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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来的小 姐姐成了我的夫人(GL百合)——了蛙藕

时间:2024-03-09 10:16:44  作者:了蛙藕
  在星际,出城狩猎是要有证照的,不论个人还是团队,要不然,即使猎到了,猎物也进不了城。
  虽然也有些人偷偷去猎,然后在城外卖给狩猎队啥的,不过这种事自成年后,林筠初就没干过了,未成年之前,也是迫不得已,总不能饿死街头。
  叶新夏有些惊讶:“你怎么会想到要去打猎?山上有猎物是不错,但是除了猎户大家也不是没去打过,小动物灵活不好抓,大的凶残,遇上了凶多吉少,你……”
  “不用担心,我以前就是狩猎队的,虽然我没见过这里的动物长什么样,但是总不会比我家乡那边的更凶残吧。”林筠初对自己的捕猎技术非常自信。
  叶新夏却还是不太赞同。
  “打猎是需要工具的,像弓箭、矛什么的,我们家都没有。”叶新夏皱眉,试图以这样的借口阻拦林筠初。
  谁知林筠初咧嘴一笑:“这个好说,你出来,看看姐姐我的技术。”
  说完不等叶新夏反应,自己就出了屋,在柴火堆里抽出了早已准备好的木矛。
  叶新夏跟着出来,看见那木矛,眉头皱得更紧了:“你在开什么玩笑?”
  这木矛使用的木头虽然质地相对坚硬,但肯定比不上铁质的锋利,若是挖陷阱的话,也没必要准备这木矛,一旦猎物落入陷阱,并且大量出血就容易引来其他猛兽,到时候去取猎物反而容易将自己至于危险之中。
  林筠初看了看院门口到堂屋的距离,不算远,但用来试一试手中的矛还可以。
  位置选定,又在门板缝隙上插了片巴掌大的菜叶子当作靶心,也没回答叶新夏的话,拉着叶新夏站到院子一侧,保证叶新夏不会被误伤后,林筠初拿着木矛进了屋。
  叶新夏正莫名其妙,就见木矛从堂屋门口飞射而出,“砰”一声穿透菜叶扎进了院子木门上,分毫不差,入木三分,木矛裸露在木门外的部分还在“嗡嗡”颤动。
  叶新夏震惊得不知作何反应才好,这得多大力气和准头,才能做到的。
  这样的人即便在混乱的西南,也能杀开一条血路吧。就算不在乱世立功,这样一身本事,去给大户人家的小姐当护卫,也能生活得很好吧。
  护卫不是仆从,只需要保护雇主的安全什么都不用做,只要不签卖身契,签个活契,做得不开心,契约到期随时可以走,要是遇上心好的主家,不出两三年,房子银子就都有了,说不定还能遇见一个志同道合、可以托付终身的男子。
  林筠初走哪一条路,不比留在这小山村强……
  “怎么样?是不是看呆了?”林筠初走过来,顺势将手臂搭在了叶新夏的肩膀上,“门板可比皮肉硬多了,这力道,这木矛要是扎到小动物身上,保准它们跑不了。”
  林筠初充满笑意与自得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唤回叶新夏不知飘到哪里的思绪。
  “你心里有数就好。”
  ……
  即使林筠初表现得胸有成竹,但在林筠初拿着木矛出门的那一刻,叶新夏还是止不住地担心。
  一整天下来做什么都有点心不在焉。
  再说林筠初这边,自进了山,林筠初就有点心跳加速,说不清是什么感觉,就是有点兴奋。
  后山是打猎的好去处,特别是深山。
  后山外围是村民常去砍柴捡果子的地方,人类活动的痕迹比较多,除了山鸡这类小动物,没什么大型野兽;翻过山坳,再往深山进去一点,就是往常猎人设置陷阱的地方。
  林筠初一到这个区域就发现了不少陷阱,甚至还有陷阱里面已经有了猎物。
  作为根正苗红的大好青年,林筠初对土坑里的猎物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就是想看看这个世界的野生动物长什么样。
  大约两米深的坑里,正躺着一只小型动物,约是摔坏了腿,背上毛发是棕黑色,腹部毛发是白色,尾部是黑色,头上毛发的颜色比较杂,棕黄褐栗色间杂。
  林筠初还想细看,但敏锐的听觉让她察觉到有人在靠近,为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只好迅速离开,继续往深山里去。
  井中那小动物,看着就没什么攻击力,还小个,林筠初猎惯了庞然大物,这种二三十公斤的小东西在她看来,跟小鸡仔一样,是次得不能再次的选择。
  到了深山,光线很快就暗了下来,繁茂的树木遮天蔽日,地面的爬藤植物、小灌木、杂草互相缠绕,密密麻麻的枝叶覆盖在地面上,完全看不见枝叶之下有什么东西,但敏锐的听觉告诉林筠初,这枝叶之下肯定有不亚于猛兽的东西,令她无从下脚;阴暗、潮湿、闷热、压抑……熟悉的感觉扑面而来。
  林筠初紧紧握住手中的木矛,意识到自己的疏忽,慢慢退了出去。
  才大半个月而已,居然已经松懈至此,忘了这里不是自己熟悉的荒星森林,自己身上没有枪械可以一击重伤猎物,也没有急救物资,没有防护服,只有一根木质马马虎虎的木矛和一把豁口的柴刀,现在不是小时候不打猎就面临饿死的境地,用不着这么拼命。
  就在林筠初离开后不久,猎户来到了林筠初到过的陷井旁,熟练地下网把猎物网上来,然后捆绑好,扛在肩上,继续巡视其他陷阱。
  林筠初原路返回,直到树木没那么茂密的区域才舒了一口气,慢慢绕着寻找猎物。
  走累了,就砍下旁边的树枝,找个相对安全的地方坐着,一边休息,一边把树枝削尖做成木矛备用。
  毕竟谁也无法预测到时候遇见的是一只动物还是一群动物。
  如果遇到一只动物,那那只动物就是猎物,但如果是一群,谁是猎物可就难说了。
  在山中晃晃荡荡了许久,就在林筠初以为自己就要空手而归之时,身后传来了一声咆哮,紧接着就是悉悉索索的什么东西快速跑过树丛的声音,夹杂着几声哼哼声,脚步声密集,显然不止一只动物。
  林筠初心头一跳,来了!
  两三步跃上了最近的大树,再往上爬一段。
  果然看见有一群黑不溜秋的动物往这边跑来,后边还追着一只黄色皮毛有黑色斑纹的野兽,显然是在追捕那群黑不溜秋。
  那群黑不溜秋的东西,越跑越散,那捕猎的黄毛也在中途拐弯追着更大的那只黑不溜秋去了。只有一只灰不溜秋没了被追杀的危险,在林筠初附近停了下来,慢慢转悠,时不时拱拱树根。
  天要黑了,也没得选了,林筠初慢慢从树上滑下来,悄声靠近那黑不溜秋。
  黑不溜秋刚刚躲过大黄毛的追杀,正放松着,就被林筠初一木矛插了个对穿,木矛从肩颈斜着插入,穿过肺部,再从肚子出来,黑不溜秋惨叫一声,踉跄着跑了几步,就抽搐着归了西。
  若是旁人看见这一幕,少说也得赞叹一下林筠初的力道和准头,可林筠初却对自己不太满意,这些日子接连吃不饱,也没怎么锻炼,感觉骨头都松了不少。
  若是以前,那黑不溜秋准得直接被那木矛钉死在地,动都动不了,别说跑了。
  林筠初叹了口气,走过去将那黑不溜秋提起来掂了掂,估摸着有四五十公斤的样子,是比陷阱里那只大一些。
  这重量对于林筠初来说不算重,提在手里就往回走。
  眼瞧着就要到了猎户陷阱那片区域,身后又有了动静,在身后的东西扑过来的时候,林筠初猛一个避让,躲过了攻击。
  林筠初本以为是个别的什么动物呢,结果定睛一看,还是个黑不溜秋,别不是来给自己手上这只报仇的吧,林筠初想着,手中的动作却不慢。
  之前削的木矛还没扔,都捆在腰后呢,顺手就能抽出来。
  送上门的肉哪有不吃的理,林筠初手中的木矛直直往那黑不溜秋二号的脖颈处射去。
  黑不溜秋二号反应也快,躲开了一点,但还是受了伤。
  黑不溜秋二号怒从心起,卯足了力气往林筠初的方向拱,眼瞧着就差那么一点,第二根木矛就插在了右边的前蹄上。
  眼瞅着第三根木矛就要下来,在剧痛和危险笼罩之下黑不溜秋二号一个猛抽、打滚,弄断了蹄子上的木棍,带着嵌在肉里的半截木棍,慌不择路地往猎户陷阱那一片跑。
  太凶残了这两脚兽!再不跑小命就没了!
  猎户好不容易把所有陷阱都检查了一遍,正准备打道回府呢,就见那林子里冲出一头野猪来,吓了一跳,赶紧扔下手中的麂子,伸手就去摸腰间的弓箭。
  弓箭还没搭好,又见林子里“嗖嗖嗖”飞出来几根木棍,直插那“嗷嗷”乱跑的野猪。
  虽然有点远,猎户还是看到那边的状况,那几根棍子虽然没能把野猪一击毙命,但也给野猪造成了重伤,就差插成刺猬了。
  凶残,太凶残了!
 
 
第5章 野猪
  看野猪没了威胁,猎户也就放下了弓箭站在原地等着,打算看看这是哪位神人,连木棍都使得这么牛批!棍棍命中目标不说,还插穿了,而且这目标还是野猪!
  往日里遇见野猪谁不是先跑了或者慢慢围剿,像这种追得野猪嗷嗷叫的,那简直牛逼大发了好吗!
  没等第四根木棍出来,野猪就掉进了猎户的陷阱里,彻底没了声息。
  林筠初见那黑不溜秋掉进坑里,也不着急了。狠狠缓了口气才慢慢从林子里走出来。
  提着东西捕猎果然累人。
  还是团队好,一部分人负责杀,一部分人负责提,多轻松。
  猎户看那木棍叉猪的架势,还以为那头的猎人要不是个膀大腰圆的大汉,要不就是个健硕的大老爷们,怎么也得是个男人。
  结果看到林筠初出来的时候,整个人都懵逼了。
  咋还是个女人嘞?
  虽然个子是高了点,但是那骨架子、那衣裳、那胸口的弧度,怎么看都是女娃子呀。
  现在山外头的女娃娃都这么厉害的吗?还是自己太弱了?猎户陷入了深度的自我纠结。
  那边林筠初把手中的黑不溜秋一号往地上一放,跳进坑里把黑不溜秋二号给丢了出来,这个坑比较浅,林筠初手一撑就上来了。
  快速把陷阱恢复原状,林筠初提起猎物就走,这太阳要下山了,山间的阳光一旦消失,很快就会暗下来,夜间的山林,而且是靠近深山的山林会有多危险谁也不知道。
  猎户看林筠初轻轻松松提起两只合起来差不多两百斤的野猪,眼珠子都要瞪掉了。
  进出山的路只有一条,林筠初要回家就避免不了和猎户碰上。
  猎户也知道这个,干脆等着林筠初过来,这女娃娃这么厉害,不打个交道那不白费了这机会了嘛,要是运气好,拐回去给闺女当朋友也不错。
  谁会嫌弃自己有个特牛逼的朋友呢?
  猎户眼神好,能看清陷阱那边的状况,林筠初也不瞎,一出林子就察觉到了猎户的存在,远远看见猎户手中的那只猎物,就知道这附近的陷阱都是他布下的。
  “叔,不好意思啊,刚刚追这黑不溜秋的东西掉进了你的陷阱,我照着整了一下,也不知道是不是和你布下的一样。”林筠初率先和猎户打起了招呼。
  猎户挥挥手,毫不在意笑道:“陷阱那么多,不差那一个。你这娃子倒是厉害,追得野猪死命逃的我们这一带怕就你一个了,提着这两野猪都还脸不红气不喘的。这把力气,连我这大老爷们都羡慕,咋练的?”
  猎户扛着自己的猎物走在林筠初身边,好奇极了。
  “力气是天生的。”原来这黑不溜秋的东西是野猪,林筠初暗暗记下,笑着解释力气大的原因,同时也有些无奈,她也没想到自己在狩猎队里平平无奇的力气,在这里居然会这么突出。
  顺着猎户的话,又向猎户问道:“叔,向你打听个事儿。”
  “你说。”
  “就我肩上这两只东西,我也是第一次猎到,不知道要怎么处理,我看这天气,肉也留不得久,要怎么办才好?”
  前些日子,刚刚学做饭,量没把握好,煮多了些,自己也没好意思全吃了,寻思着留第二天吃,结果第二天,全馊了,那味道,上头极了。
  “嗐,这野猪嘛,好出手,就看你想赚钱还是省事儿。想赚钱的话,拉到镇上去,去酒楼那边走一圈,运气好酒楼就全收了,再不济,在镇上卖给散户,价格也高上不少;想省事儿呢,就在村里敲个锣,卖给村里人,这价格就稍微低一点。不过这天都晚了,若是明天要到镇上去,还得半天的路程,这肉也不新鲜了。”
  猎户觉得可惜,自己合作的那家酒楼常年收野味,最近就是缺野猪,若能送过去,能赚好大一笔,就是人家也看重质量,不新鲜不要,送过去的时候最好是活的。
  “那我这只能在村里卖了,可要是卖不完呢?”
  “卖不完就烧火熏做咸肉呗,把肉切成条儿,别太粗就行,猪肉不要碰水,晾干,用盐腌制,再放到地窖里等个三天,再上火烤就行。”
  “我记下了,谢谢叔,我叫林筠初,住榕树村叶新夏家。不知道叔怎么称呼?”
  林筠初本来想猎户帮大忙了,怎么说都得请个饭,一想,这边风俗严苛,两个大姑娘请人家一个大男人去吃饭,怕是要起什么风言风语,不好。干脆问问大叔住哪儿,届时送点谢礼过去就行。
  “那巧了,我也住榕树村,不过我家就在山脚这里,离叶新夏家还有一小段距离。大伙儿都称我赵猎户,我女儿看着比你小些,你叫我赵叔就行。”
  两人脚程都快,一来一往地聊,竟也在太阳下山之前到了山脚。
  赵猎户家毕竟在山脚,先到了家,林筠初和赵猎户分别后,快速回了家。
  村里有些人家上半年收成还不错,粮食一批一批的晒,这会儿在晒场上正忙活着,家里的小孩儿也在搭手。
  林筠初要回去,就得路过晒场。
  村里人家穷,再加上村里也没什么买肉的地儿,十天半个月偶尔有人去镇上赶集,才捎那么一点荤腥回来;赵猎户也有时候缺粮了才拿肉到村里换些粮。
  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馋肉馋得跟什么似的,吃上一顿,能高兴半个月。
  所以林筠初这一路过就不得了了,晒场一下子就炸开了窝。
  村民看着林筠初手中提着的两只野猪,一时间不知道该先惊叹她的力气还是佩服她能打两只野猪的能力。
  小孩子就不管了,他们眼里只有肉。
  一看见林筠初,手里的活也不干了,扔下家伙就往林筠初身边跑。
  “筠初姐姐,这野猪是你打的吗?好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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