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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石头的赵富贵(近代现代)——禾起

时间:2024-05-25 07:30:29  作者:禾起
  在赵束愣怔的目光以及张成“O”字的嘴中,沈敬年悠然得意,“并且已经提前跟大使馆打好招呼了,只要我涉险,他们马上组织一切力量营救,没办法,毕竟咱是北京城响当当的青年企业家。”
  沈敬年的这番话确实超出了赵束的认知,狠狠击碎了他奉为圭臬的“江湖事江湖了”,“我......你......额.......那你别去了吧,我跟这几位兵哥回去就行了。”
  赵束姥姥留下的这间小房子布局不太合理,狭窄的客厅却配了一个相对大一些的阳台。
  沈敬年此时就站在阳台边晒太阳,整个人收敛了戾气,回头看赵束时眼神毛茸茸还带着小爱心,像座郁郁葱葱的山,永远岿然不动,永远生机勃勃。
  大山同志闻言差点崴了脚,“好啊你个赵麦麦!嫌我碍事是吧?!”,他飞扑向小白眼狼,两人双双滚到床上。
  眼神一碰上就分不开了,湿湿黏黏的纠缠在一起,赵束主动亲了一口沈敬年的鼻尖,换来长达五分钟的“沉浸式窒息体验”。
  “还跑不跑了?你个小混蛋,打不得骂不得,说两句就跑!”,沈敬年恶狠狠咬住赵束的脸蛋子,用门牙磨了磨。
  “你对我负好我奏跑”,赵束脸蛋被人叼住,说话有点漏风,但还是顽强地表达。
  “嘿!还不认错是吧!我给你盖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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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沈敬年一把扒下赵束的大短裤,对着屁股上的小飞象就是一口!
  当时从北京带回来的大部分衣物在这边几乎都穿不上,唯独带的几条内裤,赵束舍不得扔。
  他明白自己为什么还穿这么可笑的内裤,他也敢承认,只不过当时他哭得太疼了。
  沈敬年给20位兵哥安排在附近一个五星级温泉酒店,自己则挤在赵束姥姥留下的小单间。
  沈敬年是彻头彻尾,一代托举一代出来的贵公子,别说是他,就是他们家往上倒三代也没住过这么逼仄破旧的房子。
  赵束也不缺钱,但是他身上多多少少有些少年困顿中年发迹的暴发户气质,还是没忘本的那种暴发户,往好听点说叫能屈能伸。
  所以住在这种环境里,他真没觉得多苦,有吃有喝,有个安身的地方,怎么能叫苦呢。
  赵束其实是个天生的悲观主义者,这句话其实也不准确,是不是天生悲观他也不确定,只知道自独立意识崛起之后他就挺悲观。
  他不主动结识工作以外的人,不主动离开自己生活的圈子,觉得所有人和事都没什么意思,除了赚钱。
  赵束喜欢钱,不是为了物质享受,只是钱这个东西挣不完,那自己的生活也就有个奔头。
  他潜意识里如是认为。
  赵束的这些想法如果让那些疲于奔命讨生活的也木西听到,一定会大骂赵家小少爷站着说话不腰疼,就连对着他哥和魏东,他都极力表现出热爱生活的样子。
  赵启这么多年一直在补偿他,他都知道,他哥在代替他爸补偿他。
  因为他爸摔死过他最爱的狗,所以赵启纵容他在自家院子里围出一座二层狗公园。
  因为他爸除了最基本的温饱外什么都不给他,所以他哥关注他的任何微小的喜好,并竭力满足。比如他随口提到的车,下个月就会出现在他家院子正中。
  幼年时他不快乐,因为他爸不爱他。
  因为他爸不爱他,所以他哥加倍爱他。
  因为他哥加倍爱他,所以他不能让他哥知道他不快乐。
  这一切都像一条乌黑冷硬的莫比乌斯环,永远没有尽头地折磨着他。
  直到沈敬年手持金光闪闪的大钢钳,踩着七彩祥云从天而降,二话不说嘁哩喀嚓剪碎了这条困住他三十年的环。
  他才猛然发现自己的世界里还能装下另一条鲜活的生命,尤其是这人血条还很厚!
  原来我没有必要和过去死磕,未来也会有人无条件的爱我。
  在沈敬年对他说出“麦麦,我喜欢你”的那一刻,他突然觉得自己那三十年的拧巴很可笑。
  小马过河,皆因心魔。
  他没有安全感,一直都没有,最严重的时候甚至抱着“有今天没明天”的想法在活。
  后期随着赵启买卖越做越大,日子相对稳定后,他的状况才稍有好转。无论赵束是否承认,物质上的富足确实将他趋近于负的安全感拉回到了正方向。
  但是成年人的性格一旦固定,其实很难改变,充其量在平稳状态和爆发状态之间搭一座颤悠悠的独木桥。
  于是他用各种方法去试探沈敬年,我想知道你能为我付出什么,你能喜欢我到什么地步,你能容忍我到哪一天。
  他用一次次的试探来确定自己是那个特别的,被偏爱的。
  很幸运,沈敬年一步都没退,不仅没退还把强势他逼到角落里,告诉他“我与你同在”。
  在这个特殊的时间节点,这句话颇有些殉情的惨烈,却足够打动人。
  但凡是边境城市都有自己独特的建筑与文化,瑞丽也是其一。穿梭在瑞丽街头,感受充满东南亚风情的建筑和人群,对沈敬年这个华北糙汉来说,跟出国差不太多。
  其实他觉得倒比出国还更方便,因为还可以用普通话交流,付款也是人民币。
  赵束带着沈敬年在夜市闲逛,沈敬年眯眼看着摊主把鸡脚、洋葱丝、胡萝卜丝、番茄块、青柠块、小米椒、大蒜、香菜等等食材一齐放入深木桶中,然后加入鱼露、糖、盐、蚝油、生抽等各种调料,最后用一个貌似擀面杖的大锤子“咣咣”一顿凿,最后装进盘子里递过来。
  沈敬年的表情从好奇转为凝重,这调料太重了吧,而且那容器看起来不是很干净啊.....
  赵束“贴心”的从摊主手里接过盘子,先看了一眼沈敬年,而后对着摊主一抬下巴。沈敬年奚落小财迷:“一盘鸡爪子你都舍不得请我吃?!”
  说归说,还是尽职尽责充当起人型ATM机,“滴”,20元。
  两人买了一堆小吃,包括但不仅限于凉拌木瓜丝、鸡油饭、椰子蛋,零零碎碎摆满布满油渍的塑料小白桌。
  两人就坐在街边,沈敬年喝椰子,赵束则要了一瓶冰啤酒,就着满市场的酸辣气息大快朵颐。
  沈敬年发现了赵束的一大特点:不挑食。和刺猬一样性格相反的就是赵束的生活习性,随和的要命。吃什么都行,穿什么都行,住什么都行。
  有好的条件他就自动舒展开全身经脉,吃好的用好的,懒洋洋往那一摊,如同刚吸饱水的沙漠植被一样;赶上条件艰苦了他也不抱怨,随弯就弯心态稳得一批。
  在沈敬年看来这是一个天大的优点,或者说是一种能力,文艺点形容的话就是从容。
  这种从容从某一方面来说其实很可怕,要么是内心的极度强大,要么是内心的极度空虚。
  夜市以小吃为主,食客大多是恋爱中的青年男女,两人分食同一碗小吃,用同一根吸管,头肩相碰时说上几句悄悄话,既浪漫又祭了五脏庙。
  在这种环境下,沈敬年和赵束两个身高加起来3米68且人均面容清俊的青年男子还是很惹眼的。
  隔壁桌的四个小姑娘望向这边窃窃私语,互相鼓励要不要过来加个联系方式。
  两人一开始装没听见,直到一位小姑娘真的站了过来,怯怯地问赵束能不能换个微信,两人这下算是装不下去了。
  在被女孩子搭讪这件事上,赵束比沈敬年受欢迎。
  虽然以他们俩目前都是gay的情况看,比这个没有意义,但依照数据统计,确实是赵束被搭讪与追求的次数更多。
  不是说沈敬年对女孩子没有吸引力,还是那句话,生活环境不同。
  沈敬年大学读的是常春藤,平日里出入高档场所,所以遇上的大概率也是家世和个人都不错的女孩子,你很好我也不差,凭什么要我拉下脸来主动讨你的联系方式?
  就算是想要也会托人打听,而不是直愣愣往面前一站,万一被拒绝了多伤面子。
  但是赵束平日里遇到的女孩子大多是什么人呢?矿工的女儿,小吃店老板的妹妹,辍学卖零食补贴家用的小姑娘。
  在她们眼里赵束是谁?东来的二少爷!要真是攀上了他,那全家都有着落了!
  说句题外话,在赵家附近那一片,最火的不是赵束,也不是赵启,而是魏东,原因十分简单粗暴,因为他在外面活动的多,能够攀谈上的机会也更多。
  整个矿区的老百姓就算是不认识赵启,也一定认识魏东。
  姑娘们心中的第二人选依然不是赵家哥俩,而是杨庆峰。理由依然浅显易懂——看着老实。
  魏东和杨庆峰当年得知这个情报的时候,双双懵逼脸。
  魏东觉得姑娘们疯了,明明赵启更优秀。杨庆峰则是到处问人在婚恋市场中“老实”是啥意思,是好还是不好?
  被搭讪更多的好处就是拒绝起来更有经验,赵束本想挥挥手,却没成想还没挥出去就被沈敬年握住了,当着小姑娘的面亲了一口赵束的手背,眉毛一挑咧着嘴角问:“还要他微信吗?”
  “不、不、不要了”,被吓傻了的小姑娘惊魂未定,一溜烟跑回自己那桌。
  小姑娘刚一落座,沈敬年马上双腿后撤同时护住自己心口、喉咙等几大要害。
  没想到赵束并没有按照预期那般踢他一脚或者直接来上一拳,只是淡定的低头接着吃,沈敬年却敏锐发现那双小圆耳朵红了,“你抬头,是不偷着乐呢?”
  赵束闻言真就把头抬起来了,嘴唇抿得紧紧,眼底却盛满星光。
  夜市是很神奇的餐饮场所,人来人往嘈杂不堪,却又走走停停井然有序,至少沈敬年很喜欢。他探身摸了一下赵束的耳朵,声音温柔得惊人,“快点吃,晚上有正事呢。”
  赵束一愣,下意识要拒绝,话到嘴边却有些说不出口。都是老爷们,谈不上吃亏与占便宜,矫情什么呢,自己也不是不想要。
  沈敬年一看赵束没拒绝,整个人都嗨了,他刚才那句其实是80%的调戏+15%的嘴贱+5%的试探,没想到啊,搏一搏单车真能成摩托!!
  闸门一开根本收不住,沈敬年一开始还能颇为温情地静静看赵束拿小叉子查木瓜丝,十五分钟后这种温情就转为了无情的催促,“饿一顿就饿一顿吧,走走走,赶紧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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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赵束半推半就被沈敬年拉上车,心情如同被拉往屠宰场的猪一般,毕竟小处男开荤......
  沈敬年把车停在街边的一个便利店门前,解开安全带要下车。
  赵束脑仁里都塞满忐忑,看沈敬年要走机械性地也要跟,被沈敬年回身按住,“我下去买点东西,你别跟着。”
  赵束反应过来他要买的是什么之后,全身的血液大喊着“哇啦哇啦”往脸上冲。
  他顶着爆红的脸僵硬点头,又觉得自己这样子太蠢,轻咳一声鼓着脸嘱咐:“哦,那、那你慢走。”
  沈敬年看着赵束强装镇定的样子,憋笑憋得肩膀直哆嗦,“行,我早去早回。”
  他说到做到,毕竟那东西就在收银台放着,一分钟都没到就拎出来一大袋子。
  沈敬年还很缺德地把塑料袋往赵束怀里一扔,“自己挑喜欢哪个。”
  赵束对于这东西认识肯定是认识的,就比如不是植物学家的普通人进入原始丛林也能感叹一句好多树呀,但细分到底是常绿阔叶林里的双子叶植物还是落叶阔叶林里的落叶乔木,那就得专业人士上了。
  不懂归不懂,不耽误小处男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佯装嫌弃。他拎起袋子连看都没看直接扔到后座,过一会儿又嘻嘻索索自己捡回来挨个端详。
  沈敬年一边开车一边分出心思看赵束,觉得这人怎么能这么好玩,可爱的没边儿了!
  盒子上的字太小,赵束借着路灯看不清,还把车里的顶灯按亮了,嘴里还小声往外念:“动感螺纹、爽滑大颗粒、超薄001......”
  赵束身上有一种违和感,违和到这人即使拿枪杀人都带着一丝纯真,如同一位踏着硝烟与鲜血的小战士,在摸爬滚打中还不忘抱紧自己草莓熊。
  就......TMD诡异!
  “你别念了!我C!!”,沈敬年气急败坏看着赵束专注研究那些四方小盒子的侧脸,那眼神中有孩子般的好奇和妖精般的瑰丽。
  于是在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的情况下起反应了。沈敬年低头瞄了一眼自己腿间,伸手将这堆小盒子统统扫到脚底下。
  任由这个祸害继续研究,非得出交通事故不可!
  等真躺到床上的时候,小祸害如气球一般虚张声势的胆子说瘪就瘪,这是一种生理性的害怕,并不丢人。
  所以他揪紧了自己的□□熊内裤,两条腿交替倒腾狠踢沈敬年。
  沈敬年胸前加肩膀全都火辣辣的疼,他咬牙按住赵束还在扑腾的两条长腿,“你老实点,伸头是一怼,缩头也是一怼,不要负隅顽抗。”
  比起丢人,赵束是真的有一些害怕,此时也顾不上什么脸不脸的了,“我反悔了,认输!”
  沈敬年牙都要咬碎了,这TM是认不认输的问题吗,我跟你打仗呢啊!
  但老婆害怕,他怎么着也得哄着来,于是他强压下身体中下段的火,温柔道:“好麦麦,咱们不怕不怕啊,你先去洗澡好不好~”
  于是赵束非常可耻地遁了。
  但是未经情事的小白兔终究是小白兔,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轻易相信大灰狼的鬼话。
  就在赵束颤巍巍冲掉满头泡沫时,沈敬年挤进了这间不到3平米的小卫生间,并反手锁上门。
  赵束一看到沈敬年光溜溜、贼兮兮地进来,心中就开始大呼:天要亡我!
  卫生间太小,还站了两个成年男人,想不碰到一起都不现实。沈敬年把自己快要烧着了的胸膛贴上赵束湿淋淋的后背,贴着人的耳朵把蛊惑声往里送,“麦麦宝贝儿,爱不爱我?”
  卫生间狭窄密闭,此时又盈满白茫茫的水汽。赵束耳边是沈敬年低沉的呢喃,眼前是镜子中自己潮红的脸。
  他看着自己的嘴唇张合,在一片氤氲中吐出一声低低的“爱”。
  沈敬年扳过眼前人的下巴,在不到五公分的距离内直视赵束通红的眼睛,而后用牙叼着刚买回来的东西撕开,最后一丝怜惜被欲望湮灭,他听到自己说:“我也爱你,沈敬年爱赵麦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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