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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俱乐部(玄幻灵异)——沈狮

时间:2024-02-12 10:43:48  作者:沈狮
  “什么炙呀羹呀的,没听说过,”梁丝桐不以为耻,忽而看见一道甜点,惊奇道,“这我知道,火晶柿子!我回老家常吃的。夏天晚上吃完羊肉串,一口火晶柿子下肚,降火解燥,那叫一个美啊!”
  只见碧绿瓷盘中,十几枚火晶柿子摆成了个“品”字型,一旁还放着吸管。那柿子火红耀眼,中间透明得能看见脉络,似火球如水晶,精致极了。
  “长大后,乡愁就是唾液腺分泌的口水。”梁丝桐咂咂嘴。
  忽然间他明白过来,更加讶异:“余老师,这是长安菜啊!这些菜你哪儿弄的?还冒着热气儿呢!别说是千里迢迢空运来的啊。”
  闻言,百城眼风掠过那盘红色,心中不免奇怪——
  余弦今日带来的,确实是长安菜色。
  并且都是自唐以来流传开的宫宴菜。
  他也问道:“余老师是长安人士?”
  余弦拢好袍袖,唇边依旧含着笑意,愈发像一位惨绿少年,清雅俊美令人挪不开眼睛。
  他兴味盎然地望着百城,似是知道百城心有所想,又仿佛,这些珍馐美馔,是独独为百城一人准备。
  看够了,余弦才扭头向梁丝桐道:“我出生在长安市,只是七岁的时候,随父母移民国外。祖父曾任秦陕省驻京办事处主任,这是我托祖父的关系,拜托驻京办的大师傅做的,刚出锅,地道的长安风味,吃一口梦回大雁塔,吃三口梦回大明宫。”
  到底是秦为有见识一些,目瞪口呆道:“驻京办主任,这这这,这起码是副厅级了吧!”
  闻言,梁丝桐尴尬地搓搓手:“我就说我怎么这么熟悉,合着我和余老师是老乡嘛!我家在就在长安城东郊长乐乡。”
  余弦:“我住雁塔区。”
  雁塔区位于长安市中心,房价少说五六万一平,梁丝桐咽了口唾沫,接着道:“只是这几道菜的名儿太雅致,我一住郊县的土狗,还真没怎么见过。”
  余弦一笑:“梁导若是喜欢,我再命师傅做一份送给梁导便是。”
  他笑得谦逊,就连嘴角的弧度都恰到好处,但落在梁丝桐眼里,竟带了几分“恐怖谷效应”(1)的感觉。
  梁丝桐觉得,那种笑容,像是对昨晚自己和柏哥搂在一起的惩罚。
  也很像是在宣誓柏哥的归属权。
  “可不敢,本土狗消受不起。”梁丝桐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又不好说什么,只得摆摆手,“我就一娱乐圈民工,计划经济打工,市场经济消费。这饭钱,不得把我社保公积金都搭进去啊?”
  道具妹子丢了个白眼给他:“梁导,余老师是正儿八经官三代,这点钱人家在乎嘛?洒洒水啦!”
  接着她又光速切换了一双星星眼,看向余弦的目光就差冒粉红泡泡了:“余老师,你们团队还缺道具师吗?小红书万粉的那种,我ID叫【全宇宙最萌道具师momo】。”
  “嘿——”梁丝桐揶揄她,“娶了媳妇儿忘了娘是吧?你还记得是谁在你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的时候拉了你一把?我们这么多年的交情呢?”
  道具妹子重新开始干活儿,同时嘻嘻笑着怼了回去:“梁导没了可以再找回来,余老师错过了,那就是真的错过了。”
  “你可真是,”梁丝桐歪了歪脑袋,看着鱼贯而出的闪送小哥,“熊猫点外卖,笋到家了。”
  众人再度发出惊天大爆笑,震得吧台上的百合花扑簌簌掉下几粒花粉。
  百城也没忍住,握拳挡在嘴边咳嗽一下,顺带遮住笑意。
  道具妹子给吧台贴好花纹:“梁导,骗你的!你这样的老板,天上少有地下无双。打着灯笼到天界去都找不到,我估摸着,天上的神仙、还有神仙们的boss都没您好。”
  作为“神仙们的boss”,百城原本只是战术咳嗽,闻言,竟然真的呛咳个不停。
  “会说话你就闭嘴。”梁丝桐阻止她,又向百城投去尴尬的目光,“我好不容易让柏哥放松下来,这下好了,一夜回到解放前。”
  百城也于此刻抬眸。
  四目相对,百城心中忽然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思绪流过。
  有些暖。
  ……原来这小导演早上如此卖力地插科打诨热场子,竟然都是为了自己吗?
  “唐宫夜宴”戏份拍摄异常顺利,《今日营业中》的官博和余弦工作室都提前发了微博预热,书店甫一开张,入场券就已全部售罄,全场爆满,连黄牛都寻不到一丝可乘之机。
  百城与余弦也配合默契——余弦又是抚琴又是鼓瑟,十分卖力。
  在如水淙淙的BGM中,一向少言寡欲的百城,竟然难得地当起了拍卖官,尽心尽力地推销着【27岁俱乐部】中的名贵古籍,这才拍了一个多小时,书店就已经成交了一套珍藏版《芥子园画谱》,以及一套古籍社的《陶渊明集》,转眼间就是大几十万的进账。
  道具妹子围观之际,悄悄对梁丝桐伸出大拇指:“梁导,厉害啊,在您的调教下,柏店主那么攻气十足一人儿,今天都任咱们拿捏。”
  “?”梁丝桐有点懵。
  他忽而想起昨晚百城衣襟半敞、抱住自己的模样,耳垂像腾了一把火,一下子就烧得不行。
  柏哥攻气十足吗?
  可是他怎么想,怎么觉得柏哥才应该是下面那个吧!
  自己可是个24K纯1啊!
  梁丝桐于是低咳一声,不服气地道:“你是不是搞错位置了?”
  道具妹子想了半天,嫌弃地“咦呃”了一声:“梁导你在鬼扯什么?”
  梁丝桐刚准备接话,观众中竟然发出了巨大的欢呼,盖过了他的声音。
  只见余弦拆了手指上的甲片,起身来到立麦前,声如溪流般清澈:“亲爱的朋友们,感谢大家今日来支持我们【27 Club】,也要特别特别感谢店主柏老师。”
  他含情脉脉地看了看百城:“作为回报,我将献上一曲我新专辑中的曲目,《相望不相闻》。”
  台下一阵潮水般的骚动。
  “哇喔,”道具妹子双眼放光,“我就说,余老师今天一直在柏哥后面当帅气人形背景板,太不是他风格了。”
  梁丝桐也道:“原来大招跟这儿憋着呢!”
  经昨晚一事后,他和余弦的关系总有些微妙,但在商言商,余弦的综艺细胞和歌手敬业度,没得黑。
  话毕,余弦就示意助理进前奏。
  动听的丝竹之声,从音响中缓缓流出。
  “离人泪,照孤云;霜林染,梦难寻。”
  依旧是余里余气的唱腔和风格——歌词化用了《西厢记》的戏文,写得颇有汉韵,辨识度拉满。
  乐曲进到流行月部分,余弦展袖,握紧麦克风,用气声继续唱着:
  “时间是否往复依循?我在相同月色下,捕捉与你重叠的命运。”
  这几句是开头与副歌的衔接部分,余弦用轻机能顶上头腔,声音悠远缥缈的同时,又极有穿透力。
  何止是台下观众,连道具妹子都听呆了。
  飘飘衣袂如回风流雪,也落在她眼中,仿佛时间真的倒流了几百年,回到了盛唐的那片月华中。
  她木楞着碰了下梁丝桐,喃喃道:“你觉不觉得,余老师他,他是穿越来的?”
  台上的余弦气息陡变,开了戏腔:“此时相望不相闻,愿逐月华流照君。”
  余弦唱高音的时候惯常闭眼,以保持专注;但此刻,却特意睁开一条缝,瞥着百城。
  ——百城眼中果然浮现出了某种熟悉的、令他心满意足的惊愕。
  副歌已经唱完,现在是间奏时间,节目组很配合地将场内的灯光调低了些。
  余弦松开麦克风,在无人看到的暗处扬了扬头。
  他慢慢地,慢慢地,从唇边弯出一个兴味盎然的笑容。
  百城神君,你可知晓?
  一切,都在我的掌控之中呢。
  作者有话说:
  (1)恐怖谷效应:指的是当一个事物与自然的、活生生的人或动物非常相似,但不完全相似的时候,它会在一些人中产生反感厌恶的情绪反应。
  ------
  有宝贝看出来了,余老师的确不是什么好人哈
 
 
第140章 反正还有一辈子
  “此时相望不相闻,愿逐月华流照君。”
  时空重叠,耳边余弦的戏腔,同几百年前三九的歌声琴声,奇迹般地交融在一起,汩汩地流进百城的耳朵。
  彼时他已经与三九在一起约莫六七个年头了,还从长安城搬来来了京州。
  正值中秋,二人用罢晚饭,便摆了菊花酒与月饼,相约一起赏月。
  三九来了兴致,搬了“余弦”,准备一展身手。
  一轮满月挂在天边,给不大的小院儿镀上层银白,糖霜似的。
  百城坐于藤椅上,慢悠悠喝了口茶。他知道三九不善识文断字,便拣着通俗易懂的诗句吟诵道:“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
  “柏君,你说李太白笔下的白玉盘,会一直在吗?”三九给指尖缠上甲片,“前儿听你说了句,月满则亏。”
  百城未料三九能记下这些,面露诧异地看着对方。
  明月下,三九的眸子能盛出水。
  三九手指按在瑟上,丝弦发出裂帛般的声响,听上去脆弱不堪。
  仿若这个承平日久的盛世,很快要被铁骑踩踏得奄奄一息。
  仿若月满则亏,水满则溢。
  百城大概明白了三九的言外之意,于是缓声道:“繁华过眼皆空;你我于此箪食瓢饮粗茶淡饭,已是很好。”
  君子遇治则仕,遇乱则隐——天宝末年,苛政重税猛于虎,民不聊生;而皇室却选择性失明,日日莺歌燕舞醉生梦死。
  大唐王朝这艘“盛世之轮”虽然依旧前行,但甲板渗水不说,隐约等在前方的,还有巨大的冰山。
  百城比很多人更有远见,隐约看到了冰山一角,于是不顾众人的非议,一不做二不休,带着三九从岐王府离开。
  恰逢小毛笔一枝得道化形作为帮手,又有貔貅精的钱财相助,他们原本的打算是搬去洛城亦或苏杭这样的繁华都市。
  然而三九是个妙人,唯独中意大漠孤烟长河落日的边陲景色,又听闻“燕赵古称多感慨悲歌之士(1)”,颇为动心,想去京州。
  或许是自小养在冰冷的深宅,三九反而更羡慕凡俗的市井烟火气——若是能在京州有家店铺,做点小生意,同百城平平淡淡过此一生,便更好了。
  百城问三九想开什么店铺,三九只是浅浅笑了下。百城想逗他欢心,让他给铺子取名,三九转了转眼珠,说自己生在廿七之日,铺子不如就叫【廿七】。
  爱人开了口,百城二话不说,卖了长安的宅子来了京州。
  京州这座小院同长安的宅子没法比,不过虽然不大,但三进三出,还依着晾马河,风景不错。
  小院正中有个能栽花赏月的园子,北地大多苦寒,这样的配置当属豪宅了。
  百城抬眸环视园子:“待稍太平些,我再拿了银钱开个铺子。你不是一直想盘西市那家绸缎庄吗?”
  只是千算万算,没算到“不可抗力”——刚适应了腥膻的羊肉、刀子一样割脸的北风、以及街边做奇装异服打扮的突厥人和新罗人,正盼着市坊的绸缎庄老板能出个好价,让他们接下铺子——却偏偏盼来了硝烟与烽火。
  胡儿叛乱,人如草芥。
  胡人安禄山驻守北地,于范阳起事,而范阳又与京州紧紧相邻。
  直到几千年后,某一日,百城看电视,才知道这场动乱叫做“安史之乱”——乱军当初烧杀抢掠的起点,离他与三九所住的小院,左右不过五六百里。
  百城当场出了一头冷汗。
  乱世最是磋磨人,幸而百城家底殷实,他和一枝又有灵术,庇护一个凡人不在话下。
  山河破碎风雨飘摇中,京州的这间小宅倒是岿然不动,安稳得如同这个朝代最后一片世外桃源。
  “什么绸缎庄香水铺的,在西市呢,太远了,算啦!”三九道。
  百城连忙道:“一枝已经睡下了,我明儿叫一枝多留留心,再去找找其他铺子。”
  三九来到他旁边的藤椅上坐下,笑了笑。
  藤椅旁栽了几株桂树,秋风一过,黄色小花瓣落进他手中,又在指缝中轻轻一跳,跌进泥土。
  三九换上一副的轻快调调:“别难为一枝了,是我不愿。如今这世道,人不如狗,说不定哪天就见阎王了。管他什么铺子,左右开不过一年半载,又不知怎样了。”
  他虽然在笑,却眼光躲闪。
  此言论及死活,实在不祥;百城想安慰他,嘴唇翕动了两下,却不知如何开口。
  他伸臂揽住三九,让对方靠在自己怀里,手掌向下,又去摩挲三九腻得如凝乳的那片皮肤。
  三九脸上浮起艳红,笑着岔开话题:“话说回来,来京州这一年半载的,饶是有这么个避风躲雨的小院儿,我头发都白了两根。可是,柏君,你和一枝倒是没怎么变,你们都不会老的吗?”
  百城愈发沉默。
  他没法告诉三九,自己因为灵术高超,刚刚成为仙界的掌事神君。
  仙界此前是没有所谓“话事人”的。
  神仙精灵们本就闲散非常,所谓“此时情绪此时天,无事小神仙”;又逢盛世,许多天性爱玩的同侪,千百年来一直在凡间游戏仙生;个别心大的,甚至连灵术都忘了个一干二净,把自己看成了个真真正正的凡人。
  未料近来战火频发,诸多懒散的神仙精灵在太平盛世的蜜罐子里泡灌了,吓得不知如何是好;被凡人误伤甚而误杀之事,也时有发生。
  百城灵术不俗,一手“御术”尤为高超,在京州救助过不少同侪,他于人间安身的这间小院,竟成了仙界的一个小小避难所。
  三九知道柏君交游广泛,因而有“落难朋友”来敲门,也都尽心尽力帮忙;至于其他,丝毫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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