶深邃,但眼皮单薄,眼角甚至还有些内包,多了份钝感,可就是这样带着瑕疵的眉眼,组合在一起恰到好处,称绝配也不为过。他的打扮也是现下最时兴那挂,上身穿着宽松绸缎衬衣,配了一条同样宽松的同质地运动裤,有一丝慵懒的感觉。软质料的衣物,更容易看出人的身形,肩宽,腰背挺拔,很好的仪态。
  寒暄几句后,男人诚挚感谢他,愿意借出画作,才能成就这次展览。程巳光心虚地笑笑,说言重了,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兰迦看了他一眼,“太谦虚了,您可是国内首屈一指的巫亚子画作收藏家啊。”
  如今有点闲钱的新贵们,掀起了一股潮流风,那就是投资当代新人艺术家的作品。要是眼光到位,艺术家被他们捧起来了,那可值得在圈子里好好炫耀一番了。巫亚子的走红,除去这群富贵买家们外,和明星、时尚圈人士也脱不了干系。当然了,这一切的成果,还得益于他兰迦的卖力营销。
  程巳光盯着眼前名为《燃羽》的画,艳丽的白和红,在一晃一晃,视觉冲击感极为强烈。这幅画编号24,也是他的藏品,纳入囊中不久。他在心里排列句子,不想太生疏又不想太客套,结果一出口成了,“兰先生慧眼识珠发掘了她,才能让我有机会收藏。”
  兰迦抿唇笑了笑,把早打好的腹稿,无缝衔接上,“您一直都选11或者24号,要不然下次的作品破例,编号1先给您?”
  程巳光是他最为低调,也是他最早的一批客人。刚发掘巫亚子那会儿,她的作品还未打开市场,没什么知名度,签下她后,画廊恰逢经营危机,青黄不接。正是那时,程巳光浮出水面,大手笔地购入了五幅画,渡过了他最焦头烂额的开头。这之后,他的运势如日中天,不仅巫亚子替他赚了大钱,他还签约了更多后起之秀,一跃成为国内最具有权威话语权的知名艺术经纪人。他不得不迷信,将程巳光奉为贵客,不,贵人了。但出于种种原因,以及某些阴差阳错,他一直未能同程巳光深度接触,这次借由办展的契机,发展巩固一下客户关系,正是再合适不过了。
  “没关系,我喜欢11和24,”程巳光淡淡一笑,“对我而言,是很不一般的数字。”
  贵人都这样说了,他肯定不能再多加置喙。
  兰迦马屁没拍上,也不气馁。提出共进晚餐的邀请。
  程巳光张了张口,突兀铃声打断了他。兰迦抱歉看他一眼,接起电话,低声说知道了,看来有事。
  “没关系,要是不方便,我们改天再约。”程巳光体贴道。
  兰迦朝他做了个“没关系”的手势,解释道待会儿有个特别的客人要来,他去接待一下。他嘱咐程巳光千万不要先走,自己已经交待助理订好餐厅,程巳光要是推却,那他只能取消了。他说这话时,露出万分可惜的表情,很令人动容。
  这是个难以让人拒绝的男人,程巳光也不能免俗。他点点头,目送兰迦优雅转身迈步,走向别的展览区。
  展览是预约制,并且只对特定客人开放,这会儿,E区展厅只有程巳光孤零零一人。他闲晃了一圈,兰迦还是没有返回来的迹象。他往外走,想要透气解闷,经过A区时,他瞥见了兰迦和另一个戴着渔夫帽的身影,两个男人身高相仿,并肩站在一起,光靠背影都能让眼睛享享福。
  男人靠近,贴在兰迦耳旁,说了些什么。兰迦扭脸,像在笑,太远了,看不太清,但感觉嘴角上扬了一瞬。男人把注意力重新投到到画作上时,兰迦忽然抬起一只手,用手背贴了贴男人后颈,对方没怎么抵触,再度转过脸,同兰迦说说笑笑,然后移到下一幅画前。他们在画前站定,频频扭头,交谈的姿态过于亲昵了,至少在程巳光看来。
  程巳光没有窥私的癖好,他站了一会儿,就平静地继续走自己的路。他只是忽然感到没那么有趣罢了。
  其实不难理解,有些人就是天赋异禀,能够收获到不拘泥于性别的亲睐。兰迦就是独具这种魅力的人,在他面前,钢铁般的意志,似乎也不顶用了。但这又不能怪他,只怪人人都有爱美之心。谁不愿意沉醉在美人的一颦一笑中呢。这事甚至都由不得兰迦作主,遇见他这样的人,只怕各个都急于施展绝招,狂献殷勤,博取好感。
  程巳光快速告别了令他略感尴尬的室内,走到吸烟区。从兜内刚掏出一根烟,手机忽然响了,他撇了撇嘴,按下接听绿标。 耳朵寂静了一秒,那边就有人带着笑意问:“程先生,您没离开吧。”
  程巳光有条不紊地点烟,顺带回答,“没。”
  “我这边已经忙完了,您在哪儿?”
  “这么快?”
  “这不是怕您等得不耐烦了嘛。”
  高明的废话。可不管怎样,程巳光听着还是很顺耳的。
  他顺着台阶下,“我抽完烟,进去找你。”
  兰迦理解地笑了笑,说好,挂断电话。
  程巳光在忙音中,心空了片刻,脑海里突然迸出一个词:完了。扯淡,但确实就是这个词。与此同时,兰迦的那双眼,也在他脑子里游荡。带着脉脉,直接通向他的眼睛。他陡然生出一种退却,因为他害怕会发生更可怕、不受控制的事。
  继续抽烟的心思霎时散了,他叹了口气,掐灭烟,往回走。向不可控深入。
 
 
第2章 
  走到一半,有脚步声迎面而来,再擦肩而过。是那个戴渔夫帽的男人,现在戴上了口罩,半张脸蒙得严实。程巳光只能瞟到几眼,近距离发觉这男人气质不一般,绝不是寻常人。他没好奇地回头,毕竟,在这种私密性极高的场合里,去特意打量别人,不太地道,也太上不了台面。
  兰迦把他迎进了自己的小办公室里,只有一张大桌子,几把椅子,桌后和两侧是开放架子,堆了不少书籍,还有小摆设。西面的墙有一道小拱门,挂着一张土耳其风格的地毯,当作门帘。
  兰迦抱歉道:“有些乱,没来得及收拾,您不介意吧。”
  程巳光摇摇头,除去观察房间外,他还在观察对方。拿不准兰迦请过多少人进来,他的态度没有不以为然,把自己随意的一面袒露,不摆架子,的确能够增添好感。可这样轻易释放亲近,不免又有拉拢嫌疑。艺术经纪批了艺术的皮就不是商人了吗?贩卖艺术,里面的门门道道更是难以说清。商人嘛,重利才讲情,他若不是兰迦的忠实客户,大概也没有机会进入这间房。更何况这世间,就没人能赤条条、贫穷地赢得美人青睐。
  见程巳光不怎么说话,兰迦脸上那点笑,忽然黯了些,“是不是我的邀请太冒失了?”
  “没有,意外归意外,但其实很期待的。”程巳光老实交代。
  兰迦怀疑地看他,程巳光眼皮一垂,落到桌上摊开的一本画集,小声念叨,“《狂想曲》……戈雅的吗?”
  这突转的话题,让兰迦一愣,随即笑意盈满嘴角,“说对了,您眼光果然独到,怪不得当初一眼相中巫亚子的作品。”
  “戈雅的个人色彩太强烈了,想认不出来都难,这组铜版画只要对古典艺术稍有研究,都会知道的吧。”程巳光有些局促地笑了笑。
  “那可不一定,戈雅有名的只是《农神食子》,大多数人对他的铜版画风格一无所知,许多人粗浅看一眼,也不过当作但丁《神曲》里的插图,您能准确认出来,确实很厉害啊。”
  程巳光被奉承得不太好意思,老实说,他还被兰迦的言语,弄得浑身发麻。
  “真没有什么,我其实了解的也不多......”
  兰迦也不准备拿奉承赖住他,见好就收,“您对海鲜不过敏吧?”
  程巳光松了口气,慢慢与兰迦对视,笑着点了点头。
  兰迦订的一家粤菜酒楼,以金碧辉煌的包厢和价格高昂闻名城中。
  “这里的装潢很像巴黎香宫。”刚一落座,程巳光评价道。
  “是吗?”兰迦抬抬眉毛,扫视一圈,指指头顶,“您觉不觉得这水晶大吊灯有点喧宾夺主?”
  程巳光仰头,认真审视,“其实与它本身的风格来匹配,也还行,毕竟不是追随流行,过于古色古香,想要质朴,就难以突显出富丽堂皇的感觉。”
  兰迦咧嘴笑,甚至鼓起了掌,他对程巳光的印象这会儿可是太好了。虽然初见第一眼,没什么感觉,但他发现这是个很特别的有钱人,神态里有种难得的天真,还有诚实。再者,这人越看越顺眼,身材和脸蛋需要仔细品味,不是一眼惊艳型。他不由激起笑容,被勾/引起兴趣的那种。
  程巳光注意到了男人的目光,这目光充满着令人误会的意味。他别开脸,不敢直接触碰那目光,怕一碰,魂就被勾走。
  漂亮的服务员为他们铺好餐具,斟茶,上菜。兰迦绅士地道谢。教养也是一种身份标识,越上流的人,越该拥有。他不时问程巳光菜合不合味口,甚至为他亲自掰蟹腿,取出肉来。兰迦不多话,但偶尔也会挑起气氛,不让两人陷入只顾着吃的尴尬沉默中。晚餐中的话题其实也不用有什么实质性的,他们互相告知了除艺术藏品外的运动爱好,并且调侃了一些时事新闻,总而言之,气氛融洽至极。无可挑剔的一餐了。程巳光想,怪不得兰迦会被人盛情追捧,真是太可怕了,简直令人欲罢不能。
  在这种氛围里,程巳光逐渐忽略掉了在展厅里可以跟男人毫无顾忌调/情的那个兰迦。
  吃完饭,埋单。两人一道出包厢,碰到兰迦的一行熟人,全是老外面孔。兰迦用法语同他们交谈,程巳光错失说先走一步的机会,只能拘谨地站在一旁。那些灰眼珠、绿眼珠不时落到程巳光身上,笑一笑,带点促狭意味,这暗示明显,大约觉得他又是拜倒在兰先生西装裤下的一位牺牲者。其实,也算很接近了。一旦意识到这点,程巳光愈发紧张起来,彷佛被人直接戳破心思。这位是我的VIP客户,兰迦大大方方解释,更多原因是想将程巳光摘除被人预设的那个身份。随后,他朝程巳光颇为歉意地眨眨眼,意思是对不起,我的朋友失礼了。程巳光投去感激的一眼,手背忽然一痒,肌肤的无意触碰,差点让他叫出声来。原来兰迦在用手指轻轻滑过他的手。
  这是安慰吗,还是不小心碰到的?程巳光几乎面红耳赤,容不得多想。直到完全走出酒楼,他的这种状态都没有破除。
  兰迦站在他面前,像是对他问了句什么,他没有听进去。
  “嗯?”他许久没有如此紧张了,倒不像是紧张,是因为某种感觉太过于强烈,由此覆盖了其他所有感官。
  兰迦轻笑,又说了一遍,“程先生,您今天没开车,还是我送您回家吧。”
  兰迦的座驾是辆进口捷豹,高档两门跑车。比上不足,比下却是绰绰有余。
  他没有问程巳光的地址,导航上直接显示了准确地址。看来早有准备,该说这人细心好呢,还是心思过于缜密好呢?
  程巳光住在城郊别墅区,车程不短。一到夜间,往那儿去的路,几乎没有车流。过了门禁,直接开进住宅区,路面开阔,灯光充沛,绿化环境似古典园林。兰迦把着方向盘,说这是半出世的人,才会选择的好位置。确实在恭维,但他说话的表情和语气,并不讨嫌。
  程巳光手往前指,黑色跑车披着月光,行舟一般无声前进。
  “您怕黑吗?”兰迦突然问。
  程巳光视线投在车窗玻璃上,能看见兰迦开车的侧影。他盯着这团倒影说:“其实我挺享受黑暗的。”
  兰迦没接茬,脸还是在笑。
  跑车停在一栋半山坡的别墅门前。夜间灯光将绿茸茸的草坪照出一层墨黑,白灰色包豪斯风格的方形建筑物,就沉在这片墨黑中。
  电动大门缓缓开启,车继续开。
  停好车,兰迦先行跳下车,为副驾拉开车门,绅士地挡门框,一套动作行云流水。程巳光受宠若惊。
  “果然百闻不如一见。”兰迦站定,仰头打量这栋豪宅,这回是真心感慨出来,“早就听说您的房子是大师吕梁的遗作,今天亲眼看见,确实震撼,非同凡响。”
  程巳光站在暗处阴影里,夜遮掩了他的一切神态和情绪。
  “想进去坐坐吗?”
  兰迦一愣,思忖了一会儿,还没等他作出决定,程巳光干巴巴笑起来,“对不起,这么晚,该休息了,是我唐突了,下次有机会吧。”
  兰迦本来是更偏向于进去,毕竟能够一窥这房子的内里究竟,于他而言,诱惑巨大。但听对方这么一说,恰好提醒他要谨记自己的钓鱼守则——循序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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