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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来的小 姐姐成了我的夫人(GL百合)——了蛙藕

时间:2024-03-09 10:16:44  作者:了蛙藕
  没等赵家父女俩回神,林筠初就从树上滑了下去。
  狩猎正式开始,赵猎户和赵小婵都打起了精神,紧紧盯着林筠初的动态。
  林筠初握紧长枪慢慢靠近野猪群,故意弄出些动静,有野猪发现了她,但是没别的反应,估计是吃饱喝足了不想动。
  林筠初俯身捡起脚边的碎石,往猪群里扔去,没砸到野猪,只有几只慢悠悠看了几眼那落下的石子,往水里一卧,泡水去了。
  没办法,林筠初只能后退上了附近的一棵树,抽出柴刀就地砍下一根树枝制作木矛。
  “爹,筠初在干嘛呢?”
  赵小婵看不懂。
  “做木矛叉猪呀,伤了野猪,野猪被激怒后肯定追着她跑。”
  “那刚刚不是说在这里血腥会引来其他更凶狠的野兽嘛?”
  赵猎户被噎了一下,不知道怎么回答,只好敷衍道:“哎呀,你废话怎么那么多,安静些。”
  赵小婵:“……”
  大人有时候就是讨厌,说不过了就开始岔开话题。
  林筠初削好木矛,又一次靠近野猪群,这一次比第一次离水洼近了不少。
  林筠初瞄准其中一只身上的泥疙瘩明显较少的野猪就将手中的木矛掷去,正中野猪的屁股。
  “嗷——”臀部传来的剧烈的疼痛感叫那只遭殃的野猪嚎叫出声,惊得野猪群四处奔散。
  被刺中的野猪甩开木矛,看向木矛发射出来的方向,看见林筠初之后,发出怒吼声,就向林筠初冲去。
  野猪的怒号大概是在呼叫什么,有四只野猪听到之后,立马掉头跟着被刺中的那一只一起朝林筠初的方向追过去。
  赵小婵看着林筠初的动作,整颗心都提了起来,这人也太大胆、太不要命了吧。
  待那五只野猪开始追向林筠初的时候,赵猎户和赵小婵也滑下了树,赵猎户在前面引路做记号,叶新夏瞅着空当观察林筠初是否需要帮忙。
  林筠初根据赵猎户留下的记号引着野猪群往陷阱带跑,时不时往后看一看,确认距离的同时,看见有野猪想要放弃的时候,就停下给野猪一点希望。
  跑跑停停,野猪群看着每次就差一点点就能赶上的林筠初,恨不得把她给拱翻在地,奈何就是追不上。
  直到眼前的景物渐渐熟悉,林筠初加快速度跑到陷阱带的对面,扶着树干喘气。
  水洼离这里实在有点远,这一通跑爽快是爽快了,可几个月不怎么训练的身体却怎么上道。
  赵小婵和赵猎户前脚刚上树,后脚林筠初就带着野猪冲了过来。
  “跑得好快!”心想。
  还好她和爹爹离得远跑得快,再迟一点他俩就该被野猪追上了。
  野猪吭哧吭哧追在后头,从陷阱带跑过时,时不时就有野猪掉进陷阱里,发出受伤后的哀嚎。
  没有掉进陷阱的唯一一只野猪在听到哀嚎之后,略微停顿,然后直直朝林筠初冲过去,似是想要给自己兄弟报仇。
  赵小婵趴在树上见林筠初站在树下无动于衷、丝毫不把冲过来的野猪放在眼里的样子,不由急了:“筠初,你干什么呐,赶紧上树呀。”
  说着,手上开始弯弓搭箭,给林筠初打掩护。
  箭矢飞射而出,扎在了野猪的后腿上,野猪健硕的身躯晃了晃,但还是不想放过林筠初这个挑事的罪魁祸首。
  赵猎户也加入了掩护的行列。
  左右两侧飞来的箭矢对野猪造成创伤的同时,也干扰了它的行动路线。
  林筠初喘过气,趁机上树。
  距离太短,林筠初脚才离地野猪就到了树下,用带着几根箭矢的身躯撞向这颗不大的树,企图把林筠初撞下来。
  林筠初稳稳攀着树干,长枪瞄准野猪的眼睛就叉下去。
  野猪大概也察觉到了危险,避开了些,长枪插在了它颈部,铁制的枪头比木矛更加锋利,在大力的加持下,穿透野猪的颈部插进土里。
  “嗷!”野猪哀嚎一声,没死,挣扎着将枪头从土里拔出来,撞击树干的力道又凶猛了一些,做着最后的挣扎。
  林筠初在树上看着野猪身上地滴滴答答冒出的血,不再有任何动作,此时赵小婵那边的箭矢也用完了,无法补箭,就只能等待野猪失血过多了。
  野猪撞击的速度越来越慢、力道越来越轻,最终瘫倒在地,没了动静。
  “可算安静了。”
  赵小婵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过来,用树枝捅了捅野猪,确定野猪已经归西之后,才蹲下把野猪身上的箭矢拔出来,擦干净后放回随身带的箭袋里,一边和林筠初说话。
  “刚刚看你没上树,我以为你要和这野猪正面打一架呢。”
  林筠初:“我只是力气大,不是傻。”
  能智取为什么要正面刚?多累人呀。
  完全忘了自己第一次猎野猪的时候是怎么追得野猪到处窜的。
  猎户没过来,他在查看陷阱里的其他四只野猪。
  陷阱深,野猪摔进去的时候或多或少受了点轻伤,比如崴脚啥的,蹦不出来。
  四只活的再加上一只死的,三个人根本无法全部带走。
  “小婵,你回村里找几个人来帮忙把猪抬回去。”赵猎户支使着自家女儿。
  “你去,我和筠初在这里等你回来。”赵小婵不同意。
  她才懒得去村里应付那些人呢,去了肯定被拉着问东问西,这也就罢了,还总有人酸她,说他爹打猎她肯定没少吃肉啥啥的,虽然都是事实,可是那语气吧,总是让人膈应极了。
  打一个不好听的比喻,就像是一个小孩失去了父母,每个人见了小孩都要说上一声“你真可怜”,谁听谁膈应。
  赵猎户也晓得她的性子,林筠初真说起来和他没什么实际关系,他也不能使唤林筠初,只好自己回去请人。
  “行吧。我回去,你俩先去木屋那里等着,这里有血腥不安全。”
  “好。我们处理完这只就去”林筠初和赵小婵乖巧点头。
  赵猎户一走,赵小婵就憋不住了,小话痨之魂开始附身。
  “筠初,你力气怎么这么大,这长枪我都拔不出来了,你还能把它插进去,真厉害。”
  赵小婵拉着野猪身上的长枪想要拔出来,几次用力长枪就是稳稳插在那里。
  林筠初见状上前一把就把长枪抽了出来,在赵小婵崇拜的目光中轻笑道:“这有什么,在我家乡,力气比我大的多了去。”
  星际森林里变异后的野兽总是格外庞大,即使有枪械,力气也一直是大多数狩猎队招募新队员的重要指标,毕竟有些森林飞行器开不进去,猎物还是得人工扛回来。
  林筠初身为女孩子,力气再大,到底受限于生理,在狩猎队里力量上排名都是靠后的。
 
 
第55章 周到
  掉进陷阱里的四只野猪都没有死,所以赵猎户回去不仅要请人来抬野猪,还得去借网绳,把野猪网上来,捆好不能动之后才好抬。
  众人带着工具来到陷阱旁,看陷阱里使劲拱泥的野猪再看那一身血迹的死猪,啧啧称赞,厉害哇,还有四只活的,赚大发了这是。
  三个人,一共不到半天就猎了五只野猪,其中两个还是女娃娃,真是巾帼不让须眉!
  赵猎户请来的都是村里做事做人较为踏实的村民,赞叹过后,按照赵猎户的指示将野猪捆好,兴高采烈地抬了回去。
  林筠初和赵小婵轻轻松松走在后边,看见赵小婵伸手去摘路边的小黑果子,随便擦擦就放嘴里,心中不免有些疑惑。
  “这是什么东西?也能吃吗?”林筠初问。
  “啊?这个,你不知道吗?”赵小婵也一脸懵逼,这林筠初看起来也不像是孤陋寡闻的人呀,“这是桃金娘呀,绿的不能吃,紫色的可以吃,不过有点酸涩,这种紫到发黑的才甜,可以直接吃,也可以用来酿酒。”
  赵小婵摘了一个紫黑色的给林筠初,示意她尝尝。
  原来这就是叶新夏说的桃金娘,她还以为是金黄色的呢,林筠初心中暗叹,学着赵小婵将小黑果放衣服上蹭蹭,然后放入口中,确实挺甜。
  “我家乡没有这种东西,挺好吃的,就是个子有点小。”跟那个锥栗一样,这边有些东西的份量真的真的小到她无力吐槽。
  “确实,要是大个点,吃起来多爽。”赵小婵从来没觉得桃金娘小个过,经林筠初一说,忽然也觉得小了些。
  几只野猪的个头都不小,山路陡峭,前头的村民走得慢,有些走了一段还会停下来休息一下,林筠初和赵小婵跟在后头也不着急,慢悠悠的。
  见大伙儿停下来,林筠初看着路边随风摇晃的小黑果子,想了想,从腰间掏出叶新夏给她缝制的以备不时之需的小布袋,一颗一颗摘起桃金娘来。
  不能跟新夏一起摘桃金娘,自己摘了回去给她也差不多是一样的,就是量可能会少一点。
  赵小婵看见那有两个耳朵的小袋子,能装个六七斤的粮食的样子,眼睛都瞪大了,心里佩服,这准备也太充分了叭。
  “你喜欢吃这个呀,我跟你一起摘。”赵小婵兴致勃勃的。
  “你不喜欢吗?挺甜的。”
  “再喜欢也是年年吃,桃金娘酒也是年年酿年年喝,早就腻了。”赵小婵叹气。
  赵猎户三天两头上山,除了老虎和狼这种他不太想招惹的野兽,这山中能吃的东西,没少往家里带,家中就赵小婵一个孩子,自然吃得够够的。
  抬猪的村民看看林筠初和赵小婵的动作,有些遗憾。
  这里桃金娘挺多,可惜他们是来帮忙的不能摘,这一带跟深山稍稍近了些,往常他们也不敢独自来,怕运气不好碰上野兽了不好脱身。
  可惜了,要是能摘点回家,孩子得高兴大半天。
  林筠初摘完面前的,转个身,眼尖看见几个村民脸上的表情,心思动了动,手上的速度加快了一些。
  村民休息好了,起身继续赶路,林筠初看他们脚程慢,没有立刻跟上,留下来想多摘一些。
  赵小婵见状,也跟着留了下来。
  赵猎户倒是对她们放心得很,也不管她俩,只叫她们不要逗留太久,便跟着村民先下山去了。
  “你摘这么多是要酿酒吗?”赵小婵以为林筠初只是摘了吃,结果林筠初摘了大半袋子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是要酿一些,不过还有一些是要分给抬猪的几个叔叔的。”
  “为什么呀?”赵小婵有些不理解,到时候给猪肉不就行了吗?
  “他们家中有小孩子,给一些带回去,下次请他们帮忙,是不是更容易些?”
  赵小婵一想,也是,猪肉带回去是理所当然的,那是他们的劳动报酬,但是这个果子不是,而且还是给他们的孩子准备的,更显得主人家有心。
  赵小婵想明白了,不禁赞叹:“你想得好周到,难怪大家都喜欢你。”
  林筠初笑笑:“这有什么,大家也没少帮我,礼尚往来而已。”
  果真和赵小婵想的那样,几个村民分别得了几斤猪肉之后,又得了林筠初和赵小婵分给的一小把桃金娘,惊喜得不行,连连对着她俩道谢,称赞她俩有心。
  赵小婵客气地和几位大叔说不客气,心里也开心得不得了,对林筠初更喜欢了,这个朋友她交定了!
  死的那只野猪分了小半只给帮忙的村民,剩下的就卖给其他村民。
  秋收即将来临,大家开始注重营养的补充,为秋收的顺利进行做好身体上的准备,所以不多时,那剩下的大半只野猪也都卖光了。
  卖猪得来的银钱,三个人平分了去,因为这只猪是真正的三个人合力杀死的,平分也算合理。
  “筠初,你要是信得过叔,这四只活的,叔拿去,到时卖猪得来的银子再平分,不过你要是想自己杀了吃或者自己拿去卖也行,这次多亏了你,你挑两只拿走。”
  分了钱,赵猎户就跟林筠初商量那剩下的四只野猪的分配问题。
  三个人,四只猪,怎么分其实都难以分公平,尤其是三个人都有出力,各有各的功劳,难以区分谁功劳大一些,还是分钱省事。
  林筠初也不纠结,选了赵猎户提供的第一个方案。
  “自然是信得过赵叔的,这猪我们自己处理也麻烦。而且,能猎到这么多,大家都有付出,怎么能只算我的功劳?”
  林筠初笑着说。
  “行!尽管交给叔,肯定不让你吃亏。”赵猎户最后拍板。
  林筠初信任他,就不枉他跑这一趟,若他手上只有两只猪自然容易出,但四只的话还是有点难度。
  这四只野猪,镇上肯定是消不掉的,得去县城找找他的老战友们,发挥发挥他们的人脉,把猪卖进酒楼或者其他大户人家去,不仅能卖完还能多赚一些。
  经过一天的相处,赵猎户对林筠初满意极了,现下听林筠初不居功,就更加满意了。
  一个团队,或者一个小群体,如果每次都有人斤斤计较着那点功劳,难免积怨,走不长久的。
  小婵身边有林筠初这样的人,他很放心。
 
 
第56章 秋收
  一直到收割稻谷之前的那个晚上,林筠初整天都在漫山遍野地跑,争取在这物资丰富的山野之间多采集一些东西,或带到镇上去卖,或进行二次加工留着过年吃,忙忙碌碌中倒也充实。
  桃金娘酒前前后后泡了几大坛子,连着捡来的锥栗子一起带到镇上,挑着品质好的往张家送了一些。
  新鲜的事物勾得林景扬死活不想回历洲的家,闹得张老太太没办法,只能给自家女儿和女婿写信,让林景扬多得了一个月的假期,跟着林筠初来到榕树村开始一个月的“实践”。
  开始秋收那日,林筠初拿着镰刀学着叶新夏的样子弯腰割稻谷,很快就上了手,手上的动作飞快。
  林景扬看着有趣,有样学样,挽起裤脚跟着下了田,速度虽然慢一些,但好歹也学会了。
  林景扬正割得兴起,忽然感觉脚踝处有点痒痒,忍不住伸手去挠,结果指腹碰到了一个软趴趴的东西,还扣不下来!
  “!”林景扬差点吓破了胆,“什么东西呀?!”
  说着一脸崩溃地蹦到田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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