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说笑了。”叶长洲捂着腹部。
赵婆婆搀扶着他,有些严厉地问道:“殿下可知大盛王朝是如何来的吗?”
叶长洲闻言,立即回道:“时刻谨记。大陈末年,皇室衰败,游夏骑兵趁机侵犯,烧杀抢掠,朝廷出兵抵抗。但大陈朝廷早已腐烂中空,筹措不出军费,只得加重赋税。百姓本就苦不堪言,各级官员层层盘剥,不断有人造反,渐成燎原之势。”
他继续道:“随后,得不到军费的将领也加入其中,纷纷宣布脱离大陈。一时之间,各地守军占地为王,大陈名存实亡。江山飘摇,内忧外患,百姓在诸侯争霸和外敌铁蹄下如蝼蚁般艰难求生,神州大地战火延绵,尸横遍野。
“我父皇乃乱世出枭雄,时为大陈虎威将军,他骁勇善战善于笼络人才,精合纵连横之术,在诸侯争霸中脱颖而出,边蚕食吞并周边势力边抵御外辱,最终结束战乱,定都坞原,国号盛,年号建宗。”
“嗯。”赵婆婆满意地道,“经你父皇雷厉手段,天下逐渐太平,百姓休养生息,百废待兴。他将游夏驱逐国门之外,但东南部流番洲一带数万里方圆的国土还在游夏族手中待收复。”
“我知道。”叶长洲立住,“家国领土尚不完整,吾辈当自强。”
赵婆婆满意地点点头:“殿下需时刻谨记,安定来之不易,百姓再经不起颠沛流离,安定才是民之所需。”
“万死不敢忘。”叶长洲低头。
赵婆婆这才搀着他坐下,嘴里忍不住心疼地责备:“薛凌云真是该死!还有,前日的事何须殿下当真坠湖,你就说手滑,那卷轴掉湖里不就行了吗?”
叶长洲知道赵婆婆担心他身体,叹道:“唉……七皇兄的嘱托何等重要,如果我这般不慎,他才是要问责我了。我啊,人微言轻,只得舍身保命。”
赵婆婆沉吟片刻,问道:“殿下,你有何打算?”
叶长洲端起饭碗,看着桌上索然无味的酱黄瓜和羹汤,丝毫没有嫌弃:“我在宫中势单力薄,地位又低下,靠着霉运上身的幌子安然过了这些年,如今要做事,便需有人可用。”说着大口大口吃着饭,酱黄瓜就米饭也吃得很香。
赵婆婆在他身边坐下来:“你的目标是谁?”
“送上门的那个。”叶长洲嘴里包着饭,含混不清地道。
“他对你如此不敬,你能忍受他?”赵婆婆惊了。
叶长洲咽下嘴里的饭,笑得意味深长:“这点羞辱算什么,如果我再不抓住机会,下次或许就是不是羞辱,而是隔壁十五哥的下场,或许更惨。”随即看向赵婆婆,“婆婆莫担心我。狐狸与狼,鹿死谁手还不一定。薛凌云以为自己是猎手,殊不知,他才是猎物。”
赵婆婆满眼欣赏地望着他:“好,好。殿下长大了,不枉费我这些年的教导。”
叶长洲冲她一笑:“婆婆也吃饭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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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尚需双翅满
“嗯。”赵婆婆佝偻着身躯,拎着食盒走到门口又折回来了,“殿下,你身子这么弱,要不……别食素了吧?”
“无事。”叶长洲头也没抬,一大碗米饭很快下肚,冲她勉强一笑,“婆婆知道我为何不能食荤腥,往后莫再劝了。”
赵婆婆无奈叹息一声,转身出去了。叶长洲长年食素,连肉味都闻不了,每次参加宫中家宴回来都会吐半宿。这些年膳房送的饭菜,肉皆是赵婆婆拿到一边吃了去。
叶长洲身上痛,吃完饭赵婆婆便伺候他躺下歇息。“殿下可知薛凌云是何人?”赵婆婆给他掖好被角。
叶长洲披散着发靠在床头翻着书,身着青色中衣,衣领半敞,从颈部到胸口布满密密麻麻的可怖红痕,皆是薛凌云凌虐他时留下的。叶长洲在赵婆婆面前丝毫不避讳这些羞耻的印记,任由它们这么暴露着。
“薛凌云是煜王世子。”叶长洲头也没抬,“他母亲是当今皇后的亲妹妹,不过已然过世了。”
“没错。”赵婆婆脸上缠满了白布,看不到五官,但依旧能看出她的感慨:“煜王薛其钢与你父皇识于微时,两人分别娶袁家两姐妹为妻。早些年,薛其钢跟随你父皇摸爬滚打,一路走来立下功勋无数,被封为当朝唯一的异姓王。建国后,薛其钢与长女薛湘楠一直镇守东南,试图从游夏族手中收复流番洲的数万里方圆的国土。”
“当年,煜王妃连生两胎皆是女儿,薛其钢的娘急了,强迫他娶了个妾。这妾为他生下第三胎,终于是儿子,原本要立为世子,好在煜王妃那时又怀孕了,薛其钢坚持等第四胎落地才决定世子之位。煜王妃第四胎终于生了薛凌云,世子之位总算传给唯一的嫡子。”
“煜王对薛凌云寄予厚望,薛凌云本就有军功在身,煜王还想让他去东南收复失地,再立些军功,这样煜王世子的爵位传给他,他三哥才无话可说。谁知皇后却轻飘飘一句:小妹与煜王好不容易才盼来这个孩子,怎能再去打仗涉险,不如将景纯留在太子身边,兄弟二人也有个伴。这样,原本兴致勃勃想与父亲去流番洲的薛凌云,只得跟在太子身边做了个护卫。”
叶长洲放下手里的书,俊美的双眸微光一闪:“原来如此。”薛凌云这样骄傲的人,怎么甘心在京中做个护卫,而且皇后将他留在京中,打的什么算盘还未可知。
赵婆婆苍老的双眼透过布条直视叶长洲:“殿下,薛凌云本是狼,如今却在太子身边做狗。这是一个机会。”
“我以霉运藏拙,他以混世藏锋,我们竟是同类人。”叶长洲本对那混世魔王十分厌恶,如今却来了兴致。他坐直了,追问道:“婆婆,你再跟我说说煜王家里的情况。”
赵婆婆坐在床沿上,说道:“煜王长女薛湘楠是个奇女子,从小跟着煜王南征北战,与薛凌云一样是个厉害角色。如今年近不惑依旧未出阁,与煜王在流番洲与游夏人作战,立下战功无数,被你父皇封为郡主。”她叹息一声,“若非湘楠郡主是个女子,世子之位如何落得到薛凌云身上。”
“难怪……皇后肯让薛湘楠跟着煜王去打仗,只因她是个女子。”叶长洲摇头笑了,“皇后觉得,拿捏一个女子拿不住煜王的命脉。”
“薛凌云是狼,薛湘楠便是鹰。皇后是女子,却低估了她这侄女。”赵婆婆道,“殿下,煜王老了,但这姐弟俩如果能为你所用,这宫中将无人能阻挡你。”
“为我所用……”叶长洲笑了,“熬鹰训狼,谈何容易。”
赵婆婆不驳他,继续道:“薛凌云二姐薛宓嫁给了刑部尚书孙振武,他三哥薛文博是小妾所生,因娘亲过于宠溺,所以一事无成,成天逛烟花柳巷、烟馆赌场。”
“呵~”叶长洲嗤笑,“如今薛凌云的名声这么臭,怕是他这三哥也教了他不少好东西吧。听说这坞原不少世家子弟都挨过他打,他也时常跟着那些浪荡子出没烟花柳巷,成天喝酒打架。”
“殿下。”赵婆婆郑重地道,“若你想继续做个与世无争的隐形人便作罢,若你真想要在这宫中争得一席之位,让人不敢随便践踏,薛家的支持很重要。”
是啊~这混蛋身份尊崇武功高强,胆色出众,人脉还广博,的确是最适合的人选了。叶长洲问道:“婆婆,老五、老七那边有何动静?”
赵婆婆道:“你前日因何坠湖,不仅太子知道有异,老五老七也不傻,今日万寿阁内盯着你的人可不止薛凌云。不过薛凌云手段狠毒,捷足先登,将老五老七跟随你的尾巴斩断了。你回来后,老七派人过来问过你状况,被我打发走了。”
“他……他们知道我被薛凌云侮辱?”叶长洲脸色瞬间煞白,手捏紧被褥。
“应当不知。”赵婆婆道,“薛凌云对你做的事足够他死好几次,他的确仗着你不能开口,所以敢如此放肆,但又如何敢让第三人知晓。”
随即疑惑地道:“以薛凌云往的言行举动来看,他并非如此鲁莽不计后果之人,这次为何敢犯下如此滔天死罪?”
“什么事情刺激了他?”叶长洲皱眉苦思。
太子府内,叶伯崇大发雷霆,红着眼睛将案上笔墨纸砚摔得到处都是,还不解恨,又将铜鹤香炉也砸倒在地,头发也散乱了,步履踉跄发疯乱砸。宫人们见他如此,吓得跪地瑟瑟发抖。薛凌云倚着柱子抱着胳膊闭口不言,只是冷眼看他发泄。
叶伯崇砸累了,指着那送太子服去珩亲王府的下人怒骂:“邵成勇你个狗东西,定是你哪处露破绽了,废物!害得孤赃物没抓到,还被母后骂了一顿!”
邵成勇趴在地上声泪俱下:“殿下,小人千真万确送到了,也亲眼看见丫鬟将衣袍放入柜中!”
“那又为何不翼而飞了?!”叶伯崇怒骂,“你前脚走,孤后脚就带人去了,为何不翼而飞了?!”
“小人不知!”邵成勇呯呯冲他叩头。
“废物!一帮蠢材!孤早晚被你们拖累死!”叶伯崇声嘶力竭怒骂,随即两步上前取出佩剑,抽出长剑就要刺向邵成勇。
“殿下!”薛凌云一把抓住他手,低声提醒,“不可在府中杀人。”
听到薛凌云的劝阻,叶伯崇冲上脑子的血下去了些,丢了佩剑一脚将邵成勇踹倒,怒吼道:“滚,都滚!”
下人们如蒙大赦,战战兢兢退出大殿。
第7章 瞒天过海计
薛凌云待人都走完,才上前拾起佩剑插入剑鞘,将剑放入剑台:“殿下要我调查的事,我调查完了。”
叶伯崇疲累地倒在椅子里,以手支额:“如何?”
“手抄诗是老七让他送的。”薛凌云抱着胳膊在殿中踱步,“他本不想送,但他人微望轻,根本拒绝不了老七。”
“那手抄诗拼凑出来没?到底写的什么?”叶伯崇红着眼睛看着他。
“早被泡成一团浆糊了,哪还看得清写了什么。而且,他也没敢打开看,所以问他也问不出什么。”
叶伯崇沮丧地一拳锤在桌上,追问道:“那他落水,究竟是意外还是故意?”
薛凌云握拳抵唇:“依我来看,应当是意外。”眼见叶伯崇眼露惊诧之色,解释道,“他被打捞上来后我仔细观察,他的靴子底有一大块青苔,而他落水之处常年湿润,长了一大片青苔,划痕明显。”
当时叶伯崇一门心思都在如何对付叶仲卿上,倒没看得这么仔细。听薛凌云一说,又觉得十六坠湖或许真是倒霉透顶,踩到湿滑的青苔才导致的。
“唉……孤这次才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他沮丧地靠在椅子里,闭目仰天,“还好没惊动父皇,否则无端构陷手足,这太子之位怕是要落入老二手里了。”只要珩亲王在,他这太子就当得战战兢兢,如芒在背。
“殿下一击不中,打草惊蛇,只怕再对他下手就不容易了。”薛凌云分析道,“如今还惹得皇后也对你不满,不如暂时蛰伏。如果珩亲王真动了夺太子之位的心思,那么一定会有所行动。要打狐狸,总得让它先探出头。”
“唉……也只有如此了。”叶伯崇无奈地叹了口气,随即摆摆手,“景纯,有劳你了,早些回去吧。”
薛凌云抱拳告辞,转身出了门。
出了太子府,前方便是熙熙攘攘的西大街。望着来往穿梭的人群,薛凌云眼神愈冷。这五年来每日来回穿梭于煜王府和太子府间,早已熟得不能再熟的情形。千灯照碧云,红袖客纷纷。商贾往来,市井繁荣,多少人梦寐以求非人的大盛帝京,在薛凌云眼中却与牢笼无异。
拉紧衣领,低头没入人群,很快便失去了他的踪迹。薛凌云甩掉尾巴后却没有回王府,径直上了一家名为“凝香馆”的青楼,在姑娘们七嘴八舌的指引下进了头牌聆音姑娘的房间。
此时尚未入夜,聆音姑娘正在榻上小憩。见有客人进来,隔着纱帐吩咐侍女:“彤儿,给公子上茶。”她音如银铃般清脆悦耳,薛凌云毫不客气地坐下来,支起一足摇着折扇:“打扰姑娘了。”
“公子客气。”说着只见一个绝色妙龄女子掀开纱帐,婷婷袅袅地走出来。她身材高挑,肤色白里透粉,带着几分胡人样貌,眉比远山,朱唇微点,冰肌玉骨,举手投足异域风情十足,当得起“眉将柳而争绿,面共桃而竞红”的坊间评价。
“值公子如此信任,聆音感激涕零。”她身着薄衫,身上熏了好闻的香,跪坐席上亲手为薛凌云斟茶。
绝色佳人如此贴心温柔的服侍,但薛凌云却没多看她一眼,抛了一粒花生米在嘴里,问道:“我要的东西呢?”
“那卷轴表面泡得太烂,看不清晰字迹,但王岚风乃书法大家,笔力透纸背,所以奴家经过两日的努力,终不负公子所托。”聆音姑娘说着,从一旁抽屉里郑重地取出烤干的卷轴双手奉上。
薛凌云冰冷的脸这才有了一丝笑容:“宴兄说得没错,姑娘精通造纸术,最是明白纸张肌理。”说着接过卷轴,打开认真看起来。
原本厚实的纸张如今已变得坑坑洼洼,聆音姑娘巧妙地用镊子一点点撕去表皮,直到干涸的墨迹淡淡地在中层显露出来,正是一首完整的诗。
薛凌云捏着纸张自言自语:“竟是李太白的《上李邕》。”眼中微光一闪,嘴角不由自主地上扬。他已经从这封半毁的卷轴里嗅到了希望的味道,心情大好,站起来潇洒地冲聆音道:“多谢姑娘,薛某告辞啦~”说完揣着卷轴“蹬蹬蹬”下楼去了。
“公子……”聆音姑娘还在楼上呼唤他,薛凌云已经一溜烟冲出门了。
一个中年胡女慢慢从阴影里走出来,只见她高鼻深目,年约四旬,衣着华贵,正是凝香馆老板彭青云。
“姑姑。”聆音姑娘低眉垂首深深一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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