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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望(近代现代)——时绪

时间:2024-04-18 08:59:33  作者:时绪
  但他并不打算完全遵守这个“约定”。左右不过一个月,大不了玩消失、装冷漠,总能敷衍过去。他没法强迫自己和一个半小时前刚知道名字的陌生男人恋爱,哪怕他长得这么漂亮。
  新苑离医院不远,直走穿过两个红绿灯便看到他的侧门。十几分钟的路程,两个人一路无话,像是走了一个世纪那样漫长。
  A市没有什么特别的夜生活,过了十点,除了学生聚集的酒街,路上基本不剩下什么人。城市的喧嚣逐渐沉寂,只留下微弱的灯光,透过斑驳的树影落在地上。
  季应每一步都像是刻意踩在了落叶上,沙沙的脚步声在寂静的夜幕里显得格外清晰。
  “江平野,”进入楼道前,季应突然停了下来,转过头凑近了问他,“现在总可以加个微信了吧?”
  江平野在酒和消毒水的混杂中闻到了一股浅淡的木质香,不知道是不是季应身上原本就有的味道。他掏出手机让季应扫了,下一秒消息栏上便弹出了好友申请。
  季应的头像是一张黑白线稿,画得有些凌乱,只能看出是一个弹吉他的少年。江平野下意识地点开他的朋友圈看了一眼,只有前天晚上发的一张图片——
  一指粗的黑蛇缠绕在白皙纤细的手腕上,正冲着镜头吐着蛇信。虚虚握着蛇头的手指上还带着星星点点的水珠。
  怎么看,都透着一股奇怪的感觉。
  还有一些……色气。
  “那我走了。阿野,晚安。”
  江平野的指尖顿了一下。他抿了抿唇,压下心中不合时宜的怪异想法。
  “好。”
  楼道里的灯依次亮起,他把手机放进口袋,插着兜转身离开。
  只是他没有注意到,身后的灯光在某个楼层停留了半分钟之久,可当他再次回头的时候,却没有看到半点人影。
  ·
  季应扶着墙站起,慢悠悠地踩上下一层的楼梯。
  刚才不过是看江平野有转身的迹象,他就下意识地蹲了下来,太胆小了。
  其实被发现也不会怎么样,他一直都是这样看着江平野的。而且他们现在在谈恋爱,目送男朋友离开实在是在正常不过的一件事。
  季应打开门,趿拉着鞋走到沙发上坐下,柔软舒适的布料一下子包裹了他。季应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放任自己陷入沙发里,感觉左手上的伤都没那么痛了。
  【hyun:我到家了,阿野。】
  给江平野发完消息后,他便连上了蓝牙音箱,放了一首歌。
  季应第一次见到江平野的时候,他唱的就是这首歌。
  那天好像是新生军训的最后一天。A大的军训基本就是走个过场,没有什么为难人的地方。几乎每年结束时,操场上都会有自发举行的活动。百十个人里八层外八层的围了好几圈,只要愿意,谁都能上去表演一段。
  本来只是出来看个热闹,没想到那天还真遇上了一颗明珠。
  江平野是在众星捧月中上了台,想来之前的短短几天里他就成了系里的风云人物。他脱了军训服的外套,只穿着里面的黑色短袖,抱着吉他盘腿坐在草地上,胳膊上的肌肉勒出两条好看的弧线。季应看着他的骨节分明的手指在吉他上灵活轮转,食指戴着的戒指在白色的大灯下闪着金属的光,一手轮指玩出了花。江平野的歌声低沉又温柔,仿佛眼前坐着的他最深爱的姑娘,教人想要溺死在他的深情里。
  季应觉得那弦不是在琴上扫的,应该是在他心上扫的。
  那天晚上他不自觉地拍了好几张照片,而等他回过神来,随身携带的平板上已经出现了一张模糊的线稿。
  他原本以为江平野应该会像他唱歌时一样,是个温柔多情的人。直到第二次在Spirited Oasis见到,他才发现之前的初见或许只是他的错觉。
  江平野音域广,能够轻松跨越高低音段。那天晚上的第一首歌,他唱的居然是十年前的迪斯科名曲。
  整个酒吧一下子被他炸了场,鼎沸的人声像是要穿透耳膜。季应随着人潮起伏,仿佛自己也置身于一片热烈的汪洋之中。一曲终了,他甚至被“开火车”的人群挤到了舞台最前方。
  台上的江平野拿起麦架上的话筒,灯光暗下,视线陷入一片黑暗,随之而来的却是一段带着旋律的温柔rap。
  巨大的落差让现场的气氛仿佛过山车一般俯冲而下,上一秒心还怦怦乱跳仿佛身在云端,下一秒便极速下落,灵魂都失速。
  一线冷光从舞台边渐起,落在江平野高挺的鼻梁上,又扫过他黑色夹克上的银链。热烈的汪洋顿时变成了幽深静寂的碧湖,却更吸引人陷入其中。
  他的声音渐渐变低变快,紧追着一声鼓点,江平野从半米高的高台上跳下——
  俊俏的脸在季应的眼中瞬间放大,犹如一场盛大的烟花突然在脑海中炸开。江平野换气的声音似乎都萦绕在他的耳边。
  那一刻,季应感觉自己的心跳都要与泄出的节奏融为一体,快得几乎要喘不过气。
  于是散场之后,他逆着人群来到了酒吧后台的休息室,在狭窄的长廊上拦下了背着吉他的江平野。
  他压抑住自己作乱的心跳和还未平复的呼吸,故作平静地说:“我很喜欢你,要不要跟我谈恋爱?”
  江平野先是诧异了一瞬,随后很快久调整了过来,深棕色的眼睛里看不出情绪。
  他说:“抱歉,我不喜欢男人。”
  然后一拽吉他的肩带,冷漠地从季应身侧擦过。
  作者有话说:
  江平野,一个平平无奇地插旗大师
 
 
第3章 
  “所以他就真的答应和你谈恋爱了?!”沈颂扯断了手上的珍珠棉,不可置信地看着季应,“你小子不鸣则已,一鸣就鸣了个这么大的!”
  季应刚回完一个老板的消息,撩起眼皮懒懒地看了他一眼,小幅度晃了一下自己骨折的左手:“我手上还有八个头没画,每个头三百的尾款,还有两张商稿——只是谈个恋爱,亏大发了。”
  “你能不能换个量词?整得我每次都感觉自己特别像贩卖人头的非法分子。”沈颂撇了撇嘴,照着旁边视频里的教学把珍珠棉裹在手里的树脂脑袋上,“你这是哪里来的六眼娃娃,看得我掉SAN。”
  “这不挺好看的,像山海经里的精怪。”季应接过沈颂包装好的脑袋摆弄了一下,把它放进茶壶盒子里,“还镇宅,哪天小偷潜进你家,看到客厅摆放着这玩意,说不定就能当场磕个头自首去了。”
  和江平野解释的有些不同,季应手上的商稿其实并不多,给BJD化妆才是他的主要收入来源。除了包装好准备寄回的这个六眼BJD外,桌上还摆着大大小小七个娃娃的脑袋,大部分只铺了一层底色。
  季应大一就搬了出来,在外租房开销大,最开始只是想着找点兼职填补一二。画BJD只是兴趣,但他的美术功底在,加上审美好、配色强,还总有一些奇异特别的脑洞,没画多久就在社交平台火了起来,每次接单基本都是一千人抢十个名额的盛况。
  六眼BJD的单主当时给他的设定要求是山海经里的精怪,季应在这张脸上画了大量面纹——暗色的山水和深紫的鳞片交织,就算单拎出来也是一幅完整的画。在不喜欢的人看来多少有些诡异,但在单主那他就是妙手回春的“妈咪”。
  “好好好,镇宅。你这手一伤,估计那些老板得在后面怒骂三百回合。”沈颂是一大早被季应叫过来的,画好的BJD今天就要寄出,季应单手没法做事,只能委托他来帮忙打包。
  “该解释的都解释了,不接受补偿的也全款退回了。”季应说着,视线在沈颂身上扫过,“倒是你,衣服还是昨天那件,又去对象家过夜了?”
  沈颂一听这话就来劲,豌豆射手一般地吐出一肚子苦水:“别提了,昨天不是我俩在一起一个月纪念日吗,我俩就去那什么餐厅吃了顿饭喝了点小酒,寻思着天时地利人和,怎么也得把事办了,结果那王八蛋说他不想做0,可我也不想做下面那个啊,到最后在床上你来我往打了一架,还把邻居招了过来让我们两个死基佬大晚上走后门小声点,无语得要命。”
  季应不懂他的苦,在他看来做0没什么不好,反正累得也不是自己。
  他和沈颂是选修课上认识的,也不知道后者那奇怪的gay达是怎么作用,人群中一眼就相中了自己。虽然性格完全不同,但莫名其妙地就是倾盖如故,交上了这么个朋友。
  只是这么多年,沈颂的男友换了一个又一个,他才刚玩上恋爱合约的游戏。甚至还被沈颂嘲讽过:“我的车已经在海棠驰骋多年了,你还在隔壁玩纯爱。”
  只可惜前方路况拥堵,这车怕是刚启动就原地熄火了。
  季应:“你们俩挺有意思的。”
  随便一个人认了栽,这事早就成了。季应没记错的话,上周沈颂来他家也是说的这档子事。
  沈颂甩了甩手,走到他身后撩起季应的头发:“可惜我俩对对方不来电,不然搭伙过日子多好——我前几天刚看了一个编发教程,反正你手也断了,今天我帮你编个?”
  季应甩开他的手:“上次被你弄打结的头发我梳了五分钟,差点没出去剪了,你省省吧。而且——今天我打算和他去吃火锅。”
  他给保温箱里的小黑蛇喂了早饭,单手抱着两个快递箱子站了起来。
  沈颂开始还不太明白编头发和吃火锅有什么特别的关联,直到季应站在门口催他,才恍然大悟——
  “行啊你,手受伤还可以多享受点别人的服务是吧。”
  去菜鸟驿站寄了快递,季应又绕去了A大宿舍楼下买了杯咖啡,才沿着银杏大道去了教学楼。
  他本来就相貌出众,平日里在学校时没少被人打量,更不论今天手上还挂了白,一路上收获了成倍的关注。
  课表是托关系找别人要的,昨晚给江平野发的消息只得到了一个“好”的回复。
  季应不知道自己的不请自来会不会让对方生气,但是这并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他在思考这附近哪家火锅比较好吃。
  江平野出来的时候,一眼便看到了站在路灯柱下的季应。他今天穿的是一件黑色衬衫,下摆扎进了裤腰里,再往下的两条腿又细又直。大概是因为手受伤不太方便,连头发也没扎。受伤的那只手被吊着,还拿着没有喝完的咖啡,完好的那只手握着手机,不知道在看些什么,神情纠结又苦恼。
  江平野想象得很好,玩消失、装冷漠,连对方的消息都是简单至极地只回一个字,但却没有想到季应会直接出现在教学楼下,全然已经摸透了他的时间。
  “你怎么来了?”
  这话其实问得不太客气,换作别人估计也得回他一张黑脸。季应却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歪着头看他:“来找你吃饭。”
  江平野下意识地说:“为什么不提前说一声。”
  季应顿了一会,疑惑道:“还需要预约啊?”
  如果不是他的语气太过自然,江平野甚至以为对方在阴阳自己。
  “……不是……走吧,去哪吃?”
  季应似笑非笑地扫过江平野的白色T恤和外搭的与自己几乎同款的白色衬衫,上下唇一碰,小声说:“吃火锅吧。”
  江平野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是应该为他们今天暧昧的默契羞恼,还是为季应的刻意“作弄”生气。
  “今天穿得很帅。”像是哄小孩的语气,打断了他的情绪。
  江平野还是同意了季应的方案。毕竟也是肖楚对不起人在先,恋爱也是自己答应要谈的,人到不了面前还能推脱一下,但季应当面要求,他实再不好反对什么。
  只是一路上,过路人好奇的目光着实让他有些不适应,连带着身上这件和季应几近情侣同款的衣服都变得烫手了起来。
  江平野在A大的知名度不低,单是军训时唱的那一首《姑娘》就足够让他一鸣惊人。在Spirited Oasis驻唱后更是有人三五天的就成群结队地凑过去听他唱歌。江平野不爱交朋友,但耐不住肖楚爱,每次出去都得拉着他这位小舅舅,哪怕让人在旁边做个吉祥物,因此在路上遇到的多多少少都能打上几声招呼。
  “江平野——”
  迎面而来的女生穿着白色工装,一头海王红的卷发到腰,三两下地就从几米外蹦到他们面前。季应被吓了一跳,抬头胡乱看了眼,只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
  “今天晚上还练吗——啊,这是你朋友吗?”
  季应这才想起来,她好像是江平野乐队的贝斯手。
  “练。”江平野偏过头看了季应一眼,犹疑该用什么词来形容他们的关系,但沉默两秒后最终还是说了句,“是我朋友。”
  季应像是早就猜到了他的回答,也没有多说什么,也没有流露出失落或者悲伤之类的情绪。他温温柔柔地对贝斯手笑着:“你好,我叫季应。之前看过你的演出。”
  “我叫沈灵君。”贝斯手是个开朗的自来熟,毫不掩饰自己探究的目光,在季应和江平野身上跑了个遍,“今晚我们要练歌,你要一起来玩吗?我刚学了一首曲子,正好缺几个观众。”
  江平野的乐队在酒吧附近租了一个小仓库,里面放置了必要的设备以供他们日常训练。其他队员平时都喜欢带些朋友来玩,但江平野却很少带人去。
  季应看江平野的脸上似乎不太乐意,没着急答应,但也没拒绝:“如果阿野邀请我的话,倒是可以考虑一下。”
  沈灵君琢磨了一下这又轻又糊的“阿野”二字,看向他们的目光更加暧昧了起来。
  “他的想法不重要啦,他一年到头都没带过几个人来,连之前恋爱的时候……都不带的。”
  季应好奇地问:“他之前还谈过恋爱啊?”
  沈灵君眨了眨眼,望向江平野:“谈是谈过,没几天就掰了。”
  后者皱着眉强迫自己无视沈灵君问询的眼神。
  “你话很多。我们要去吃饭,先走了,你和他们定一下时间。”江平野说完,刚往前走了几步,突然发现季应还在原地被沈灵君拉着交换联系方式,又转了回去,扯了人的胳膊将他快速拉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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