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好的一支湘妃竹毛笔,没得让凡间纤尘糟蹋了,”百城轻捻枯草,一瞬间,草杆在手中化为齑粉,“你身为上仙,还须自爱自护,同凡人相爱欢好,成何体统?”
一枝愣住,捂着茂密的黑发喃喃:“主君,神仙精灵和凡人……您不是也赞成的吗?您不是也觉得阿成不错吗?您甚至还借钱给我买画……”
“木晟先生做的事,”百城冷淡道,“和我百城有什么关系。”
一枝噎住。
百城:“你跟着我多久了?”
一枝算了算之后道:“约莫一千又五百年了。”
他记得自己是在一场皇室宴会中,突然有了灵力又化了形。化形之后,他懵懵懂懂地睁开双眼,见到的第一个人,不,应该是第一位神君,就是百城。
他认百城做主君,百城教他修习灵术,识花辨草,读书写字。
如是千年,小毛笔脱胎换骨,变作如今的秋毫上仙。
某日百城读唐诗时,指着诗圣杜工部的那首《江南逢李龟年》,告诉他,他化形于盛唐年间的岐王王府。
“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
彼时正值开元盛世,王公贵族或风雅,或附庸风雅;这其中,岐王李隆范是个闻弦歌知雅意的妙人,门庭内宾客众多,时常设下宴席,吟风弄月。
某日,王府夜宴上,一位宾客献了支湘妃竹狼毫珍品,狼毫笔头丰润饱满,笔杆细腻如玉,上头如珠似泪的斑点与天青色的竹身融为一体,臻美得不似凡物。
岐王听着堂下乐者的奏乐,诗兴大发,刚准备提起狼毫写上两笔,却因为乐者的技艺过于精湛,琴声悠扬直指人心,而莫名沮丧。
自己的才华配不上如此美妙的音乐,配不上如此珍贵的毛笔,岐王忽而发狂,想要将毛笔折断。
百城当时是岐王的门客,精书擅画,很得赏识。感知到毛笔是灵物,他便斗胆求着岐王手下留情,将毛笔赏赐给了自己。
这才有了一枝。
“你为报我救命之恩,曾自愿发誓为我之仆,永生永世伴我左右。如今不想再与我相伴,厌弃我,也是正常。”百城拽回一枝的思绪,“一世不过三万天,千余年,委实是太久了。人会变,仙亦然。”
一枝连忙摇头,小声嗫嚅:“不,不是的。一枝并不厌恶主君。”
百城淡淡一笑:“秋毫上仙,你不厌恶我,却想离我而去。”
百城喊了他的名号,分明就是公事公办的意思,此时又被戳中了七寸,一枝于是不语。
百城:“千余年间,你我之间说过什么做过什么,我大抵都忘记了。但十年前,你我刚到江城的那个月夜,你曾在光湾街说过一句话,如今音犹在耳。”
“我考一考你——不知你可还记得?”
一枝极力回想着十年前。
那一年的夏天江城很热,他趁主君搬运装修之际,悄悄溜达到了某个Apple授权店中。
然后对在店里打工的易念澈一见钟情。
再之后的记忆,模糊如复写纸的最后一页,除了他和易念成相遇、相识、相处的点点滴滴,其他皆是空白。
一枝不敢欺瞒:“请主君明示。”
百城悄不可闻地叹气,肩头忽然松了下来,这使得他的身形有种颓唐落拓的美,如一舞终了、休息等待的芭蕾舞者。
“你曾对我说过,”他直视一枝,缓缓道,“小毛笔永远是我的小毛笔。”
作者有话说:
虚假的百城君(暴怒):一枝,反了天了你!
真实的百城君(弱小可怜又无助):花神找到了真爱,小毛笔也找到了真爱,只有本君还单身,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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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章也讲了小毛笔的由来
第120章 灰飞烟灭
一枝不敢回视百城的眼睛,沉默着向窗外望去。
月色下竹叶沙沙,风摇青玉,新竹高于旧枝。
他忽地想起主君曾经也一时兴起,在庭院中种过竹子,还教他念刘禹锡的那首《庭竹》——“依依似君子,无地不相宜”。
他以前全听百城君的,乐得做主君一人的小毛笔,也乐得在各个城市走马观花。遇上风景好的、美食多的地方,求着主君常住一阵子,仙生过得逍遥自在,滋润非常。
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所谓“无地不相宜”是也。
可现在不一样了。
心上有人。
一枝略略偏头,想看一眼易念成,然而在百城的逼视下,终是作罢。
“主君,”一枝想了想,启唇道,“那我也考一考您。”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秋毫上仙,长进了。”百城轻笑。
一枝听不出百城的语气是应允还是揶揄,他脑中忽然产生了某种“人之将死”的想法,于是大着胆子道:“离开江城后,主君您在庐城小住过一些时日,彼时与一水草精相遇。那小水草精常上岸寻些凡人的乐子。主君可还记得,您是怎么拿那贪恋人间的水草精教育我的?”
百城动了动眉毛——那是不明就里的表现。
他是记得七八年前在庐城时,自己曾与庐城白鹅湖的一只小水草精很投缘,水草精古灵精怪,好美食爱追星,还总跟一个小明星打打闹闹,日子过得有滋有味的。
只是后来自己因为寻人,着急搬走,便再没了水草精的消息。
见百城犹豫,一枝朗声道:“主君您曾说,如我们神仙精灵,真有了千年修为,反倒觉得仙界穷极无聊,索然无趣。”
“可人间到底好在哪儿?”
好在哪儿?
有难耐的酷夏寒冬,有扰人的车水马龙,有战争和灾难,有勾心斗角和兄弟阋墙。人们为了碎银几两慌慌张张奔奔忙忙,能吃苦的人总有苦吃,名利和欲望都会令人胡思乱想。
坏透了,凡间简直坏透了。
“以前我不懂,可是现在……”一枝终是没有忍住,回头看了易念成一眼。
可是现在,他心上有了易念成。
这世间有春花秋果,有雾霭流岚,这烟熏火燎的万丈红尘中,赤橙黄绿都好看,爱恨情仇都浪漫。
似乎也没有想象的那么糟。
“仙凡有别,”百城似是明白他所想,默然了好一会儿,才摇头道,“你长命千岁,小易哪怕福泽再绵长,一世也不过百年光景,你们不能厮守。”
“你终究只能陪小易走一小段路。”
“那花神又怎么可以?”一枝声音扬了扬,还带了一丝颤抖,“不对,现在,是不是该称他为都先生?”
他说的是前任花神都春,百城的至交好友。
曾经的都春灵术高超,掌管花木界,座下荫蔽着无数花木灵。可忽然有一天,百城告诉他,花神不再是花神,而是彻彻底底地变成了凡人。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的都先生却开心得不行,只因他从此便可与爱人共度此生。
奇怪的是,他能感知到百城的复杂思绪——百城说这话的同时,不仅没有惋惜,反而带着艳羡。
百城的眼神很奇特,深沉的同时又在闪烁:“都春他……实则是灵术耗尽,迫不得已。花神变为凡人,只是个例。”
“那我曾在江城遇到的面窝小仙又怎么说?小仙找到我,要我与她施归灵术。她甘愿舍弃修为,求得真爱。”一枝不服气地追问,“她也是迫不得已吗?”
归灵术可让神仙精灵灵力尽失、灵术尽废、灵识尽陨。而整个仙界,现在只有一枝懂得这门深奥的灵术了。
“主君,若今日遭难的是三九先生,您还会袖手旁观吗?还能心安理得说出‘即刻动身’四个字吗?”一枝真是豁出去了,也不顾百城的禁忌,哗啦啦什么话都敢往外冒。
“够了!”
听到“三九”这个名字,百城心中像骤然扎了根长针,他捂住胸口,打断了一枝。
一枝赌气似的,不过脑子地继续:“仙界凭本心行事。若不能同阿成在一起,我成仙又有何用?我要这灵术,又有何用?”
话至最后,声音劈裂。
此言一出,百城都气笑了,很不悦地嗤了一声:“你当真觉得自己没有灵术,还能和小易在一起?”
“商海波诡云谲,小易于此间沉浮,是个什么情况,你都看在眼里。”百城继续道,“你如今都无法护他周全,需得我来出手;若你舍了千年的修为,小易下次还遭遇这样的变故,你要如何助他?”
未料百城说话如此犀利,一枝登时怔住。
他回想起在酒吧的那一晚——自己的幻术失灵,无计可施,差点被黎言律办了,反而要靠易念成抡酒瓶子救他出来。
话又说回来,也正是因为灵术出了问题,才让易念成背上了杀人嫌犯的罪名,主君才迫不得已出手。
他来不及想自己的灵术为何会失效,当下只有苦笑的份儿。
百城:“倘若你帮不了他,你且猜猜——他可还会心悦于你?”
一枝:“我……”
百城话锋一转:“一枝,问世间情为何物?”
一枝沉默了。
“一时的心悦只是冲动,想把这份心悦延续下去,无一不要靠利益交换。凡入此门的有情人,万勿心存侥幸。”百城步步紧逼,“我说句不恰当的,你若没了灵术,和小易便是‘贫贱夫妻百事哀’。”
如果真成为凡人,一枝就只是易念成身边的小助理而已,和其他凡人的区别,也就是曾与易念成多出了几年的情分。
可情分是个什么玩意儿?看不见,摸不着的一团空气罢了。
情分就像露天的涂鸦墙,初初望去绚丽多彩,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风吹两下雨淋三轮,所有的美丽与绚烂就都会斑驳、褪色。
要么杜工部怎会发出“但见新人笑,哪见旧人哭”的喟叹,纳兰性德又为何会写下“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的诗句。
思及此,一枝眼中的情绪冰火交错,不安和恐惧令他的身体止不住地开始抖动。
窗外的竹林像是与秋毫上仙有共感,刹那间,迎着夜风缭乱作响。
很长一段时间,一枝只能听到竹叶与空气摩擦的声音。
除此之外,只有沉默在小小的民宿中蔓延。
“我给你三天,算了,十天时间,容你整理在宜州之事,与小易道别。”百城松了口,“随后,与我一同返回京州。”
十分意外地,一枝跪下,某种难言的倔强从眼底流出。他看着百城:“主君,倘若我不愿意呢?”
倘若我要留下呢,要变为凡人呢?
一枝和百城离得很近,能真切地看到百城双眸中粹着的寒光,那种光芒如有实质,几乎将小小的民宿封印。
“我有归灵术,变回凡人不在话下。”一枝心头一缩,闭了闭眼。
眼珠滚动的同时,他下定了决心重复道:“若我真的不愿意,又会怎样?又能怎样?”
民宿是老式木屋,外层加装了几片墙砖而已,古色古香却也略显老旧。屋内唯顶上一盏老式圆形顶灯成为光线来源,打在惨白的墙面上。
墙上两具影子,一站一跪,被点了穴一样,俱是不动。
相持了不知多久,百城眼中的冷色才褪去:“归灵术不可自用,否则——”
他一字一顿,说得清晰无比:“魂消魄散,灰飞烟灭。”
*
百城当真十分守信,在民宿只待了一晚,便人间蒸发一般没有再出现,也没有再打扰一枝。
摆明了就是留足了时间,让他与易念成做最后的道别。
这下压力就全给到了一枝。
一枝那晚虽然执意要留下来陪易念成,为此几乎同主君撕破了脸,但百城说的话,却让他不得不谨慎为之。
——归灵术术法高深莫测,非千年修为、灵力高强者不可习得,甚至连百城君都没能窥得个中真意,因而原本全仙界只他与前任花神都春、这一仙一神能够使出归灵术。
可如今都春变为凡人,他成了仙界的一根独苗苗。
归灵术向来都是渡其他神仙精灵,他还真没给自己用过,因而听百城说了“魂消魄散,灰飞烟灭”八个大字后,一枝哪怕再坚定,也不免打起鼓来。
凡人的终极恐惧是死亡,而鬼神……大概便是“灰飞烟灭”了。
由是过了一周,他心中裂出几道犹豫的罅隙,很不合时宜地被这份恐惧填满,滋味不要提了。
心绪越是复杂难受,就越想见易念成。
想钻进怀抱,勾住脖颈,感受脉搏跳动;想让易念成咬破自己的唇,指甲掐入自己的背,让自己被痛感浸透。
快乐总是虚无缥缈,是痛苦,得以让他存在。
胸中像破了个洞,夹杂着血腥气的风呼啸穿过,荡出回音。他急需被填满。
一枝打了个车直奔未来创业城。因为心中惴惴,下车时,车费差点忘了付。
乘电梯上到易图办公室,他悬着的心才稍稍落定。
公司虽然少了许多员工,但还在的都是精兵强将,开会的开会,敲代码的敲代码,约客户的约客户,怼乙方的怼乙方,间或有人抬头与他这位“林助理”打招呼。
忙中有序,井井有条。
一枝暗叹,易念成是厉害的,单单这份执着和执行力,就活该他成功。
蓝底白字的“警情通报”在网上挂了几天,黎言律之死已经有了定论,凶手就是叶嘉廷无疑。易念成没了嫌疑,甚至没能回家冲个澡,就从民宿直接奔回了公司。
他得扛起摇摇欲坠的易图。
“林助理?”忽而,一个惊讶的声音传进一枝耳朵。
一枝正往易念成办公室走着,闻言扭头,同样吃惊:“金总?”
金磊同身边的小姑娘吩咐了几句——一枝认出,那是市场部的员工,主要负责文案和媒体对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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