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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命百岁(近代现代)——中森林辛

时间:2024-04-07 08:36:54  作者:中森林辛
  恐怕这才是云聿成为弃婴的真正原因。
  老教授本就一无所有,不会再怕失去什么,因此让医生给云聿尽快安排手术,同时药物也不必在意价格,什么有用就上什么。
  差不多掏空了老教授的存款,医院把云聿治好了。
  因为经过丧偶这样的大起大落,老教授对云聿的教育相对而言非常宽容,他想学的乐器每样都试过去,最后发现没天赋,说自己想演戏,老教授也没生气,只是问他:“这个目标确定啦?”
  得到云聿肯定的回答,他慈祥的笑:“好。那要好好努力。”
  在云聿十七岁那年,老教授因病去世,除了云聿他没有子女,于是云聿为他送终。在来到平辈市之前,楼里的长辈都建议云聿把房子租给学生们,这样可以有一份较为轻松的收入,但云聿不想老教授生前的居住痕迹被抹去,于是只是把钥匙交给邻居,拜托他帮忙照看一下,而后带着存款一个人来到平北,在这里报了专门为艺考培训的学校。
  因为说到爷爷,云聿有些想哭,眼眶微微红了,傅朝华注意到,适时开口:“很勇敢。”
  “你一个人单枪匹马的来陌生的城市生活,很厉害不是吗?”
  云聿有些不好意思,不过出于教养还是道:“谢谢。”
  “那你心脏……”傅朝华犹豫着问,他不确定这样问话是否礼貌。
  “我觉得差不多没事了。”云聿换了个姿势:“只是不能剧烈运动,或者说能不使力就不使力吧。”
  ——
  小诊所的医生结论没错,傅朝华确实骨裂了。因为他们挂号时间有些晚,有些东西得等到第二天才能做,因此云聿不得不和傅朝华第二天起了个大早冲到医院,又折腾了一天才算完事。
  最后走出人民医院时,傅朝华左臂包的和骨折的人差不多,挂在脖子上,看起来有些狼狈。
  晚上回到家已经是八点多,云聿刚喝了口水,木板门就被敲响。
  是他在艺考学校的同学,李一禾。
  李一禾没有云聿那么好看,他只是给人一种很安静柔和的感觉,同时还有一把极好的嗓子,他们开玩笑的时候都说,李一禾以后一定是大歌星。
  “他们今晚要吃火锅,让我问问你来不来。”李一禾说话也轻,云聿听着倒很舒服。
  “他们都已经在了?”云聿微微皱眉,班里和他们同乡的几个很喜欢热热闹闹的吃火锅打扑克,而且每次都来李一禾的房间弄,说是他房间采光最好,但吃火锅前的洗菜,吃完的洗碗扫地,还有收拾打扑克时嗑的瓜子皮,却都默契的视而不见,全留给李一禾。
  李一禾也总默默的一个人收拾,知道云聿心脏不太好,他要帮忙的话李一禾从不同意,云聿一定要来,他还会有些生气,这样云聿也不好再做什么。
  李一禾知道云聿要说什么,劝他:“大家能来热热闹闹的就很好了,别的我也不在乎,你别太在意了。”
  云聿回头看了眼正在用右手笨拙脱掉军大衣的傅朝华,对他道:“朋友喊我去吃火锅,你在家里等我,我回来时带涮好的菜给你。”
  “那就是麻辣烫。”傅朝华笑着说。
  他这丝毫不介意吃“剩菜”的样子让云聿松了口气。
  算上云聿,桌儿上统共坐了六个人。
  除了李一禾,云聿都感觉挺讨厌的,但是身处他乡,再不和老乡报团,那种孤独感大概能把人吞噬。
  云聿吃饭少,而且慢吞吞的,也不怎么和他们说话,向来存在感很低,忽然间,坐他对面的金如妍叫他。
  “云聿,听说你一直在找比较轻松的兼职?”
  “对。”存款是有一些,但人不能坐吃山空,何况傅朝华今天早些时候花了他几千块,云聿的小金库储额直线降低。
  “学校对门儿那个卖砂锅的,有个工人回老家结婚和老婆孩子热炕头去了,他们正好缺个打杂的,老板说是就一些备菜收碗擦桌子的活儿,一个月好几千块,你去的话我明天和老板说一声?”金如妍家庭情况好一些,经常下馆子,她最爱吃砂锅,一来二去和老板混得算熟。
  听起来是他能做的,云聿立刻真诚的感谢:“我去。谢谢……谢谢妍姐。”
  回去研究了半天傅朝华吃饭,云聿想不明白怎么能有人用右手把筷子使得那么别扭:“难道你以前有钱到吃饭让人喂?”
  他说的煞有介事,要不是傅朝华早就注意到他观察自己,大概就信了:“我感觉我应该是左撇子。”
  和公鸡叫一样,云聿喔了几声,立刻道:“那你是不是超聪明!”
  他说到自己以前看到的那些传闻:“听说爱因斯坦和比尔盖茨都是左撇子呢。”
  “那应该还是不够聪明。”傅朝华摇摇头:“不然我也不会被人搞的失忆,家都回不去。”
  洗了碗云聿又殷勤的端水让傅朝华喝,小声问他:“你能不能,能不能……给我暖床啊?”
  “咳、咳咳。”傅朝华被呛到,云聿难以理解:“让你帮我暖热被窝很难以接受吗?”
  太单纯了,傅朝华想。
  云聿本不太好意思直白的说让傅朝华把被窝睡热再给他,那样听起来像他是个强盗,所以用了忘记从哪里听来的“暖床”这个词,他觉得自己很是言简意赅,没想到其实“暖床”的意思绝非字面。
  “不难,我应该的。”
  没理傅朝华怪里怪气的话,反正有热热的被窝睡,还不用很亲近的挨着臭男人,云聿心里美滋滋。
  “傅朝华,我明天出去打工挣钱,然后给你新买一块床伴,和现在这个拼在一起,咱俩就不用挤一张单人床啦。”躺在床上,云聿心满意足,于是大大方方的给傅朝华画饼。
  没想到傅朝华不是很愿意吃这个饼,他这张床板本就比平常更宽,两个人睡的话只要靠很近就行,倘云聿再加一张床板,就得隔着客客气气的距离了。
  但是云聿说话的时候,眼睛亮亮的,傅朝华也只能说,好。
  ——
  所谓“出师未捷身先死”,云聿在砂锅店打工的第二个晚上,流行性感冒就找上了他。
  云聿还想继续硬撑的,毕竟过去那些年老教授把他养的很好,甚至比平常人更少生病。他没想到一个小小的流感也能这么难受。
  因为有些低烧,穿着毛衣盖了被子也还是冷,鼻子呼气也觉得痛,于是只能小小张开嘴巴呼吸。但口呼吸久了,嗓子又干痛。
  云聿十分痛心,他被一个小小流感给打败了!
  能照顾他的也只有一个病号傅朝华,傅朝华倒奇异的很上心,超出了云聿的预计,几乎是时刻关注他的动向,渴了困了,全都能注意到。
  甚至连夹在腋下量体温的温度计,傅朝华也总用手心握一下才给他夹,这样云聿不会被猛地凉到。
  迷迷糊糊间,云聿想起傅朝华那天刚醒来时发自肺腑的那句话,可一见钟情这种事听起来很扯,何况他们两个都是男的,大概只是傅朝华刚醒,眼睛看得不够清楚,把他认成女生了吧。
 
 
第五章 洗澡澡
  大概和云聿脆弱的心脏脱不了干系,温度计里的水银每次都爬过37这个刻度才肯停下,不算高烧,甚至不够格吃退烧药,却实实在在是一个让人一直不舒服的温度。
  晚上睡觉云聿也没力气和傅朝华分被窝,傅朝华把两个被子叠起来给云聿盖好,自己再进去,云聿半个不字也没讲,只是在这种暖烘烘的感觉里尽量去睡。
  大约是发烧的缘故,云聿平日里没什么血色的脸蛋微微红起来,仔细去看还能分察觉到那点毛细血管的走向,更添容色。
  云聿是很静的性格,只有和傅朝华说话的时候才有一点活泼,现下全然睡了,傅朝华倒有些怀念他为数不多的叽叽喳喳的时候。
  早上醒来云聿发现自己出了一身汗,身体还有种温凉的虚弱感,烧总算是退了,可以松一口气。
  他醒来时傅朝华正半跪在地板上,冬日淡薄的阳光从没拉严实的窗帘缝隙漏进来,在傅朝华线条分明的侧脸上虚虚落下。
  云聿拉着被子坐起来,往地上看发现傅朝华正在摆弄面前的报纸:“你看报纸干什么?”
  注意到他醒了,傅朝华已经起身去倒水,很快将被子递在云聿嘴边,并不松手让他自己拿着,云聿想了想,傅朝华这么旁然自若,他有什么好别扭的,就着这个姿势喝了几口。
  “想看看有没有相对挣钱多点的工作。”傅朝华也有些为难:“我没有文凭也没有技术,想挣钱也不是容易的事。”
  但是让云聿这个病患出去赚钱,他良心上过不去。
  “其实,”云聿想了想还是决定透露实情:“我现在的钱还够撑大半年的,找工作的事也不必这么着急。”
  “那你不顾自己身体……”傅朝华点到即止。
  云聿小孩儿耍赖似的吐了下舌头,很快收回去:“我这叫居安思危,叫‘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他引经据典合理化自己的心急,傅朝华全没听进去,只注意到那截舌头红润润的。
  艺校正式的集训在明年二月份,现下差不多还有三个月可以不怎么去学校的时间,云聿就在家里自己看课本做高考的复习,因为他身体原因,上学晚了一年,十九岁才高三。
  老教授当初是教文学的,云聿受他的熏陶,也选了文科,科目大都不成问题,唯有文科数学,也许是他一开始就带了厌学情绪,怎么都学不好,因此平时看书,云聿总把数学放到最后。
  没有手机也没做不了别的,傅朝华这一天天有够无聊,见云聿爬在桌子上啃课本,随手抽了旁边放的数学必修看。
  “你就学这些?也太简单了。”
  云聿刚想说是啊,就是很简单,看清楚傅朝华拿的书,他道:“光说不练假把式,我给你拿张题你写写?”
  因为惯用手伤了,傅朝华写的非常别扭,速度也很慢,几乎是规定两倍的时间,他才写完,云聿拿过去看着歪歪扭扭的鬼画符有些嫌弃,可是一对答案,妥妥一百四十分的料子。
  也真是神奇,傅朝华把过去忘的一干二净,却把数学记得一清二楚。
  “你说,你以前到底是做什么的呢?”
  一般来说,好像黑道小弟没有文化水平这么高的。
  傅朝华笑了笑没说话。
  想不起过去,他发现自己心里竟然异常地平静,没有他觉得该有的焦虑,反而有一种解脱感,恐怕他以前过的还不如在这个城中村放松。
  大病初愈,云聿中午不想做饭,他去街口的小饭馆买了两碗米线和两个卤蛋做午饭,果然,他的食量没让他失望,吃完了卤蛋,米线吃了几口就吃不下。
  傅朝华吃饭很快,但并不狼吞虎咽,云聿觉得看他吃饭也是一种享受,于是一根米线一根米线的玩儿似得吃,偶尔瞅一眼傅朝华。
  傅朝华浑然未觉,吃完看见云聿碗里和没动似得,知道他吃饭少,没想到今天这样。
  “吃的完么?”
  听了这话,云聿立刻和护食的小猫一样,把碗往自己那边扒拉:“你想干什么?”
  “吃不下别勉强。”傅朝华说着收拾起自己那个袋子。
  “可是浪费粮食。”
  男人用云聿没见过的眼神看他:“没关系,吃不下的给我。”
  “不行。真是的,你也不嫌脏。”
  傅朝华这话有些过界了,云聿潜意识里敏感的察觉到,于是本能的找了个借口立刻拒绝了。不过云聿确实是很讨厌吃别人碗里的东西的,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养成的小洁癖。
  男人也不强求:“那就倒了,总之自己身体重要。”
  这还像点儿人话。
  只是傅朝华没说的是,他当然不嫌了。
  ——
  虽然打了石膏,但是澡还是得洗。
  云聿当初图便宜,租的就是地下一层的屋子,自然没有能洗澡的地方。他们这栋楼,只有楼顶和一楼大门刚进来有卫生间,下面那个受制于空间,又细又长,楼顶那个建的倒大一些。
  云聿听房东说,夏天有人为了省钱,就拿蓝色的大塑料桶接一桶自来水,在楼顶晒上一天的太阳,等到晚上水温适宜,就端到卫生间里,人站在桶里洗,洗好了水刚好从厕所倒进去。
  他不好评价别人的举动,但是云聿自己是决计不肯去的,卫生间是公共的,而且他也没力气把一桶水端进去。
  幸好他们菜市场旁边就是个澡堂,很近,洗起来倒也方便。
  云聿以前自己来都是洗大澡堂子,但这次他得帮傅朝华,或者傅朝华自己慢慢来,都行,主要还是他一点儿也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和男人一起洗,毕竟较真来说,他俩也没多熟,和陌生人差的不多。
  “单人间18,双人间25。”澡堂老板娘说话时眼睛还盯着小电视机里放的古装剧,嘴里嚼口香糖,没分给他俩半点儿眼神。
  云聿确实不想和傅朝华洗一个间,可偏偏价格摆在这里,他只好从口袋里拿钱出来,说:“开个双人间。”
  从这句傅朝华莫名听出来一点咬牙切齿的意味,他眼神默默从云聿身上移开。
  “好嘞,洗发膏要不要?搓澡要不要?”
  “都不用了。”云聿讲。
  老板娘也没按暂停,可见这部剧她大概看了不止一遍,低头拿了钥匙,给云聿和傅朝华带路过去。
  “时间是一个小时,超了加十块钱。”老板娘开了门拿着锁子离开了。
  说是双人间,也就比双人间宽了半米,多了个可以坐的长长的木凳。
  说到这儿,云聿是很喜欢洗澡的,泡在热乎乎的流动的水里,哪儿找比这更舒服的事儿去?但是冬天他穿的衣服实在是太多了,洗之前要脱好久,洗完了还得笨拙的穿——其实大概没那么难,只是他的小洁癖作怪,澡堂里的凳子他是绝不坐的。因此衣服穿起来便是一件折磨事了。
  云聿这边刚刚脱完胖棉裤,傅朝华就全脱完了。
  他走过去看着两个颜色一模一样的扳手,问云聿:“这哪个是凉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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