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腿中了一箭,应该是疼的吧,但是不足以浇灭老虎猎杀两脚兽的热情。
狂嗥一声,吊睛大虫毫不犹豫地扑了过来,好在已经拉开了距离,萧明允迎头一箭,拿下了老虎的右眼。
老虎脑袋大,这一箭有没有伤到大脑,不能确定,老虎不像野猪那样横冲直撞,觉得不妙就先躲了起来。
开始得很快,暂停得也很快,强劲有力的扑杀,震耳欲聋的兽吼,锁定着自己的深邃的眸子,燥热的鼻息,都像做梦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只有瘫软的双腿,发抖的双手,和萧明允的血,证明那场厮杀,真的发生过。
昨晚下了雨,林子里的光束很美,翠绿饱满的叶子,盘根错节的树枝,还有雀儿在歌唱。
心情好的时候叫仙境,心情差的时候,这地方真太他娘的可怕。
要不是受了伤,萧明允一定会去追那只虎,可是林子里太潮湿了,伤口容易感染,得抓紧时间处理。
还好谢澄安在出发之前,把他们的衣裳用防蚊虫的草药熏了整整一夜,给他们省去了很多麻烦。
谢澄安:“疼吗?”
明明是血肉之躯,他怎么能认为萧明允刀枪不入呢?
他比萧明允更加熟悉大山,他应该强烈反对的,可是进山之前他想的是,反正有萧明允在,反正萧明允很厉害……
萧明允:“皮肉伤,不碍事。”
萧明允摸了摸谢澄安的小脑瓜,可是他并没有看起来这么淡定。
一上午带着谢澄安翻了两座大山,萧明允本来打算休息一会儿,把精神力补充上再继续。
飞一会儿,休息一会儿,保持精神力的充足,以免遇到意外情况无力应对,没想到这么快,就遇到了难缠的对手。
他不是畏手畏脚的性格,所以打老虎的那一拳,用了十成十的力气,精神力又耗费了不少,视野的不断缩小,让萧明允很没有安全感。
还没遇到一千两呢,自己先挂了彩,早知道就听老婆的了。
原来走快捷方式只是快而已,并不一定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千金难买早知道,眼下还得靠老婆。
大山深处的寂静,大概只有一个好处——能听到水流声。
还好谢澄安的野外经验足够丰富,否则就算听的到声音,也很难辨别这个声音,来自前后左右哪个方向。
野外的水不熟悉的不要喝,谢澄安先用银针验过,确定安全才捧了两口。
把水壶灌满,吃点干粮,天色已晚,找不到下山的路,也得找个过夜的地方。
找到水源的好处是,顺着河流走,下游极有可能有村落,他们就能知道这里是哪儿,离安吉村一千两有多远了。
坏处是,水源附近向来是食肉动物的猎场,老虎、花豹、狼群、等等,懒得跑的时候,它们就潜伏在这儿,等着吃素的送上门来。
一连好几天都找不到食物?没有关系,等在水源周围,一定会有收获。
追杀受伤的敌人,倒不必分析他们可能出现在哪儿,只要顺着味儿追就行了,找到了,先藏起来,瞅准他们的破绽再下手。
诶?有点困,许是正午的原因吧,挤挤眼睛,打起精神。
野生动物们受了伤,通常会躲起来,先疗伤?许是个体之间性格的差异吧,忍一时越想越气,它必须把他们吃掉,现在立刻马上,一刻也不能耽搁。
若是往常,看中的猎物像现在这样坐在河边,悠哉悠哉地喝水,它就早扑过去了。
但是他们交过手,所以老虎谨慎许多,它挤了挤眼睛,打起了精神,吃饱肚子再睡,梦都是香的。
可是它的敌人,已经不像初次交锋时那样毫无防备了,提高了警惕,是遇到这种意外唯一的好处。
在人眼可视的极限范围之内看清东西,是不耗费精神力的,它隐藏得再好,在天眼之下也无所遁形。
萧明允不是被动防守的性格,一个极快的腾空加转身,萧明允咻得射出一箭。
猫科动物被惊到,都会飞机耳?它才刚起身就被射中了左眼,啊!它漂亮的眼睛!英明一世的老虎开始横冲直撞。
一箭一箭去要这庞然大物的命,太费劲了,萧明允抱起一根断掉的小树,照着老虎的脑袋就抡了过去,伤口裂了,忍着。
在瞄准一事上,他从没失过手,所以老虎的伤口也裂了,原本深邃的眸子,变成了两个深不见底的血窟窿。
许是没有想到还有这招,老虎被抡翻在地,甩出一口血,它的头更懵了,结果它还没有站起来,它的两条前腿就被敌方拿下了。
如果有人给它消消毒,缝合一下伤口,不跑不跳,好吃好喝的卧床修养一段时日,那么它的四肢或许可以恢复如初。
但是它的两只眼睛都受了伤,它已经不可能像从前那样英武了。
但它是一位值得尊敬的对手,因为直到现在,它还在尝试着站起来。
瞌睡药和大脑里剧烈的疼痛,折磨着它,它想不通它藏得那么完美,对方是怎么发现它的,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明明是它最擅长的战术。
也想不通那么一点点的困意,竟然让它的身体反应慢了那么多,咆哮声中满是不甘,它在疑惑和不甘中,死亡了。
谢澄安第一时间不是去看那只老虎,而是去搬那棵小树,一、二、嘿呦、纹丝不动,萧明允该不会是妖精变得吧?
赢的过程并不容易,需要百发百中的箭术,极其敏锐和迅速的反应,还有超出常人的大力。
但是因为太过迅速,反而给谢澄安一种,这么容易就解决了的错觉。
密林之外刚过了午时,距离天黑还很早,但是密林之中,已经有些看不清路了。
不管这只老虎是不是一千两,受了伤,费了劲,不能不拿战利品,谢澄安很利索地把虎皮扒了,看得萧明允一阵肉疼。
老虎的领地之内,没有其他的大型食肉动物,但是谢澄安洗了虎皮。
河流会将老虎去世的消息,告知给森林里的每一位居民,吃素的能够轻松几天,因为吃肉的忙着占领地盘。
接下来的几天,这里会更危险,他们要在血腥味传出去之前,赶紧下山,保持在看到河流,却不十分靠近的距离。
谢澄安:“休息一会儿吧。”
萧明允:“无妨,伤口不深,都快愈合了。”把衣裳掀起来给谢澄安看。
谢澄安:……
他记得伤口很深,流了很多血,萧明允揽住他的时候,把他的衣裳都浸湿了。
可是现在,四道爪痕都已经结痂了,再神的药也不可能这么快见效,萧明允不会真是妖精吧?
萧明允:“我打小身体就好,受了伤很快就能恢复。”小郎君将来要当大夫,不能误人子弟,萧明允说着,主动扛起了虎皮。
谢澄安:……
萧明允的说法,他保持怀疑。
是小天爷未经允许,使用了加快愈合的法术,要不是精神力不够用了,它能让伤口在一瞬间恢复如初。
那样的话,萧明允就得跟谢澄安“坦白”他是妖精的事了。
如果小天爷问,那么萧明允一定会选择让伤口自然恢复,他想留着精神力看路,可是小天爷从来不跟他商量,他的精神力就这样用光了。
一只纯白色的小兔子蹦啊蹦、蹦啊蹦、蹦到了萧明允面前。
小兔子:“我可爱吗?”
萧明允的脸上,难得出现悲悯这种表情:“你忘记小干锅兔了吗?”
小天爷:……
从小兔子身上抽离。
不仅没有忘,想起来还流口水呢,可惜它那个时候没有身体,就没有吃上。
天眼在人类可视、可听的极限范围之内看清、听清,是不用耗费精神力的,突破极限才需要精神力的支撑。
像本能一样,萧明允左看看,右瞧瞧。
散落在密林之下破碎的衣物,被鲜血浸湿的土壤,粘连着少数皮肉的骨头,残缺不全的尸体一号、二号……
大概能确定,袭击他们的老虎就是远近闻名的一千两了,还有腐烂了不知道多久的,林子里的乌鸦许是吃撑了。
像本能一样,萧明允时刻警惕着周围,突然听见左后方有三个人,在商量如何杀掉他们,好拿着虎皮去领赏银。
第56章 谢澄安差点让萧明允走火入魔
此处几乎没有人类活动的痕迹,可见他们所处的位置很深,过膝的杂草和纵横交错的树根,让前进变得很困难。
不能跟谢澄安说他看得见,所以萧明允按照谢澄安的建议,用树枝敲打着,来惊走可能出现的蛇,用:“那边不好走,”来避开已经开始长青苔的白骨。
谢澄安:“有人参!”
不光有人参,还有半个人,萧明允一把拉住要冲过去的谢澄安。
萧明允:“我去挖人参。”唰唰砍了几根藤:“你来编筐子。”
给梁大夫送兔子的那回,筐子是萧明允编的,缝隙大的、谢澄安的头都能钻过去。
人参估计不会比兔子更大,谢澄安不疑有他,只嘱咐萧明允千万别挖断。
萧明允:“别乱跑。”
谢澄安点了点头,他以为萧明允是怕他们走散,其实萧明允是怕他看到散落的人体结构。
这里应该很接近老虎的巢穴,因为遍地都是它的残羹剩饭,和不爱吃的硬骨头,比如头。
那株人参距离一只不甘心闭上的眼睛,只有十公分,另一只眼睛似是被荆棘划伤了。
老虎不吃腐肉,除了丢失的腹部,尸体的其他部位,正在按照正常的速度腐化。
昨晚下了雨,尸体的脸上不仅没有尘土,甚至能够看清他的面目,浓眉,方面,是给温财主送过大雁的那位壮汉。
不知道他是何时来的九江府,但应该是昨天才被老虎咬死的,尸体没有赏心悦目的,就不必叫小郎君一观了。
谢澄安:“好挖吗?”
萧明允回头看了一眼,确定从谢澄安的角度,看不到尸体。
萧明允:“好挖。”
谢澄安正在一束光下面编筐子,他可不是为了让自己看起来很仙、很好看,只是觉得那里光线较好,不费眼睛,可是他笑着对萧明允点了点头,在光里。
萧明允:……
每一秒都比前一秒,更喜欢谢澄安。
谢澄安呢?他从来都受不了萧明允的美颜暴击,为了不想不合时宜的东西,赶紧编。
草丛之下的人天年不测,骨化形销,草丛之上的人感念天地,遇此良人。
人死以后,免疫系统失能,各类细菌开始大量繁殖,所以碰到尸体容易生病。
萧明允小心翼翼地挖着人参,结果人参还没有挖出来,先挖出来了一根五色绳。
绳子上串着七枚铜钱,另一端连在壮汉的怀里,当地人叫它锁子。
筑阳县有一项祈求新生儿平安的习俗:请一位公、婆、爹、娘、丈夫,俱在,同时儿女双全的妇女。
用五色线捻成绳子,串上七枚铜钱,戴在新生儿的脖子上,戴锁妇女不能姓吴。
祝福新生儿无病无灾,平安长大,待到十二岁,魂魄俱全时,方可解开,富贵人家常用金锁、或者银锁。
从筑阳县到九江府,马车走官道需要一个多月,加上进山打虎和返程,时日不会短。
许是为了有个念想,也许是为了保平安,才把孩子戴过的锁子,带上了吧,铜钱已经磨得发亮了。
泥里还埋着半截钱袋,是最最常见、最最普通的样式。
进山打虎的人,不会带太多的银钱,但是至少要备足来回的路费、住宿、和饭食所需,萧明允颠了颠,还不少。
除了萧明允,打到对雁的只有这一位,应该不难打听。
希望这些碎银和这串锁子,能给孤儿寡母带去些许安慰吧,以打猎为生的,没有太富裕的。
萧明允从壮汉的身上,扯下一块较为干净的布,把锁子和钱袋包了起来。
深山老林,人迹罕至,天材地宝应是不少,就像这株人参,和谢澄安的小臂一样粗,至少能卖二百两。
萧明允见过的好东西不少,但是这么粗的人参还是第一次见,像这样的人参,林子里应该还有。
本以为谢澄安会编一个大筐子,挖上满满一箩筐,但是萧明允只看到了一个小鱼篓,还带两根背带。
这个小家伙,一定是在勾引他,一个鱼篓编得这么可爱,还编了朵花。
谢澄安:“我们不熟悉这里,还是别带太多的东西,逃命的时候累赘。”
萧明允:……
抠门小郎君竟然有这样的觉悟,谢澄安总是能在不经意间,让他更喜欢他。
萧明允:“别动。”这双手刚刚刨过沾着人血的土,他不想碰谢澄安。
谢澄安以为是他的头上有只虫子,没想到萧明允在他的额头上亲了一下。
谢澄安眨了眨眼,就、就这样?没别的了?
萧明允唇角一勾,却装作看不懂:“然后呢?往哪儿走?”心里明明爽得很,全都攒着,包括小郎君方才的期待。
谢澄安摘了几片宽大的叶子,铺上泥土,再把人参包裹起来,新鲜的人参比晒干的,营养价值更高,价钱也更高。
两个人保持在看得到河流,却不十分靠近的距离,向下游走去,他们是飞着来的,没有带太多的东西,但是带了调料包和饼。
谢澄安的野外经验足够丰富,萧明允的箭术也从不叫人失望,晚餐是烤兔一只和菌子若干,现摘现吃,新鲜得很。
临近夜晚,林子里又开始下雨了,萧明允无法,只能带着谢澄安在老虎的巢穴里过夜。
猫科动物们都爱干净?洞穴里面的气味不太好,但是没有会让人做噩梦的东西。
不知明日情形如何,萧明允把谢澄安哄睡,便抓紧时间开始凝聚精神力,不多时,却有一股力量,不停地与他的气血逆行冲撞。
他的修行是最简单的凝神聚气,从修真界的一个大门派学的,既没有追求速度,也没试过旁门功法,怎会如此?
萧明允努力地在尝试,把不明力量压下去,谢澄安伏在他的肩头,哇哇大哭。
气血运行一快,体温就升了起来,一开始谢澄安还觉得冷,后半夜却越来越热,越来越热,谢澄安猛地惊醒。
谢澄安:“明允!明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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