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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来的小 姐姐成了我的夫人(GL百合)——了蛙藕

时间:2024-03-09 10:16:44  作者:了蛙藕
  打扫完后就是等待阳光的到来,这中间还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作为一个合格的农家人是要学会充分利用时间的。
  叶新夏放下扫把,拍拍手:“好了,回家吧。待会儿再过来。”
  一整天,林筠初就在学习如何晒粮、喂鸡、洗衣、捡柴、收粮、做饭之中度过。
  夜幕再次来临,如同昨夜,林筠初看门外的风景,叶新夏在灯下做绣活。
  门外的风景没什么变化,即使已经看过,但是林筠初依然还想看。
  叶新夏见她看得入迷,不由出声问:“外头有什么好看的,不都是山山水水的吗?大晚上的还看不清楚。”
  林筠初往椅背一靠,轻笑:“看过的习以为常,没看过的自然觉得惊奇。”
  在星际,城里是无论如何都没有这种风景的,到处都是冷冰冰的人类建筑物,高耸的城墙阻隔一切城外的风景。而城外,茂密的丛林危险重重,置身于其中之时,谁还能顾得上看风景?
  叶新夏眨眨眼:“你想家了?”
  西南那边也是多山水,晚上月色朦胧之下,应该都差不多吧。
  “没有,我家可没有这些。”林筠初摇头,星际哪里有这些。
  “你家不在西南?”叶新夏疑惑。
  “不在。”
  “那你从哪里来的?”
  “……很远的地方,说了你也不知道,反正不是西南。不过你放心,我的家乡我是回不去了,以后只能在这里生活,我不会做出什么伤害你们的事。”林筠初认真地说。
  “那你的户籍呢?”
  “弄丢了。”
  “那你要找村长,到镇上登记,过一段时间再去领回凭证就可以了。”
  那应该也不难,林筠初暗想。
  “我们村已经没有田地分给新户了,你要是落户在我们村,就要自己花钱买地建房,办理户籍的钱也要自己出。”
  西南战乱,西南的难民四处逃亡,为了避免混乱,朝廷要求各地接纳难民,出于田地有限的原因,有些村落不能大量接纳难民,但也有最低接纳限额。
  叶新夏想起自己曾经一路颠沛流离,在镇上衙役那儿听说榕树村这一带可以落户,不过要村里人或者村长同意落户之后,由村长带领到镇上填写好户籍信息并且拿到凭证之后才能算落户成功。
  当时她拖着疲惫咬牙赶过来,唯恐被人抢了先,自己只能流落街头。
  好不容易到了榕树村,一听村里已经没有名额了,只是还没来得及上报,饥寒交迫之下,当着村长的面晕倒了。
  后来村长了解到她孤身一人,还找不到族中亲戚,在夫人的劝说之下动了恻隐之心,把她给留了下来。
  只是户口是落了下来,房子田地什么的是没有的,能否吃饱穿暖全靠双手自己挣。
  她最初也是靠着村民的接济才堪堪熬过来,花了两年时间,省吃俭用、熬夜做绣活,也不过才有点钱补上这房屋的租金和还上之前的债务。
  因为初来时什么都没有,本村村民也不可能日日接济,许多人不得不先申领村里为孤寡老人和孤儿准备的义粮,之后不仅要归还所借的粮食,还要耕种义田作为利息,所以即使两年过去,她家里依然一贫如洗。
  “能落户就行,别的到时候再说吧。那要什么时候去办理?”林筠初想了想,觉得还是落户最要紧,要不然被当成间谍什么的就说不清了。
  “不急,下个月,现在负责户籍的衙役已经把这个月的户籍材料拿去县城了,我们去了也白去。”
  “那确实不急。”林筠初点点头,又转头去看夜景了。
  看着看着总感觉哪里不对劲,但是又想不到哪里不对劲,直到躺在床上迷迷糊糊快要进入梦乡时才反应过来,叶新夏的反应好像不太对啊,早上还一副社恐样,在自己表示可以留下来干活之后,忽然就不社恐了。
  这难道是传说中的社交牛杂症吗?也不对啊,叶新夏也没有表现出来有社交牛逼症的样子……
  在叶新夏手把手的传授之下,林筠初快速掌握了作为一个农家人应掌握的基本生存技能,并逐渐包揽下家中大部分的活计,也逐渐和村里人熟悉起来。
  榕树村的湖叫青水湖,湖面极宽,青水湖下游还延伸出来一条小溪,平日里榕树村的村民就在这溪边洗衣什么的,村里的消息也在这里得到充分交流,堪称村情情报处。
  林筠初自包下家中的家务活后,就没少来小溪这里洗衣。
  经过半个月在小溪边洗衣服的有意打听和闲聊,林筠初了解到这个时代的消息以士为贵,阶级从高到低为士农工商,和星际的阶级还是有点区别的。
  作为平民百姓,只要本本分分,基本上就没什么事。
  至于这个本本分分,林筠初也没思考出个一二三来,不过林筠初想,大概也和星际一样,皇室最高,其次贵族,再次权臣这些差不多吧,就是在商人和婚俗这里有些差异。
  但这些林筠初觉得跟目前的自己没什么关系,现在她最关心的是如何拥有一个合理的身份,并且生存下去。
 
 
第3章 吃虾
  皇天不负有心人,经过打探,林筠初知晓山林是可以打猎的,山上的物资是村里共有,可以随便取用。
  林筠初想了想,自己身无分文的,光靠给叶新夏做家务活虽然有吃有住,但是赚不了钱,还吃不了肉,不如重操旧业,打猎为生,反正自己穿越之前,也是靠打猎为生。这里的猎物和星际的猎物除了物种和体型不同,应该也没多大区别。
  打定主意后,就差付出行动了。
  就在林筠初准备悄咪咪上山的时候,隔壁李大娘送来了一小盘虾,说算是前几天林筠初帮忙带孙子的报酬,当时家里也没什么好菜,没叫林筠初过去,这虾还是女婿送来的,所以才均了点过来。
  林筠初看着那盘红彤彤的虾,新奇极了,没吃过哇,但是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闻起来也香,林筠初就差当场流口水了。
  叶新夏看她馋得厉害,只当她太久没吃肉给馋的,送走李大娘,跟林筠初说想吃就吃吧,自己也没忍住洗了手,捏了一只剖壳的虾尝尝味儿。
  林筠初第一次吃这东西,没经验,一整只塞嘴里,被虾头尖利的虾壳划伤了舌头,当即就“嗷”地一声叫了出来,吓叶新夏一个激灵,一个没拿稳,刚刚剖好的虾肉从手指头掉落,叶新夏赶紧一个猴子捞月,把难得的肉肉给捞了回来。
  “你怎么了?”吃个虾怎么还咋咋呼呼的?
  “唔……舌头,痛!”林筠初捂着嘴,被舌尖的刺痛刺激得泪眼汪汪。嘴里的虾嚼也不是,吐出来也不是,就那么含着。
  “把虾吐出来,我看看。”叶新夏有些无语,那么大个人连吃虾都能受伤。
  林筠初听话地把虾给吐在手心虚虚握着,没舍得扔。
  叶新夏把手里的虾肉塞嘴里,擦手,过去掰过林筠初的头,想看看伤口。
  平日里两人没什么亲密接触,叶新夏也知道林筠初长得高,但是叶新夏第一次意识到林筠初是真的很高,两人站一块儿,自己也才到林筠初的肩膀,想看林筠初嘴里的伤口踮脚都看不到。
  叶新夏只好把手搭在林筠初的脖子上往下压:“低头,我看不着。”
  林筠初闻言顺着她的力道乖乖低头。
  叶新夏看了两眼林筠初的舌头,确实在左侧有个小伤口,还在流血,不过血量不大。
  “应该没什么事,漱个口,再含口水,等会儿就不流血了。”叶新夏放开林筠初的脖子,给林筠初倒了杯水。
  林筠初接过水,按照叶新夏说的含一口水,到后院吐了,重新含了一口,这才回到堂屋,顺势坐到桌子旁,眼巴巴地看着那盘虾,望虾止馋。
  叶新夏看不得她那可怜巴巴的样子,只好开口道:“想吃就剖,先剖好等会儿你舌头没那么疼了再吃。”
  这林筠初哪里会,摇摇头,继续看着虾盘发呆,虽然舌头受伤了,但是那虾入嘴的那一瞬间,林筠初还是记住了它的美味。
  叶新夏算是明白了,林筠初这是又不会了,无奈,只好动手给她演示。
  这些日子以来,叶新夏多多少少发现林筠初在很多方面都是懵懂无知的状态,最开始很多东西都不会,也不认识。
  说她是富家子弟吧,她又特别能吃苦,学东西也特别快,基本上看一次就会,要说她和自己一样是普通老百姓吧,可她连大公鸡都不认识。
  待叶新夏剖完两只,林筠初也不含水了,从椅子上弹跳而起,一个箭步跑到后院吐了水,又“嗖”地一下回到桌边,迫不及待地捏了剖好的虾肉送进嘴里。
  鲜美的味道,香软弹滑的口感,沾着鲜甜的汤汁,令人欲罢不能。
  林筠初一个没忍住,一连吃了好几只,才反应过来叶新夏只吃了一个,本来就不多,自己再吃叶新夏就没得吃了,这才恋恋不舍地停了手。
  当天晚上,林筠初没忍住,开始打听这虾是个什么动物,有什么办法是不用花钱就可以获得。
  叶新夏耐心地给林筠初来了一场关于虾的科普,并且警告林筠初远离青水湖,因为青水湖虽然物产丰富,但是也淹死过不少人。
  结果,叶新夏的警告非但没有起到作用,反而还直接给林筠初传达了青水湖里有鱼虾的信息,更加坚定了林筠初去青水湖试试运气的决心。
  第二天,天才刚蒙蒙亮,林筠初就醒了,屋里静悄悄,估摸着叶新夏还没醒,林筠初悄咪咪取过自己准备好木矛就出了门。
  早晨的湖面还有点雾气,但不影响视线。
  一个夜晚过去,大约是气温有所下降,人类活动也没那么频繁,鱼虾都到湖边的浅水区域透气,吃吃浅水区草底下的虫蚁。
  林筠初根据叶新夏的科普,找了个潮湿松软的地儿,挖了一小把蚯蚓,又在湖边找了个有石头可站立的地方,把蚯蚓掰成小段,丢入水中,握紧木矛,然后一动不动地静静等待鱼的到来。
  结果林筠初举矛的手臂都要酸掉了也没看见有叶新夏描述的脊背是黑色的鱼过来,只有几只拇指大小的虾。
  没熟的虾和煮熟的虾颜色相差太大,林筠初一时间没认出来,还是细细对比了好一会儿才勉强确定。
  别的地方倒是能看见鱼,但是没有可以踩的石头,那水草还一片一片的,也看不见水底的情况,盲目过去要么踩到水草惊扰到鱼虾,要么踩空直接掉湖里,大早上的这周围又没人,被水草缠住可就要命了,怎么样都得不偿失。
  出于保命要紧的人生信条,林筠初坚定地站在石头上一动不动,等待传说中的鱼上门。
  眼看着天色就要大亮,鱼儿影子都没有一个,洒下蚯蚓的地方连虾都跑了两只。
  林筠初只好放下手中的木矛,趴在石头上伸手去抓那几只虾。
  再不抓连虾都没有了!
  一顿操作猛如虎,到手虾两只。
  好在这两只虾个头还算可以,有手拇指大小,林筠初哭笑不得,只能嘀嘀咕咕安慰自己:“蚊子腿也是肉,明天再战,明天再战。”
  回到家里的时候,叶新夏已经起床了,正在后院洗漱。
  忙碌了将近两小时的林筠初林师傅表示只抓到两只虾有点羞耻,于是偷偷摸摸拐进了厨房,将虾放进海碗,加好水盖好,又悄摸摸回到房间假装没出过门。
  忙忙碌碌就到了中午,本来林筠初还想着这两只虾留着,等第二天给他们找找伴,结果炒菜的时候一看,已经半死不活了。
  没办法,留着会死,不留的话,就要把这两虾子给煮了。
  偏偏林筠初不会做。左右瞒不过去,林筠初索性捧着装虾的海碗去找叶新夏。
  “新夏、新夏,这虾怎么煮哇?!”
  叶新夏闻言疑惑转头:“哪来的虾?”
  “……”林筠初有些心虚,没说话。
  叶新夏一看就知道这人肯定悄悄出去捉虾了,有些生气,但是也知道林筠初不是蠢人,不会不知好歹,责怪的话语到了嘴边转了个圈就变成了:“我来吧,今天我做饭。”
  说着,便起身拿起搭在椅背上的围裙往腰上系。
  “哦。”林筠初点头,又往叶新夏脸上瞄了好几眼,试图看她有没有生气。
  叶新夏察觉到了,但是懒得理人。
  其实这午餐也没什么难度,白粥,干煸豆角,萝卜干闷两只虾,就没别的菜了,没花多长时间叶新夏就把菜做好了。
  菜色看起来清清淡淡的,但很意外,闻起来很香。
  林筠初虽然学会了做饭,不过和叶新夏做的饭菜比起来,林筠初总觉得自己做的少了一丝味道,具体是什么,又说不清楚。
  时隔半个多月,林筠初终于再次吃到叶新夏做的菜,没忍住,多盛了几碗粥,伴着碎豆角和萝卜干呼噜呼噜吃了个饱。
  于是乎,在叶新夏决定再盛一碗粥的时候,迎接她的是被刮到连一粒米都不剩的木勺和锅底。
  “……”
  说好的吃得不多呢?!这见底的锅是几个意思?
  那可是大半锅的粥哇,放平日里是可以吃两顿的!
  粥都没有了,叶新夏也不能叫林筠初给吐出来,只好顺势转个身把碗筷放到洗碗盆里。
  林筠初对叶新夏这边的状况一无所知,还在积极干饭。
  叶新夏见她吃得开心,心里忽然有点不是滋味。
  林筠初这么能吃,这该不会是林筠初这大半个月以来第一次吃饱吧,她这么能干,嘴甜,人缘好,去哪里不比在自己这里强?
  可这大半个月以来,家里什么事,只要自己开口,就没见过林筠初拒绝的,里里外外的活,林筠初全包,从未有过半句怨言。
  要不,让她走?去村里哪户人家帮帮工什么的,总能吃饱饭,不像在自己这里只能扣扣索索地喝粥。
  可一想,林筠初走了,这家里就又剩自己一个人,空空荡荡的,心里又有点舍不得。
  最终,叶新夏什么也没说,出了厨房,继续未完成的绣活。多绣一点,等卖出去,多买点米面,林筠初就不用每天都跟着自己喝粥了。
 
 
第4章 打猎
  鱼虾不好抓,林筠初琢磨,自己可能还是更适合在森林里捕猎。
  快速收拾好厨房,林筠初走到堂屋桌边倒了杯水,顺势坐下:“新夏,我想去打猎,你觉得可行吗?这里普通人可以随意打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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