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夏毫不客气的将烟灰抖在宋勘家整块拼装的枫木地板上,泛着水意的眼睛看过来:“扎着也没用,又不是输一瓶液我就好了。”
这是什么歪理?
连夏的神情里有种满不在乎的放肆,配着他毫无血色的皮肤,整个人更有种随时可能凋零的伤逝感。
宋勘的火气蹭的窜上了头:“所以呢?你就任血流着还抽烟?谁教会你抽烟的?”
“天生就会。”
连夏又轻轻吸了一口。
然后转身。
当着人的面将还燃着的烟头在宋勘放于床头的陶瓷杯里按灭了。
猝然寂灭的烟灰不甘的染上无暇的白瓷。
连夏扬起脸:“哥哥,对不起,我是坏孩子。”
他露出一个乖巧十足的笑意,“可我好疼,宋勘,能不能不生气,想抱抱。”
他的声音纤弱,身子骨也纤弱。
可他的声音勾人,身体也足够勾人。
这世界上有些人大抵真是天生的坏种。
恶劣,不堪,滥情,毫无规矩。
可他还是能仅凭一句话,就让人从心里泛起密密实实的疼。
也是直到这一刻。
宋勘才知道,他完了。
第九章
连夏自己的法拉利被送进了4S店,据说要更换一块原装进口的后窗玻璃,总之听上去很叼的模样。
而打车是不可能打车的,这辈子都不会自己打车。
他手背上的血渗过覆盖的纸巾,又沿着皮肤滴在浅灰色的床单上,留下片片晕开的痕迹。
宋勘在家里经久未用的医药箱里找到纱布,压在连夏手背上按了十几分钟,血却还是止不住。
“担心呀?”
连夏的呼吸由远及近,就在宋勘耳畔。
随即一道温热的感觉贴上来,从唇边碰了碰,柔软的吐出几个字:“估计是凝血功能有点问题,医生以前跟我说过,估计再过阵子自己就好了。”
自从有连夏在身边,宋勘总有种不真切的感觉——似乎这个人上一秒还能跟他接吻相拥,下一秒却就要跟他挥手告别。
所以他的心脏总是因为亲密而汹涌。
又因为长久的钝痛而沉默。
一点一点眼看着血终于不再漏出纱布。
松开手。
连夏原本苍白的手背已经覆上一层毫无规则的淤青,显得可怖又可怜。
宋勘沉默着一颗颗给连夏系上衬衫的纽扣:“下周三我给你约了个全身的体检,到时我去‘皇朝’接你。”
“行呗。”
连夏挣开宋勘的怀抱,跳下床对着镜子照了照,“这衬衫配马甲也太丑了,我喜欢香家秋季刚上的那款限定。”
宋勘叫来阿姨抱走染了血的床单:“明天我让店里给你送过去。还有喜欢的吗?”
“没有了,我很省钱的。”
连夏回身,随意将自己扔进宋勘怀里,“亲爱的,我要出门一趟。你开那辆大G送我去吧,宽敞,我想再睡会儿。”
*
和瞿温书这顿饭局简家准备了格外长的时间,至少连夏听闻这个消息都已经有了将近个把月的日子。
原因无他。
唯有瞿温书财大气粗,金碧辉煌二词可言。
“瞿氏控股”是B市说一不二的权利中心,作为资本的掌舵人,任何人攀上了瞿温书,就等于一举实现阶层跨越。
更何况是现在每况愈下的简家。
好在简老爷子虽然去得早,但和瞿家老太爷是过了命的战友。
两人早早定好的婚约就轮到了瞿温书和简家少爷来执行。
哦。
简家少爷是指简愉。
所以连夏真的很难理解简建邺和方荀一定要把自己搞来这里的原因。
不过来都来了,就当吃饭。
连夏在宋勘车上又磨了好一会儿,等已经过了方荀告诉他的时间,才拉开车门:“走了哦。”
宋勘问:“等你?”
“不了。”
连夏拒绝,“要保持空间感,给你自由,这样哥哥你才会每天更爱我一点。”
是么?
宋勘看向连夏:“别喝酒。”
连夏摆摆手,走的头也不回。
这是家私人法餐厅,主厨Roi即老板,每晚只接待一桌客人。在B市圈子里很有名气,哪怕是许多明星想来也需要提前半个月预约。
可碰巧这位主厨和宋勘在国外留学时同专业同组。
泊车的门童迟迟不见主驾驶开门,主动迎上来:“先生……啊!宋总,欢迎光临!我马上告诉老板您来了!”
这位门童是主厨家里的旁亲,很会来事,得到的小费从来不少。
“不用特意喊他。”
宋勘低头去取钱包,目光不经意落下,看到自己西装裤上的皱褶。
——那是两人刚刚停车在外面等待时。
连夏副驾驶都不好好坐,将一双腿搭在他大腿上,白嫩的脚趾在西装裤上蹭来蹭去。
硬是将面料挺括的西裤弄得一塌糊涂。
再往上的位置……也狼狈不堪。
可罪魁回首拍拍屁股走得无拘无束,甚至一句和谁吃饭也不留。
抓住钱夹的手指握紧。
宋勘递了几张钞票过去:“对了,Roi今晚接待的客人我认识么?”
“桌子一边是简家人,另一边您肯定认识!”
门童笑嘻嘻的接过,“‘瞿氏控股’的瞿大少,老板之前说过,您和瞿少很熟呢。”
瞿温书和简家……
那任谁听上去都离谱的婚约。
宋勘神色间沉了沉,眉目却惯常带笑:“原来如此,那我不进去打扰了。改天见。”
*
连夏并不是特别喜欢吃法餐,他脆弱的堪比易碎品的肠胃也不支持他吃法餐。
在被迎宾领进门发现是法餐厅之后,连夏的暴躁又上升了一个高度。
他决定将坏情绪散播给在座的每一个人。
与其内耗自己,不如当场发疯。
店内的装饰和摆设都很具有格调,看得出来老板品位不俗。
迎宾轻轻敲了敲门,转过来对连夏客气微笑:“先生请进。”
法式的长桌摆出宴会的气氛。
四张高脚椅排开,一边坐着简建邺方荀和简愉,另一边坐着瞿温书。
连夏:“。”
这晦气的晚餐。
连夏看着迎宾,也客气的问:“啊这……我站着吃?”
美丽动人的迎宾姐姐笑容微僵。
“这样的饭局你也好意思迟到?你看看你现在一天像什么样子?”
好在简建邺的窒息发言打破了沉闷的气氛。
迎宾算是找到一个恰当的时机,赶紧吩咐为连夏摆好餐椅,正要借机告辞,又被连夏给当场抓获。
连夏连一个眼神都没赏给简建邺。
他对迎宾姐姐微笑:“能帮我把椅子摆在瞿温书旁边吗?我爱他,得挨着他才能吃得下饭。”
迎宾:“?”
简建邺:“?”
方荀:“?”
简愉:“???”
唯有瞿温书面色平静,只偏头瞧了这边一眼,淡定的仿佛与世隔绝。
在知道饭都吃不好后连夏主打就是一个发疯文学。
“你不知道吧?我才是简家失踪十四年的大少爷,现在回到城市,我要寻回属于我的一切,包括男人!”
迎宾姐姐的笑容彻底消失在脸上。
“够了!”
简建邺拍案而起,“你在胡言乱语些什么?出去!”
连夏眨眨眼,对迎宾道:“他让你出去,他好没礼貌,远离垃圾人。”
迎宾:“……”
好看的迎宾小姐姐就像是黑夜里看到了曙光,踩着十六公分的高跟鞋两步就跨了出去,还不忘手疾眼快的关上了门。
只可惜餐椅还是没能摆在瞿温书的对面。
前菜刚才已经上了桌。
连夏餐椅是后加的,面前自然空空如也。
但他非常自然的,自信的,走过去端走了瞿温书的那盘,然后坐在了自己的餐椅上。
简建邺:“……”
方荀:“……”
简愉:“……”
这一系列操作看呆了简家三人。
而瞿温书依旧一言不发,毫无反驳。
简建邺甚至开始怀疑连夏是不是真和瞿温书有一腿。
如果没有关系,又怎么会亲密到如此程度。
终于。
简愉忍无可忍:“连夏,你脑子坏了?就这么缺男人吗?”
“不缺,很多。”
前菜是某种味道奇怪的生菜沙拉,有种让连夏讨厌的洋橄榄的味道。
于是他在陶瓷盘里戳来戳去,挑着吃了一口,就又把那道菜推回了瞿温书面前。
盘子是爱马仕的,上面印着精致的古典图纹。
连夏艰难的将菜咽了下去,拿叉子不远千里的敲了敲刚刚推回去的盘子。
对瞿温书精准评价:“真的好难吃,我怀疑简家想谋害你,现在跑还来得及。”
简建邺:“连夏!”
瞿温书:“……”
似乎是连夏的错觉,在特意布置过的,略显昏暗的灯光下。
他似乎看到瞿温书极轻微的扬了下嘴角。
*
被简家珍而重之的这顿筵席进行的一度比较艰难。
一是连夏不合常理的出牌;二是瞿温书的态度。
在只吃了一口前菜后就认命的放弃了治疗之后,连夏快乐的下了几单“饿死了么”。
这家店铺的位置就在西城市中心,骑手充足。
不过二十分钟后,刚刚挥别的迎宾姐姐就面色复杂的提着几只包装袋走了进来:“连先生,您的……外卖。”
“哦,谢谢!”
连夏千恩万谢的双手接过,“我的老天鹅,您就是这世上最美丽的天使。我能有幸亲吻您的手背吗?”
迎宾:“……”
堪忧的精神状态又一次吓跑了迎宾。
连夏本人的情绪倒是非常稳定,他从外卖袋里取出白胡子爷爷家的大份薯条和鸡米花,堡堡王家的超豪华黑金牛肉脆骨堡,甚至金拱门家的麦旋风和原味鸡。
他举起加冰大杯可乐,对面前四人热情道:“要碰一个吗?”
简建邺气的发抖。
方荀脸色苍白。
简愉坐在旁边,明显有些不知所措。
唯有远处的瞿温书扬眉,修长有力的手指托起面前的红酒,微一示意。
*
连夏不喜欢法餐的原因很多。
除了生冷,面包,过分多的奶酪,还有漫长的就餐时间也让他万分头疼。
在牛排刚上桌的时候。
连夏已经啃完了汉堡,嗑完了鸡米花,吃光了原味鸡。
此时寂寞的一边搅麦旋风,一边嗦薯条。
简建邺在两道大菜后终于平复好了心情。
他起身敬了瞿温书一杯酒:“这……温书啊,连夏小时候弄丢了,长在乡野间,没习惯,让你见笑了。”
酒杯相碰的声音清脆。
瞿温书余光落在连夏身上片刻。
那人像是没骨头似的趴在桌上,艳红色的舌尖吐出唇齿外,咬着边缘,一点点的将一根薯条吞进去。
很……青色的动作。
“其实这次叫他来,本来是想让他见见世面,也见见您,虽然比不得小愉,但总不至于太过丢脸,谁成想唉……”
简建邺的说话声还在耳边。
瞿温书的目光却没有挪开。
连夏咬完了薯条,又去咬冰可乐的塑料吸管。
小小的两颗虎牙探出来,再被动作灵敏的舌覆盖,最后留下两个小小的牙印。
他似乎总是很喜欢咬些什么。
就像他总喜欢……身边有络绎不断的人。
比如脚踩两只船,比如两张面孔,比如……偷晴。
瞿温书喉结滚了滚,端起面前的普洱,苦涩入喉,才得半丝清凉。
简建邺道:“这东西我着实是没招儿了,瞿总,要不您看看您那儿有没有差不多合适些的对象?”
“不用家室太好,能给这不成器的东西找个下家,我也就心满意……”
“之前只在市井听过这类传言。”
瞿温书打断了简建邺的话,“没想到简总看来的确不甚喜欢这个丢了十几年的大少爷。”
都是商场的老油条。
简建邺几乎立刻就明白了瞿温书的话音:“这是哪儿的话?瞿总误会了,都是身上的肉,要不是我没办法,哪里舍得……”
“不舍得啊?”
连夏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吃完了薯条,懒洋洋的从桌上趴了起来,支起身子。
他逆着光,便显得手背上的淤青分外明显。
连夏道,“这么宝贝我的话,那不然让我和瞿温书结婚吧?我这种人,天生就适合娇生惯养,是养在黄金屋里的最佳选择。”
简建邺和方荀一愣。
简愉直接变了脸:“你发什么疯?瞿总的婚约是我!你要不要脸?!”
“要脸能当饭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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