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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踏三条船以后(玄幻灵异)——李承欢

时间:2024-03-03 10:17:05  作者:李承欢

   书名:脚踏三条船以后

  作者:李承欢
  简介:被发现就会死。
  我叫沈默,是个底层修士。
  但我不缺修炼资源,因为我有个大佬情人。
  最近他又升了一级,我怕他杀了我,决定和他分开。
  但我没能如愿,反而又招惹了一个大佬。
  最后我有了三个情人,个个都是大佬,挥挥手扬我骨灰那种。
  我开始处心积虑扮演一个纯情的白莲花。
  被拆穿,就会死。
 
 
第一章 
  我叫沈默,出身世族沈家,及长,入太真宗修道。
  在修真界中,这算是一份足够闪光的履历。可这其实没什么用,因为修真界最不缺的就是闪光的人。
  我实则平平无奇,籍籍无名。
  但我比较好的一点是,我不必要为功法和资源发愁,不,其实也愁,但是愁得稍微少一点。
  因为我的情人是沈霖。
  不同于我的籍籍无名,沈霖的名声简直如雷贯耳。
  他是沈家的家主,和我这种寻常门人弟子,可以说是山巅和山脚,天壤之别。
  我遇到沈霖的时候,他还没有这样显赫。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人记得,百年之前,沈霖起于微末。
  那时他是沈家的管事,往边陲之地收一座小矿脉出产的稀矿。
  驻守在那座矿脉上的沈家分支,就是我出身的家族。
  我有一百年没有回过家了,迄今却仍然记得,那座矿脉叫泉山矿,那时候家里人称沈霖为“上使”。
  我对上使有企图,于是凭借一腔孤勇变卖家产,买了一些珍贵的食材,又准备了美人,设宴款待沈霖。
  奈何沈霖坐怀不乱,我俩喝了一场酒,那些美人只是寂寞地跳舞,连沈霖的衣角都摸不到边。
  我的心一直往下沉,在沈霖向我道别的时候沉得彻底捞不上来。
  沈霖话说得很客气,称我小友,道日后有缘再见。
  他就是这样的人,浑身骄矜之气,长相也像是那种富贵王孙,但与人说话总是心平气和,彬彬有礼。
  可这种有礼也不会叫人觉得与他平等,而是觉得他平易近人,你受宠若惊。
  我觉得跟他相处很累,可是以后连累的机会都没有了,说日后有缘相见,哪里还能有什么缘分呢。
  这时候我哪里能知道日后真有相见的时候呢。
  而且时隔不远,就在沈霖要从矿脉上启程前往主家的前一天。
  他在酒楼里喝酒,我在酒楼里洗盘子。
  有点尴尬,但我先前为了招待他,就差把家里的老鼠都翻出来卖掉了,如今出来洗盘子,也是迫不得已,实在是穷到不行了。
  好在沈霖是个体面人,他见了我只当做不认识,没有让我更尴尬下去。
  也因为他这份体面,叫我有了救他的机会。
  简单来说,是一个女人在他酒里放了情花,而且是情花中很特殊的一种,吃了这东西的人必须立刻与女子交合,否则就会落得一个功力尽废的下场。
  而且此后也必须与这个女人定期交合,否则还是会落得一个功力尽废的下场。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阴毒的东西,想都想不到,修真界这么大,我看到的终究不过是冰山一角罢了。
  沈霖轻描淡写一掌拍死那女人,顺带拍塌半个酒楼,在此之前顺手把我拽出来,再凑到我耳边跟我说完这些话之后,我脑子里完全是一团浆糊。
  我不知道怎么做了,我没钱再给他找女人,而且我也怕找了女人之后,他为了隐瞒此事把我也轻描淡写地杀了。
  但沈霖看起来已经快不行了,他的眼神在变,一种很下流的东西在他眼睛里浮上来,我不当心与他眼神相对,都会觉得羞耻。
  我怕得口舌发干,但与此同时一个念头浮上来,如果女人可以,那男人行不行呢,我是说,我行不行呢?
  女人有一个逼穴,我也有啊。
 
 
第二章 
  我知道我不是女人,我是男人,我只是多长了一个不该长的东西。
  但是和沈霖在一起的时候,我和女人也没什么区别。
  过去这么多年了,我还记得沈霖的手指插进我腿间那个肉洞里时的感觉。
  我没觉得疼,我只是懵懵懂懂地意识到,我多长出来的这个东西,似乎不像我从前以为的那样全然无用处。
  似乎也还是有一些价值的。
  和沈霖交合之后,我脊骨上长出了一朵红色的情花,细丝一般的花瓣缠绕着苍白的长茎生长,我肤色很白,白色的茎就和我的脊骨融在了一体,看不出分别,那些绯红的花丝就像是缠绕着我的脊骨生长一般。
  沈霖清醒过来之后,似乎很震惊。
  但他毕竟是个体面人,所以最后他只是彬彬有礼地说了一声,“这可真是不可思议。”
  我也没有耽误时间,立刻要沈霖帮我入太真宗。
  沈霖看起来更震惊了,似乎是没见过吃相这么难看的人。但他还是彬彬有礼地说,“这也是应有之义。”
  我听他这么说话,有点想笑,就笑了出来。
  沈霖一直盯着我看,后来他说是因为觉得我笑起来好看。
  但我不信,我知道他可能是没见过我这么,鲜廉寡耻的人。
  不过我也不在意,我叫沈默,沉默的默,人如其名,我在沈家就是那种发不出声音的人,我连父母都没有,从小我就只能自己为自己打算。
  我要活下去,就不能不鲜廉寡耻。
  我向沈霖要的其实也不多,不是要他直接让我进太真宗,而是要他给我一个进入太真宗的机会。
  不必要保证我一定能进去,给我一个参与选拔的机会就足够了。
  算起来这是我第一次用我自己与人做交换,第一次,我把自己卖得够廉价。
  那时是真不敢多要,后来我如愿进了太真宗,沈霖时不时叫我出去,要与我交合。
  因为时不时就消失一段时间,我吃了很多苦头,但是向沈霖要东西的时候,也还是小心翼翼。
  我害怕他,担心稍微要多了就会触怒他,虽然他说话彬彬有礼,但我就是觉得他很可怕,我的直觉一向很准。
  那时我所有的期望就是修为涨高之后,在沈霖面前可以不必那么恐惧,可以理直气壮讹诈他一番。
  但我没有这个机会,因为沈霖比我修为涨得还要快,我在太真宗稍微混出点名头的时候,沈霖已经坐上了沈家家主的位置。
  他给我东西变得大方了许多,也不必我再张口讨要,他会算好时间,把我需要的修炼资源都提前准备好给我。
  但我还是不想再和他混在一起了,我怕他,每次和他在一起都害怕,而且随着他地位越来越高,我变得越来越害怕他。
  我现在靠自己也不是弄不来修炼资源,没必要再和他混在一起。
  情花把我们两个绑在了一起,但其实情花对如今这样修为的我们来说,已经不再算什么了,只要把我们两个的脊骨都刮一遍,刮掉缠在上面的情花,这样就可以解决了。
  沈霖不愿意,我想他是觉得刮骨有伤他身份,他就是那种最传统的世家子弟,非礼勿视,非礼勿动。
  当然,只是表面上,毕竟依礼而行是没办法得到沈家家主的位置的。
  所以我在情花的迷障中抱住了陆宵,我故意的,我希望他帮我摆脱掉沈霖。
 
 
第三章 
  但我当时并不知道他是陆宵……这么说可能没人信,后来所有人都觉得我是故意勾引陆宵,毕竟那么一条金光闪闪的粗大腿,谁不想抱上去呢。
  对此我只有一句话,陆宵的大腿是够粗,够我抱半辈子的,但这么粗的腿,想踩死我也就是一脚的事儿吧。
  我何必勾引这么粗的腿呢,我找个细点儿的不好吗?
  说起陆宵的来历,要先说我所在的太真宗。
  太真宗起先并算不上庞然大物,不说籍籍无名,但也不过是个三流门派。
  但太真宗六百年前出了一个陈静雨,一人一剑,覆压剑道五百年。
  我和陈静雨还算有些渊源,他是我名义上的师祖。不过太真宗便靠他顶门立户,他老人家的弟子如同恒河沙数一般,再传弟子更是不知凡几,我和我师尊在其中都排不上名号。
  修真界中,谈及剑道,不能不提昆仑。剑道至尊,无上昆仑。六百年前三岁小孩说起这句话也是朗朗上口。
  直到陈静雨横空出世,他一个人,压过了昆仑一整个宗门,压得天下剑修,整整五百年,全部被迫静默在他的阴影里,发不出一点声音。
  我离他的年代太久了,我也没见过他,我入太真宗的时候他已经避世清修,所以我听到有人说起他的事迹,总觉得模模糊糊,没有实感,如同雾里看花。
  但我和陆宵,大致算是同时代的人,我眼睁睁看着他一步一步崛起,和当年的陈静雨何其相似,一个人一把剑,压过太真宗满门弟子。
  有人说陆宵与陈静雨终有一战,又有人说,在陆宵手上,昆仑必将光复剑道祖地的威名。
  总之,大家都是修士,但陆宵和我之间的差距,怕比人和猪之间的差距还要更大一些。
  我也没想到,我只是在探索秘境的时候遇到一片情花,灵机一动找了个长得脸嫩的,笑起来有虎牙的,腰细腿长带着剑的,剑上绑着火红剑穗的,看起来还挺顺眼的一个年轻修士。
  春风一度之后,他竟然就告诉我他是陆宵。
  这……我还修什么仙?我这运气,看准一个大暴雨天,冲出去挨几道天雷,直接白日飞升,岂不美哉?
  开个玩笑,但当听到陆宵自报家门的时候,我确实觉得被雷劈了。
  当时我在穿衣服,边穿边彬彬有礼地说,“发生这种事情,真是叫人大吃一惊。”
  陆宵盯着我看,恋恋不舍的,“你穿衣服做什么,我们不能再来一次么?”
  他说这话的时候,唇边露出尖利的虎牙,面貌虽然生嫩,但那尖尖的牙尖,看起来总有些凶戾之气。
  我说,“你我萍水相逢,今日之事,不足为外人道也。”
  陆宵还在盯着我看,眼睛像是黏在我腰上一样,“你的腰真细,我没有弄疼你吧?”
  我把衣服彻底拢上,忍住心里那些话,继续学着沈霖的样子说,“无碍,这也不是你的本意,都是情花障眼——”
  陆宵打断我说,“啊?你说那些花吗?你被他们迷住了吗?”
  我终于忍不住了,“首先,那叫情花。然后,你没被迷住吗?”
  陆宵看着我,他那样看人的时候,有点懵懂可怜,但一说话,一露出那枚虎牙,懵懂可怜相就被那点凶气撕得七零八碎,“我没有啊,我修的是通明剑心,怎么会被这东西迷住?”
  说着忽然又笑,他长着那样无害的一张脸,笑起来却简直像是修罗张目,现出一种又兴奋又杀气腾腾的扭曲神色,“既然他们敢迷惑你,那我就把他们全都砍了。嗯,这样你高不高兴?”
  我傻了,下意识随口说,“高兴,你这么体贴,我当然高兴了。”
  然后我才反应过来我顺口说出了敷衍沈霖的那些话,不过陆宵看起来很受用,笑得更高兴了,虎牙露得更明显,像是随时要扑过来咬我一口。
  猛虎撕咬野兔的那种咬。
  但现在的重点好像不是我高不高兴吧?我冷静下来,重新问陆宵,“你没被迷惑,为什么不推开我?”
  陆宵理直气壮地反问回来,“为什么要推开你,你长得这么漂亮?”
  我这时已经觉得我或许是惹上了一个大麻烦,但仍然不甘心,还想再挣扎,“此间事了——”
  话还没说完,陆宵解下剑穗递给我,“我叫陆宵,昆仑的那个陆宵,你知道我吗?不知道的话可以找人问问,应该都知道的。”
  我原本要说的话吞了下去,下意识接过了陆宵递来的剑穗。
  因为我忽然想起传闻陆宵曾经屠龙,抽出龙筋编织剑穗,其色红如胭脂。其凶暴和傲慢,都在这一枚剑穗中了。
  多有剑修效仿陆宵挂红剑穗,但穷奢极欲到用龙筋编剑穗的,除了陆宵也没有其他人了。
  而现在这枚剑穗就躺在我手中,一上手我就知道这东西不一般,我毕竟跟在沈霖身边那么多年,好东西见过太多了,我看不出来这是不是龙筋,因为其中似乎没有凶气杀气和戾气,但我……
  有点不舍得放手啊。
  陆宵说,“我的剑穗给你做信物,那是怎么说来着,定情信物,是不是?你拿着。宗门召我回去议事,其实我不知道有什么好议的……但是拖到现在已经不能再拖了。那我就先走了,我们以后再见喔。”
  我满心满眼都是龙筋,已经看不见也听不见其他东西了,用最后的清明神智强撑着送走陆宵,就一屁股坐倒在了情花丛中。
  ……疼。
  陆宵折磨我好久,到现在我一坐下来,下身似乎就要流出黏糊糊的东西。
  但这无所谓了,我手中的这可是陆宵的剑穗,昆仑那个陆宵。
  我是说,我发财了。
 
 
第四章 
  出了秘境我就把那枚剑穗拆开来卖掉了。
  为我处理那条龙筋的匠师连说可惜,说这条龙筋真是难得,其中凶气和戾气已经消磨殆尽了,而且留有通明剑心的气息,带在身上,可以破除万千迷障。
  就差直说我焚琴煮鹤,辜负风流了。
  但我眼也不眨地让他拆。
  笑话,你见过哪个销赃的是整个往出卖的,这岂不是打陆宵的脸?
  再怎么好的龙筋,又怎么比得上实打实的灵石。
  卖了这条龙筋之后,我手上有了好大一笔灵石,陆宵杳无音讯,沈霖也像是知道了我的心意,识趣地没有再联系我。
  我只觉得神清气爽,回到宗门中,大晚上不闭门清修,得意地在后山走来走去,偶然就撞到了一处寒泉。
  那个泉水,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只是像极了我家里的泉水。
  我都快要忘记了,我出身一个叫泉山矿的小地方,算起来,我也有一百年不曾回家了。一百年前我小的时候,就在这样的泉水之间跑来跑去。
  天黑了,和我一起乱跑的小孩都被家里人叫走了,慢慢地只有我一个人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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